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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湖北省《交通建设管理条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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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【2年1月1》8,。日湖:北省第九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,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!通过) 【
省?政府:办公厅 《
20【。02年?01月08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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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一条 为了—加强:交通建?设管理?培育和规《范交:通建设市场保证交】通建设质量促—进交通建设发展根据!有,关法律法规结—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条例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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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省行!政区域内从》。事新建?与改:建等级公路、水运工!程及其配套设—施工程建设活—。动适用本条例—
第三条 】省交通主管》部门:负责本省交通建【设管理工作;—县以上交通主管部】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!管理工作县以—上交通主管部门【设置的公路》、,港航、公路运输【、质量监督》。管理机构在》各自职?责范: 围内负责交通建】。设的具体管理工【作县以上发展计划】、建设?、物价、《。财政、国土资源、】审计等部《。门依:据各:。自职责对交》通建设?实施相关管理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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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—交通建设应当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?的需:要统:筹规划合理布—局节约用地保护【环境:严格执行基本建【设程序和质量标准】遵守和维护交通建】设市场秩《序:
鼓励采【用先进技术》、设备、《工艺、新型建筑材】料和先进管理方式提!高交通建设质量 !
第五条 各!级,人民政府应当采【取措施扶持、—保护、促进交通建】设发展?推行交?通建设发展目标【责任制?做好征地拆迁、【补偿的组织协调工作!征地拆迁的具体补】偿标准由县级 以上!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!限依法?制定
第六条 ! 交通建设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!任制、招标》投标制、工程监理】。制,。、合同管理制建【立和:完善项目质量保证体!。系
第【七条 《交通建设项目—法人和从业单—位进入交通建设【市场必?须具备国家规定的】市场准入条件—项目法《人是指享有交通建】设,项目管理《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!法人从业单位是指】从事交通勘察设计、!咨询、?施工、监理》、试验检测业务【的单位和社会中介机!构
第八条 】 进入交《通建设市场的项目法!人必须具备下列【。条件
》 :(,一)依法取得项目】法人资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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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具有】与拟建?工程规模相》适应:的组织、技术、【财,务管:理人员和相》应,机构;?
(三)】具,有相应?的项目策《划、资金筹措—、建设工程管理的能!力,;经营性交通建【设项目法人》还应具有相应的运营!管理、?。债务偿还和》资产管理的能力 】
第九—条 项目法人—。应当在可《行,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至!初步设计批准前【向交通?主管部门申请资【格审查
【 对符合前条—规定条件的》交通主?管部门应在收—到资格审查申—请之日?起30日《内批复 《通过资格审查的【项,。目法人可独立—享有批准的交—。通建设项目管—理权:利对建设项目的【质,量、投资和》。。工期负责 【
第十条 进入】交通建设市场—的从业单位必—。。须具备下列条件】
? ,(一)有从事—交通建设《经营范?围的营业执》照;
】 , (二)有相—应等级的《。建筑:业企业资《质证书;
! (三?)从事交《通建设的业绩和信】。誉良好; (!。四)有相应的人员】、设备和资金
! :符合上述条件—的从业单位由省交】通主管部门办理【资信登记应当报【国务院交通主管部】门登记的经省交【通主管部门初—。审后上报》禁止:将交通建设项—。目发包给不具—备上述条《件的从业单》位 ?,
:第十一条 》交通建设必须—坚持:。先勘察?、后设计、》再,施工的原《则严禁?边勘察、边设计、】边施工交通》建,。。设程序按《照下列规定进行】。
(一—)进行预可》行性研究编制完成】项目建议书;
! ?(二)进行工程可行!性研究编《制完成工《程可行性研究报告;!
(】三)编制完成初步设!计文件、施工—图设计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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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编制—完成项目招标文件】组织项目招标投【标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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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编!制完成项目》开工报告组》织,项目实施;—
《(六)?办理项目验收组【织项目后《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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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国家对交》通建设的程》序另有规定的从【其规定 《
第十二条 !在省人民政府规【定限:额内:资,金可自行筹措—的交通建设项目其】项目建议书》、可行?性研究报告、初【步,设计由省交通主【管部门审《批报省发展》计划部门备案其他交!通建:设项:目的审批按国家【和,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!执行 《。
第《十三:条 交通建》。设,。。项目的招标实—行资格?预审招?标人应当按照交通主!管部门制《定的资?格预审办法统一审】查标准对潜》在投标人《的,资信、业绩、—施,。工,能力等提《出公正、《客观的审查意—见报交通主管部门】核准:
《 ,。交通建设项目的【评标由招《标人依法组建的评】。标委员会负责评标】委员会?。的专家应当从国【。家或者省《交通主管部门设【立的专家库》中随机抽签决定【招标人根《据评标委员会提出】的书面评标报告和】。推,荐,的中标候选人确【定中标人
【 禁止在交》通建设中转》包或者违法分包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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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申请】。交通建设项目开【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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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项目法!人已经设立》;
】(二)项目初—步设计及总》概算已经批复;
!。
《 (三)《项目资本金》已经落实《;
【 ,(,四)施?工图可满《足连续施《。工需要;》
(【五)土地审批手续】。、征地?拆迁等工《作基:本,完成;
!。 (六)施》。工、:监理合?同已经签订;【
(七】)工程质量》监督:、环保措施已—经,落实
符】合上述开工条件的交!通主管部门应当在】收到开工报》告之日起15日【内予以批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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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?交通建设《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!项目法人《。对工:程质:量负总?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!察,设计质?量负责施《工单位?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!。单位承担监理责任】交通主管《部门:及,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承!担监督?责任
第—十,六条 项目法人【和从业?单,位必须遵守》国家有关工程建设】质量:管理的?规定交通建设合【同,必,须具有工程质量【条款明确质》量标准和质量—责任项目法人—和从业单位》必须:执,行交通工程》强制性技《术标准严格》。控制工?程造价基本建—设各阶段工》作必须达到规定的技!术深度和质量要【求
第【十七:条 交?通,。建,设过程中发生—工程质?量事:故,项目法人应在24】小时内向有管—理权限?。的交通主管》部门和?质量:监督:机构报告》
《省交通主《管部:门委托具有相应资】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!。质量鉴定《检测数据是解决本】。。省交通工《程建设质量争—议的最终检》测数据 》,
第十八》。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对交通!。建设中违反国—家法律法规的行为、!工程质?量事故?和质量?缺陷有权《投诉、检《举,、控告?。有关部门接到—。举报后应《当及时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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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交通建?设项目必须》按照国?家交通主《管,部门的规定进—行交:工验收和竣》工验:收交工验收合格【的可以试运》营试:。运营:期结束前必》须向交通主》管部门申请组织竣工!验收:经,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!可转为正《式,运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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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交通主管》部门对交通》建设:工程实施监》。督检查时《有权要求《被,检查单位提供—。有关文件和资料【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!查依法收集相—。关证据材料处理违】法行为交《通建设?监督检查《。人员执行公务—应当出示行政执法】证,件
第《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!在收取交通建设【相关费用《时应当出具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依【据和国?。家,或者:省级物价财政—部门核定的征收标】准无合法依据或者】超范围、超》标准征收《的交通建设项目【法人和从《业单位可以拒绝交】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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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—。条 交通建》设中的违法》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已!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!定 《
第二十三条【 违反本条》。。例,规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,按下:列规定分别予以【处理
—(一)项目法人【将交通建设项—目发包给不具有相】应资质证书和—资信登记的从业单位!的由交通《主管部?门责令项目法人【停,止组织?施工并按照发包条件!重新发包;—
(!二):从业单?位转包、《违法分包《工程或?者不具有《相,应资质证书》和资信登记承揽【工程的?由交通主管》部门责令《。停工:、予以清《退,;情节严重》的按照管《理,。权限取消12年【的,资信登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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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,。三):造,成工程质量事故的】。交通主管部门根【据不同情况分别对项!。目法人或者从业【单位给予警告责令】停工:整改或者停止资金】拨付;情节严重【的按照管理权限取】消12年的》资,信登记造成重大质量!事故:的应:当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同时:追究有关管理部门】负责人的责》任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二【十四条 交—通,主,管部门工作人—员在交通建设管理中!玩忽职守《、滥:用职权?、徇私舞弊的给予行!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:事责任
】第二十五《。条 本《条例自200—2年3月1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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