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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甘?肃,省农:。。业基本建设》项,目招标投标》管理实施《细则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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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章?。 总 则—
》
第一条 为】规范农业基本—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!理确保项目建设【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!据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招标投标法、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!例、农业部农—业基本建设项目招】。标投标管理》规定:和甘肃省农业基本】建设项目管》理办法制定本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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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细则】适用于?省农牧厅管理或【由,省农牧厅《与省发改委》等部门联合下达【、农牧业系统牵头】组织实施的各类农业!。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!、,设计、施工》、监:理招标农业基本建】设项:目中涉及的仪器、设!备、材料招标—
第三条 招标】投标活?。动必须贯彻执—行国家、《省有关招《标,投标法律、法规、】政策和?规定
第》四条 招标投标活】动应遵循公开—、公平、公正—和诚实守信的原【则,
第二—章 职责分工【
《第五条 省农牧厅农!业基本建设项目招】标投标工《作领:导小:组办公室《设立于厅发》展计划处主要职【责是
—(一)全面负责【农,业基本建设》项目:招标:投标:相,关工作;
【 (二)指》导、监督、检查农业!基,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!活动的?。实施;
》 , ,(三)核准农业各行!业项目?招标实?施,。方案;
(四!)组建和管》理省农?牧厅农?。业,基本建设项目—。评标专家库》;,
(五—)会同行业处室【组织跨?行业重大农业基【本建设项目的招【标活动?;
第六条— 省农《牧厅各行业》。处室负责本》行业农业基本—建设项目招》标投标工作》主要职责是》
(一)负】责本行业农业基本建!。。设项目招标》投标:活动的监《督管理;《
(二)【负,。责本行业同类型涉及!较多县区(或建设】单,位)的打捆项目仪器!。设备招标《投标
《。 :(三)负责》推荐本行业农业【基本建设项目评【标专家?人选
第七条 】驻厅纪?检监察室负责各类】农业基本建设项【。目招标投《标工:作的监督、检查主要!职责是
【(一)监督检查【招标:投标:法律、法规、—。。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!;,
: (二)对—厅本级农业》基本建设招标投【标活动?进行全程监督;【
: (三)》。指,导农:牧业系统纪》检监察?。机,构,对招标投标活—动进:行监:督监察?;
(—四)受?理对: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!。投,。诉并依法核查处理;!
(五)【督办项目《招标投标《活动中?违,。法违:。规行:为的查处工作—
第八《条 各市州农—业行政主管》部门:。按照:。部门分工《职责归口《管理本行政区域【内,。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!招标投标工作及【监督检查
】第三章 》招 标
》
第九条 !符合下?列条件之一的—农业基本建设—项目:必须进行公开—招标
?
(一)施工】单项合同估算—价在50万元—人民币以上的;
】
(《二):仪器、设备、材【。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!。价在30万元人【民币以上的;—
(三)【勘察、设《计、监?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!合同估算价在30万!元人民币以上—的;
(【四)单?项合同估算低于【第(一)、(—二)、(《三)项规定的—标准但项目》总投资额在》1000万》元人民?币以上的;
【 (五)单—项合同估算价在30!万元:人民币以下、但涉及!多个:市县或?建设单位《的同类项目仪—器,。、,设备、材料采购总估!算,价,在100万元人民币!。以上:在项目批复中明确】。要求统一采》购的
?
第十条 第九【。条规定必《须公:开招标的项目—有,下,。列情:形之一的经批准可】以采用邀请招标【
《(一:)项目?。技术复杂《、有特殊要求—或者因环境》。资源条件限制符合】条件的?潜在投标人有限【的;
》 (二)受自—然、地?域等因素限制—实行公开招》标影响项《目实施时机》的;
?
(三)—公开招标《所需费用占项目【总投资?比例过大的;
】 (四)法律法规!规定的其他特殊项】目
第十一—条 符合第九—条,规定:必须公开招》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况!之,一的经招《标主管部门》批准可以不进行招】标
(一)】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!家秘密不适》宜招标的;》
? (二)勘察、设计!采用特定专利或【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!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!不宜进行《招标的;
】(三)农牧渔业设】施设备专业性较强潜!在投标人为三—家以下无法进行【招标的;《
(四)抢】险救:灾及:法律法规规定—的其他特殊项目
!第十二条《。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!公开招标的项目化】整为零或者以其他】任何方式规避—招标
第十三条】 必须进行招标的】农业基?本,建设项目应在报批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】中明确招标方案【符合第十《一条规定不进行招标!的项目应在报批可】行性研?究报告时预》。先说明?理由
招标方!案包括以《下主要内容
!(一)招标范围【说明拟招标的—内容及估算》金额;
》 ,。 (二)招标组织形!式说:明拟采用自行招标】或委托招标形式自行!招标的?应说明理由;
! (三)招标方式说!明拟采用公开—招标或邀《。。请,招,标,方式邀请招标—。的,应说明理由
第十!四条: 项目主《。管单位在批复项目】初步设计(实施【方案)时对》拟采取的招》标方式予以》明确
第》十五条 经批—复,的,项目在?。招标时若要变动【招标方式时必须【向项目批《复单位出面申请变更!
第十六条 招标!必须有明确的招标范!围、招?标组织形式》。和招:标方式并在项目立】项审批时《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!批准:
第十七条 【自行招?标的应?组建招标工作机【构全权负责》招标活动
—第十:八条 委托招—标的应选择有代理资!。质的招标代》理机:构负责?招标
第十九条】 农业?基本建?设项目的《招标:人是提出招标项【目、进行招标的农业!系统法人《或其他?组织
对【涉及多个单位承【。担,的项目中同》类仪器、设备、【材料的采《购厅招标办公室可】。根据:实际确定一个—业务:处室或厅属单位为】招标:人
? 招标《人应按审批部—门批准的招标—方案组织招标工作】。
第二十条 招】标投标?活动应?按照以下程序进【行
》(一)编写》招标:文件;
【(二)发布招标【公告或招标》邀请书进行资格【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!文件组织投标人【现场踏?勘;
—(三)接受》投标文件;
—
?。(四)制订》具体:。。评标:方法或细则;—。。。
(五)成立!评标委员会;
! (六)组织—。开,标、评?标;
》 (七?)确定?中标人?;
(—。八)向项《目主管部门提—。交招标投《标的书面总》结报告;
— (九《)发中标《通知书并将》中标结果通知所【有投标人;
【 :(十)签订合—同
?第二十一条 农业】基本建设项目招【标应:。。当具备以《下条件
》 , (一)勘察、【设计招标条件;【
1.可行性!研究报告(项目【建议书)已获批准】;
《 2.具备必要【的勘:察设:计基础?资料
(【。。二)监理招》标条件
初步!设计或实施方—案已获批准
【。 (三)施—工招标条件》
《1.:初步:设计(实《施方案)《已获批准项目投资】计划已下《达;
2.】施,工图:设计已?经,完成;
》 :3.建设资金已落实!;
:
4《.有土建内容的项】目建设用地已落【。实拆迁等工作已【有明确?安排
》 (四)《仪器、设《备、材料招》标条:件
? 1.初步设【计或实施方》案已获?。批准;
2】.实验室、设备库等!施工图设计已—经完成;
》
3.》技术经济指》标已:基本确定;
!4.项目建设资金已!经落实
第二十二!条, 自行招标的招标人!。应具备编制》招标文件和》组织评标活动的能】力必须招标的—项目招标人具备【下列:条件经项目审批部门!批准:可以自行招》标
(一)】有,组织编写招标—文件的能力;
】 (二)有审查投!标人投标资格的能】力;
—(,。三)有组织开—标、评标、定标的能!力;:
? (四)熟》悉招标投标法—及有关?法规规章
第【二十三条 招标人不!具备第二十》二条规定条件的【应,当委托招标招标【人有:权自行选择招—标代理?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!。事宜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以任何?方式为?招标人指定招标【代理:机,构
》承担农业基本建设】项目招标的代理【机构资质等》级应与所《承担招?标项目相适应且【熟悉农业行业特点;!曾承担过《农业系统的招标代理!机构、信誉良好【的在: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!
: :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!准按:国家和省《上有关规《定执行
《。
第二十四条 采用!。公开招标《。的项目招标人应当】在招:标管理部《门指定的报刊、网络!或者:其他公开媒》体上发布招》。标公告?。招标公告不》。得限制?。潜在投标《人的数?量
采用邀】请招标的项目招【标人应当向三—个以上单位发—出投标邀请书—。
:第二十五条》。。 招标公告或投标!邀请书?应当载明招标人名】。称和地址、》招标项目的基本【要求:、投标人的》资格要求以及—获,取招标?文件的途径等事项
!
第:二十六?条 : ,招标人应当》组,建资格审查委—员会编制资格预审文!件并发布预审公告】并严格?。审,查资:格,预审申请《文件资格审查委员】会及其?成员应当遵守国【。家招标投标法规有关!评标委员会及其成】员,的规定
— ,在一:个项:目中招标《人应当以相同条【件对所有潜在投【标人的资格进行审】查不得以《任何:。理由限制或者排斥】部分潜在投》标人:
第二《十七条 》资格预审《。结束后要提出资格】审,查报:告意见经资》格审查?委员会签字后—存档备查招标人应】当及时向《资格预?审申请人《发出:资格预审结果通知】书,未通过?。。资格预审的申—。请人不具有投标资】格
?第二十八条 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!构,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和项目的批复【编,制招标?文件
第二—十,九条 招《标文件规定的各【项技术?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!制,性标准不得标明【特定的投标人或产品!以,及含有倾向性或者】排斥潜在投》标人的内《。容
?第三:十条 招标》人对已发出》的,招标文件进行—必要澄清或者修改】的应当在《招标文件要》求提交?投标文件截止时【间,至少15《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!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!该,澄清或者修改—的内容为招标—文件的组成》部分
第》三十一条 依法【必须:。进行招标《的项目自招》标,文件:发售之?日,至停止发售》之日:最短:不得少于5个工作】日自招标文》件停止发出》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!标文件截《止日最?短不应少于》20个工《作日
第》三十:二条 招标》。。文,件应按其制》作,成本确定售价一【般应控制在10【00元以内》
: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!件应当明确投标保证!金金额?一,般不:超,。过所投标段合同估算!价的1?.5%投《标保证?。。金可以采《用现:金、现金支票、转】帐支票?。、电汇、银行—汇票:。等,形式交纳
第!四章 《投标和开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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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投!标人是响《应招标?、参加投标竞—。争的法人或》者其他?组织
第三十五条!。 投标?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!定的:投标截止《时间之前密封递【交投标?文件:
第三十》六,。条 截止规定的开标!时间有下《。列情况之一的—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!标代理机构可—以拒绝
(】一)投标文件—。的密:封,不符合招标文件要】求的;
(二!)未按规定交纳投标!保证金的《;
:
(三)—逾期送达或者—未送达?指定:地点的;
】(四)法律、法规规!定,。。的其:他内容
第—三十七条 开标应当!在招标?文件确?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!止时间的同》一时间公开进行;开!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!件中预先确》定的:地点
在投标!截止时间前提交【投标文件《。的投:标人少于三个的不】予开:标按相关规定—另行组织招标
第!三十八条《。 开标?。由招标人《或招标代理机—构主持并通知—所有:投标人参加开标人】员,由主持人、监标人、!开标人?。、唱标人、》记录人组成上—。述人员应当在开标记!录上签?字确认
第三【十九:条 开标一般—按以下程序进行
】
(一)主持人!在招标?文,件确: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!标,文件开?。始开标;
(!二)宣布开标人【员名单;《。
(三—)确:认投标?人法定代表人或授】权代表人是否在场】;
(—四)宣?布投:。标文件开启顺序【;
》(五)依开标顺序】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!是否:完好再启封投标文】件;
(六)!宣布投?标要素并作》记录同时《由投标人《代表:签字确认;》。
(七)对上!述工作进行记录存】档,备查
第【五章 《评标和中标
!第四十条 评标由】招,标人: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!会负责
评标!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!表和有关《技术、经济管理【。方面的专《家,组成;成员人数为】五人以?上单数其中技术【、经:济管理等方面的【专家:不得少?于成员总数的三【分之二?
第?四十一条 评—标委员会《专家:。应从评标专家库中】。随,机抽取?。专业性要求特—别高、技术特别复】杂或者国家有特殊要!求的招?标项:目采取随机》抽取方?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!。任的经?省农牧?厅招:标投标?。领导小?组研究同意》可以直接确定
】第四十二条 评标】委员会成员名单在】中,标结果确定前—应当保密 参与】。。制定招标文》件,的专家不得再推【选为同一项目的评标!委员会成员
第四!。十三条 评标委员】会设:主任委?员1名主任委员应由!具有丰富评标经【验的:经济或技术专家担任!。评标委员会》在主任委员领—导下开?展评:标工作?
第四《十四条 评标工作按!以,下程序?进行
?
(一)招标人!宣布评标《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!定主:任委员?;,
《(二)招标人宣布】评标纪律;
】 (三)在主任委】员主持下根据需【。要成立有关专业组】和工作组《。;
(四)招!标人介绍《。招标文件;
】 (五?)评:。标人员熟悉》评标标准和方法;】
: , (六)评标委【员会对?投标文件进》行形式审查;—
,
(《七)经评标委员会】初步评?。审提出需《投,标人澄清的问—题经二分之一以上委!员同:意后通知投》标人;
(八!)需要?。书面澄?清的问题投》标人应当在规定的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!达评:标委员?会;
(九)!评标委员会按招标】文件:。。确定的评标标准和】方法对投标文件进】行,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!选,人推荐?。顺序:;
:
(十)经【评标:委员:会三分之《二以上委《员同意并签》字通过评标委员【会工作报告并附往】来,澄清函、评标—资料及推荐意见【等报招?标人
第四十【五条 评标》委员会对《各投标文件进行【形式:审查确认投标文件】。是,否有效对有下—列情:况,之一的投标文件【可以拒?绝,或按无效标》。处理
—(一)投标文件密】封不符合招标文件】要求;
》 (二)逾期【送,达;:。
: (三《)未按招标》文件要求加盖—单位公章和法—。定代表人(或其【授权人)的签—字(或?印鉴);
【 ,(四)?招标文件要求—不得: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!标文件上标》。。明投标人名》称或有任何》可,能透露投标》人,名称:信息及有明显标志的!;
(五【)投:标联:合体没有提交共同】投标:协议;
》 (六)》同一:投标人提《交两个以《上不同的投标文件】或者:投标报?价但招标文》件要求提交》备选投标《的除外;《
? (七)未》。按招:标文件要《求编写?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!确认:关键技术《方案、关键工—期、关键工程—质量保证措施、【投标价格;
!(八)未按规定【交纳投?标保证?金;
—(九)招标文件载】明的招标项目完成】期限超过《招标文件规定的期】限,;,
(》。十,)明显不符合技术】。规格、?技术标准要求—;
》(十一)投标文件载!。明的货物包装—方,式、检验标》准,和方法不符合招【标文:件要求;
】(十二?)不符合招》标文件规定的其【它实质性要求或违反!国家有关规定;
! (十三》)投标人有》串通投标、提—供虚假资《料等行为
第四十!六条 评标—委员会应从技—术、商务方面对【。投标文件进行—评审:
第?四十七条《 ,评标方?法应当按照》招标文件确定的方】法一般可采用综合评!估法或最低投标价】法,
第四十八—条 评标委员—会经:评审认为所有—投标都不符合招【标,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!所有投标
— 所有投标被否决!。的招标?人应当重《新组:织招标
第—四十九条《 评标委员会—应,向招标人推荐—中标候?选人并明确排序招标!人也可以授权评标】委,。。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!
,
第五十条 招【标人在确定》中标人时必须选择评!标委员?会排名第一》的中标候选人—作为中标人排名第一!的中标候选人放弃】中标: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!履行合?。同招标人可以—按次序选择后续中】标候选人作为中【。标人
第五十【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!中标:公告期满后五日【内,发出中标通知书并】同时将中标结果【通知所有未中标【的投标?人,
中》标通知书发出后招】标人:改变中标《结果的或者》中,标人放弃中标项【目的应当依法—承担法?律责任?
第五十二—条 招标文》件要求中标》人提交履约保—证金或其他》形式履?约担保?的中标人《应当:按,规定提交;拒绝提交!的视为放弃》中标:项目
第五十三】条 招标《人,和中标人应当自【中,。标通知书发出之日】起三十日内按照招】标文: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!件订立?。。书面合同招标—人和中标人不得【再行订?立,背离合?。同实质性《内容的其《它协议?
:第五十四《条 招标人与—中标:人签订合同后五【个工作日《内应:当向中标《人和:未,。中标人一次性—退还投?。标保证金《
第五《十五条 投》标人对中标》人结果有异》议的应当《在中标结《果公布之日》起,七个工作日内—以书面形《式向招标人提出【质疑招标人》。应,当在收到投标人书】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!。内对质疑作出答复】
投》标人:对招标人的答复【不,满意或者招标人未】在规:定时间?内答复的可以—在答复期满十五个】工作日内按照有【关,规定向管理或监督部!门投诉管《理监:督部门收到投诉【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!诉事项作出处理【决定
第五十【六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!应当重新招标
! (一)在投标截】止时间前提交—投标: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!个的;
(】。二)资格审查合格的!投,标人:不足三个《的;:。
(三)【所有投标均被作废】标处理或被否决的】;
(四【)评:标委员会否决—不合:格,投标或者界定为废】标后有效投》标不足三个的;
】
(五)评标委!员会推荐的所—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!中标的
》第五十七条 因发】生,本规定第《。五十六条《第,(一)、(二)项】情形之一重新—招标后仍出》现同样情《形经:。审批:同意可以《不再进行《招标
—第六章? 附 则
!
第五十八条 对于!农业基本建设—项目招?标投标活动中出现】的违:法违规行《。为驻:厅纪检组监察室【。依照中?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投标?法和:国家有关规定进行】处罚并提《。。出在项目安排中【给予制?裁的建议
第五】十九条 本规定所】称勘察、设计招标】是指:招标:人通:。过招标方式选—择承担该建设工程的!勘察任务或工程【设计任?务的勘察、设计单位!的行为
《。
本规定所【称监理?招标: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!方式选择承担建设工!。。程,施工监?理任务的建设监理】单位:的行为
【。本规定所称施工招标!是指:招标人通过招标方】式选择?承担建设《工程的土建、田间】。。。设施、设备安装【。、管线敷设》等施工任务的施工单!位的行为《
《本规:。定所称仪器、设【备、材?料招标?是指:招标人通过》招标方式《选择:。。承担建设工程所【需的:仪器、设备、建【筑材料等的》。供应单位的行为
!第六十条《 ,。本细则?自,201?3年1月1日起实】。行200《。4年制定的甘—肃省农牧厅》农,业基本建《设项目仪器设备招标!投标管理办法—(试行)同》时废止
第六十】一条 ?。本细则由省农牧厅负!责解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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