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甘肃省农业基】。本建设项《目招标投标管理实】施细:则(试行)
!
第一章【 :总 则
【
第一条 !为规范农业》基本建设项目—招标投标管理—确保项?目建:设质量提高投资效】益依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招标投标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招标【投标法实施条—。例、农业部农业基】本建设项《目招标?投标管?理规:定和甘肃《。省农业基本建设【项目管理《。办法制定本细则【
第二《条 本细《则适用于《省农牧厅管理或由】省农牧厅与省发改】委等部门《联合下达、农牧业系!统牵头组织实施的各!类农业基本》建设项目的勘察【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招标》农业:基本建设项目中涉及!的仪:器、设备、材料【。招标
第三—条 招标投标活动必!须贯彻执行国家【、省有关招标投标法!律、法?规、政策和规定【
:。第四条 招》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!开、公平、公正【和诚实?守,信的原则
第!二章 职》责分工
《
第五条 省】农,牧厅农业基本建设项!目招标投标工作领】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!厅发展?计划处主《要职责是
】(一)全面负责农】业,基本建?设,项目招标投标相关】。工作;
《
(二)指导、!监督、检查农—。。业基本建《设项目?招标投标活动的实】施,;
(—三,)核准农业各行业】项目招?标实施方案》;,
(四—)组建?和管理省农牧厅【农,业,基本建设《项目评标专家库【;
? (五)会同行业!。处室组?织跨行业重》大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,的,招标活?动,;,
第六条》 省农《牧厅各行业处室负】责本行业农业基【本,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!。作,。。主要:职责是
— ,。(一)负责本行业】农业基本建设项【目,招标投标活动的【监督管理;》
(二)负责!本行业同类型涉【及较多县区(—或建设单位)的【打捆项目仪器—设备招标投标
【。
(三)负【责推荐本行业农业】基本建设《项目评标专家—。人选
?。
第七条 驻—厅纪检监察室负【。责各:类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招:标投标工作的监督】。。、检查?主要职责是
【。 :(一)监督检查招】标投标?法律、法规、—政,策的贯彻执行情况;!
《(二)对厅本级农】业,基本建设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!程监督;
【 (:。。三,),指导农牧业系统【纪检监察《。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!进行监督监》察;
《 :(四)受理对项目】招标投标《活动:的投诉并依》法核查处理;
【
(五)督办】项目招标投标活【动中:。违法违规行》为的查处《工,作
第《八条: 各:市州农业行政主【管部门按照》部门分工《职责归口管理本行政!区域:内的农业基本建设】项目:。招标投标工作及监】督,检查
—第三章 招 】标
:
第九条 !符合下列条件—。之一的农业基—本建设项《。目必须进行公开招】标
(—一)施工单项—合同估算价在50】。万元:人民币以上的;【
(二—)仪器、设备、【材料采购单项—合同估算价》在30万元人民币以!上的;
【(三)勘察、设计、!监理等服《务的采购单项—合同估算《价在30《万元人民币以—上的:;
? (四)》单项合同《估算低于《第(一?。)、(二)、(三)!项规定的《标准但?项目总?投资额在1》000万元人民【币以上的;
【 (?五)单?项合同估算价—。在30万元人—民币以下《、但涉及多个—市县或建设》单,位的同类项》目仪器、《设备:、材:料采购总估算价在1!00万元人民币以上!在项目批复中明确】要求:统一:采购的
第—。十,条 第九条规—定必:须公:开招:标的项目有》。下列:情形之?一的经?批准可以《采,用邀请招标
】 ,(一)?项目技术复》杂、有特殊要求或】者因环境资源—条件限制符合条【。件的潜在投标人有限!的;
(【二,。)受自然、地域等因!素,限,。。制实行公开》招,。标影响项目实施时】机的;
【(三)公开》招标所需费用—。占项目?总投资比例过大的】;,
? (四)《法律:法规规定的其他特】。殊项目?
第十《。一条 符合第—九条规?。定必须公开》招标的项目》有下列情况》。之一的经《招标主管《部门:批准:可,以不进行《招标
(一)!涉,及国家安全或者【国,家秘密?不适:宜,招标的;
— (二)勘—察、设计采》用特定专《利或者专有技术的】或者其建筑》造型有特殊要—求不宜进行》招标的;《
? (三)农牧渔业设!施设备专业性—较强潜在投标—。人为三家《以下无法进行招【标的;
《
(四》)抢险救灾》及法律?法规规定的其—。他特:殊项目
第十二】。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将依【法必须公《开招:标的项目《化整为零或者以【其他任何方式—规,避招标?
第十《三条 必须进行招标!的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应在报批的—可行性研究报告【中明确招标方案符合!第十一条规定不进行!招标的项《目应在报批可行性研!究,报告时?预先说明理由—
《招标方?案包括以《下主要内《容
:
(一)—招标范围说明拟招】标的内容及估算金】额;
《 (二)》招标组织《形式说明拟采—用自行?招,标或委托招标形式】自行:招标:。的应说明理》由;:
(》三)招?标方式说明拟—采用公开招》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邀!请招标的应说明理】由
第十四条 】项目主管单》位在批复《项目:初,。步设计(《实施方案《)时:对拟采取《的招标方式予以明确!
第十五条 经】批,复,的项目在招标时若】要变:动招标方式时必须】向项目批复单位出】面申请变更》
,
第:十六条 招》。标必须有明确—的,招标范围、招标组织!形式和招标》。方,式,并在项目立项—审批时经相关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》
第?十七条 自行招【标的应?组建招标《工作:机构全权《负责招标《活动:
第十八条 委托!招标的应选择有代理!资质的招《标代:理机构负《责招标
第十九】条 农业《基本建设《项目的?招标人是《提出招标项目、进】。行招标的农业系【统法人或其他—组织:
《对涉及多个单位【。承,担的项目《中同类仪《器、设?。备、材料的采购【。厅招标?办公室可根据实际】确定一?个业务处《室或厅属单位为【招标人
— 招标人《。应按审批部门批准的!招标方?案组织招标》工作
第二—十条 招《标投标活动应按【。照,以下程序进行—
(一)【编写招标文件—;
(二)】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!邀请书进行资格【审查发放或出售【招标文件《组织投标人现场踏】勘;
(【三):接受:投标文件;
!(四)制订具体评】标方法或细则—;
(五)】成立评标委员—会;:
,。
, (六)组织开标!、评标;
》
(七)确【定中标?人;
(八)!向项目主管部门提】交招标?投标的书面总结【报告;
(】九)发?中标:通,知书并?将中标结果通知【所有投标人》;
《 (十)签订合同
!。
第二十一》条, 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招标应当》。具备以下《条件:
,。
(一)勘【察、设计招标—条件;
1.!可,行性研究报》。。告(项目建议—书,)已获批准;
! 2.具《。备必要的勘察设计】基础资?料
(二【。)监理招《标条件
初步!设,计或实施方案—。。已获批准《
(三)【施,工招标条件》
1.初步设!计(:实施方?案)已获批》准项目?投,资计划已下达;
】
2.施工【图设计已经完—。成;
3.】建,设资金已落实;【
,
: ,4.有?土建内容《的项目建设》。用地已落实拆迁【等工作已有明确【。安排
》 (四)仪器—、设备、材》。料招标条《。件
1—.,初步:设计或实施方案已获!批准;
2.!。实验室、设备库【等施:工图设计已经—完成;
》 :3.:。技术经济指标已【基本确定;
【 :4.:项,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!
第?二十二条 自行招】标的招标人应具【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!织评:标,活动的能力必须招】标的:项,目招标人具备下列】条件经项目审批部门!批准可以自行招标】。
? (一)有组织【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!;
(二)】有审查投标人—投,标资格的能力;【。
(》三)有组织开标、】评标、定标的能【力;
(四)!熟悉:招标投标法及有【关法规规章
【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!不具备?第二十?二条规?定条件?的,。应,当委托招标招标人有!权自:。行选择招标代理机】构,委托其办理招标事】宜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得以任何方式—为招标人指定招【标,代理机构
】承担农?业基本建设项目【招标的代理机构资质!等级应与所》承,担招标项《目相适应且熟悉农业!行业特点;曾承担】。过农业系统的招标代!。理机构、信誉良好的!在同等?条,件下:优先考虑
】招标代理机》构收费标准按—国家和省《上有关规定执行
!第二:十四条 采》。用公开招标的—项目招标人应—当在招?标管理部门指—定,的报刊、网络或者其!他公开媒体》。上,发,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!不得限?制,潜在投?标人的数量
【 :采用邀请招标的项】目,招标:人,应当向三个以上单位!发,。出投标邀《。请书
第二—十五条 招标【公告或投标邀请书】。应当载?明,招标人名称和—地址、招标项目【的基本要求、投【标人的?资格要求以及获取招!标文件的途径等【事项
第二十六】条 招标人应当】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!编制资格《预审文件并发布预审!公告并严格审查资格!预审申请文件资格】审查委员《会及其成员应当【。遵守国家《招标投标法规有关】评标委?员会及其成》员的规定
】。在一个?。项目中招《标人应当以》相同条件对所有潜】在投标人的》资格进行审》查,不得以任何理由【限制或者排斥部分潜!在投标人
第二】十七条 资格预审!结束后?要提出资格审—查报告意《。见经资格审查委【员会签字《。后存档?备查:招标人应当及—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!发,出资:。格预审?结果通知书》未通过?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!具有投标资格
【
第二十八条 【招标人?或招标代理》机构应?当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和项目的批】复编制招《标文件
第二十】九条: 招:标文件规定的各项】技术标准应当符【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!得,标明特定的投标人】或,产,品以及含有》倾向性或《者,排斥潜在投标人的】内容
第》三十条 招》标人对已发出的【招标文件进行—必,要澄清?或者:修改的应当在招标】文件: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!止时间至少15【日前以书面形式【通知:所,有招标文件收—受人该澄清或者【修改:的内容为招标文件】的,组成:部分
第》三十一条 依法必】。须进行招《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!。。发售之?日至停止发售之日】最,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!日自招标文件停止】发出之日至投标人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】日最:短不应少于20【个工作日
第三】十二条 招标文【件应按其制》作成本确定》售价:一般应控制在100!0元以内
第三十!三条:。。 招标文件应当【。明确:投标保?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!所投标段合同估【算价:的1.5%投标保】证金:可以采用现金—、现金支《票、:转帐支票、电汇【。、银:行汇票等形式交纳】。。。
第四章 !投标和开标
!第三十四《条 投标人是响应】招标、参加投标竞】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
第三》十五:条 投标人应—。当在招标文件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】间之前密封递交【投标文件《
第三十六条 截!止规:。定,的开标时间》有下:列,情况之一的投—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!代理机构可》以拒绝
》 (?一)投标文》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!文件要求《的;
?
?(二)未按规定交纳!投标保证金的;
】
: ,。(三:),逾期送达《或者未送《达指定?地点的;
》
(四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内容
—第三十七条 开标】应当在招标文—件确定的提交投标】文件截止时间的同】一时间公开进行;】开标:地点应当为招标【文件中预先》确定的地点
】 在投标截止时间】前提: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!少于三个的不予开标!按相关?规定另行《组织招?标
第三》十八条 开标由招】标人或?招标代理机构—主持并通知所—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人!员由主持人》、监:标人、开标人、唱】。标人、记录人组成上!述人员应当在—。开标记录上签字确】认
第三十—。九,条 开标一般按以】下程序进行
—
(一)—主持人在招标文【。件确定的时间—停,止接收投标文—件开始开《。标;
?
(二)宣布】开,标人员?名单;
【(三)确认投标人法!定,代表人或授权代表】人是否在场;—
: ,。 (四)宣布投标】文,件开启顺序》。;
(五)】依开:。标顺序先《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!否,完好:再启封投标文件【;,
(六—)宣布投标要素并】作记录同时》由投标人代》表签:字确:。认,;
(七)】对,上述工作《进行记录存档—备查
—第,五章 评标—和中标
第】。。四十条 评标由【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!标委员会负责
【
评标委员会】应由招标《人,。代表和有关技术、】经济管理方面的专】家组成;成》。员,人数:为五人以上单—数其中?技,术,。、经济管理》等方:面的专家《。不,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!分之二
第四十一!条 评标委员会专家!应,从评标?专,家,库中随机《抽取专业性》要求特别高、技术】特,别复杂或者》国家有特殊要求的】招标项目《采取随机抽取方式】确定的?专家难?以胜任的经》省农牧厅《招标投标《领导小组《研,究同意可以直接【确定
第四十二条! 评标委员会成员】名单:在中标结果》。确定前应当》保密 ? 参与制定招标【文件的专家》不得再推选为—同一项目的评标委】员会成员
第【四十三条 评标委】员会设主任》。委员1名主任—委员应由具有—丰富评标经验—的,经济或技《术专:。。家担任评标》委员会在主任委【员领:导下开展评标工【作,
第四十四条【。 评标工作按—以下程序进行
【
(一)招标】人宣:。布评标?。委员会成员名—。单并确定主任委员】;
:。
(二)—招标人宣布评标纪律!;
(三)在!主任委员主持—下根据需要成立有关!专业组和工作组;】
? (四)招标人介】绍招标文件;
【
(五)评【标人员?熟悉评标标准和【方法;
《
(六)评标委!员会对投标文件【进行形式审查;【
(七)【经评标委员会初【步评审提出需投标】人,。澄清的问《题经二分之一以上委!员,同意后通知投标人;!
(八—)需要书面》澄清的问题投标【人应当在规》。定的时间内》以书面?形,式送:达评标委《员,会;
》 ,(九:)评标委员会按招】标文件确定的评标】标准和方法对投标】文件进?行详细评审确定中标!候选人?推,荐顺序;
【。 (十)经》评标委?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!员同意?并签字通过评标委员!会,。工,作报告并附往来澄清!函、评标资料及推】荐意见等报招标【人
?第四十?五条 评标》委员会?对各投标文件—进,。行形式审查》确认:投标文件《是否有效对》有,下列情况之》一的投标《文件可以拒绝或按无!效标:处,理,。
(一)【投标文件密封不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】;
《 (:二,),逾期:送达;?
(三)未按!招,标文:件要:求加盖单位公—章和法定《代表人(或其授权人!)的签字(》或印鉴?);
》 (四)招标—文件要求不得标明】投标人?名称但投标》文件上标明》投标人名称》。或有:任何可?能透露投标人名称】信息及有明显标志的!;
(五)投!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!。同投标协议;
! ,(六)同一投标人提!交两个以上》不同的投标文件或】者投标?报价:但招标文件》要求提交备选投标】的除外;
— (七)未—按,招标:文件要?求编写或《字,迹模糊导致》无法确认《关键技术方案、关】键工期、关》键工程质《量,保证措?施、:投标价?格;
(八】)未: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!金;
(九】)招标?文件载?。明,的招:标项目?完成期限超》过招标文《件规定的《期限;
—。 (十?),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!、技术标准要求【;
(十一)!投标文?件载明?的货物包装方—式、检验标准和【方,法不符?合招标文件》。要求;?
(》十二)不符合招【标文件规定的其它】实质性要求或违【反,。国,家有:关规定;
— (十《三):投标人有串》通投标、提供虚假资!料等行为
第四十!六条 评标委员会!应从技术、商务方面!对投标文件进—行,评审
第四十【七条 评标方法应】当按:照招标?文,件确定的方法—一般:可采用综合评估法或!最低投标《价法
第》四,十八条 评标委【。员会经评审认为所】。有投标都不符合招】标文件要求的可【以否决所有投—标
所—有投标被否决的【招标:人应当重新组—织招标
第四十九!。条 评标《委员会应向》招标人推《荐中标?候选人并《明确排?序招标人也可以【授权评标委员会【直接确定《中标:人
第五十条 】招,标,人,在确定中标》人,时必须选《择,评标委员会》排名第一的》中,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!排名第一《的中标候《选人放弃中》标,因不:可抗力?提出不?能履行合同招标人】可以按次序选择后】续,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!人
:
第五十一条 招标!人应当在中标—公告:期满后五日内发出】中标通知书》。并同时将中标结果】通知所有《未中:标的投标人
【 中标通知书发出!后招标人改变中标】结果的或者中标【人放弃中标》。项目的应《当依法?。。承担法?律责任
第五十二!条 招标《。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!履约保证金或其他】形式履?约,担保的?中标人应《当按规定提》交;拒绝《提交的视为放弃【中标:项目
第五十三】条 :招标人和中标人应】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!之日起三十》日内按照招标—文件和中《标人的投标文件【订立书面合同—招标人和中标人【不得再行订立背【离合同实《质性内容的其它【协议
?
第五十四条— 招:标人与中标人签订】合同后五个》工作日内应当向【。中标人和未》中标人?一次性退《还投标保证金—
:。第,五十五条 投标人对!中标人结《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!标结果公布之—日起七?个工:作日内以书》面形式向招标人提】出质疑?招标:人应当在收》到投标人书面质疑】后七个?工作日内对》质疑作出答》复
:
投标人对【招标人?的答复不《。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!规定时间《。内答复的可以—。在答复期满十—五个工作日内—按照有关规定—向管理或监》督部门投诉管理监】督,部门收到投诉三【十个工作《日内对投诉》事项作出《处理决?定
第五十六【。条 有?下,列,情形之一的》招标人?。应当:重新招标
— (一《)在投标《。。截止时间前提—交投标?文件的投标人少【于三个的;
!(二:)资格审查》合格的?投标:人不足三个的—;
(三【)所有投标均—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!决的:;
》。(四)评标委员会】否决不?合格投标或者界定】。为废:标后有效《投标不足三个的【;
(五)评!标委员?会推荐的所有中标候!选人均?。。放弃中?标的
?
第:五十:七条 因发生—本规定第《五,十六条第(一)、】(二)项情形之一重!新招标后《仍出:现同样情形经审批同!意可以不再进行招标!
《第六章? 附 则—
第》五十:八条: 对于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!中出现的《违法违?规行为驻厅》纪检组?监察室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!规定进?行处罚并《。提出在项目安排中】给予制裁的》建议
?
第五十九条 本规!定所称?勘察、设计》招标是?指招:标人通过招标方式】选择承?担该:建设工程的勘察任】务或工程设计任务的!勘察、设计单—位,的行:。为
? :本规定所称监理【招标是指招标—人,通,过,招标方式选择承担建!。设工程施工监—理任务的建设监理】单位的行为
【 本规定所称施】工,招标是指《招标人通《过招标?方式选择《承担建设《工程的土建、—田间设施、》。设,备安:装、管线敷设等施工!任务的施《工单位的行》为
本规【定所称仪器》、设备、《材料招标是指招标人!通,过招标方式》选择承担建》设工程所需》的,仪器、设备、建【筑材料?等的供应单位的【行为
?
,。第六:十条 本细则自2】013年1》月1日起实》行2004年制定的!甘肃:省农牧厅农业基【本建设?项目仪器设》备,招标投标管理办【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
》
第:六,十一条 本》细则由省农牧厅【负责解释
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