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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甘肃《省农:业,基本建设项目招标】。投标管理实施细【。则(试行《),
第!一章 总 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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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规》范农业基本》。建设项目招标投【标管理确保项目建设!质量提高投资—效益依?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标法、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招,。。标投标法实施—条例、农业部农【业基本建设项目【招标投标管理—规定和甘肃》省农:业基本建设》项目:管理办法《制定:本,细则
第》。二条 本细则—适用于省《农牧厅管《理或由省《农牧厅与省发改【委等部门联合下达、!农牧业系统》牵,头组织实施的各【类农业基本建设【项目:的勘察、设》计、施工、监理【招标:农业基本建设—项目中涉及》的仪器、设备、材】料招标
第三【条 招标投标活【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!、省有关招标—投标法律《、法规、政策和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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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条 ?招标投标《活动应遵循公开【、公平?。、公正和诚实守信】的原则
》
第?二章 职》责分工
【第五:条 省?农牧厅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招标投—标,工作领导小》组办公室设立于厅发!展计划处主要职责是!
(一)全面!负责农业基》本,建设项目招标投【。标相关工作;
】 (二)指—导、监督、》检查农业《基本建设《项目招标投标—活动的?实施:;
(—三,)核:准农业各《行业项目招》标实施方案;
【
(四)组建】和管理省农牧—厅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评标专家库—;,
,
(《五)会同《行业:。。处室组织跨行—业重大农《业基本建设项目【的招标活动》;
第六条 【 省农牧厅各行【。业处室负责本—行业农?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!投标工作主要—职责是
》 (一《),负责本行业农业【基,本建设项目》招标投标活》动的:监督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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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负》责本行业同类型【涉,及较:多,县区(或建设单位)!。的打捆项目》仪器设备招》标投标?
《(三)负责》推荐本行《业农业基本建设【项目:评标专家人选—
第七条 —驻厅纪检监察室负责!各类农?业基:本建设项目招标投】标工:作的监督、检查主】要,职,责是
《 (一《)监督检《查招标投标法律、法!规、政策的贯彻执行!情况;
(二!)对厅本级农业基本!建设招?标投标活动进行【。全程监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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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指导:农牧业系统》纪检监察机构对招】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!。监察;
【(四)受理》对项: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!诉并依法核查处理;!
? (五)《督办项目招》标投标活动中违法】违规行为的》查处工作
第八】条 各?市州农业《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部门分】工职责归口管理本行!政,区域内的农业基【本建设项《目招标投标工—作及监督检》查
第—三章 《招 标《
,
第—九条 符合下列【条件之一的》。农业基本《建设项?目必须进行》公开:招标
(【一)施工《单项:合同估算价在50万!元,人民币以《上,的;
(二)!仪器、设《备,、材料?采,。购单项?合同估算价在3【0万元人民币以上】的;
—(,三)勘察、设计、】监理等?服务的?采购单项《合,同,估算价在30万【元人民币以上的【;
? (四)单—项合同估算低于第】(一)、(》二)、(《三):项规:定,的标准但项目—总投资额在1000!万元人民币以—。上的;
(五!)单项?合同:估算价在30—万,元人民币以》。下、但?涉,及多个?市县或建设单位的同!类项目仪器、设【备、材?料采:购总估算价》在1:00万元人民币以】上在项?目批:复,中明:确要求统《一,采购的
》。第十条 第九条规定!必须公开招标—的,项目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经批准可以采】用邀请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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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项目】技,术复杂、有特—殊要:求或者因环》。境资源条件限—制符:合条件的潜在—。投标人?有限的;
— (二)受自然、!地域等因素限—制,实行:公,开招标影响项目【。实施:时机的?;
(—三)公开招》标所需费用占项【目总投资比》例,过大的;
【 (四)法律—法规:规定的其他特殊项】目
第十一条 符!合第九条《规定必?须公开招标的项【目,有下列情况》之一的经招标—。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!进,行招:。标
》。(一)涉及国家安】全或者国家秘密不】适,宜招标的;
】 (二)勘察、设计!采用特定专利—或者专有《技术的或《者其建筑造型有特】殊要求不宜》进行:招,标的;
— (三)农牧渔业】设施设备专业—性较强?潜在:。。投标人为三家以下】无,法进行招标的;
】
: (:四)抢险《救灾及法律》法规规定的》其,他特殊项目
【第十二条 任何单】。位和:。个人不得《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!的项目化整为零【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!规避招标
第十三!条 必须进行—招标的农业》基本建?设项目应在》报批的可行性—研究报告中明确【招标方案《。符合第十一条规定不!进行招标的项目【应在报?批可行性研究—报告时预先说明理】由,。
招标方【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!。
(》一)招标范围说明拟!招标的内《容及估算《。金额;?
(二—)招标组织形式说明!拟采用自行》。招,标或:委托招标形式自行招!标的应说明理由;
!
?(三)?招标方式《说明拟采《用公开招《标或邀请招》标方:式邀请招标》的应说明理由
【
第十四《条 项目主》管单位在批复项目】初步设计(实施【。。方案)时对拟采取】的招:标方:式予以明确》
第十五条 经】批,。复的项目《在,招标时若《。要变动招标方式时】必须向项目批—复单:位出面申《请变更
第十六】条 招标必须有【明确的招标范围【、招标?组织:形式和招《标方式并在项目【立项审批时》经相关?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
第】。十七:条 自行招标的应组!建招标工作机构全权!负责:招标活动
》
第十八条 —委托招标的应选择有!代理资质的招—标代理机构负责【招标
第十九条】 农业基本建—设,项目的招标人是提】出招标?项目、进行招标的农!业系:统法人或其他组织
!
?对涉及多个单位【承担的项目》中同:类仪:器、设备、》材料的采购厅招标】。办公室可《根据实际确定一个】业务处室或》。厅属单位为招—标人
招标人!应按:。审,批部门批准的招【标方案组织》招标:工作:
第二《十条: 招标投标活动【应按照以下》程序进行
—。。 (一)编—写招标文件》;
(二)】发布招标公》告或招标《邀请书进行》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!招标文件组》织投:标人现场踏勘;【
(三)接受!投标文?。件;:
,
(四)制【订具体?评标方法或细—则,;
(五)成!立评标委《。员会;
— (六)组》织开标?。、评标;
【 (七)确定中标人!;
》(八)向项目主【管部门提交招标【投标的书面总—结报告;
》
(九)发【中标通?知书并将中标结果】通知所有投标人;
!
(十)签订合!同
第二十—。一条 农业基本建设!项目招标应当—具备以下条件
【
(《一)勘察、设计招】标,条,。件;
?
1《.可行性《研究报告(项目建议!书)已获批》。准;
—2.具备必要—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!
? ,(二)监《理招标条件
】。。 初步设计》或实施方案已获批准!
? (三)施工招标】条件:
1.初步】设计(?实施方案)已获批】准项目?。。投资计划已下达;
!
2.施工【图设:计,已经完成;
—
: 3.建设资金已】落实;
【4.有土建》。内容的?项目建设用地已落】。实拆迁等工》作,已有明确安排
【
(四)仪器、!设备、材料招—标条件
1】.,初步:设计或实施方案已获!批准;
— 2:.实验室《、设备库等》施工:图设计已经完成;】
:。 3.技》。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!定;
》 ,4.项目建设资金】已经落?实
第二十二【条 自行招标—的招标人应具备编】制招标文件》。和组织评《标活动的能力必须招!标,的,项目:招标人?具,。备下列?条件:经项目审批》部门批准可以自行】招标
(【一)有组织编写招标!文,件的能力;
!(二)有审查—投,标人投标资格的能力!;
(三)有!组织开标、》评标、定标》的能力;
》
: (四)熟悉招标投!标法及有《关法规?规章:
第?二十:三条 招标人不具备!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!的应当委托招—标,招标人有《权自行选择招—标,代理机?构委: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,以任何方式为—招标人?指定招标代》理,机构
承【担,农业基本建设项【目招标的《。代理机构《资质等级应与所承担!招标项目相》适应且熟悉》农业行业特点;曾承!担过农业《系统的招标代理机】构、:信誉良好的在同等】条件下优先考虑
! 招标代理机构收!费标准按国家—和,省上:有关规定执行—
,
第二十四》条 采用《公开招标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】在招标?管理部门指定的报】刊、网络或者其他公!开媒:体上发?布招标公告招标公】告,不得限制潜在投【标人的数量
】 采用邀请招标【的项:目招标人应》当向三个以上单位发!出,投标邀请《。书,
第二十五—条 招标》公告:或投:标,邀请书应《。当载明招标人名称】和地址、招》标项目的《。基本要求、投标人】的资格要求以及获取!招,标文件的途径—等事:项
第二》十六条 招—标人应当组》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编!制资:格,。预审:。文件并发《。布预审公告并—严格审?查资格预审申—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!会及其成员应当【遵守国家招》。标投标法规有关评】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!规定:
在》一,个项目中《招标人应当以相同条!件对所有《潜在投标人的资格】进行审?查,不得以任何理由限】制或者排斥部分潜】在投标人
》
第二十七条— :资格预审《结束后要《提出资格审查报告意!见,经资格审查委员会】签字后存档》备查招标《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!审,申请人发出资格【预审结?果通知书《未通过资《格预审的申请人不】具有投标资》格
:
第:二十八条 招标人或!招标:代理机构应当按【。。照国家有《关,规定和项目的批复编!制招标文件
第】二十:九条 招标文—件,规,定的各项技》术标准应当》。符,合国:家强制性《标准不得标明特定】的投标人《或产:品以及?含有倾向《性或:者排斥?潜在投标《。人的内容
》。
第三十条 招标人!对已发出的招标文】件进行必要澄清或】者修改的应》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!交投:标文件截止时间至】少1:5日前?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!招标文件收受人【该,。澄清:或者修改的内容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】部分
第三十一条! ,依法必须进行招标】的项目?自招标?文件发售之日—。至停止?发售之日最短不得】少于5个工作日【自招标文件停止发出!之日:至投标人提交投【标文件截止日—。。最短不应《少于20个工作【日
?第三十二条 招标】文件:应按其制作成—本确定售价一—般应:控,制在1000元以】内
第三十三条】 招标文《件,应当明?确,。投标保证金金额【一般不?超过所?投标段?合同:估,算价的1.5%【投标保?证金可以采用现金】、现金支《票、转帐支票、【电汇:、银行?汇票等形式交—纳
》第四章 投标【和开标
第三!十四条 投标人【是响应招标、—参加: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!其他组织
第三十!五条 投标》人应当?在招标文件》规定的投标》截,止时间之《前密封递交投标【文件
第》三十:六条 截《止规定的开》标时间有下列情况之!一的投标文》件招标?人或:招标代理机构可【以拒绝
(】一)投?。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!招标文件要求的;
!
(二)未【按规定交纳投标保】证金的?;
(三)逾!期送达或者》未送达?指,定地点的;》
? (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!。
第三十七条【 开标应当在招标】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!文件截止时间的【同一时间公开进【行;开标地点应当为!招标:文件中预先》确定的?地,点
? 在投标截—止时间?前,提,交投标文《件的: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!予开:标按:相关规定另行组织招!标
第三十八条 !开标由招标人或【招标代理机》构,主持并通知》所有投标人参—加,开标人员由主—持人、监标人、开标!人、唱标人、记录人!组成上述人员应【当在开标记录—上签字确认
第】三十九条 开标【一般按以下》程序:进行
(一)!。主持人?在招标文件确定【的时间停《止接收投标文—件开始开标;—
《(二)宣布开—标人员名单》;
? , (三)确认—投标:人法定代《表人或授《权代表人是否—。在场;
【。(四)宣《布投标文件开—启,顺序:。;
(五)依!开标顺?序先:检查投标文件—。密封是否完》好再启?封投标文件》;
:
?(六)宣布投标要】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!标人代表《签字确认;》
? ,。(七)对《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!档备查?。。
第五章【 评标《和中:标
第四十条! 评标由招标人【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!会负责
》 评标委员会应】由招标?人代表和有关技术、!经,济管理方面的专【家组成;成》员人:数为五?人以上单数其中技】术、经济管理—。。等方面的专》家不得少《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!二
第四十—一条 评标》委员:会专家应从》评标专家《库中随机抽取专业】性要求?特别:高,、技术特别复杂或者!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】招标项目采取—随机抽取方式确定】的专家?难,以胜任的经省农【牧厅招?。标投标?。领导小组研究同意】可以直接确定
【
第四十二条 【。。评标委员会成员名】单在:中标结果确定前应】当保密 参与制定!招标:文件的专《家不得再推》选为同一项目的【评标委员会成员【
第四十三条【 评标委员会设【主任:委员1名主》任委员应由具有【丰富评标经》。验的经济或技术【专,家担任评标委—员会在主任委—员领导下开展—评标工作《
第四十》四条 评《标工:作按以下程序—进行
》 ,(一)招标人宣布评!标委员会成员名【单并确定主任委【员;
》 (二)《招标人?。宣,布评标?纪律:;
(—三)在主任》委员主?持下根据需要成立】有,关专业组和工—作组;
《
(四》)招标人介绍招【标文件?;
(五【)评标人员熟悉评标!标,准和方法;
—。
(《六)评?标委员?会对投标文件—进行形?式审查;
【 (七)经评—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提!出需投标《人澄清的问题经【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!意后通知投标人;
!
, (八)需要【书,面澄清的问题—投标人应《当在规定的时—间内以书面》形式送达《评,标委员?会;
(九】)评标?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!。定的评标标准和【方法对投标文件进】行,详细评?。审确定中标候—选,人推荐顺序》。;
(十)经!评标委员会三分【之二以上《。委员同意《。并签字通过评—标委员会工作报告】。并,附往来澄清函—、评:标资料及推荐意【见等报招标》人
第四十—五条 ?评标:委员会对各》投,标文件进行形式审】。查确认投标》文件是否有效对有下!列情况之一的投【标文:。件可以拒绝或按【无效标处理
【 , (一)投标文【件密:封不符合招标文件】要求;
— (二)逾期送【达;:
(三)未按!。招标文件要求—。加盖单位《公章和法定》代表人(《或其授权人)的【签字:(或:印鉴);
】(四)招标文件要求!不得:标明投标《。人名称但投标文件】。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!有任何可能透—露投标人名称信息及!有明显标《志的;
【(五)投标联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】投标协议《;
:
(六)同一】投标人提交两个【以上不?同的投标文件或者】投标报价但招标【文件要求提》。交备选?投标的除外;
【
: (七)未》按招标文件》要求编写或字迹【模糊导?致无法确认关—键技术方案、关键】工期、关键工程【质量保证《措施、?。投标价格《;
:。
(八)未按】规,定交纳投标保证金;!。
(九)【招标文件载明的【招,标项目?完成期限超过招【标文件规定》的,期限;
— (十)明显不【符合技术《规格、?技术标准要》求;
?
(十一)投标!文件载明的货物包】装方式、检验标【准和方法不符合【招标:文件要求;》
,
: (十?二)不符合招—。标,文件规定《的其它实《质性要求或违反国】家有关规定》;
(—十三)投《标人有串通投—标、提供虚假资【料等行为
》
第:四十六条 —评标委员会》应从技术、商务方】面对投标文件进行】评审
第四十七条! 评标方法应—当按照招标文—件确定的方法一般】可采用综《合评估法《或最低投标价法
!。第,四十八条 》评标委员会》经评:审认为所有投—标都不符合招—标文件要求的可【以否决所有投标【
《所,有,投标:被否决?的,招标:人,。应当重新组织招标
!
第四十九条— 评标委员会应【向招标人推荐中【标候选人并明—确排:序招: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!委员会直《接确定中标人—
第五十》条 招标人》在确定中标》人,时必须选择评—标委:员会排?名第:一的: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!人排名?第一的中标候选【。。人放弃中标因不【可抗力提出不能履】行合同招《标人可?以按次序选择—后续中标候》选人作为中标人【
第?五十一条 》招标人应当在中【标公告期《满后五日内发出【中,标通:知书并同《时将中?标结:果通知?所有:未中标的投标人
! , ,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!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!或者中标人》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!依法承担法律责任
!
第五十二条 招】。标,文件要求中标人【提交:履约保证金》或其他形式履约【。担保的中标人应当】按规定提交;拒绝】提交的视为放弃中】标项:目
第五十三条 !招标人和中标人应】当自:。中标通知书发出【之日起三十日内【按照招标文件和中】。。标人的投标文件订】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!中标人不得再行【。订立背离合》。同实质性内容的其】它协议
》第五十四条 招标人!与中标人《签订合同后五个工】作日内应当向—中标人和未》中标人一次性退还】投标:保证金?。
:第,五十五条《 投:标人对中标》人结果有《异议的应《当,在中:标,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!。工,作日:内以书面形式—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!标人应当在收到投】。标,人书面质《疑后七个工作日【内对质疑作出—答复
》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!答复不满意》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!时间内?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!满十五个工》作日内?按照有关规定向管理!或监督部门投诉管理!监督部门收到投【诉三十个工作日【内对投诉事》项作出处理决—定
第五十—六条 有下列情形】之一:的招标人《应当:重新招标
】(一:)在投标截止时间前!提交投标文件的投】标人少于《三个的;
【 (:二):资格审查合格的【投标人不足三个【的;
(三】),所有投标均被作废】标处理?或被否决的》;
(—四)评标委》员会否决不合—格投标或者界—定,为废标后《有效投标不》足三个的;
!(,五)评标委员会推荐!的所有?中标候选《人均放弃中标—的
第五十七条 !因发生?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!(一)、(二)【项情形之一重—新,招标后仍出现同样】情形经?审批同意可》。。以,不,再进行招标
【
第六章 附】 则
—
,第五十八条 对于】农业基本建设项目】招标投?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!违规行为驻厅纪检组!。监,察室依照中》华人民?共和国招标投标【法和国?家有关?规定进行处罚并【提出在项目安排中给!予,制裁的?建议
第》五十:九条 ?本规定所称勘察【。、设计招《标是指招标人—通过招标方》式,选,择承担该《建设工程的勘—察任务或工》。程设计任务的勘【察、设计单位—的行为?。
,
本《。规定所称监理—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!招标:方式选择承担建【设工:程施工?监理任务《的建设监《。理单位的行为
】 , 本规定所称施工招!标是指招标人通【过招标方式》选择承担《建设工程《的土建、田间设施】。、设备安《装,、管线敷设等施工】任务的施工单位【的行为
本】规定所称仪器—、设备、材》。料招:。标是指招标人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!担建设工程所需【的仪器、设备、建】筑材料等的供—应单:位的行为
第六十!条 :本,。细则自2013年】。1月:。1,日起:实行2?004年制定—的甘肃省农牧厅【农业基本《建设:项,目仪器设备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!试行)同时废—止
:
第:六十一条 本细则】由,省农牧厅负责—解,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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