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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甘肃省》农业基本建设项【目招:标投标?管理实施细》。则(试行)
—
— ,第一章 总— 则
《
》
第一《条 为规范农业基本!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!理确保?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!资效益依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。招标投标《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】条例、农业部农业基!。本建设项目招标【投标管理规定和甘】肃省农业基本建设项!目管理办法制定【本细:则
:
第二条 本细【则适用于《省农牧厅管理或由省!农牧厅与省发改委】等部门联合》下达、农《牧,业系统?牵头组织实施的【。各类农业基本建设项!目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》招标农?业基本建设项目中】涉及的仪器》、设备?。、材料?招标
《第,三条:。 招标投标》活动必须贯彻执【行国家、省有关招标!投标法?律、法?规、政策和规定【
:第四条 招标投【标活动应遵循公开】、公平、公正和诚】实守信?的原则
【。第二章 《。 职责?分工
第五】条 省农牧厅农【业基本建《设项目招标投—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!室设立于厅》。发展:计划处主要职—责,是
:
(《一)全面负责农业】基本建?设项目招标投标相】关,工作;
》 (?二)指导《、,监督、检查》农,业基本建设项目【招标投标活》动的实施;》
?。 (三)核准农业各!行,业项目招标实—施方案;
【 ,(四)?组建和管理省—农牧厅农业》基本建设项目—评标专家库;—
(》五,。)会同行业处室【组织跨行业重大【农业基本建设项【目,的招标活动》;
第六条 【 省农牧厅各行业】处室负责《本行业农业基本建设!项目:招,标投标工作主—。要职责是
】(一)负责本行业】农业基本建设—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!监督管理;
】 ,(二)负责》本行业同《。。。类型涉及《较,多,县,区(或建设单位)】的,打捆项目《仪器设备招标投标
!
: (三)《负责推荐《本行业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评《标专家人选
—
第七条 驻厅纪检!监察室负责各类【农业基本建》设项目招标》投标工作的监督、检!查主要职责是
! (一)《。。监督检查《招标投标法律、法】规、政策的贯彻执】行情况;
— (二)对厅【本级农业《基本建设招》标投标活动》进行全程监督—;
(—三)指导农牧业【系统纪检监察机【构对招标《投标活动进》行监督监察;
【
(四》)受理对项目招标】投标活动的投诉【并,依法核?查处理;
— (五《。)督:办项目?招标投标活动中违】法违规?行为的查处工作
!第八条 各市州农业!。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?。部门分工职责归【口管:。理本行政《区域内的农业基【本建设项目》招标投标工作及【监督检查
】第三章 招 【 ,标
【第九条 符合下列】条件之一的》农业:基本建设项目必须】。进,行公:开招:标
(—一)施工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!0万元人民币以上】的;
》 (二?)仪器、设备、材】料,采购单项合同—估算价在3》0万元人民》币以上的;》
,
(《三)勘?察、设计、监理等】服务的采《购单项合《同估算?价在30万元人民币!以上的;
— (四)单—项合同估算低于【第(一)、(—二)、(三)项规】定的标准但》项目总投《资额在?1,0,00万元人民币以上!的;
(五)!单项合同估算价在】30万?元人民币以下—、但涉及多个—市县或建设单位【的同类项《目仪器、设》备,、材料采购总估算】价在10《。0万元?人民:币以上在项》目批复中明》确要求统《一,采购的?
第十《条 第九条》规定必须公开招【标的:项目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!以采用邀请招—标
:
(一)项目技!术复杂、有特殊要求!或者因环境资源条】件限制符合》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有!限的;
《
(二)—受自然、地域—等因素限制实行【公开招标影响项【目实施时机的;【
(三)【。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!项目总投资比例过大!的;:
,
, (四)》法律法规《规定的其《他特:殊项目
第十一条!。 ,符合第九条规定【必须公开招标的【项目有?下,列情况之一》的经招标主管部【门批准可以不—。进行招标
》
(《一)涉及国》家安:全或者?国家秘密《不适宜招标的—;
(—二)勘察、》设计采用特定专利】或者专有技术的或】者其建筑造型—有特殊要《求不宜?进行招标《的;
》 (三)《农,牧渔业?设施设?备,专业性较强潜在投】标人为三家以下【。无法进行招标的【;
? :(四)抢险救灾【及法:律法规规《定,的其他特殊项目
!。第十二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将依》法必须?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!为零或者以其他任】何方式规避招标【
第十三条 必须!进行招标的农业基】本建设项目应在报】批的可行《性,研究报?告中明确招标方【案符合第《十一:条规定不进行招【标的项目应在—报批可行《性研究?报告:时预先说明理由
】
招标方—案包括以下主要【内容
》 (一)《。招标:范围说明拟招标的】内容及?。估算金额;
—
(二)招标】组织形式说》明拟采用自行招【标或委托招标形式】自行招标的应说明】理由:;
》(三:)招标方式说—明拟采用《公开招?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邀!请招:标的应说明理由
】
第十四《条 项目主》管单位在批复项【目初步设《计(实施《方案)时对拟采取】的招标方式予以【明确
第》十五条 经批复的】项目在招标时若要】变动招标方式时必】须向项目批复单位】出面申请变更
】第十六条《 招标必须有明确】的招标范《围,、招标组织》形式和招标方式并】在项目立项审批时】经相:关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
第十七条 !自行招标的应—组建招标《工作机构全》权,负,责招标活动
【第十八条 委托招】标的应选《择有代理资质的【招标代理《机构负责招标—。
第十《九条 农《业基本?建设项目的招标人】是提:出招标项目、进行招!标的农?业系统法人或其【他组织
对】涉及多个单位承担的!。项目中同《。类仪器、《设备:、材:料的采购厅招标办】公,室可根据《实际确定一个—业务处室或厅—属单位为招标—人,。
招标人应按!审批部门批准—的招标方案》组织招标工作
】第二十条 招标投标!活动应按《照,以下程?序,进行
《 (一《)编写招标文件;
!
(二)发【布招标公告或—招标邀请书》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!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!标人现场踏勘;
!。 (三)接—受投标文《件,;,
(四—)制订具《体评标方法或—细则;
》 (五)》。。成立评?标委员会;
【 (?六):组织开标、评标;
!
(七)—确定中?标人;
《
(八)向项】目主管部《门提交招标投标【的书面总结报—告;:
(》。九):发中标通《知,书并将中标》结果通知所》有投标人;
【 (十)签订【合同
第》二十一条《 农业基本建—设项目招标应当【具备以下《条件
(一)!勘察、?设计:招标条件;
】 1.可行》性研:。。究报告(项目—建议书)已获—批准;
》 2.具备必【要的勘察设计基础资!料
》(二)监《。理招标条件》
初步设计或!实施方案已获批【准
(三)施!工招标条件》
1.—初步:设,计(实施《方案)已获批准项目!投资计划已》下达;?
2.—施工:图设计已经完成;】
3.—建,设,资金已落《实,;
》4.有土建内—容,的项目?建设:用地已落实》拆迁等工《作已有明确安—排
(四)仪!器、设备《、材料招标条—件
1.初步!设计:或实施方案已—获批准;
2!.实验室、》设备库等施工图设计!已经完成;
】 3.技术经济指标!已基:本,确,定;
《 4.项目—建设资金已经落【实
第二十—二条 ?自行招标《的招标人应具备【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!评标活动的》能力必须招标的项】目,招标:人具备下列》条件经项目审批部门!批准可以自行招【标
? (一)有—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!能,力;
—(二:)有审查投标人投标!资格的?能力;
》。。 :(三:)有组织开标—、评标?、,定,。标的能力《;
:
(四》)熟悉招标投—标法及有关》法规:。规章
第二十三】。条 招标人不具备】第二十二条规定【条件的应当委托招】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!。。择招标代理机构委】托其办理招》标,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以任何方》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!代理机构《
: , 承担农业基—本建:设,项目招标《的代:理,机构资质等级—应与所承担招标项目!相适:。应且熟悉农业—行,业特点;曾承担【过,农业系统的招标【代,理机构、信誉良【好,。的在同等条》件下优先考虑
【。。
: 招标代《理,机构:收费:。标准按国家》和省上有《关规定执行
【第二十?四条 采用》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!。人应当在招标管理】部门指?定的报刊、网络或】者其他公开媒体【。上发布招标公告招】标公告不得限制【潜在投标人的数量
!
?采用邀请招标的【项目招标人应当向】三个以上单位发出投!标,邀请书
第二十五!条 招标公告【或投标邀请书应【当载明?招标人名称和—地址、?招标项目的》基本:要求、投标人的资格!。。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!件的途径《等事项
第二十六!条 招标人应【当组建资格》审查委员会编制资】格预审文件并发【布预:审公:告并严格审查资【格预审?申请文?件资格?审查委?员会及其成》员应当遵守国家招标!投标法?。规有关评标委员会】及其成员的规—定
? :。在,一个项目中招标【人应当以相同条【件对所?有潜在投标人—的,资格进行《审查不得以任何【理由限制或者排斥部!分潜在?投标人
第二【十七条 资格【预审结束后要—提出资格审查报告】。意见经资《格审查委《员会签字后存档备查!招标人应当及—时向资格预审申【请人发出《资格预审结果—通知书?未通过资《。格,预审的申《请,人不:。具有投?标资格
第二【十八条 招标人【或招标?代理机构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!的批复编制招标文】件
第二》。。十九条 招标文件】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!应当符合《。国家强制性》标准不得标明—特定的投标人或产】。品以及?含有倾向性或—者排斥?潜在投标人的内【容
第三十—条 招标《人对已发出的—招标文件《进行必?要澄:清或者?修改的应当》在招标文件要求【提交:投标文件截》止时间至少15日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!。。有招:。。标文件收受》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!内容为招标文件的】组成部分
》
第三十一条 依法!必须进行《招标:的项目?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!至停止发《售之:日最短?不得少于5个工作】日自招标文件—停止发出之日至【投标人提交投—。标文:件截止日最短不【应少于?20个工作》日
第三十—二,条 招标文》件应按?其制作成本》确定售价《一般应控制》。在1000》元以内
》第三十三条 —。招标:。文件应当《明确投标保证金金】额,一般不超过》所,投标:。段合:同估算价的1.5%!投标:保证金可《以采用现《金、现金支票、转帐!支,票、电?汇、银行汇票等形式!交纳
第四】章 投《标和开标
—
第三《十四条 投标人是】响应招标、参加投】标竞争?的法:人或者?。其他组织
—第三:十五条 《投标人应当在招标】文件规定的投—标截止?时间之前密》封递交投标》文件:
第三十六条【 截止规定的开标时!间有下列情况—之一的投标文—。件招标人或》招标代?理,机构:可以拒绝
】(,一)投标《文件的密《封不符合招标文【件要求的;》
(二)【未,按规定?交纳投标保证金的】;
:
(三)—逾期送达或》者未送达指定地点】的;:。
(四—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内容
】第,三十七条 开—标,应当在招标文件确】定的提?交投标文件截止时】间的同一时》间公开进行;开标地!点,应当为招标文件【中预先确定的—地点
在投】标截止时《间前提交投标—。文件的?投,标人少于三》个,的不予开标》按相关规定另行组】。织招标
《
第三十八条 开标!由招标人或招标【代理机?构主持并通知—所有:投,标人参?加开标人员由—主持人、《监标人、开标人、】唱标人、《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!应当在开标记—录上签字确认
【
第:三,十九条 开标—一,般按以下程序—进行
》 (一?)主持人在招标【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!接收投标文件开【始开标;
(!二)宣布开》标人员名《单,;
《 (三)《确,。认,投,标,人,。法,定代表?人或授权代表人是】否在场;
】(,四,。。)宣布投标文—件开启?顺序;
》 (五)依开标】顺序先检《查投标文件》密封是否《完好:再启封投《。标文:件;
(【六)宣布投》标要素并作记录【同时由投标人代【表签字确认;—
: , (七)对上述工作!进行记录存档—备查
《
第五章 评】标和中标
》
第四十—条,。 评标由《招标人依法组建【的评标委员会负【责
评标【委,员会应由招》标人代表和有关技】术、经济管理方【面的:专,家组成;成员人数为!五人:以上单数其中技术、!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!家不得少于成员【总数的三分之二
】
第四十一条—。 评标委员会专家】应从评?标专家库《中随机抽《取专业性要求—特别:高、技术特》。别,复杂或者《国家有特殊》要求的招标项目采】取随机抽取方式【确定的专家难以胜】任的经省农牧厅【招标投标《领,导小组研究同—意可以直《接确定
第—四十二条 评标委】员会成员名单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!当保密 参与制】定招标文《件的专家不》得再推选为同—。一,。项目的评标委员会】成员
第四—十,三条 评《标委员会设主任委】员1名主任委员【应由具有丰》富评标经验的经济或!技,术专家担任》评,标,委员会在《主任委员《领,导下开展《评标工?。作
第《四十四条 》评标工作按以下程】。序进行?。
,
, (一《)招标人宣布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!。并确定主任》委员;
》 (二)招标人】。宣布评标纪》律;
(三】)在主任委员—主持下?。。根据需要成立有关】专,业组和工《作组;
(四!)招标人《介绍招标文件;【
: (五《)评标人员熟—。悉,评标标准和方—法;
》 (六)评标—委员:会对投标文件进行】形式审?查,;
? (七)经—评标:委员会初步评审提出!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!。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!同意后通知投—标人:;
? (八)需要书】面澄清?的问题投标人应当】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!面形式?送达评标委员—会;
—(九)评标委—员会按?招标文件确》定的评标《标准和方法对投标】。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确!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!序;
(十)!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!。二以:上委员同意并签字】通过评标委员会【工作报告并》附往来澄《。清函、评《标资料及推荐意见】等报招标人
第四!十,五条 ?。评标委员会对各投】标文件进行》形式审查确认投标文!件是否有效》对有下?列,。情况之一的投标【文,件可以拒绝或按无效!标处理
— ,(一)投标文件密封!不符合招标文—件要求;
(!二)逾期送达;
】
:。。 ,。(三)未按》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!位公章和法》定,代表人(或其授【权人)?。的签字(或》印鉴);
》
(四)—招标文件要》求不:得标明?投标人名称但—投标文件上标明投】标人名称或有任何】可能透露《投标人名称》信息及有明显标【志的;
(】五):投标联合体没有提】交共:同,投标协议;》
(六—)同一投标人提交】。两个以上不同—的投标文件》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!文,件要:。求提:交备选投标》的除外;《
《(七)未按招—标文件要求编写【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!确,认关键技术》方案:。、关键工期、关键工!程质量保证》措施、投标价格;
!。
(八)未按规!定交纳投标保证金】;
《 (:九):招标文件载明的招】标项目完成期限【超过招标文件—规定的?期限;
— ,(十)明显》不符合技术规格、技!术标准要求;
! (十一)投标文件!载明的货物包装【方式、?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!合招标?文件要求《;
? (十《二)不符合招标文件!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!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!定;
(十】。三):。。投标人有串》。通投标、提供虚假资!。料等行为
—第四十六条 【评标委员《会应从技术、商务】。方,面对投标文》件进行评审
第】四,十七条 评标方法】应当按照招》标文:。件确:定的方法一般—可采用综合》评估法或最低—。投标:价法
第》四十八条 评—标委员会《经评审认为所有投】标都不符合》招标:文件要?求的可以否决所【有投标
《
所有投—标被:。。否决的招标人—应当重新组织招标
!
第:四,十九条? 评标委员》会应向招标人推荐中!标,候选人并明确排序】招标人也《可以:授,权评标委《员会直接确定中【标人
第五十条】 招标人在确定【中标人时必须—选择评标《委员会排《名第一的中》标候选人作为中【标人排?名第一?的,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!因不可抗力提出不】能履行合同招—标人可以按次—序选择?。后,续中标候选人作为中!标人
第五十【一条 招《标人应当在》中,。标公告期《满,后,五,。日内发出中标—通,知书:并同时将中标结【果,通知所有《未中标的投》。标人
中标】通知:书发出后招标人改】变中标结果》的或者?中标:人放弃中标》。项目:的应当依《法承担法律责任
】
第:五十二条 招标【文件要求中标人【提交履?约保证?金或其?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!标,人应当按规定提【交;拒绝提交的【视为:放弃中?标项:目
?第五十三条 —招标人和中标人【应,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!之日:起三十日内按照【招,标,文件和?中标: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!面,合同:。招标人?和中标人不》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!实,质性内容的其它【协议
?
第五十四条 招】标人与?中标人签订合同后】五个工作日内应当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】人一次?性,退还:投标保证金
【第五:十五条 投标—人对中标人结果有异!议的应当在中—标,结果公布之日—起七个工作》日内以?。。书面形式向招—标人提出质疑招【标,人应当在《收到投标人》书面质?疑后:。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!作出答复
】投,标人对招标人的【。答复不满意》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!时间内答复》的可以?在答复期满十五个】工作日?内,按照有关规定向管】理或监督部》门投诉管理监督部】门收到投《。诉三十个工作—。日内对投《诉,事项作出《处理决定
第【五十: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,。的招标人应》当重新招标
【 (一)在投标截!止时间?前提交投《标文件的投》标人:少于:三个的;《
(》二)资格审》查合格的投》标人不?足三个的;
—
(三)—所有:投标均被作废—。标处理或被否决的;!
:。 (四)评标委】员会否决不合格【投标或?者界定为废标后有】效投标?不足三个的;
【
(五)评标委!员会推荐《。的所有中标候选人均!放弃中标的
第】五十七条 因发生本!规定第五《十六条?第(一)、(二【)项情形《之一重新招》标后仍出现同样情】形经审批同》意可以不再》进行招?标
《
第六章 附 】 则
》
,第五十八条 —对于农业基本建设】项目招标投》标,活,动中: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!。驻厅纪检组监察【。室依照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招,标投标法和国家有】关规定?进行处罚并提出在】项目安?排中给予制裁—的建议
第—五十九条 本—规定所称勘察、设计!招标是?指招标人通过招标】方式选择承担该建】设,工,程的勘?察任务或工程—设计任务的勘察【、设计单《位的行为
】本规定所称监理【招标是指招标人【通过招标方式—选择承担建设工程施!工监理任《务的:建设监理单位的行为!
本规定【所称施工招标是指】。招标人通《过招标方式选—择承担建设工程【的土建、田间设施】。、设备安装、管【线敷设等施工任【务的:施工单位的》。行,为
本规定所!称仪器、《设备、材料招标【是指招标《人通过招标方—式选择?。。承担建设工程—所需:的仪:器、:设,备、建筑材料等的】供应单位的行为
】
第六十条》 本细则自201】3年1月1日起实】行2004》年制定的《甘肃省农牧厅农业基!本建设项目仪器设】备招标投标管—理办法(《试行)同时废止【
,
第六十一条 本细!则,由省农牧《厅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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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