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甘肃?省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招标投标管理实】施细则(试行)
】
》 , 第一章 —总 则《
】第一条 为规范农】业基本建设》项目招标《投标管理确》保项:目,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!益依据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招标投标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招标?投标法实施条—例、农业《部农业基《本建:设项:目招标投《标管:理规定和甘肃省农】业基本建《设项目管理》。办,法,制定:本细则
》第二条 本》细,则适用于省》农牧:厅管:理或由?省农牧?厅与省发改委—等部门联合下—达、农牧业系统【。牵,头组织?实施的各类农业基本!建设项?目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,工、监?理招标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中涉及—的仪器?、设备、《材料招标
》
第:三条 招标投标【活动必?须贯彻执行国—家、省有《关招:标投标法《律、:法规、?政策和规定
第四!条 招标投标—活动应遵《循公开、公》平、公正和诚—实守信的原则—
?
第二章 职责分!工
?
第五条 省【农牧厅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招标》投标:工作:领导小组办公室设】立于厅发展计划处】。主要职责是
—
(一)全面负!责农业基本建设项】目招标?投标相关工》作,;,
(》二)指?导、监督《、检查农业基本建】设项目招标投—标活动的实施;
】
(《三,)核准农《业各行业项目招【标实:施方案;
【 (四)《组建和管理省农【牧厅:农业基本建》设项目评标专家库;!
(五)会】同行业?处室组织跨》行业重大农》。。业基本建设》项目的招《标活动;
第【六条 ? 省农牧厅》各行业处室》负责本行《。业农业?基本建设《项目招?标投标工作主要职责!是
? , (一)《负责本?行业农业《基本建?设项目招标投—。标活动的监》。督,管理;
《
?(二)负《责本行业《同类型涉及较多县】区(或建设》单位:)的打捆项》目仪器设备》招标投标
》
: (三)负责推荐本!行业农业《基本建设项目评标】专家人选《
第七条 驻厅】纪检监察室负—责各类农业基本建设!项目招标投标—工作的监督、检查】主要:职,责是
(【一)监督检查招标】投标法?律、法规、》政策的贯彻》执行情况;
】 (:二)对厅本级农业基!本建设招标投标活动!进行全程监》督;
《 (?三)指?。导,。农牧业系统纪—检监察机构》。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!监督监察;
【 (四《。),。受理对项《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!诉并依法核》。查,处理;
(】五,)督办项目招标投】标活:动中违法违规—行为的查处》。工作:
第八条 各市州!农业行政《主管部?门按照部门》分工职责归》口管理本行政区【域内的农业》基,本建设项《目招标投《标工作及监督—检查
》
第:三,章 招 标【
?
?第九:条 符合下列条【件之:一的农业《。基本建设项目必须】进行公开招标—
(一)施工!单项合同估算价在】50万元人民—币以:上的;
《
, (?二)仪器、》。设备、?材料采购单》项合同估算价—在30万元人—民币:以上的;
(!三)勘?察、设计、监—理等服务的采购单】项合同估算价在30!万元人民《币以上的;
!(四)单《项合同估算低于第】(一)、(二)【、(三)《项规定的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】额在1?000万元人民币】以上的;
】(五)单项合同估】算价在30万元人民!币以下、但》涉及多个市县或【建设单位的同—类项目仪器、—。设备:、材料采购总—估算价?在,1,00万元人》民币以上在项目批】复中明确要》求,统一采购的
【第,十条 ?第九条规《定必须公开招—标的项目有下—。列情形?之一的经批准可【以采用邀《。请招标
(一!)项目技术复杂、】。有特:。殊要求或者因环【境,资源条件限》制符合条件的—潜,在投标人有限的;】
(》二):受自然?、地域?等因:素限制实行公—开招标?影响项目实施时【机的;
(三!)公开招标所需费用!占,项目:总投资比例过大【的;
(【四)法律法规规定的!其他特?殊项:目,
第十一条 符】合,第九条规定必须公开!招标:的项目有下列—。情况之?一的经招标主—。。管部门批《准可以?不进行?招标
(一)!。涉及国家安全或者】国家秘密不适—宜,。招标:的;
?
(《二)勘察、设计采用!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!术的或者其》建,筑造型有特殊要【求不宜进行招—标的;?
(》。三)农?牧渔业设施设备专业!性较强潜《在投标人为三家【以下无法进行招标的!;
(四)抢!险救:灾及法律法规—规定:。的其他特殊》项目
第》十二条? 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不得将依法必—须公:开招:标的项目化整为零】。或者以其他任何方】式规避?招标
第十三条 !必须进行招标的【农业基?本建:。设项目应在报批【的可行性《研究:报告中明确招标【方案符?合第十一《条规定不进行招标的!。项目应?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!告,。时预先说明理由
! 招?标方案包括》以下主要内容
【
: (一)招标范围】说明拟招标的内容及!估算金额;
—
(二》)招标组织形式说明!拟采用自行》招标或委托》招标形?式自行招《标的应说明》理由:。。;
(—三)招标《方式说明拟采—用公开招标或邀请】招标方式邀》请,。招标:的应:。说明理?由
:
第:十四条 项目—。主,管单位在批复项目初!步设计(实施—方案:)时对拟采》取的招标方式予【以明确
第十五条! 经批复《的项目在招》标时若要《变动招标方式时【必须向项目批复单位!出面申请变更
【
第十六《条 招标必须有明】确的招标范围、招标!组织形式和招标【。方式并?在项:目立项审批时经【相关行政《。主管部门批准
】第十七?条 自行招标的【应组建招标工作机构!全权负责招》标活动
第十八】条 :委托:招标的应选择有【代理资质的招标代】理机构负《责,招标
第》十九条 农业基本】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是!提出招标《项目:、进行招标的—农业系统法人或其他!。组织
?
对涉及多【个单:位承担?的项目中同类仪器】、设备?。、材料的采购—厅招:标办公室可根据实际!确定一?个业务?处室或厅属单位【为招标人
】招标人应按审批部】门批准的招标方案组!织招标工作
第】二十条 招标投标】活动应按《照以下程序》进行
?
,。。 :(一:)编写?招,标文件;
【 (二)发布—。招标公告或招—标邀请书进行资【格审查?发放或出售招标【。文,件组织投《。标,人现场踏勘;
【
(三)—。接受投标文件;
】
(《四,)制订?具体评标方法—。。或细则;
— (五《)成:立评标?委员会;
【 (:六)组织开标、【评,。标;
》 (七)确定中标人!;
(八)向!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!标投标的书面—总结报告;
】 (九)发中标【通知书并将》中标结果《通,知所有投标人;【
(十)【签订合同《
第二十一条【 农:业基本建设项目【招标应当具备以【下,条件:
(一—。)勘察、设计招标】条件;
—。 1.可行性—。研究报告(项—目建议书《)已获?批准;
》 2.《具备必?要的勘察设计基础资!料
? (二)》监理:招标条件
】初步设计或实—施方案已《获批准
(三!)施工招标条件【
1.—初步设计(实施方案!)已获批准》项目:投资计?划已:下达;
【2.施工图设计已经!完成;
—。 ,3.建设《资金已落实》;
4.有土!建内容的项目建【设用地?已落实拆迁等工作】已有明?确安排
— (:四):仪,器、设备、材料招】标条件
— 1.初《步设计或实施方【。案已:。获批准;
2!。.实验室、设—备库:等施工图设计已经完!成;
《 3.技术经济指!。标已基本确定;
】
?4.项目建设资金】已经落实
第二十!二条 自《行招标的招标人【应具备编制》招标文?件和组织评标活动】的能力必《须招标?的项目招标人具【备下列条件经项目】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自!行招标?
(一)有】组织编写招标文【件的能力《;
《。 (二)有审查投标!人投标资格的能力】;
》(,三)有组《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!的能力;
—。 (四《),熟悉招标投》标法及有关》法规规章
第二】十三:。条 招标人不具备第!二十二条规定条件】的应当?委托招标招标人【有权自?行选择?招标:代理机构委托—其办:理招标事宜任—何单位和《个,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!招标人指定招—标代理机构
】 承担农业》基本建设《。项目招标的代理机】构,。资质等级应与所【承担招标项目—相适应且《熟悉农业行》业,特点;曾《承担过农业系统的招!标代理机构、—信誉良好的在同等条!件下优先考虑
】 招标代理机构收!费标准按国家—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!
第?。二十四?条 采用公开—。招标的项目招—标人应当在招标【管,理部:门指定的《。报刊、网络或者【其他公开媒体—上发布?招标公告招》标公告不得限—。制潜在投标》人的数量
采!。用邀请招标的项目招!标人:应,当向三个以上单位】发,出投:标邀请书
第二】十五:条 招标公告或投!标邀请?书应当载明招标人】名称和地《址、招标《。项目的?基本要求、投标人】的,资格要求以及获取】招标文件的途径等事!项,
第?二十六条 招标】人应当组建》资,格审查委《员会编制资格预【审文件并《发,布预审?。公告并严格审查资】格预审?。申请文件资》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!员,应当遵守国家招标】投标法规有》关评标委《员会及其成员的规】定
在一【个项目中《招,标人应当以相同条】件对所有潜在—投标人的资》格进行?审查不得以任—何理由限制或者排斥!部分潜在投标人【
第二《十七:条 资格》预审结束后要提【出资格审查报—告,意见经资格审—查委员会签字后存档!备查招标《人应当及《时向资格预审申【请人发出资格预【审结果通知书未通】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!不具有投标》资格
第》二十八条《 招标人或招标代】理,机,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和项目的—批复编?制,招标文?件
第二十九条 !招标文件规定—的各项技术标—准应当符合》国家强制性标准不】得标明特《定的投标人或产品】以,及含有倾向性—或者排斥潜》在投标人的》内容
第三十【条 :招标人对已发出的】招标文件进行必【要澄清或《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!。。。。文件要求提》交投:标文:。件,截止时间《至少15《日前以书面形式通】知所有招标文件收】受人该澄清或者【修改的内容为招标】文件的组《成部分
《
第三十一条 【依法必须《。进行招?标的项目自》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!停止发售之日最短不!得少于5个》工作:日自招?标文件停止发出之日!至投标人提交投标】文件:截止日最短不应少于!20个?工作日
第三【。十二条 招标—文件应?按,其制:作成本?确定售价《一般应?控制在10》00元以内
【。第三十?三条 ?招标文件应当明确】投标保证金金额一】般不超过所投标【段合:同估算价的1.【5,%投标?保证金可《以采用现金》、现金支《票,。、转帐支票》、电:汇、银行汇票等形】式交纳?
:
第四章 投】标和开标
》
,。
第三十四条【。 投标人是》响应招?标,、参加?。投标竞争的法—人或者其他组织
】
第三十五条 投】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!规定的投标》截,止时间之《前密封递交》投标:文件
第》三十六条《 截止规定的开标】。时间:有下列情《况之:一,。的投标文件招标【。人或招标代》。理机:构可以拒绝
】 (一)《投,标文:。件的密封不符合【招,标文件要求的;
】
(二)—未按规定交纳投【标保:证金的;
】(三)逾期送—达或者未送达—指,定地点的;》
? (四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?。的其他内容
—
第三十《七条 开标应—当,在招标文件确定【的提交?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】的同一?时间公?开进行;《开标:地点应当《为招标文件》中预先确定的—地点
在投标!截止时间《前提交?投标文件的投标人】少于三个《的不予开标按相【。关规定另行组织【招标
第三十【。八条 开标由招【标人或招《标代理机构主持【并通知所有投—。标人参加开》标人员?由主:持人:、监标人、开标人、!唱标人、记》录人组成《上述人员应当在开】。标记录上《签字确认
—第三十九条 开标】一般按以下程序进】行
《 (:一)主持人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】时间:。停止接收投标—文件开始开标;【
,
(二》)宣布开《标人员名单;—。
(三)确认!投标人法定代—表人或授权代—表人是否《在场;?
(》四):宣布投?标文件开启顺序;】
,。
: (五)依》。开标顺序先》检查投标文件—密封是?否完好?再启封投标文件【;
(六)】宣布:投标:要素并作记》录同时由投》标人代表签字确认;!
,
(七)—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!存档:备查
?
第五章 【 评标和中标
】
第四十条—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!组建的评标委—员会负责
【 ,评标委员会应—由,。招标人代表和—有关技术《、经济管理方—。面的专家《组成;成员人—数为五人以上—。。单,数其中技术、经济】管,理等方面的专—家不得少于成员【总数的三分之二【
第四十一条【 ,评,标委员会专》家,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!机抽取?。专业性要《求特别?高、:技术特别复杂—或者国家有特—殊要求?的招标项目采取随】机抽取方《式确定的专家难【以胜:任的经省农牧—厅招:标投标领导小组【研究同意可》以直接确《。定
?第四十二条》 评标委员会—成员名单在中标结】果,确定前应当》保密 参与—制,定招标文件的专家】不,得再推选为同一项目!的评标委员》。。。会,成员:
第四《十,三条 评标委员【会设:。。主任委员1名—主任:委员应由具有—。丰富评标经验的经济!或技术专家担任评标!委员会在主》。任,委员领导下开—。展评:标工作
第—四十:四条 评《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!行
(一)招!标人宣布评标—。委员会成员名单【并确定主《任委员;《
: (二《)招标人宣布—评,标纪律;
》
(三)在主任!委员主?持下根据《需要成立有关专【业组和工作组;【
: (四)》。招标人介绍招—标文件;《
《(五)评标人员【熟,悉评:。标标准和方法;
】
(六)评标委!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!形式审查;
】 (七)《经评标委员会初步】评审提出需投标人】澄清的问《题,经,二,分之:一以上委员》同,意后通知投标人;
!
: (八)《需要书面澄清的【问题投标《人应当在规》定的时间内以书【面形式送达评—标委员会;
!(九)?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!。件确:定的评标标准和方】法对投标《文件进行《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!选人推荐顺序;
! (十《)经评标《委员会三分之—二以上?委员同意并》签字通过评标委【员会工作报告并【附往来澄清函—、,评标资料及推荐意】见等:报招标人
—第四十五条》。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!标文件进行形式审】查确认投标文—件是:否有效对有下列情况!。之一的投标文件【可以拒绝或按—无效标?处,理
(一)投!标文件密封不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;!
? (二)逾》期送达;
(!三)未按招标文件要!求加盖单位公—章,和法:定代表人(或其【授,权人)的签》字(或印鉴)—;
(四【)招标文件要求【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!但投标文件上标【明投标人《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!露投标人《名称信?息及有明显标志【的;
(五】),投标联合《体没:有提:交共同投《标协议;
(!六,)同一投标人提【交,两个以上不》同的投?标文件或者投标报】价但招标文件要【求提交备《。选投:标的除外;
】 (七)未》按招标文《件要:求编:写或字迹模糊导致】无法:确认关键技术方案、!关键工期、》关键: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、!投标:价格;?
(八)【未按规定交纳—投标保证金;
】。 :(,九)招标文件—载明的招标项目【完,成期:。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!。。的期:限;
(十】)明显不符合技术规!格、技术标》准要求;
— :。(十一)投标文件】载明的货物包装方】式、检验《标准和方法》不符:合,招标:文件要求;
—
: (十二)不符合】招标:文件规定的》其它实质性要求【或违反国家有关【规定;
— (十三)投标人有!串通投标、提—供虚:假资料等行为
第!四十六条 》。 评标?委,员会:应从技?术、商务方面对投】标文:件进行评审
—
第四十七条 【评标方?法应当按照》招标:。文件确?定的方法一般可采】用综合评估法或最】低投标价《法
第四》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!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!都不符?。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!以否决所《有投标
所】有投标被《否决的?招标:人应当重新组—织招标
第四十】九条: 评:标委员会应向招【标人推荐中标—候选人并明确排序招!标人也可以》授权评标委员会【直接:确定:中标人
《
第五十条 招标人!在确定中标》人时必须选择评标委!员会排名第一的中】标候选?人作为中标人排名第!一的中标候》选人放弃《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!不能履行合同招标】人可以按次》序,选择:后续中标候选人作为!中,。标人
?
第五十一条 【招标人?应当在中标公告期满!后五日内发》。。出中标通知书并同】时,将中:标结果通知》所有未?中标的?投标人?
,
: 中:标通知书发》。出后招标人改变中】标,结,。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!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!承担法律责任
】第五十?二条 招标文件要】求中:。。标人提交履约保【证金或其《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!标,人应当按规定提交;!拒绝提交的视为放】弃中标?项目
第五十三条!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!当自中标通》。知书发出之日起【。三十日?内,按,照招标文件》和中标人的投标【文件订?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!中标人不得再行【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!内容的?其它协议
第五】十四:条 招标人与—中标人签《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!内应当向中标—人和未中标人—一次:性退还投标》。保证:金
第五十五条】 投标人对中标人】结果有?异议:的,应当在?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!七个工作日内—以,书面:。形式向?。招标人提出》质疑招标人应当【在收到投标人书【面质疑后七个工【。作日内对质疑作出答!复,
: 投标人对招标】人,。的答复不满意或者】招标:人未在规《定时间?内答:复的:可以在?答复期满《十五个工作日—内按照有关规定向】管理或监督》部门:投诉管理监督部【门收到?投诉三十个》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!。作,出处理决定
【。第五十六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招标】人应当重新招—标
(一)】在投:标截止时间前提交】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!于,三个的;
》
(二)资格审!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!。三个的;
【 (:三)所?有投标均被作废标】处理或被否决的;】
(》四)评?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!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!后有效投标》不足三个的;
【
, (五)评标委员!会推荐的所》。有中标?候选人均放》。弃,。。。中标:的
第五十七条 !因发生本规定—第五十六条》第,(一)、《(二:),项情形之一重新招】标后仍出现同—样情形经审批同意】可以不再进》行招标
》
第六章》。 附 则—。
《第五十八条 对于】农业基本建设项目】招,标投:标,活动中出现》的违法违规行为驻】厅纪检组监察室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标投标》法和国家有关—规定进行处》罚并提出在项目安】排中给予制裁的建】议
第五十九条 !本规定所称勘—察、设计招标是指招!标人通?过招:标方式?选择承担《该建设工程的勘察任!务或工程设计—任务的勘察、设计】单位的行为
—。
: 本规定《。所称监理《招标是?指招标人通过招标】方式选择承担建设工!程施工监理任—务的:建设:监理单位的行为
! 本规定所称施工!招标是指招标人通】。过招标方式选—择承担建《设工程的土》建、田间设施、【设备安装、》管线敷?设等施工任务的施】。工单位的行》为
本规定】所称仪器、》设备、材料招—标是指?招标人通过招标【方式选择承担建设工!程所需的仪器、设】备,、建筑?材料等的供应—单,位的:行为
《第六十条 本细【则自20《1,3年1月1日起【实行2004—年,制定的甘肃》省农牧厅农业基【本建设项目仪器【。设备招标投》标,管理办法(试—。行)同?时废止
第六十】一条: 本细?则,由省:农牧厅负责解释
!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