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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甘》肃省建设厅 甘肃省!财政厅关于组织开】展既有居住建筑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。项目验收工作的通】知 甘建科![2011]155!号 各市州—建设局 《 —    根据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!发的北方《采,暖地区既《有居住建筑供热计】量,及节能改造项目验】收办法(建科[2】。00:9]261》号以下简称》验收办法)文件要】。求结合我省实际【情况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厅决定对】全省既?有居住?建,筑,供,热计量?及节能改《造,。项目进行验收为确保!验收工?。作顺:利进行?现将:有关要?求通知如下 — 【一、验收的》主要依据 【 (一)国!家要求 【  1、住】房和城乡建设部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】居住建筑供》热计量及节能改【造项:目验:。收办法(建科[20!。09:],26:。1号); 》 《  2、住【房,和城乡建设部、【财政部?关于推进北方采【暖地:区既有居住》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工作的实【施意见(建科[20!08]?95:号):; ? ,  3、财!政部关于印发〈北】方采暖区既有—居住建筑《供热计?量及:节能改造奖》励资金管理》暂,行办法〉的通知(财!。。建[:2007]957】号,。),; 【 ,  4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部关《。于印发〈北方—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!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:。改造技术导则〉(】试行)的通知(【建科[2008]1!26号); !  5、建】筑节能工程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(!GB5?041?1-2007—); — : ,  :6、供热计》量技术规程》(JG?J173-20【0,9):; ! 7、住房和—城乡建设部关于印】发,〈民用建《。筑能效测《评标识技术导则【〉(试行)的通知】(,建科[200—8]95号);【。 : — 8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:部关于印发〈北方采!暖,地区既有《居住建?筑供热计《量及改造工程验【收办法〉《的通知(《建城[20》08]211号);! — (二】)省内要求》 : : 《。。 1:、甘肃省地方标准民!用建筑集中采暖【供热计量《技术规程(DB6】。2,/T25-》3,044-2009)!; 】 , 2、甘肃省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》甘肃省既有居住【建筑供?热计量?及节能改造》工作实施方案(【甘建科[2008]!305号)》;  】3、甘?肃省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!。肃省既有居住建筑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调整项?目的通知(甘建科[!2010《]33?。6,号) 《 二】、验收范《围 》 ? ? , 国家下达给我省的!既有居住建筑—供热计量及》节能改造任务—是35?。。。0万:平方米我省已将指】标下达给了各—市州并在工作进【。展中根据实》际情况?调整了各市的—任,务指标这次》验收范围以省住【房和:城乡:建,设厅:最终调整《的各市州任》务,指标为准 【 , 三、验收内!容 】 (一)供热计量】及,节能改?造工程完成情况【; 》 : (二)供热【。计量及节能》。改造工程质量情【况; ! ,。(三)供热计量及】节能改造工作—量评估; ! (四)—。供热:计量及?。节能改造节能—效,果评估; ! (五)改【造资金?到,。位及:使用:情况; !。 (?六)供热计量收费实!施情况;《 《 ? (七)改造工程资!料,情况; 】。 (八)改造工!程项目运行管—理情况 》 ?。 , 四、验收—程序  !  : ,。各市州对已完成【的供热计量》及节能改造项目先】组织自检确》定,达到验收条件验收】合格后将填写好的】本地区既有居住建】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!目备案?表(附件1)及验】收相关资料报省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进行审查备案由【。省建设?厅,会同财政部门—及专家组成验收【工作组进行抽查验收!抽查不?低于:。改造总量的30%县!及县级市的》验收由其所属—地级市负责先—由县:及县级市《将,汇总表报所在市建设!行,政主管部门在提交验!收申请?后由市建设、财政】行,政主管部门会同相】关部:门组织专《。家组成?验收:。工作组进行验—收并报省住房和城】乡建设厅备案 】 《五、验?收,步骤 ? 【(一)听取项—目建设?情,况汇报?审查:项目单位提交的【验收报告; — 》 :(,二)检查项目—建,设资料; 】 ? (三)检查改【造项目工程对工【程质量、《改造工作量、节能效!果进行评估; ! 《 (四)形成项目验!收,意见对未能通—过验收的工》程,项目:提出整改《意,见限期整改条件【具,备后重?新,组,织验收 《 ?   验【收应提交的资料 】。 (一》)当地?政府:对实施既有居—住建: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!造的文件或实施【。方案:; : ,。。 ? , (二)改造项】目技术实施方案【 《  1、【节能改造项》目基:。本概况?(包括工《程位置、建筑形式】。、建筑面积、围护】结构形式《。、采暖?系统形式、改造前建!。筑能耗评估情况、】热工性能《计算书?等); 》 , ?  2、节能改】造面积及时间进【度安排; 】 ,  3、节能改!造,。内容(外围护结【。构节能改造、室内供!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!控改:造、热源及供—热管网热平衡改造)!实施外围护结构节能!改造的?建筑应载明节能【窗更换率实》施室内供热系统计量!及温度调控改造的】建筑应载明改造技】术方:。案;:  !4、节能改造资金】预算:、,改,造资金来源及—。国家奖励资金—使用情况说明;【 ? (—三)改造项目管理情!况(包括工程—管,。理,、质量管《。。理、资金管理等)】; 》 (四)【招投标文件、—。。合同设计、》施工图施工、—监理、安全合同【和验收报告》等有关?附件; 》 —(五)施工图—图纸及有关》附,。件; 】 (六)供热计】量收费实施》情况; 《 (】七):完成的改造》项目技?术、:。经济及节能效—果分析(包括—项目投入产》出、节能效果、室】内热舒?适度、热工性能【计算:书,等); — , , (:八,)所用产品进—场复检合格报告热计!量装置?。和温度?调控装置的产品质】。量合:。格书售后质量承诺书!等 六!、验:收时间 》 》   各》。市州:应在:5月6?日前完成验收并【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!料报建设厅科教处 ! 七、!验,收要求 【。 (一)上】报完成供《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工程项目面积!核实统计工作各市州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要抓紧组织有—关单位及相关人【员认真学习验收办法!及其附件《既有居住建》筑供:热计:量及节能《改造:工作量和节能效【果核算方法》说明并制定节—能改造项目》验收工作方》案将现已完成的【节,能改造项目按—验,收办法?要求对本地区既有居!住建筑供热计量及】节能改造《项,目实际完成面积【进行统计核实并组织!验,收于2?011?年5月6日前将既有!居住建筑供》热计量及节能改【造,。面,积核实汇总表—(附件2)报省【住房和城乡建—。设厅 《。 (二)!验收前完善项目按】照验收办《法所:规定的?原则和?标准对还不具—备,验收:条件的项目抓—紧完善配套实施【项目必?须安装热计》量和温度调控装置否!。则,不予验收 — : (》三)认?真填写有关验收表】格并保存相关资料】包括影像资》料以备省和国家【检查组的抽查 ! ? (四)各—市州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!。本地区财政》部门共同做好—验收工作 — ?。 (五)各市州!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!的有关要求组织好】节能改?造项目的验收—不得降低标》准,不,得瞒报?虚报要实事求是严】格按照程《序在规定的时—。。间内保质《。保量全?面完成验收》。工,作, ? 联 【系 :人丁居波 王 ! 威 —联,系电:话0:。9,31-460—9,716(兼传真) ! , :电子邮箱gsjs】tkjc@163】.com 】 附件1、既有】居住建筑供热计【量及节能改造验【收,合格项目 备!案表 》    2、—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计《量及节能改》造面积核实汇总表 ! ,。    》3,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计量及节能》改,造验收意见》表 ?。   《 4、既有居住建筑!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项目:验收检查记录—    【   5《、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!方采:暖地:区既有居住》建筑供热计量—及节:能改造项《目验收?办法:    二O】一一年四月十八【日 :。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