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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建设】厅 甘肃省财政厅】关于组织开展—既有:居住建筑供热计量】及节能改造》。项目验收工》作的通知《 ,
甘建科【[2011]1【55号
各—市州建?。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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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根据住—房和城乡建》设部下?发的:北方:采暖地区既有—居住建?筑,供热计量及节—能改造?项目验收办法(建科![,2009]261号!以下简称验收办【法)文件要求结【。。合我省实《。际情况省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决定对全【省既有居《住,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?项,目进行验《收为确保验》。收工作顺利进行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!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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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验!收的主?要依据
【
(一—)国家要求
】
1、住!房和城乡建设—部北:方采暖?地,区既:有居:。住建筑供《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?。项目验收办法(【建科[20》09]261号);!
!2、住?。房,和城乡建《设部、财政》部关于推进北方采】。暖,地区既有居住建筑】。供热计量及节能改】造工作的《实施意见(》建,科[2008—。。],9,5号);
】
3、【财政部关于印—发〈北方采》暖区: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!量及节能改造奖【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!〉的通知(财—。建[20《07]?9,57号);
!
《 4、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部关于印发—〈,北方:采,暖地区既有》居,住建筑供《热,计量及节《能改造技术导则【〉(试行)》的通:知(建科[2008!]12?6号);
!
5》、建筑节《。能工:程施工质量验—收规范(《GB50411-2!007);》
】 6、供热计量技】术规程(《J,GJ1?73-200—9);
—
《 , 7、住房》和城:乡建设?部关于印发〈民用】建筑能效测评标识】。技术导?则〉(试行)—的,通知(建《科[2008]【9,5号:);
【
8、住【房和城乡建设—部关于印发》〈北方采暖地区【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及改造工程验!收办:。法〉的通知(建城】[2008]2【11号);
—
《
:。
(二)省!内,要求
《
【1、:甘肃省?地方标准民用—建筑集中采暖—供热计量技术规程(!。DB62/T—25-3《044-20—09);
》
《。
, ?2、甘肃省住—。房和城乡建设厅【甘肃省既《有居住建筑供热【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!实施方案(甘建科[!2008]》305号);
!
3》、甘肃省《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:关于印发《甘肃省既有居住【建筑:供热计量及节—。。。能改造调整项目的通!知(甘建科[20】1,0,]336号) 【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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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二、验收范围—
》
国】家下达给我》省的既?有居住建筑供热【计量:及节能?改造任务是》350?万平方米我》省已将指标下达【给了各市州并在【工作进展《中,根,据实:际情况调整了各市】的任:务指标这次验—收范围?以省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最终《。。调整的各《市州任务指标为准】
】三、验收内容—
— (?一)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工程完—成情:况;:
(!二)供热计量—。及节能改造工程质】量情况;
【
《 (三)供热计量及!。节能改造工作—量评估;《
? ,
? (四)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!估;
《
》 (五)改造资金】到位及使用情—况;
! (六)供热计量】。收费实施情况;【
》
(七)改造工!程资料情况;
!
? (八)改造【工程项目运行管理情!。况
—。
四、》验收:程,序
》
,
各市州对!已完成的供》热计:量及节能《改造项目先组织【自检确定达到验收】条件验收合》格后将填写好的【本地:区既有居住》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验收合格【项目:备案表(附件1【)及验收相关资料报!。省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厅进行审查备案由!省建设厅会同财政】部门及专家》组成验收工作组进行!抽查验收抽查不【。低于:改,造总量的30—%县及县级市的【验收:由其所属地级—。市负责先由县及县】级市将?汇总:表报所在市建—设行政?主管部?门在提交《。验收:申请:后由市建设、财【政行政主管部—门会同相《关部门组织》。专家组成验收—工作:组进行验收并报【。省住:房和城乡建设厅备】案
:
五、【验收步骤
—。
(【一,)听:取项目建设情—况汇:报审查项目单位【提交的验收》报告;
》
《。 (?。二,)检查项目建—设资料;
【
(三)】检查改?造项目工程对—工程质量、》改造工作量、节能】效果进?行评估?;
》
,
(四》)形成?。项,目验收意《见对:未能通过验收—的工程项目》提出整改意见—限期整改条件—具备后重新组—织,验收:
《。
》 验:。收应提交的资料
! (一《)当地政府对—实施既有居住—建,筑,供热计?量及节?能改造的《文件或实施》方案:;
【 (二)改—造项目?技术实施方案—。
,
】1、节能改造—项目基?本,概,况(包括《工程位置、建筑形】式、建筑《面积、围护》结构形式、采暖系统!形式、改造》前建筑能耗评—估情况、热工性能计!算书等);
—。
— :2、节?。能改造面积》及时间进度安排;】
,
3!、节能改造内容(】外,围护结构节能改造】。、室内?供热系统计量及温】度调控改造、热源及!供热管?网热平衡改》造):实施:外,围护结构节能改造】的建筑应载明节能】窗更换率实施室内供!热系统计量及温度】。调控改造的建筑应】载明:改造技术方案—;,
【 4、节能改【造资金预《算、改造资金来源及!国,家,奖励资金《使用情况说明;
!
》 (三)《改造:项目管理情况(【包括工程管理、【质量管理《。、资:金管理?等);
《
— (四)招》投标文件、合—同设计、施工图施工!、监理、《安全合同和验收【报告等有《关附:件;
【
?(五)施工》。图图纸及有关附【件;
—
《(六)供热计量收】。费实施?情况;
《
, ,
(—七)完成《的改造?。项目技术、经济【。及节能效《。果分析?(包括项目投入产】出、节能效》果、室内热舒—适度、?热工性能计算—。书等);
》
(八)】所用:产品进场复检合【格报告热《计量装置和温度调控!装置的?产,品质量合《格书售后《质量承诺书等 【
》 六:、验收时间
!
《
各市州—应在5月6日前完】成验:收并: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!料,报建:设厅科教处
!
七、—验收要求
—。 ,
《 (一)《上报完成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?造工程?。项目面积《核实统?计工:。作各市州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要抓:紧组:织有关?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!学习验收办》。法及其附《件,既,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:能改造工作量和【节能效果《。核算方法说明—并制定节能改造项目!验收:工作方案将现已完】成的节能改造—。项目按验《收办法要求对本【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!热计量及节能改【造项目实《。际完成?面积进行统》计核实并组织验收】于2011年—5,月6日前将》既,有居住建筑》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面积核实汇总表【(附件2)报省住】房和:城乡建?设厅
—
: (二)验收前】完善项目按照验收办!法所规定的》原,则和:标准对还不具备验收!条件的?项目抓紧《完善配套实》。施项目?必须安装《热计量和温度—调控:装置否则不》予验收?
》
(三》)认真填写》有关验收表格—并保存相关资料包括!影像资?料以备省和》国家检查组的抽【查
—
(四》)各市州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要会同本地!区,。财政部门共》同做好验收工作
!
(五】)各市州要》认真按照国家和省】的有关要《求组织好节》能,改,。。造项:目的验收不》得降低标准不得【。瞒报虚报要》实事求?是严格按《照程序在《规定:的时间内保质保【量全面完成验收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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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联系电》话0931-4【。60:9716(》兼传真?。)
电子邮】箱gsj《stkjc@1【63.com—
—附件1、既有居住建!。筑供热?计量及节《能改造验收合—格项目
备】。。案表
!2、既有居》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!能改造面积》核实汇总表 —
》 3、既有居住建】筑供热?计量及节能改—造验收意见表
!
4》。、既有居《住建筑供热计—。量及节能《。改造项目验收检查】记录
》
5】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部北方采暖】地区既有居住—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项目验—收办法
【
二O一》一,年四月?十八日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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