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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甘肃省城镇土地使】用税实?施办法 ! 发布时间20【11-?1,2-08 来源信!息办 甘肃省【人民:。政府令第85号 】   甘肃省城【镇土:。地使用税《实施:办法已经2》。0,1,1年:11月4日省人【民政府第《93次?常务:会议讨论通过—现予公布自2—。012年1月1日】起,实施    —    《    《。     【省 长 《刘伟平 二】○一一年十一—月八日 》第一:。条 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城【镇土地使用》。税,暂行条?例(以下简称“条例!”,)结: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办法: 【 第二条 —在,本,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!、县城、建》制镇、工《矿区范围内使用【土地的单《位和个人应当依照】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!缴,纳城镇?土地使用《税(:以下:简称:。“土地?使用税”) 】 》第三条 拥有土地使!。用权的单位和个【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!税人土地出租的出】租人:。为纳税?人;土地使用权【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!其实际使用的—土地:面积占总《面积的比例分—别计算缴纳土地使】用税;土地使用权】未确定或土地—权属纠纷《未解:决,的土地使用税由土】地的实际使用人【或占:有人缴纳 》 — ,第四条 土地—使用税具体适用税额!。依照省人民政—府,确定的标准执行 】。 第【五条 土地使用【税以纳税人》实际占用《的,土,地面积?为计税依《据依照?适用税额标准计【算征收 】 :   纳税人实际占!用的土地面积以土地!管理部门核发的土】地使用?证书确?认的占用土地—面积为准;》尚,未核发土地使—用证书而土地—使,用权属资料齐全的】以,土地管?理部门确定的—土地面积为准—;,缺少土?。地权属、面积资料】的由纳税人申报【占用:土地面积以地方【税务部门核实确定】的土地?面积为准《 》  土?地管理部门应当向土!地所在地的地方【税务部门提》。供土地?使用权?属资料 — : 第六条 市【(州)、县》(市、区)人民【。政府应当根》据实际情况将本【地区土?。地划分为若干—等级在省人民—政府:确定的适用税额【幅度内制定》相应的适用税—额标:。准报省人民政—。府批准执行》   【土,地等级发生变化的市!。(州)、县(市、区!。),人民:政府应当及时调整】其,适,用税额标准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】执行 【 第?七条 除条例第六】条规定外下列—土地免征或》。缓征:。土地使用税 】    (【一):学校、科技馆—、,科普馆、博物馆、】图书馆(室)、文】化馆:(站)、《美术馆、《体育场?(馆:)、医院、幼儿【园、福利院、敬老院!等,公共公益事业单位】的自用土地》免征; 【    (二)经!民政部?门或有关部》门认定的《社会福利单位和安】置残疾人达》到,国家规定《。比,例的单位用地免征】; —   《(三)免税单—位自用的宿舍用【地免征;《    】 (四)《廉租住房用地和【公共租?赁住房用地免征;】 : ?   (五)居民!自有自?居的住宅用地—缓征 【 :。 第八条 应税【和免:。税,土地不易划分清楚】。的由土地所在地的】地方税务部》门根据土《地的实际使用情况】确定 【  免税土》地改变土地用途【改变后应当纳入【应税范围的从—改变土地《用途次月起依照本】。办法的规定缴纳【土地使用税》 ? , 第九—条, ,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!在地的地方税务【部门征收纳税人不论!是否独立核》。算均:应当向土地所在【地的地方税务部门缴!纳土地?使用:税 】 第十条 土地【使用税按年》计算分期缴》纳5月、11—月为征收入库期 】   土地使!用不满一《年或享受免税—期满恢复应税时间不!满一年的按月换算】计,征 《 第十一【条 纳税《人应当在土》地管理部门核—。发土地使用手续【后30日内向土【地所在地的地—方税务部门报—送土地权属、面积】、位置、使用情况等!有关资料并办理申】报登记?   土地!使用权变更的转让、!受让双?方应当在变》更后30日内持有关!资料到土地所—在地的?地方税务部》门办理变更手续 】 —第十:二条 本《。办法自201—2年1?月1日起施行 【。 , ? 】 : :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