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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甘肃省《城市园林绿化—。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!实施办?法 ? 关《于印发?绿化企业资质工【作规程的通知 ! 发布时《间2007》-,11-?1 ? 各市、《州建:设局(建委) 【  :  依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行政《许可法?、建设?部园林绿化企业资】质申:报和审批工作规程】、甘:肃,省建设厅政务公开工!作规程等规定我【厅研:究制定了甘肃省【城市:园林绿化企业资【质申报?和审批实施办法现印!发给你们请认真贯】彻执行? 甘肃省城市园林!绿化企业资质—申报和审批实施办】法, 《第一条? :为规范甘肃》省,。园林绿?化二级企业资质【申报和审批》。以及一级企业初审】、三级企业》备,。案工:作,程序依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。行政许?可法、建《。设部园林绿化企【业资质申报和—审批:工作规程《。、甘肃?省建设厅政务—公开工作规程等规】定制定本办法 【 》。 :第二条 本办法】。适用于省建》设厅机关直接—实施的园林绿—化二:级企业资质申报【和,审,批,以及一级企业初审、!三级企业备案—工作等事项》的办:理 【 第三条 — 省建设厅城—建处负责《甘肃省园林绿—化二级企业》资质申报和审批【以及一级《企业初审、》三级企业备》案工作? 【。 第四条 园林绿!化,二级企业资质—的申:请人:依法应当先》向企业所在城市园林!绿化:主管:部门提出申请—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!门对申请材料进【行初审然后》将初审?意见和企业申请材】料报送省政》府政务大厅建设【厅窗口城建》处不直接受理企业】申报   园】林绿化一级企—。业资:质的申?请人应当将申报材料!报送省政府》政务大厅建》设厅窗口《  《 园林绿化三级企业!由所在?城市园林绿化主管】部门:审核批准后提交【。省建设厅备》案 第五条 】 申请核定一—、,二级企业资质—。等级的园《林绿化企业应当按照!城市园林绿》化企业资《质标准提交下列材】料 (一)园林!绿化企业《资质申请表》; (二)企业!工商登记的营业执】照、验资证明和【企业章程; 】(,三)企?。业原资?质证书正、副本与经!营手册?; (四)企业!法定代表《人和企业技术、【财务、经营负责人】的任职文件、—职称证书、身份【。证等复印件》; (五)企】业资:质申请?表中所列工程技【。术和经济《管理:人员的职称证书、】身份:证,、劳动合同复印【件; (六)企!。业资质申请》表,中所列的中级以上】技术工种《岗,位证书、身》份证、劳动合同复印!。件; 《。 ,(七)申请表中所列!的工程?项,目,业绩:材料的证明资—料; ? (八)由具有】资格的?审计事?务,所,或,会计:事务所出具近三【年的企?业财务审计报—告企业?近,三年的财务决算年】报表; —。(九:)申请表《中所列?的设施、设备的证明!材料及?企业业绩《证,。明 《第六条? :省政:务大厅建设厅窗口】负责审查企业的【申请:。材料对材料》齐全、符合》规定的申请交建【设厅城建处审核办】理如果经初》审的申请材料仍【不齐全或《。不符合法定形—式的:应在五日《内通:知申请?人补交材料逾期【不告知?的,自收到申《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!理,不得要求申请人【重复提供申请材料】 ?第七:条 城建处收到】城市园林绿化—主管:部门初审意见和全】部申请材料后依【法组织评审并提出】处理意见报分管厅长!同意后做《。出,行政许可决》定   对【不符合法定》条,件、标准的或者【申请人隐《瞒有关情《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证!明的说?明理:由,。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!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出行政诉【。讼,的权利  【 审查、评审、核】准资质的办》理时限为《六,十个:工作日? 第八条 】省建:设厅:作出准予行政许可】决定后10日—内,向申请人颁发资【质证书资质证书【分为正本《和,副本由建设部统一】印制正、副本具有同!等法律效力资质证】书有效期为三年 ! 第九条 —省建设厅《城建处应加强—对城市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实施》行,政,许可的监督检查及】时纠正行政许可【实施中的违》。法行为 第【十条 有下—列,情形之一的》省建设厅《依据职权可以—撤消资?质证书 》 ,(一:)主管部门》工作:人员滥用职》权、玩?忽,职守作出《园林绿?化企业资质审—批决定的; 】(二)超越法定职】权作出园林绿化企】业资:质,审,批决定的《; (三)违反!法定程序作出—园林绿化企业—资,质审:。批决定的;》 (四)对【不具备申请资格或】者不符合法定条件】的园林绿化》企业办法资》质证:书的; (五)!1、依法《可以撤消《行政许可《的其他情况;—    【。  :。 2、被《许可人以《欺骗、贿赂等—不正当手段取得【园林:绿化企业资质的应当!予以撤消 —第十:一条 由》城市园林《。。绿化主管《。部门负责审批的【三级及?三级以下园林绿化企!业,。资质有关事》项可参照本规程【制定实施《办法  》  城市园林绿化主!。管部门应在批—准新的?企业资质《的一个月《内将批准的》文件、申《。报材:料按规定向省建设厅!城,建,处备案 》 《 第十二条 】原建设厅已》。核准的园林》绿化企?。业资质已《到,有效期的应》按新修?订标准和实施办【。法规定向相关—主管部门申》。请重新登记未—到有:。效期的企业应按新】标准要求就位—在一年内不能—就位的企业资—质作降级处》理 : 第十三条 本】办法由甘肃省建设厅!。。负责解释 】 第》十四条 本办法自!发布之日起》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