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甘肃省城市【园林绿化企》业资质?。申报和?审,批,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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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关于印发绿》化企业资质工作【规程的通知
【 发?布时间200—。7-11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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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州建—设局(建委)
! 依据中华人【民共和?国行政许可法—、建设部园》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!和审批工作规程、甘!肃省建设厅政务公开!工作规程等》规,定我厅研究制定了甘!肃省城市《园林绿化企》业资质?申报和审批实—施办法现印发—给你们请《认真: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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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城市—园,林绿化?。企业资质《申报和审批》。实,。施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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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一条 为—规范甘肃省》。园林绿化二级企【业资质申报和—审批以?及一:级企业初审》、三级企《业,备案工作程序依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!许可:法、:建设部园林绿—化,。企,业资质申报和审批】工作规?程、甘肃省》建设:厅政务公开》工作规程等规—定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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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条 本办》法适用于省建设厅】机关直接实施的园】林绿化二级企业【。资质申报和审批以】及一级企业初审、】三级企业备案工作】。等事项?的办理
! 第三条 省建!设,。厅城建处负责甘肃省!园林:绿化二级企业资质申!报和审批以》。及一:级企:业初审?、三级企业备案工作!。。
— 第四条 园林!绿化二级企》业资质的《申请人依法应当先向!企业所在《。城市园林绿化主【管,部门提出申请城【市园林绿化主管【部门对申请》材料进?行初审然后将初【。审意见和《企业申请《材料报送省政—府政务大厅建设厅】窗,口,城建处不直接—受理企?业申报
》。 园林》绿,化一级企业资质【的申请人应当—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!府,政务大厅建设厅窗】口
园林】绿化三级企业由【所在城市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!核批:准后提交《。省建设厅备案
!第五条 申请核】定,。一、二?级企:业资质等级的—园林绿化企业—应当按照城市园【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!提交下列材料
】 (一)园林绿化】企业资质申请表【。;
(二)企】业工商登记的营业】执照、验资证明和企!业章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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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三)企?业原:资质证?书,正、:副本与经营手—册;
(四)】企业法定代表—人和企业技》术、财?务,、,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!件、职称证》书、身份证等复印件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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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企业资质!申请表中所列—。工程:技术和?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!证书、?身份证、劳动合【同复印件;
【 ,(六)?企业资质申请表【中所列的中级以上技!术工种岗位证书、身!份证、劳动》合同复?印件:。;
(七)【申请表中所列—的工程项目》业绩材料的证明资料!;
(八)【由具有资格的—审计事?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!。具近三年《的企业财务审计报】告企业近三年—的财务决算年报表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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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申—请表中所列的设施】、设备?的证明材料》及企业业绩证明【
第六条 省!政务大厅《建设厅窗口负责审查!企业的申请》材料对?材,料齐:。全、符合规定—的申请交建设—厅城建处审核办理】如果经初审的申【请材料仍不齐全或不!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!五日内通知申请人】补交材?料逾期不告知—。的自收到申请材料】之日起?即为受理不得要求】申请人?重复提供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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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城建!处收到城市园林绿】化,主管:。部门初审意见和【全部申?请,材,料后依法组织评审】并提出处《。理意见?报分管厅长同意【后做出行政许可决定!
对—不符合法定条—件、标?准的:或者申?请人隐瞒《有关情况或提—供,虚假材料证明的【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!人享有依《法申请行政复—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!的权利
】审查、评《审、:核准资质的办理时】限为六十个工—作日
《 第八条 省建设!厅作出准予行政【许可:决定后10日内向】申请:人颁发?资质证?书资质证书》分为正本和副—本由建设部统一印】制正、副本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】资质证书《有效期为三年—
第九条 【 省建?设厅:城建处应加强对城市!园林绿化主》。管部门实施》行政:许可的监督检查【及时纠?正行政?许可实施中的—。违法行?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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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省建》设厅依据《职权可以撤消资质】证书
(一【)主:管部门?工作人员滥用职【权,、玩忽职守作出园林!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决!定的;
(二】。)超:越法:定,职权作出园林绿化企!。业资:质审批决《定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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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三)违反》法定程序作出园林绿!化企业资质审—批决定的;
(!四)对不具备申请】资格或者不》符合法定条》件的园?。林绿:化企业办法资质证】书的;?
(五)1、依!法可以?撤消行政许可—的其他情况;
! 《。 2《、被许可人以欺【骗、贿赂等不—正,当手段取得园—林绿:化企业资《质,的应:当予以撤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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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由城!。市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负责审批》的三:级及:三级以下园林绿化企!业资质有关事项可参!。照本:规程制定《实施:办法
》 城市园》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!批准新的企业—资,质的一个月内将批准!的文:件、申报材料按【规定向?。省建设厅城建处备】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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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》原建设厅已核—准的园林《绿化企?业资质已《到有效期的》应按新修订标准【和实:施办法规定向相关主!管部门申《请重新登记未到有效!期的企?业应:。按新标准要求—就位在一《年内不能就位的【企业资质作降级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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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 ,本,办,法由:甘肃省建设厅负责解!。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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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本办《法自发?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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