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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天津?铁路客运车》站,地区综合管理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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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天津铁?路,客运车站地区—综合:管,理规定已于2—。011年7月1日】经市人民政府第7】。3次常务会议通过】现予公布自201】1年8月1日起施】行
市长 】黄兴国
— — : 》 ?二,〇一:一年:七月十?一日
第一条 为!加强天津《铁路客运车站地区】综合管理《维护公共秩序根据】有关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的—规定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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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条? ,天,津铁路客运车站【地区的综合》管理活动《。适用: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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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综合管理【的天津?铁路客运车站地区具!体范围?由市人民政》府确定
】第三条 《成立天津铁路—客运车站地》区综: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!统筹、决定天津铁】路,客运车站地区综【合管理的重大—事项
第】四条: ,天,津铁:路客:运车:站所在地的》区县人民政》府或市人民政—府确定的区》县人民政府》(以下统《称天津铁《路客运车站地区人民!政府)负责统一组】织,实施天津铁路客运车!站地区?的综合管理》和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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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 天《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!。人,。民政:府设立铁路客运车站!地区:综合管?理办:公室(?以下简称站》区办)履行下列职责!
: : (一)负】。责铁路客运车—站地区的日》常综合管理、协【调工作?;
【。 (?二)行使天津市城市!管,理相对集中》行政处?罚权规定(200】7年市人民政府令】第111号)第【四,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!;
? (三)行使【与铁:路,客,运,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相!关的道路运》输、公?共交:通、环?境,保护、文化、卫生和!新闻出版方》面的行政处罚—权;
—(四:)拟定并具体实施铁!路客运车站地区【。应急预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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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完【成天津铁路客运车】站地区综合管—理,领导小组交办的其】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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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本市公安《机关天津《铁路客运《车站:地区派出机构—依法对铁路》客运车站地》。区的社会治安、【消防、公交治安和】交通秩序《实施管理并接—受,。站区办的统》一协调支持和配【合,。站区办做好》管理工作
】第七条 铁路管【理机构依照有—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。职,。责做:。好铁路?客运车站《。地区的?管理:工作
第八条! 天津铁路客运车】站附属地上、地【下公共基础设施的】养护、维护、运营和!管理:由其资产所有人或者!管,理人负责并》接受站区《办,的监: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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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天津【铁路客运车站地区内!其,他,资产所有《人,对其:所有设施的养护、】维护、运营和管理】应当符合铁路客运】车站地区的》统一要求《。并接受站区》办的: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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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毗邻:天津铁路客运车站】地,区的区?人,民政:府和市级各相关【管理部门应当支持】配合:天津铁路客运车【站地区人民政—府做好铁路客—运,车,站地区周边的公共】秩序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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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站?区办应?当坚持以人为本精】简,高效创新管理方式提!高管理水平提供优质!。服务站区《管,。理机:构不得收《取或变相收取任何】费用
第【十二条 行政许【可机关办理涉及【市容环境、市政园林!、道:路交:通,。等行政许可》事项可能影响天【津铁路客《运车:站地:区管理?秩序的应当在—审,核批准前征求—站区办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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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【 天津铁路客—运车站?地,区市容市貌、环境卫!生、园林绿》化、市政《设施、?道路交通、路灯照明!。的综合管理工作应当!。符,合天津市《城市管理《规定(2《。010年市人民政】府第26号令)和天!津市:城市管理分类标准的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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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—天津铁路客运—车站地区的公共服】务设施设置》应当科学《合理方便群众;各】种指示标志应当【清晰明确整》洁美观;《损坏的?设施、设备》应当及?时更换、《维修保障正常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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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天津铁路客运【车,站地区的《出租汽车、公共汽】车、长?。途,客车等车辆》应当规范有序—运营无拒载、抢行、!强行招揽业务等违】法行为
【第十六?条 天津铁路客【运,车站地?区禁止下列违反市】容,环境、园林绿化和市!政设施管理的行【为
? 《(,一)占用广》场和道路摆》摊设点?、从事各种经—营性活动或采—用流动方《式兜售物品;
】。 (二)擅—自设置户外广告、标!语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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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禁】。止的:其他违反市》容环境、《园林绿?化和市政设施管理】的行为 《。
第十七条 !天津:铁路客运车站—地,区,禁止下列违》反交:通、客运管理的行】为
(—一,)机:。动车、非机动车不】在规定?地点停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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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出租汽》。车违反规定在非运】营区域、道路上停车!候,客、招揽业务的;】
(三)出】租汽车拒载》、扰乱站《点秩序的;》
(【四)长途客车在站外!停靠上?、下乘?。客的; 》
(五)【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禁止》的,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和!客运管理《的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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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天津铁路客运车站】地区禁?止下列?妨碍公共管理秩序】的行为
【(一)销售、传播非!法出版物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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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强行为旅!客介绍?。食宿; 《
(三)】为,营运车?。辆招揽业务; 【
》(四)散发广告【宣传品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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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五)三轮车、人【力车载?客经营?;
(】六)使用高音广播】喇叭或者采》。取其他发出高噪【声的方法从》事商:业经营?招揽顾客《;
》(七)损毁路面【井盖、照明等公【共设施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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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其【他妨:碍公共?管理秩序的行为【
《
:第十九条 违—反本规?定第十八条第(【三)、(四)、(】五)项规定的由【站区办责令改正【拒不改正的》对个人?处50?元以上500元以下!罚,款,;对单?位处1000—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罚?款
— 违反本规定的其】他行为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》另有:规定的从《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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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站区】办行使?行政处罚权应坚持处!罚与教育相结合、以!教育为主的》原则对违法行—为人:应当先进行教育并责!令立即改《正或:限,期改正;对违—法行为轻《微,、危害不大经—教育:即时改正的不再给予!行政处罚;违法行为!人不予改正的依法】。给予行政处》罚
? 站》区办对?超出管辖范围的违法!行为应?当予以?制止并及时通—知有管辖权》的,部门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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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,站区办工作人—员有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、索贿受【贿等违法违纪行【。为的由有关部门【依,。法处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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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!2011年》8月1日起施—行市人民政府—2008《年6月3《0,日发布的《天津站地区综合【管理规定(2—008年市人民政府!令第:7号)?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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