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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嘉峪关市供—热计量收费管理暂行!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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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?布时间20》1,1-: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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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 为加快》我,。市城:镇供热体制改革【推进节能降耗工【作根据?城市:。供热:价,格管理暂行》办法、甘《。。肃,省城镇供热计量【收,费办法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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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: 本办法适用于我】市行政区《域内实施热计量【收费的供热单位【和热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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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本办法所—称供热计《量是指?。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!热计量包括热源、热!力,站,供热量?以及建筑物(热【力入口)、用户用热!量的计量
! 新《建建:筑和进行节能改造】的既有建筑必须【。按照:规,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!、室内温度》调控:装置和供热系统调】控装置依照本办法实!行热计量收》费
! 第四条 》城镇:供热:计量热费由基—本热费和《计量热费两部分构成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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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基本热费—=基本热价×用户的!供,热面积
— 》计量热费=用户热计!量表计量的耗热量】×计量热价×热【。量,调整系数
】 《供热的基本》热价和?。计量热价《标准按现《行供热面积收—费标准的百分比【折算: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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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基本热?价=供热《面积收费标准(元/!平方米?)×30%
】 计量热价!=[供热面积收【费标:。准(元/平方米)】×70%]÷供暖】期的耗热量指标【(,KWh/平方米)】
】对热力生产企—业与热力输送—。企业之间的热计【量收费按《双方签订的协议【价以实际计量的【供热量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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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热】量,调整:。系数是?指为消?除用:。。户耗热量差》异对热量表计—量数据进行调—整,。所设定的系数用于消!除用户用热单元因围!护结构、材料和在】建,。筑物中位置不—同而导致的耗热【量差:异实:现用户热费》的公平负担居民热】。费的热量调整系【数参照甘肃》省物价局、甘肃省建!设厅居民热费热量】调整系数取》值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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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六条 基本热价和计!量热价由市发改【委按规定程》序制:定并向社会公布【市发改委《应当建立健》全供热成本监—审,制度促?进供:热单位建立有效的成!本约束机制》
!第七条 市建设局】应当按有《关要求建立健全城市!供热质量监管—体系加强对供—热质量监督管理维】护供:用热双方的合—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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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 ,市建设?局应当指导供—热单位逐步建立【。健全:供热计量户籍热费管!理系统建立包括用】户,热费、职工补贴【、,房,屋建筑等《基本信息的》用户个人《账户档案实》。。。现个人账户热费网】络化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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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供热单位【应当与热用户—签定供用热》合同合同格式与内】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!。规定合同中应—。包含供?热计量装置管理【、维护、更换及供】。热价格、《收费方式、纠纷处】理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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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热用户应当】按照规定《按时交?纳供热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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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 新建建筑】已安装户用热—。量表和?既有:建,筑热计量改造用户】先按:建筑面积收》费,标准于采《暖期:前按时全额交纳热】费待采暖期结束后】。以热计量收》费的实际《发生额为准实行多退!少补
【 供热》计量抄表时间为【采暖期最后5天【热用户对《热量表的计》量结果发生》。争议时由质量技【术监:督部门对《计量:设施进行《校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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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用于热费结算的热!。能表应当《依法取得《制造计量器具许【可证并通过安装前的!首次检定;进口【的用于热费结算的】热能表应当取得【国家质检总局—颁发的中《华人民共和国进口】计量器具型》式批准证书并通过进!口计量器具检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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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—供热:。。计,量器具应经》过强制检定合格后】方可:使用 ?
》 在使用过程【中如热?用户对计量器具【的准确性产》生,。异议可提出申请进行!。检,定检定费用暂由申请!人垫:付经检定计量器具】质量合格则检定【费由热用户承担热费!。按当前耗热量进行】。结算若热计量表【的准确性《确有问题则检定【费由建设单》位或开发《商承担供热单位【以修正后的热计量表!数为:准重新核算热费按】规定实行多退少【补
】 热计量表发生故】障时故障之前的计】量热费按热表—读数收取发》生故障期间》的热:。费暂按?建筑面积收取热计量!表修复后继续按热】计量读数计费—热计量表系》人为损坏的本采暖期!热用户按建筑面【积标准进行交费热】计量表由热》用户:自行负责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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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《 ,为确保城市集中【供热系统安》。全运行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擅自改【装、:拆除、?迁移热?计,量,设施:因特殊?情况确需改动—的须:经供热单位》同意后由供热单位聘!请有资质的专—业施工单位施工相】关,。费用由要求改动的】单位或个人承担 】
【 第十五条》 本:办法由嘉峪关市【人民政府《负责解?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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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本办法自》发布之?日起30《日后施行有效期【五年有效期满自动失!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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