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建设工程施】工招标投《。标管理办法》
市政—府令[1996]第!83号
【第一条? 为: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!高投资?效益:维护建筑市场—正常秩序保护—招标投?。。标当事?。人合法权益根据国】家建设部发布的【工程建?设施工招标投标【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!设工程施工招—标投标?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!本,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—第,二条 本市》行政区域内的建【设工程施工招标投】标适用本办法
第三!条, 凡由人民政—府,和国有、《集体:企业事业单位(包】括,中方控股的》中外合资企业)投】资的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—和技术改造建设【工程施工总》投资额?在5:0万元以上的均【应按本?办法的规定实—行招标?。。投标
? 外》。商独资、国内—私人投资及境外【损,资的建设工程施工】是否实行《招标由业主自行【决定
经】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】险救灾、科研—试验:、保密?等特殊的和某些不适!宜招标的市政建设】工程施工可不实【施招标投标
! 不实行施工—招标的建设工程【应通过议标发包议标!的具体办法》由市建设管理委员会!另行制订
》第四条 《市、区(县)建设】管,理委员会(以下简】称建委)是建设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!行政主?管部门按职权分工】负责建设工程施工】招标投标的监督【。管,理;所属招标管理】机构承担日》常管理工作
— ?。。 市、区(县—),建委及其所属招标管!理机构应认真做好】。下列工作
】 (一)贯彻执行】国家有关建》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!的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章;
? ?。。。 (:二)负?责建设工程施—工招标登记对—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!标,工作进行监督管理;!
(三【)否决违《反建:设工程施工招标【。投标:规定的?定标结?果;
【(四)依法监督建设!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!订、履行;
】 (五)依—法查处违反建—设工程施工招标【投标:。规定:的行为;
!本市重点和大中型建!设工程以《及地方人民》政府自筹《。。资金建设工程施工】招标:投标应?当邀请计划、—财政部门《参加共同做好施工招!标投标管理工作【。
工业、交!。通等部门应当—会同建委做》。好本部门《直接投资和相—。。关投资公司》投资的重《大,建,设工程?施工招标管理—工作并按照》建设部?发布的工程》建设施工招标投【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!规,定履行职责》
第:。五条: 建设工程施—工招:标投标必须遵循公正!、合法、平等竞争、!诚实信用的原则【
第六?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!标实:行业主负责制业主】为建设工程的—投资者;由》人,民政府投资的建【。设工程业主为该【建设工?程的管理者或使用】者
第?七条 业主或建设工!程总承包单位为建设!工程施工招标的招】标人招标人应当具备!下列条件《
(—一)具有法人资【格或:是依法成立的其他】社会:组织;
【 (二)拥有与建】设工程相《适应的工程技术、】建筑经济管》理人员?;
? : (三)具有编【制,招标文?件和:评标的能力》
招标人】不具备?上述条件应当委【。托具备条《件的单位代为—组织招标
》第八条 实行施工招!标的建设工程—应当:具备:下列:条,件
? (一)有【批准建设文件;【
? :(二)已《按规定报建》登记;
【 (三)《已经规划部门批准和!依法:办妥用地手续;【
(—四)有批《准的设计文件—和能够满足》招标需要的》施工图纸及技术【资料;
(!五)建设资金已【经落实;《。
》(六)施工现场【符合开工要》求
第?九条 建设》工程:施工:可,按全部工程、—单,位工程或特殊—专业工程《等招标但不得对单位!工程按分部》、分项招《标
第十《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!标可采用下列方式】
(一【)公开招标由招标】人通过报《刊、广?播、电视《等公开?发布招标公告;
】 : (二)邀请招】标由招标《。人向有相《应资:质等级的三》个以上(含三个【)施工?企业:。发出招标邀请书【
第十一条 凡持】有资格证书和营业执!照的:施工企业(》含经:过市经?。。委资:质认证的《外,。地,施工企业)均可依】。本办法的规定参加与!本企业资质》等级相符的》建,设工:程施:工投标成为》投标:人第十二《条 建设工程施工】招,标,按下列程序进行
!。 (一)—办理建设工》程施工?招标项目《登记手续;
【。 (二)组织编!制招标文《件和标?底,。;
《 :(三)公布招—标信息;
【 (四)对—投标人?进行资格审查;
】 (五—)向:投标人分发》招,标文件及有关设计】。图纸、技术资料;】
》(六)?组织投标人踏—勘现场并对招标文】件进行答疑;
【 , : ,。(七)开标》审查投标书;
! (八)评标确】定中标单位;—
《 (九)将定标【结,果报招标《管理:机构及?有,关部门审核;
【 (十)与中!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!施工承包《合同
第十三条【 招标人《应当:在招标管《理机构监督下—邀请投资各》方及建设工》程主管部门等有【关单:位组成评标小—组,按下列规定进行【评标:确定中标单位—;专业性较强—。的或大型的建设工】程施工?招标:。应当邀请有关专家】参与评标
】 (一)评标—小组应当《以评分、无记名投】。。票或其他可行方式】评定中标《单位评标、定标办法!。以及投标书》的主要内《容,和,标底:应当众宣布投标书】及补充函件应当【当众启封《;开标后《不得更改;;擅自更!改,的招标管理》。机构:。有权予以否决
】 (二)中标】单位评定后经—招标:管理:机构审核《同意由招标人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】标通知书
— (三)招标】人(业主)应当【在发出中标通知之】日起20日内—与中标单位》按招标文件》内容签订建设工【程承:发包合?同并报建委》备案
第十四—条 :。投标人应《当按照?招标:文,件的要求编制投标】书投标书必须加盖】单,位和法定代表—人或:法定代表人委—托,的代理人的印章【投标:人,应,当,在规定限期内—将投标书密封—送达招标人指定的】地点;确需》对已送达的》投标:书进行更《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!期,前用正式函件提出】密封送达招标人指定!的地:点
第十五条 有下!列情:况之一的《投标书视为无—效
(一】)未密封的;
】 ?(二)?。未,加盖单位和》单位法定代表人或】法定代表人委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;!
(—。三)未按招标—文件的要求编制内】容不全?或字迹?模糊辨认不》。清的;
— (四)逾期送达!的;
【(五)投标人未【参加开标会》议,的
第十六条 投】标人: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书!时应当向招标人交纳!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!额视建设工程投【资额的大小确定但最!高,不得超过1》000元
!投标人落《标交纳的保证金【应当于评标结束后】退,回;投标《。。人中标交纳的保证金!应当于签订》建设工程承发—包合同?后退回?但在:收到中标通》知书后拒绝》签订建设工程—承发包合同的不退】;招标人(》业主)拒绝》签订建设工程承包】。合同:应,当给付中《标单位双倍保证【金,
第十七条》 投标人不得虚报企!业资质等级或串【通作:弊哄抬标价
—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!施,工招标标底应当根】据设计图纸、有关资!料及招标文》件参照国家规定【的技术、经济标准定!额,及地规范编制报招标!管理机构审核;【大型的和专业性【较强的建设工程由招!标管理机构》委托有相《应资格的单位审核
! 一个建【设工程只《能编制?一个标?底
第十九条 标】底一经审《定应当密封保—存直至开标不—得在开标前泄漏
】第,二十条 评》标、定?标应当?采用科?学的方法《。按,照平:。等竞争、《公,正合理?的原则根据》报价、工期、工程质!量、主要材料用量】、技术措施、企业】信誉等?情况进行综合—评,定并以?招标文?件和经审核的—标底为依据
第二十!一条 中标单位可】按特殊专《业,工程或按单》位工程?分部、?分项:将建设?工程分包《。给技术资质符合建】。设工程要《求的单位并通—过签订分包合同明】确双方的《权利的义务中—标单位应当对—招标人负责分包【单位应当《。对中标单位负责【
? 中标单位将建】设工程分《包后应当对》。。分包单位施工情况进!行监督检查》
》禁止分包单位将建】设工程再分包;分包!单位将?建设工程《再分包应当对造成的!经济:损失负责
》 禁止中标】单位和分包单位倒手!转包建设工程
第】二,十二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不得以征地、【拆迁、设计、垫资、!介绍建?设用:地等为条件》要,求建设单《位将应当实行施【行招标的建设—工程:发给其指定的单位承!包,。
第:。二十三条 建设工】程施工?招标:定标完?毕招标人应当按中】标价的4《中标单位应当按中!。。标,价的2向招标管理!机,构,缴纳招标投标管【理费缴纳的招标【投标管理费招—标人在建设工程管】。理费中列;中列单位!。在施工管理》费,中列支
】招标管理《机构收缴的招标投】标,管理费纳入同级财】政预:算外资金管理—范围实?行财政?专户储存接受同级】。财政、审《计部门的监督
第二!十四条 下》列行为应当给—予处理
】(一)应实行招标】的建设工程不按规定!实行招标的建委【不发给施工许可证】银行不?。拨付建设资金—施工单位不得接受施!工;:
(二)参!与编制或确定暗标】底的人员泄漏—标,。。底,的由所在单》位或主管部门给【予行政处分》;
(【三)投标《人填写投标申—请书弄虚作》假的由建委责令【退出投标《并取消参与建—设工程施工投标【。资,格三至六个月;【
(四)】在招:标投标过程中有徇私!。舞,。弊、行?贿受贿等违法违【纪行为的由所在单】位或主管部门依【法查处;构成犯罪】的提请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;
! (五)建委!招标管理《。机构:及其:工作人员有失职、】渎职行为的由行政】监察部门依法查处;!构成:。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!依法追?究刑:事责任?
第二十五条 不服!从本办法《的规定作出的—行政:处罚决定的》可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向人民》。法院起诉
》第二十六条 —。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!。由市建委负责解释】
第二十七条 本】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施行1986年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武汉市建筑安—装工程招标暂行【规定同时废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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