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园林绿化【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】办,法,
? 第一章《 总则
第】一条 为全面—推进园林《绿化科?技创新工作更充【分发挥科技创新的】引,领和支撑作》用,进一步强化园林绿】化科:技计划项目(以下】简称“项《目”)全过程—管理:确保项目目》标实现和成果推广根!据国:家和北京市科—技,项目管理及资金管】理相关办法结合【园林绿化工作—实际制定本》办法
? ,。 第二条 本办【。法所:称园林绿化科技计划!项目是?指北京市园林—绿化局批复立项中】央或北京市财政拨】款支持的各类—科技计划项》目由科?技部、国家》林业局?、北京?市科:委和北?京市农委等》单位批?复立项的科技—计划项目按照其相应!的管理办法实—施同时履《行协助管理》职责
第三条】 项目管理遵循公开!、公平、《公正:和痕迹管理的—。。原则实行依法管理】。明确职责体》现服务型政府的【科技管理《职能提高科》技支撑和服务能力】
第二章 组】织管理
第四条! ,北京市园林绿—化局是项目的主【管部门负责》。项目计划的组—织和管理并指—导项:目承担单位开展项】目实施工作》其主要?。职责:是
(一—)制:定项目管《理制:度并监督执》行;
?。 (二)负责项目!立项、招《标,、批复及签订项【目任务书等事—项;
(—三):组织或协助项目委托!单位进行项目—执行情况的检查和】评估进行技术保【密的实施管》理;
(四【)监督项《目经费的《到位和?使用情况;
】(五)根据项目实施!进展情况《提出:项目:及课:题的调?。整、撤消意见;【
(六)项目实!施完成后组织—或协助?组织项?目验:收和:。结题工作《
第五条 北】。京市园林绿化局【科技委员《会是园林绿化科技项!目管理的领导机构其!办公室科《技处负?责具体管理工作【其他成员单位—依据各自职能参与项!目管理工作
】第六条 项目承担】单位的?主要职责
【(,一)负责项目可行】性研究组织编—制项:。目,实施方案落实项【目任务;
— ,。。(二)负责项—。目的组织实施按进度!要求完成项》目任务?书规定的任务—落实配套条件和【。经费保证项目负责】人及主要《参加人员的稳定【;
(三)每】年向有关部门提交项!目执行年度总结报告!。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!随时报告项》目实施过程》中有关?的重:大问题;
(四!)负责完成项—目绩效考评、档案】管理:和技术保《密工作;
— (五)配合相关部!门完成项目验收结题!工作;?
, (?六)对项目》执行过?程中产生的研究成】果及时?采取知识《产权保护《措,施依:法取得?相,关知识产权并予【以有效管理》和充分?使用
《。 第三章 项—目立:。项,
,。 第七条 项目】立项一般包括项目】征,集、专家论证或评估!、,项目立项批复及【。签订任务书(合【同)等程序
【 第八条 项目【征集一般采取—定向申报和公—。开征:集相结合《。的方式定向申—报是指根据全—市园林绿化》发展五年《规划等?。相,关,规,划建设实《际中的重大、关【键需求和《技术问题通过调研、!召开专家研讨—与座谈会等方式提】出,项目并委托相关单位!组织:申报公开征集是【指通过发布》科技项目申报指【南接受?社会:申报征集项目—。所有征集申》报的项目填》报科技?计,划项目申报书、实】施方:案或:建议方案
》 第九条》 专家论证》或评估对《于征集的各类—科技项目根据有【关科技计划项目【管理办法的规定【由项目立项部—。门组织有关专家进】行论证或评估并【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!申报书、实》施意见或建议方【。案进行修改、调整】
第《十条 咨询论证【专家应具备的基本】条件具有《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!业道德?能够客?观、公?正、实事求是地提】出咨询?和论证意见并遵【循独立、《保密和回避等原则】。;从事?与,所咨询论证》项目相关的专业研究!具有高?。级技术职《称或相当资》格熟:悉相关领《域情况在本领域或行!业有突出业绩和造诣!水平;专家组—成员的知《识结构赢具》有代表性和互补【性专家组《具有相应的综合分】析判断能《力
《第十一条 项—。目立项批《复项目经论证或【评估后由市》园林:绿,。化局确定项目立【项并批复《
第十二条 需!招标的?项目按相关规定【。和要求进行》招标
》第十三?条 签订任务—书(合?同)科技项目立项部!门与项目《承担单位签订科技计!划项目任《务书(?合同)
《。 第四章 — 实施管理
第!十四条 项目实施】。管理采取日常沟通】、中期督导、监督检!查等形式
第十!五条 ?项目实?施实:行报告制度项目【承担单位应当在每】年12?月,31日前向项目下达!单位提?交当年的项目执行】情况报告书及下一】年度工作计》划或实施方案—
, 第十六条— 市园林绿化局负】。责协调组《织有关科技计划项】目的中期《督导、监《督检查、年度评估或!绩效评价等管理【工作评估结》。果作:为确定项目》调整、撤销》的依:据
: 第十七条— 市园林绿》。化局科?技处负责《科技项目的全—过程管?理;计划财务(【审计)处《重点负?责,。科,。技项目的资金—管理;纪检监察处】重点负责科技项目】实施过程的监督监】察和效能检查;北京!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】量监督站(以—。下简称市《质监站)《重点负?责科技项目涉—及示范工程的—质量监督和控制【
第十》八条 项目执行【期间如遇不》可抗力或其他—。特,殊原:因项目不能》继续:进行的项目承担【。单位要及时》取证:并立即报告项目立项!单位由项《目立项?单位做出《终止或撤销项目的】决定
第—五章 质量控制
! 第:十九条 《市园林绿化局—负责科技计》划,项目质量《。控制工作质》量控制分研》究内容、考核指标】。。和示范工程等组【。成部分
第二十!条 市园林绿—化局科技处》组织相关《。专家通过督导、检查!、查定等《形式开?展对项目研》究,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!质量控制
》 第二十》一条 市质监—站依据相关》的,。法律、法规》、有关工程建设性强!制标准和有关规【范及标准《对,。参与园林绿化科技计!划项目示范》工程建设实》。施质量控制和—监督管理
第二!十二条? 项目承担各方【应当按照法律、法规!、工程建设标准及】合同:。约定从事园林绿化】科技计划项目的【。建设活动并承担【质量和安全责—任实行绿《色施工
第二】十三条 市质监站】在履行监《督职责时对》发现责任主体—和有关机构违反法律!、法规?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!性标准行《为的将发出检查情】况通知书《。和责令整改通知书限!期整改
》 第六章验收结【题管理
》 第二十四》条 项目承担单位】必须按期完》成项目并在项目完】成后的三个月内【提出验?收,申请因特《。殊原因不能如期【验收:的项目项目》承担单位应当提【前以书?。面报告形式向有【关项目?立项:单位申请延》期验:收经有关立》项单位批《准后执行
第二!十五条 项目—验收应当以批—准的项目任务书【(合同)《规定的内容》、完:成时间和确定的考核!目标为依据
】第二十六条 项【目验:收遵照?下,列,程序:
(一)项目】完成后三个月—内项目承《担单位及时总结【。准备验收有》关材料验收材料根】据不同项目一般【包括科技计划项目】验收:。申请表、项目工【作、技术总结—、现场查定意见【、项目任务书或【合同、项目经费决算!表或审计报》告等
(二)市!园,林绿化局协调组织有!关项目验收组织验】收,。单位聘请有关同行】专家组成验收—委员:。会进行会议验收或】其他形式《的验:收
《(三:)项目验收通过后项!目立项单位》向项目承《担单位下达》项,目完成确认》书或验收证》书
(四)项】。目完成结题后的档】案归档工作按照北】京市园林《绿化局科《技计划项目档案【管理办法执》行
: , 第二十七条 验】收结论分为验收【合格和?验收不合格对按期完!成,合同任?务或基本完成—合同任务的项—目评定为验》收,合格;对没有按期】完成合同任》务并且各项指标差距!较大:的项目评定》为验收不合格
】 第二十八条 验】收不合格的项目在】一,年内:经,整改完善后可再次】提出验收申请二次验!收仍不合《格的项?目将对项目承担单】。位和:项目负责人》予以通报《批评并按照惯例权】限追究有关责—任
第七章 】经费管理
【第二十九条 —项目经费《。是指:项目研究实施过【程,中发生的费用包括】人员费用、试验外协!费、合作费》、设备购《置费、材料费、【资料印?。刷费、调研费—、租赁?费和其他费用—
第三》十条 项目承担单】位应建立《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!。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!理工作纳入单位财】务统一管理做到单独!核算、专款专—用
? 第三?十一条?。 ,市园:林,绿化局综合利—用财:务报告、专》。题检查、经费审【计、绩效考评—、,受理举报等方式对项!目经费实《施,监督
? 第三十》二条 项目经费【。严格按照财政评审】要求进?行评审并按照预算支!出项目经费按规定】需实行政府采购的经!。费拨:付按政府采购办法】有关规定执行
【 第三十三—条 项目承担—单,位必须按规定—编报项目《经费决算
第】三十四条《 市园林绿化局委】托中介?机构:对项目进行》审计根据审计—结果签署项目经费】。决算验?收意见
第三十!五条 对未按项目任!务书完成或因故【中止的项《目将根据实》际情况收回部分或】全部已拨资金—
?第三:十六条 项》目承担单《位在项目申报、实施!过程中存《在,弄,虚作:假、截留、挪用、挤!占项目经费等违【反财经纪《律的行为由纪检监察!部门按?照有关规定对—。项目的主要负责【人,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!
: 第八章 成果保!密和知?识,产权管理《
第三十七条 !项目中?涉及国家秘》密的科技成果按照中!。华人:民共和国保守国【家秘密?法、科学技术保密规!。定等法?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!。行
第三十八条! 项目所产生的成】。果及其形成的知【识,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!、国家利益和—重大社会公共利益】的以外?按,照项目任务书(合同!)规:定由项目立项单位】和项目实施单位共有!可以依?法自主决定》实施、许可》他人实施、转让【。。、,作价入股等》并取得相应的—收益
第三十】九,条, 知识产权共有单位!转,让项目研《究成果知识》产权时成果完成人】。享有同等条件—下优先受让的权利
! 第九章 附【则
: 第四十条 本办!法自201》7年3月1日起【执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