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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北京市绿化工程】质量监督实施办法】
北京—市,园林绿?化局关于印发北【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!。督实施办《法的通知
【各区、县园林绿化】局各有关单位—
【 》依据北京市绿化【条例关于“绿化行】政,主管部门应当加【强对绿化工程的【监,督;对使用国有资金!投资或者国家融资】的绿化工《程应当?进行质量监》督”等?相关条款的规—定市:园林绿化局制—定了北京市绿化工程!质量监督实施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!依照:执行
二〇一〇年!十月二十七日
】第一条? ,为加强绿《化工程质量管理保证!绿化工程质量根据北!京市绿?化条例第五十三【条规定结合》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!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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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!域内使?用,国有资金投资或【者,国家:融资:的绿化工程的—质量监?。督管理适《用本:办法
》。。
第三【条 市?园林绿化《。局设立市级绿化工程!质量监督《站(以下简称市园】林绿化质监站—)区、县《园林绿化局可—根据实际情况设【立相应机构业务【上接受市园林绿【化局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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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《 列入当年市政【。府重大项《目绿:。地及跨区县绿地工】程建设由市园林【绿化质?监站实施质量—监督其他绿地—建设工程由》区、县绿化工程质】量监督机构实施质】量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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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绿】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在!开工10日前到相】应的监督机》构办理?。质量监督登记手续】并提交下列材—。。料
【 1.中标—通,知书、施《工、监理《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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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,.施工总平面图【。、设计说明》及施工图目》录;
》 3.【参建各方管理和【专业技术《人员登记表及资【格证明文件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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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建:设单位应根据工【程特点组建工—程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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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建设单位应向有】关的勘察、设计、监!理、:施工等单位提供与】工,程有关的原始—。资料原始资料应当真!实、准?确、齐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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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【 建设?单位应根据植物种】植,季节合理安排工期】不得任?。意压缩合理工期不】得明示?或者:暗示设?计,单位或者施工单位】违反相关标准降低】建设工?程,质量;?不得:明示或者暗示施【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!。材料;?按照合同《约定的由建设—单位提供的》工程施工各》类物资?应当符合设》计文件的《要求
《
—第九:条 :建设单?位应组织设计、【监理、?施工等有关单位【进,。行工程质量竣工验】收工程质量竣工【验收应当具备下列】条件
《 1【.完成绿《化工程设计和合【同约定?的各项内容;
! 2.有】完整的技《术档案和施工管【理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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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.有涉》及植物?成活物?资的进场试(检)验!报告:;
》 :。 4.》有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、工】程监理等单》位,分别签署的质量合】格文件; 》。。
? , : 5.乔灌木的】成活:率应:达到95%以上珍贵!树种和行道树成【活,率应达到98%【以上:花卉种?植成活率应达到【95%以上草坪覆盖!率应达到100【。%
— 6.有—。施工单位《签署的?绿化工程养》护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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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设计单位应】当按:照绿化工《程有关标准》进,行设计?对设计质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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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设计单】位应在施工图设计】。说明中明确》选用绿?化苗木所依据的【质量标?准,;向施?工单:位,作出施工图文件【的详细说明;及时签!发设计修改变更【和技术洽商通知【
《。
第》十二条 设》计单:位应参与绿》化工程质量事—故分析并对因—设计造成的质量事】故提出相应》的技术处《。。理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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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》 设计单位应根据】工程情况针对重点】部位、关《键环节进《行设计相关检查并参!加工程质量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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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四条 监理单位】应具:备相应资质并在其】。资,质等级的《范围内承揽监理业】务依照法律、法【规,以及有关《。技术标准、》设计文件和》绿化工程承包合【同对工程实施—监,理并:对,施工: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!
第!十五条 监—理单位?应根据?。工程特点建立—项目:监理机构选派具备】相应资格的》总监:理工程师和专业监】理工程师《进驻施工现场
】 从事绿!化种植监理活—动的人员应当经过绿!化专业技术培—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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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六条? 监理单位—应组织检验批、【分项、分部工程的质!量验收组织》单位工程预验收【参与单位工程质量】。。验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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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【条 施工单—位应:具备相应资质—并在: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!围内承揽工》程
! 施工单位》应,。对绿:化工程的施工质量】负责绿化工》程实行总承》包的总承包单—位对分包单位—承,揽工程的质量负【责
》
第》十八条 施—工单位应当建立质】量责:任制:确定工程项目的【项目负责人、技【术负责人和施—工,管理负责人》根据:工程特点建立—项目:。。管理机构配备质检】员、资料员》、安:全员等专《。。业技术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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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!单位:应当建立、健—全教育培《。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!安,全,、质量、《文明施工等教育培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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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【条 施工单—位,应当按照工程设计】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!施工不得《擅自修改工》程设: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!工过程中发现设【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!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!和建议?。对其他原因导致不】能继续施工》的向建设、监理【。单位报?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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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条 施《工单位应当建立、】健全施工质量的【检验制度严格—工序管理作好—隐蔽工程的质量【检查和记录隐—蔽工程在隐蔽前【应当通知《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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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一《条 施工单位应当!按照工程设计要求、!施工技术标》准和合同约定对【植物材料、其他材料!、成品、半成品、】器,具、设备进行进场】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!记录:和专:人签字?;未:经检验或《者检验不《合,。格的:不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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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【 施?工,单位对?涉及植物成活的【要素应当在监理单】位监督下《现场取样并》送相应的质量检【测单位进行检测;】对涉及安全和—使,用功能的物资—应当在?监理单位监督—下现场取样并送【具有相应《资质等级的》质量检测单位进【行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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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三条 】监督机?构应当?根据工?程具体?情况:。制定监督计划确定】。。质量监?督,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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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条 监督【机构:。。应对工?程实体质量和—参,。建各方质量行—为,及工程质量文件【进行监督检查;并】对涉及植物成活的】要素进行抽样—检测对发现的—质量问题提》出整改意见》
】。第二十五条 【监督机构对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】。文件进?行审查;对》工,程质量竣工》验收过程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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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六条》 工程质量竣【工验收后《监督机构应向市【。或区、县园林绿化局!提交:监督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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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》条 监督机—构应建立工程质量】监督档案管理制【度推行信息化—管理:并公布监督》管理信息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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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八条 》本办法自2》010年1》。1月28日起实施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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