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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》京市绿化工程质量】监,督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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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?市园林绿化局—关于印发北京市绿】化工程质量》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!。
各区》、县园林绿化局各有!关单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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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依据北京市—绿化条例关于“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:加,强对绿化工程的监督!;对使用国有资金投!资或者国家融—资的绿化工程应【当进行质量监督【”等相?。关,条款的?规定市园林》绿化局制定了北京】市绿化工程质量监】督实施办《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!照执行
二〇【一〇年?十月二十《七日
第一条 为!加强绿化工程质量管!理保证绿《化工程质《量根据北京市—绿化条例第》五十三条规定结合】本,。市实际?情况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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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本市行》政区:域内使用国》有资金投资或者国】家融资的《绿化工程的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】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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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?条 市园林绿化【局设立?市级绿化工程—质量监督站》(以下简称市—园,林绿化质监站)区】、,县园林绿化局可根】据实:际情:况设立相应机构业】务上接受市园林【绿化局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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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:列入当年《市政府重大项目【绿地及跨区县—绿地工程建设—由市园林绿化质监站!实,施质:量监督其他绿地建】设工:程由区?、县绿化工程质量监!。督机构?实施质量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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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绿化《工程建设《单位应在开工—10日前到相应【。。的监督机构办理质量!监督: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!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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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?2.施工总平面【图、设?计说明及施工图目录!;
? —。3.参建各方管理】和专:业技术?人,员登记表及资格证】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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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建!设单位?应根据工程特点组】建工程管《理,。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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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》 建设单位》应向有关的勘—察、设计《、监理、施工等【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!的原始资料原—始资料应当》真实、准确、齐全】
— 第八条 建设单!位应:。根据植物《。。种植季节《合理安?。排工期不得任意压缩!合理:工期不得明示—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!者施工单位违反相】关标准?降低建?设,工程:质量;不《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!单位使用不》合格的材料;按照合!同,。约定的由建设单位】提,供的工程施工各【类物资应当》符合设计文》件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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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九条 建《设单位应组织—设计:、监理、施工—等有关单位进行工】程质量竣工》验收:工程质量竣工验【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
】1.完成绿化工程设!计和合同约定—。的各项内容;
】 —2.有完整的技术】档,案和施工《管理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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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3.有涉及!植,物成活物资的进场试!(,检)验报告;
! 》 4.有勘察、设计!、施:工、工程监理等单位!分别签署的质量【合格文件《;
》 5.乔灌!木的:成活:率应达到95—%以上珍贵树—种和行道树》成活率应达到—98%以上花卉种植!成活率应达到9【5%以上草坪覆盖率!应达到100—%
!6.有施《。工单位签署的绿化工!程养护协《议
! 第十条《。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!。绿化:工程有关《标准进行设》计对:设计质量负》责
】 第十一条 设计!单位应?在施工图《。设,计说明中明》确,选,用绿化苗木所—依据的质《量,标准;向《施工单位作出施工图!。文件的详《细说明?;及时签发设计修改!变更和技《术洽商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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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二条 设计单位应参!与绿化工程质—量事故分《析并对?因设计造成》的质量事故提—出相应的《技术处理《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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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【条 设计单位—应根据?工,程情况针对重点【部位、关键环节【进行设计相》关检:查并参加工程质量验!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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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?四条 监理单位】应具:。备相应资质并在【。其,资质等级的范围内】承揽监理业务—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!有关技术标》准,、设:计文件和绿化工程】承包合同对工程实】施监: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!。监理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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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五条 《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!特点建立项目监【理机构选派具备【相应:资格:的总监?理工程师和专业监】。。理工程师进驻施工】现场
》 :。 ?从事绿化《种植监理活动—的人员应当》经过绿化专》业技术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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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监—理单:位应组织检》验,批、:分项、分部工程的】质量验收《组织单位工程—预,验收参与《单,位工:程质量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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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七条? 施工单位应具备!相应资质并在其【资质等级允许的范】围内承揽《工程
】 施工单位应】对绿化工《程的:施工质量负责—绿化工程实行—总承包的总承包【单位对分包单位承揽!工程的质量》负责
《
第十八!条 施工单位应】当建立质《量责任制确定工程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】、技术负责人—和,施工管理负责—人根据工程特点建立!项目管?理机构配备质检员】、,资料员、安全员等专!业技术人员》
— 施?工单位应当》建立、健全教—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!。工的安全、质—量、文明施工等【教育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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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 施工单位应当【按照工程设计图【纸和:施工技术《标准施工不得—擅,自修改工程》设,计不得偷工减—料在施工过》程中发?现设计文件和图【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!提出意见和建—议对其他原因—导,致不:能继续施工的向建】设、监理《单位报告 》
— 第二十条 施!工单位应当建立、健!全施工质量的—检验制?。。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!隐蔽工程《的质量检查和记【录,隐,蔽工程?在隐蔽前应当通知】。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!
】 第:二十:一条: 施?。工单:。位应当?按照工程设》计要求、施工—。技术标?准和合同约定对植物!材料、其《他材料、成品、半成!品、:器具、设备》进行:进场检验检验应当】有书面记录和专人】签字;未经检—验,或者检验不》。合格的不得使—用
【 第二十二条 !施工单?位,对涉及植《。物成活的要》素应当在监理单【位监:。督下现场取》样并:送相:应的质量检测—单位进行检测;【对涉及安全和使用】功能:的物资应当在监【理单位监《。督下现场取》样并送具《有相应?资质:等级的质量检测单】位进行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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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,十三:条, 监督机构—应,当根据工程具体【情况:制定监?督计划确定质量【监,督,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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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四条》 监督机构应【对工程?实体质量《。和参建?各方质量行》为,。及工程?质量文?件,。。进行:监督检查;》并,对涉及?植物成活的要—素进行抽《样检测?对发现的质量—问题提出整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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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监督机】。构对工程质》量竣工验《收文件进《。行,审查;对工程—质量竣工验收过程】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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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六条 工】程质量竣工验收后】监督机构《。应,。向市或区、县园林】绿化局提交监督【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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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。十七条 监督【机构应建立工—程质量监督档案管】理制度推《行,信,息化管理并公布监督!管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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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本办法自20!10年11月28】日,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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