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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北京市绿化!工,程质量监督》实施办法 【 北京市《园林绿化局关于【印发北京市绿—化工程质量》。监督实?施办法的《通知: 各区、县【园林绿化局》各有关单《位 !    《依据北京市绿化【条,例关于“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加【强对绿化工程的监】督;:对使用?国有:资金投资《或者国家融资的【绿化工程应》当进行质量监督”】等相关条款的—规定市园林绿化局】制定了北《京市绿?化,工程质量监督—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!们请依照执行—。 二〇一〇—年十月?二十七日《 第一《条 为加《强绿化工程质量管理!保证绿化工程质量根!据,北京市绿化》条例第五《十三条?规定结合本市实【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! , 》 第二条 》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!国,有资金投资或者国】家融:资的绿化工》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!。用,本办法 【 《第三条 市》。园林绿化局设立市】级绿化工程质—量监督站(以下简】称市园林《绿化:质监站?。)区、县园林绿化】局可根?据实:际情况设《立相应?机构业?务,上接受市园林绿化局!指导: :。 第【四条 列入当—年市政府重大项目】绿地及跨区县绿地】工程:建设由市《园,林绿化?质监站实施》质量监督其他—绿地建?设工程?由区、县绿化工【。程质量监《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! ? 第五条 !绿化工程建设—单位应在开工10】日前到相应》的监督机构》。办理质量监督登【记,手续并提交下—列材料 【    1》.中标通知书、施工!、监理?。合同; 【    2.施工】总平面图、设计【说明及施工图—目录;  】 ,  3.参建各方管!理和专?业技术人《员登记?表及资格证明文件】; 】 第六条《 建设单位》。应根据工程》特点组建《工程管理机构 ! 《 第七条 建设单】位应向有关的勘察、!设计、监理、—施工等?单位提供与》工程:有关的原始资—料,原始资料应当真【实、准确、》齐全 — 第》八条 建《设单:位应根据植》物种植季节》合理安排《。工期不?得任意压缩》合理工期不得明【示或者?暗示设计单》位或:者施工单《位违反相关标—准降低建设工程【质量;不得明—示或:。。者暗示?施工单位使用—不合格的材》料;按照合》。同,约定的由建》设,单位提供《的工:程施工各类物资应当!符合:设计文件的要求 】 【第九条 建设单位】应组织?设计、监理、—施工等有关单位进】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!工程质量竣工—验收应当具》。备下列?条件 —    《1.完成《绿化工程《设计和合同约定的】各项内容; 】    《 2.有完整的技术!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!;  【   3.》有涉及?植物成活物资的进场!试(检)验报告; !   —  4.有》勘察、?设计、施工、工程监!理等单位分别签署】的质量合格文件; ! ?     5.乔】灌,木的成活率应达【到95%《以上珍贵树种—和行:。道树成活率应达【到9:8%以上《花卉种植成》活率应?达到:95%以上草坪覆】。盖率应达到》100% 【     6—.有施?工单位签署的绿化工!程养:。护协议 》 : ? 第十条 设计】单位应当《按照绿化工程有关标!准进行?设计对设计》质量负责 【 —第,。十一条 设计单位】应在施?工图设计说明中【明确选用绿化苗木所!依据:的质量标准》;向施工《单位:作出施工图文—件的:详细说明;及时签发!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!洽商通知 【。 第—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!参与绿化工程—质量:事故分析并》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!。事故提出相应的【技术处理方》案 《 , 第十三条】 设计单位应根据】工,程情况?针对重点部位—、关键环节进行【设计相关检查并参加!工,程,。质量验收 — 第十】四条 监理单【位应具备《相应资质并在其【资质等级的》。范围内?承揽:监理业?务依照?法,律、法?规以及?有关技术《标准、设计文件和】绿化工程《承,包,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理!。并对施工质量承【担监:理责任 】 ? 第十五条 【监理:单位应根据工程特】。点建立项目》。监理机构选派具备】相应资格的》。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!。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!现场   】  从事绿化种植】监理活动《。的人员?应当经?过,绿化专业技术培【训 — 第十》六条 监理单【位应组织检验批、分!项、分部工程的【质量:验收组织单位工程】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!质,量验收 ! 第十七条 】施工单位应》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其!。。资质:等,级允许?的范围内承揽—工程: 》    施工—单位应?对绿化工《程的施?工质量负责绿化工程!实行总承包》的总:承包单位对分包【单位承揽工程的质量!负责 — 《第,十,八条 施工单【位,应当建立《质量责任制确定工】程项:目的:项目:负责人、技术负责】人和施?。。工管理负责》。人根据工程特点建】立项目管理机构【配,备质检员、资料员】。、安全员等专业【技术人员 】 ,。  : 施工?单位应当建立—、健全教育培训制】度加强对职工的【安全、质量》、文:明施:工等教?育培训 《 ? 第十九条】 施?工单位应当按照工】程设计图纸和施【工技术?标,准施工?。不得擅自修改工【程设:计不:得偷工?减料在施工过程【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!纸有差错的应当【及时提出意》见和建议对其—。他原因导致不—能继续施工的—向建设?、监理单位报告 ! — 第二十条 施工!单,位,应当建?立、健全施》工质量的检验制【度严格工序》。管理作好隐蔽—工程的质量检—查,和记:录隐蔽工《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!建设单?位和监督机》构 ! 第二十《一条 施工单位】应当按照《工程设计要求、【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!。约定对植物材料、其!他材料、成品、半成!品、器具、设备进行!。进场检验检验—应当:有书面记录和专【人签字;未经检【。验或者检验不合格】的不得使用 — 第】二十二条 —施,工单位对涉及植【物成活的要素应【当在:监,理,单位监督下》现场取样并送—相应的质量》检测单位进行检【测;:对涉及安全》和使:用功能的《物资应当在监—理单:位监督下《现场取样并》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!。。的质:量检测单《位进行检测 — 【第二十三条 监督!机构应当根据工程】具体情况制定监督计!划确定质量监督员】。 ? 第二十】四,条 监督机—构应对工《程,实体质量和参—建各方质量》行为:及工程质量文—件进行?监督检?查;并?对,涉及植物成活—的要素进《行抽样?检测对发现的质【。量问题提出》整改意见 》 : 第二【十五条 监督【机构对工程质—量竣工验收文件进】行审:查,;对工程质》量竣:工验:收过程进行监—督 】 第二十《六条 ? 工程?质量竣工《验收后监督机—构应向市或区、县园!林绿化局《提交监督报告— 第!二十七?条 ?监督机构应建立【工程质量监督—档案管理制度推行信!息化管?理并公布监督管理信!息 : 》 ,第二十八条 本办!法自2?010年1》。1,月28?。日起实施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