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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北京市绿化工!程质量监督》。实施办法《。 《北京市园林绿—化局关于印发北【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!督,实,施办法的通》知 《各区、县园林绿化局!。各有关单位》 —     —。依据北京《。市绿化条例》关于“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应当加强对绿化【工程:的监督;对使—用国:有资金?投资或者《国家融资的》。绿化工程应当—进行质量监督”等】相关:条款的规《定市园林绿》化局制定了北—京市:绿,化工程质量监督【实施办法现》。。印发给你们》请依照执行 【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!七日 第一条 】为加强绿《化工程质量管理保证!绿,化工:程质量根据北京市绿!化条例第《五十三条规定结合】本市实?际情况制定本办【法 》 第二条【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使用国有资金【投资或?者国家融《资的绿化工》程的质量监督—。管理适用本办法 ! —第三条 市园林【绿化局设立市—级绿化工程质量监督!站(以下简称市园林!绿化质?监站)区、县园林绿!化局可根据实际【情况设立《相应机构《业务上接受市园【林绿化局指导 】 第四条! 列入?当年市政府重大项】目绿地及跨区县【绿地工程《建设:由市园?。林,绿化质监站实施质量!监督其他绿地建设】工程由区、县—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实施质量监督 ! 》 第五?条 绿?化,工程建设单》位应在?开工10《日前到相应的监督】机构:。办理质量监督登记】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! ,     1】。.中标通知书、【施工、监《理合同; 】。    2.施【工总平面图、设【计说明?及施工图目录; !     —。3.参?建各:。方管理和专业技【术人员登记表—及资格证明文件;】 第!六条 建设单位应根!。据工程特点组建工】程管理机构》 ? ? 第七条 建设单!位应向?有关的?勘,察,、设计、监理、【施工等单位提供与】工程有关《。的原始资《料原始资料应当真实!、准确?、齐全 》。 —第八:条 :建,设单位应《根据植物种植季【。节合:理,安排工期《。不得任意压缩—合理: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!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!单,位违反相关标准降低!建设工程《质量;?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】施工单位使用不【合格的?材料;按照》合同:约,定的由建设单位【提供的工程》施工:各类物资应当符【。合设计文《。件的要求 】 ? 第九条 建—设单位应组织设【计、监理、施工【。等有关单位进—行工:程质量竣工验收【工程:质量竣工验收应当具!备,下列条件 》   》  1.完成绿化工!程设计和合》同约定的各项内容】; 《     》2.有完整的技术档!案和施工管》理,资料; 】    3.有涉及!植物成活物资的【进场试(检)验报】告; ?     4!.有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工程监!理等单?位分别?签署的质量合—格文件; 》 ?     5—.乔:灌木的?成活:率应达到《95%以上珍贵【树种和行道树成活】率,应达到98》%以上花《卉种植?成活率应达到9【5%以上草坪—覆盖率应达到1【00%   !  6?.有:施工单位签》署的绿化《工程养护协》议 【 第《十条 设计单位【。应当按照绿化工程有!关标准进行设计【对设计质量负—责 — 第十一【条 设计单位应在】施工图设计》说明中明确》选用绿化苗木所依据!的,质量标?准;向?施工单位《作出:。施工:图文件的详细—说明;及时签发设计!修改变?更和技术洽》商通知?。 【 第:十二条 设》计单位应参》。与绿化工程质量事】故分: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!质量事故提出—相,应的技术《处理方?案 ? —。第,十三条? 设计单位应—根据工程情况针对】重点部位、关键环】节进行设计相关【检查并参《加工程质《量验收 — 第十四】。条 监《理,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!并在其资质等级【的,范围:内承揽监理业务【依照法律、法规以】。及有关技《术,标,准、设计文件和绿】化工程承包合—同对工?程实施监理并对施工!质量承担监》理,责任 】 , 第十五条 监!理单位应《根据:工程特点《建立项目监理—机构选派具备—相应资格的总—监理工程《师和专?业监:理工程师进驻施【工现场  】   从事绿化【种植监理活动的人员!应当经过《。。绿化专业技术培训】。 : 》 第十六条》 监理单位—应组织检验》。批,、分项、分部工程】的质:量验收组织》单位工程预验收参】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! ? 第十七】条 施工单—位,。应具备相应资质并】在其资质《等,级允许的《范围内承揽》工程 ?  》   施工单位【应对绿化工程的【施工:质量负责《绿化工程实行总承】包的:总承: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承!揽工程的质量—。负责 》 第—十八条? 施工单位应当】建立质量责任制【确定工程《项目的项《目负责人、技术负】责人和施《工管理负责人根据工!程特点建立》项目管?理机构配《备质检员、资料员、!。安全员等专业技术】人员 《 ,     施—工单位应当建—立、健全教育—培训制度加强对【职工:。的安全、质量、文】明施工等教育培训】 【 第十九条 【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!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!术标准?施工不得擅自修改】工程:设计:不得偷?。工减料在施工过【程中:发,。现设计文件和图【纸有差错的应—当,及时提?出意见和建议对其他!原因导致《不能:继续施?工的向建《。设、监理单位报告】。 :。 《 第二十条【 施?工单位?应当建立、健全施工!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!工序管理作好—隐蔽工程的质量【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!在隐蔽前《应当通知建》设单位和监督—。机,构 》 第二十一!条, :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!程设计要求》、施工技术标准和合!。同约定对植物—材料、其他材料、】。成品、?半成品、器》具、设备《进行:进场检验检验应当有!书,面记:录和专人签字—;未:经检验或者检验【不合格的不》得使用 — ? :第二:十二条?。 施工单位—对涉及植物成—活的要素应当在监】理单位?监督下?。现场取样并送相【应的质量《检测单位进行检测】;对涉及安全—。和使用功能的物【。资应当在《监,理单位监督》下现场?取样并送具》有相应?资质:等级的质《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! ? ?。 第二十三条 】 监督机《。构应当?根据工程具体情【况制定监督计划确定!质量监督员 【 , 第二十四!条 ?。。监督机构应对—。工程实体《质量和参建各—方质量行为及工程】。质量文件《进,行监督检查;并对】涉,及植物?成活的?要,。素进行抽样检—测对发现的质量问】。题提出整改》意见 【 : 第二十《五条 ? 监督机构》对工程质量竣—工验收文件进行【审,查,;对工程质量—竣工验?收过程进行》监,督, , 》 第二十六条【 工程质》量竣工验收后监督机!构应向市或区—、县园林绿化—局提交监督报告 ! 第二十!七,条, 监督机构应【建,立工程质量监—督,档案管理制度—推行:信息化管理并公布】监,督管理?信息  》 第二十【八条 本》办法:自201《0年11月28【日起实施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