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邢台市商品—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!邢台市人民》政府令? (201》2)第10号  】 邢台市《商品房?屋租赁管理》。办,法已经2012【年10月30—日市政?府,第五十八次常务会】议讨论通《过现予?以公布自20—12年1《2月1日起施行 】   市 长 【刘大群? 二零一二年十一】月八日  》 第: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!屋租:赁管:理规范商品房—屋租赁行为维—护租赁双方当—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房地产管理】法、:住房和城《乡,建设部商品》房屋租?赁管理办法等—有关规定结合本市】实,际制定本《办法 《。   ?第二条 凡》在本市城市规—。划,区内国有土地上【的商品房屋租—赁,(以下简称房屋租】赁)及其监督管理】适用本办法》    第三【条 本办法所称房】屋租赁?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!他组:织,(以下简称出租人】)将其?房屋出租《给承租人使用由承】租,人向出租人》支付租金或以其它】形式支付《租金的?行为下列行为均【视为房?屋租赁行为   】。 (一)以》联营、合作经营、】承包等?名义提供房》屋给他人使用取得】固定收?益或分成收》入,而不承担经》营风险的;    !。(二)酒店、旅【行社、旅馆、—招待所等将其客房或!其他房屋提供给【他人作为固定—办公:或,经营场所《并经工?商登记为注册—地址:由,使用人支付约定价金!的;:  :。  (三)以场【地或室内柜》台摊位、分割、橱】窗供他人使用由使用!人支付?约定价?金的    第】四条: 房屋租赁应遵【循平等?、自愿?、合法和诚》实信用的原》则    第【五条 市住房保障和!房产管?理局(以《下简称房《。屋租赁主《管部门)负责—本,市区范围内房屋【。租赁的指导、—监督、管理工作 】    第》六条 ?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房屋【不得出?租 :   (一》)属于?违法建筑的; 【   (二)—不符合安全、—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!性标准的;  【  (三《)违反规定改变房】屋使用性质的—;    (四)法!律、法?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!他情形  —  第七条 经城】市规划管理部—门批准的临时建【筑不得出售、出租】    第—八条 房屋》租赁:当事人应依法签订】租赁合?同内容由当事—人双方约定一般包】括以下内容  【  (?一)房屋《租赁当事人的姓【名(名称《)、身份证件种类、!住所;    (二!)房屋的坐落、面积!。、结构及设施情况;!  :  (三)租金和押!金数额?、支付方式;—    (》四)租赁用途和【房屋使用要》求;   》。 ,(五)房《。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!。性能;    (六!)租赁期限;—    (》七,)房屋维修责任;】。    (八)【。物,业服务、水、电【、燃气等相关费用】的缴纳;  —  :(九)争议解决【办法和违《约责任;  —。  (?十)其他约定   ! 房屋租赁当—事人应在房屋—租赁合同中约定【房屋被?征,收,或拆迁时的处理办】法    房—屋租:赁主:管部门可《以会同?工商部门制定房【屋租赁?合同示范《文本供当事人选用】    第九条】 房屋租《赁主管部门应根据】房,屋租赁市场信息定期!公布:指导:租金当事人可参【照指导租金》约定租金数额但【下列房屋的租金应】当按照市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】规,定的标?准,执,行,  :  (?一,)公:有住房?。及保障性住房;  !  (二《)以行政《调配方式出租的【非居住房屋; 【   (《三,)政:府投资建造的公益】性非居住房屋 】   第十》条 :房,屋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房!屋占用土《地使用权《终止期限或房屋经营!管理权终止期限【转租房?屋的:租赁期限《不得超过原租赁合】同,规定的租赁期限 !   ?第,十一条 出租—。。住房的应以原—设计的房间》。为最小出租单位人】均,租住建筑面》积不得低于市政【府规定的《。最,低标准   — 厨房、卫生—间、阳台和》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!供人员居住》 ,    第十二条 !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!定,履行房屋的维修义】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!设施:安全未及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!响承租人正常使【用的应按照》约定承担赔》偿责:任或减少租金房【屋租赁?合同:期内出租人》不,得单方面随意提高】租金:。水,平 ?   第十三条 承!租人应?按照合同约定—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!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!擅自改动房屋—承重结构和拆改【室内设施不》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!用人的合法权益  !  承租人》因使用不当等原因】造成承?租房:屋和设施《损坏:。的承租人《应,当,。负责修复或者—。承担赔偿《责任   — 第十四条 —承租人转租房屋的】应,经出租人书》面同意承租人—未经出租人书面【同意转租的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!合同收回房屋—。并要求承租人赔偿】损,。失 :    第十五【条 :房屋:租赁期间内因—赠与、析产、—抵押、继承或—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!。。。屋租赁合同继续有】效    承租人】在房屋租赁期间【死亡的与其生前共】。同居:住的人?可以按?照,原租:赁合同?租赁该房屋  】  第十六条—。 房:屋,。租赁期间出租人出】售租赁房屋的—应在:出售前合理期—限,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!在,同等条?件下享有优先购买】权    第十】。七条 ?房屋租赁合同签订】后三十日内房屋【租赁当事人》应到租赁房屋所在】。地房屋租赁主—管部门办理房屋租】赁登记备案   ! 第十八条 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!案当事?人应提交下列材【料   《 (一)房屋租赁合!同;    (二】)房屋租赁当事人身!份证明;    (!三)房屋所有—权,证书或?其他合法《权属证明; — ,  (?四)符合安全、防】灾等工程《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的证明;    】(五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》其,他材料 《  :。 房屋?租赁当事人》提供的材料应真【实、合法、有效不得!隐瞒真实情》况或提供《虚假材料《 :   ?第十九条 对符合】下列要?求的房屋《租,赁,主,管,部门应?在三:个工作日内办—理房屋租赁登—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!开,具房屋租赁》登,记备案证明    !(一)申请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!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!; :。   (二)出【租人与房屋所有权】证书或其《他合法权《属证明记载》的主体?一致:。。;    (三【)不属于本办法第六!条,规定:不得:。出租的?房屋:    申》请人提交的申请【材料不齐《全或:不符合法定形式的】房屋租赁主管部【门应一次性》书,面告: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!要补正的内》容    第二十!。条 房屋租》赁登记备案》。证明应?。载明出租《。人的姓名(名称【)、承租人》的姓名(名称)【、有效身份证件种类!和号码?、出:租房屋的坐落、租赁!用途、租金数额【、租赁期限等 【    第二十一】条 :房,屋租赁登记备—案证:明是房?屋,租赁当事人合同登】记备案合法有效的】凭证不得伪造、涂改!。、转借、转让房屋租!赁登记?备案证?明遗失?的应向原登记—。。备案:的部门申《请,补领    第二!十,二条 房屋》租赁登?记备案内容》发生变化、续租或租!。赁终止的《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!到原租赁登记—备案的部门办理房】屋租赁登记备案【的变更?、延续?或注销手续 —    《第二十?三条 房屋租赁【主,管部门?应建:立房屋租《赁,登记备?案,信息系?统逐:步实行?房屋租?赁合:同网:上登记备案并纳【入房地?产市场信息》系统    房屋租!赁,登记备案记》载的信?息应包含以下—内容  《 , (一?)出租人的姓名(名!称):、住:所,;    (二)承!。租人的姓名(名【称,)、身份证件种【类和:。。号码;    (三!)出租房屋》的坐落、租赁用途、!租金:数额:、租:赁期限;   【 (四)其他—需,要记载的内容—   《 ,第二十?四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六条规《定的由房屋》租赁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!。得的可处以五千【元以:下罚款;对有违法所!得的可处以》违法所得一倍以上】三,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!元的罚?款 :    第二—十,五条 违反》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!的由房屋租赁—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?不,改正:的,可处以五《千元以上三万—元以下罚款》 ,   ? 第二十六条 违】反,本办法第十七条【、,第二十二条》规,定的:由房屋租赁主管【部门:责令限?期改正;个人逾【。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!。元,以下:罚款;单位逾期不】改正的处以》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罚款    第!。二十七条《 房屋租《。赁,。主管部?门对符合本办—法规定的房屋租赁】登记备案申》。请不予办理对不【符合本办法规定【的房:。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!予,以办:理或对房屋租—赁登记备案》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!当事人造成损失的】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: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》依法给予《。处,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,    》第,二十:八条 ?当事人对行政—处罚决定不服的【可依法向上一级主管!部门或同级》人民政府申请行【政复议或者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!诉讼   — 第:。二十:九条 保障性住【。房,租,赁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执行  !  第三《。十,条 城市规划区【内住:宅、工商《业用房、办公—用房、仓储及—其他性?质非商品《房屋租赁均参照本办!法执行    第!三十一条 各县(市!、,区)可参照本—办法执行    !第三十二条 —本办法?自20?12:年,12月1日起施【行有效期《五年2003年5月!2,0日公布的邢台市城!市房屋租赁》管理:办法(市政府—。。令〔2003〕【。第2:号,),。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