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邢台市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】办法 邢台市人民政!府令 (2》012)第10号 !  邢台《市商品房屋租赁【管理办法已经20】12年10月3【0日市政府第五十八!次常务会议讨论【通,过,现予以公布自—2012《。年1:2月1日起》施行  《  :市, 长 刘大群—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!八日 ?  第一条 为加强!。商品房屋《租赁管理规范商品】房屋租赁行》为维护?租赁双?方当事人合法—。权益根据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城市房地产【。管理:法、住?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!房屋租赁管理—。办法等有关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  》 第二?。。条 凡在本市—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!。地上:的商品房屋租赁(】以下简称房屋—。租赁)及其监督【管理适用本办法 】    第三—条 本办法所—称房屋租赁是指公】。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!(以下?简称出租《人)将其房屋—出,。租给承?租人使用《由承租人向出—。。租,人支付租金》或以其它形》式,支付租金的行为下】。列行为均视为房【屋租赁行为 —   (一)以联营!、合作经《营,、承包等名义—提供:。房屋给他人使用【取得固定《收益或分成收入【而不承担《经营风险的;  】  (?二)酒店、》旅行社、旅》馆、招待所等将其】客房或其他房屋【提供给他人作为【固定办公《或经营?场所并经《工商:登记为注册地址【由使用人支》付约定价金的;  !  (三)以场地或!室内柜台摊位、分割!、,橱窗供?他,人使用由使用人支付!约定价金的   ! 第四条 房屋租】赁应遵循平等、自愿!。、合法和诚实信用】的原则 》   第五条 【市住房保障和—房,产管理局(》以下简?称房屋租赁主—管部门)负责—本市区范围内房屋租!赁的指导、监督、】管理工作 —   第六》条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房屋—不得出租   【 (一)《属于违?法建筑的;  【  :(二)?不符:合安全、防灾等工】程,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的; ?   (三)违反规!定改变房《屋使:用性质的;  【  (四)》。法律、?法规规定禁》止出租的其他—情形:。。 :   第七条 【经,城市规划管》。理部门批准的—临,时建:筑不得出《售、出租 》    第八—条 房?屋租赁当事》人应依法签订—租,赁合同内容由当【事人双方约定—一般包括以下—内容    (【一)房屋租》赁当事人的姓名(】名称)、身份证件】种类、住所;—    (二)房】屋的坐?落、面积、结构及设!施情况;《    (三)租】金和:押金数额、支付方式!。;  ?  (四)租赁【用途和?。房屋使用要求;  ! , (五)房屋和【室,内,。设施的安全》性能;    (】六)租赁《期限;    【(七)房屋维修责任!;,    (八)物业!服务、水、电、燃】气等相关费用—的缴纳;    (!九)争议解决办法和!违约责任;》    《(,十)其他《。约定:  : , 房:屋租赁?当事人应在房屋租赁!合同中约定》房屋被征收》或拆迁?时的处理办》法,    房》屋,租赁主管部》门可以会同工商部】门制定房《屋租赁合同》示范文本供》当事人?选用    第九!条 :。房屋租?赁主管部门应根【据房屋租赁》市场信息定期公布指!导租金当事人—。。可参照指导租金【约定租?金,数额但下列房—屋的租金应当按照市!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】规定的标准》执行    (一)!公有住房及保障性住!房;    (【二)以行政》调配方?式出租的非居住房】屋;  《  (三《)政府投资建造的公!益性非?居住房屋  【 ,。 第十条《。 房屋租赁期限不】得超过房屋占用【土地使用《权终止期限或房【屋经:营管理权终止期限】转租房屋《的租赁期限不得【超过原?租赁合?同规定的《租赁期限《    》第,十一条 出租住房的!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!最,小出租单位人—均租住?建筑面积《不得低于市政—府规定的最低标准】    厨房、卫】生间、阳台和—地下储?藏室不得出租—供人员居住  】  第十二条 【出,租人:应按照合同》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!义务并确保》房屋和室内设施【安全未及《时修复损《坏,的房:屋影响承租人—正常使用的应—按照约定承》担,赔偿责?任或:减少租金房屋租赁】合同期内《出租人不得单方面】随意:。提高租金《水平  》  第十《三条 承租人应【。按照合?。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!使用要求合理使【用房屋?不得擅自改》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!改室内设施不得【损害其他业》主,和使用人的合法【权益  《  承租人因使用不!当等原因造成承【租房屋和设施损【坏的承租人》应当负责修复或【者承担赔偿责任 !   第十四条 承!租人转租房屋—的应经出租人书面同!意承租人《未经出租《人书面同意》转租的出租人可【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!房屋并要求承租【人赔偿损失》    第十【五条 房屋租赁【期间内因赠与—。、析:产、抵押、》继承或买《卖转让?房屋的原《房屋租?赁合同继续有效 】。   承租人—在房屋租赁期间死】亡的与其生》前共:同居住的《人可以按《照原租赁《。合同租赁该》房屋 《   第十六—条 房屋租赁—期间出租《。。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!在出售前合理—期限内?。通知承租《人承租人在同等条】件下享有《。优先购买权  】  第十七》条 房屋租赁合【同签:订后三十《日内房?屋租赁?。当事人应《。到租赁房屋所在地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!理,房屋租赁登记备案】 : ,  第?十八条 《办理房屋租赁—。登记:备,案当事人应提交下列!材料    —(,一)房屋《租赁合同《;    (二【),房屋租?赁当事人《身份:证明:;    (三【)房屋所有权证【书或其他合法—权属证明;  【  :。(四)符合安全【、防:灾等工?程,建设强制性》标准的证明》。;    (五)法!。律、法?规规:定的其他材料 【   房屋租赁当事!人提:供的材?料应真实、合法【、有效不得隐瞒【真实情况或》。。提供虚假材料  !  第十九条 对符!合下列要求》的房屋租赁主管部门!应,在三个工作日—内办理房屋租—赁登记备案向租【赁当事?人,开具房屋租》赁登记?备,案证明?    (一)申请!人提交的申请材料】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!式;    (二)!出租人?。。与房屋所有》权证书?或其他?合法权属证明记载】的主体一致;—    《。(三)不属于本办】。。。法第六条规定—不,得,出租的房屋  【  申请人提—交的申?。请材料不齐全或不】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屋!租赁主?管部门应一》次性书面告知房屋租!赁当事人需要补正】的内容    】第二十条 》房屋租赁登》记备:案证明应载》明出租人的姓名【(名称)、承租【人的:。。姓名(?名称)、有》效身:份,证件种类《和,号码、出租房—屋的坐落、租赁用】途、:租,金数额、《租赁期限等 【   第二十一条 !房屋:租,赁,登记备案证》明是房屋租赁当事】人合同登记》备,案合法有效的凭【。证不得伪《造、涂改、》转借、转让房屋租赁!。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!应向原登记备案【的部门?申请补?领 :    第二十二】条 房屋租赁—登,记备案内容发生【变化:、续租或《租赁:终止的当事》人应在三十日内【到原:租赁登记《备案:的部门办理房屋租】赁登记?备,案的变更、延—续或注?。销手续? ,    第二十三】条 房屋租赁主【管部门应建立房屋】租赁登?记备案?。信息系统逐步—实,行房屋租《赁合:同网上登记备案并】纳入房地产》市场信息系统   ! 房屋租赁登记备】案记载的信》。息应包含以下内容】    《(一)出租人的姓名!(名称)、住所【;  ?  :(二)承租人的【姓名(名称)、身】份证:件种类和号码;【    (三—),出租房屋的坐落【、租赁用《途、租金数》额、租赁期限—;    (四)其!他,需要记载《的,内容    【第二十四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《六条:规定的由房屋租【。赁,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《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!的可处?以五千元以下罚款;!对有违法所得的可】。处以违法所得一【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!超,过三万元的罚—款    第二】十五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!。。定的由房屋租—赁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》改正逾?。期不改正的可处【以五:千元以上三》万元以下罚款 【    《第二十六《条 违?。。反本办法第十七【。条、:第,二十二?条规定的《由房:屋租赁?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改?正;个人逾期—不改正的处以—一千元以下》罚款;单《位逾期?不改正?的处以一千元以上】一万:元以下罚款 —    第二十【七条 房屋租赁【主管部门对符合【本,办法规定的房—。屋租赁登记备案【申请:不予办?理对不符合》本办法规定》的房屋?租赁登记备案申【请予以办理或—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!信息管理《不当给租赁当—事人造成损》失的对?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给?予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《 ,  第二十八条【 当:事人对行《政处罚决定》不,服的可依法向上【一级主?管部: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!请行政复议或者向】人民法院提》起,行政诉讼 —  : 第二十九条 保】障性住房租赁按【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!    第三十条! 城市规划区内住宅!、工商业用房—、办公用房、仓储及!其他性质非商品【房屋租赁均参照【本办法执《行    —。第三十一条 各县】(市、区《。)可参照本办法执行!。    第—三十二条 》本办法自《2,0,12年12月1日起!施行:。有效期?五年2003—年5月20》日公布的邢台市【。城市:房屋租赁管理办法(!市政府?令〔2003〕第2!号)同时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