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衡水!市住房?和城乡建设局关【于进一步《加强:建筑施工高处—作业:吊篮管理的通知【 2012-【10-25 】衡水市住《房和:城乡建设局 — 各县市区住建】局,(建设局)开—发区:、滨湖新区建设【局局属相关单位【科室、驻衡》。各建筑施《。工企:业、各监理单—位    】 ,为进一?步加强本市建筑施】工高处?作业吊篮(以下简】称“吊篮”)的安全!监督管理规范—吊篮租赁、安—装、:拆卸、使用行为防止!和减:少吊篮作业安全【事故的发生》保障人?民生命?财产安全根据建【设工程安全生产管】理条例、国家标准】高处作业吊篮—(GB19155-!20:03)、建筑—施工安全检查—标准(JGJ59-!201?1,)以及建筑施工【工具式脚手架安全】技术规范(》JGJ2《02-?2010)》的要求经研究决【定对我?市建筑工《地使用的高处作业】吊篮实行登记备案管!理制度?。现将有关《事项印发给你—。们请于发布之—日,起执行? 》 : 一、?吊篮:的出租?单位必须依法—取,得公司法人营—业执照在市安—监站登记后方—可从事吊篮》租赁业务 【 二、吊篮!。的出租单位在—吊,篮首次出租前自购】。吊篮使用单位在【首次安装前应—持吊篮生产厂家【的生产许可证、河北!省住:建厅备案证、吊篮合!格证、检测》报告等有关资料【到市安监《站备案并进行登记】编,号目前?正,在使用的吊篮应按本!条款执行《 》 三、出租吊】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!使用单位《签订租赁合》同、:安全管理协议明确】各,自的安全责任租赁】。合同中应当明—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!间,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!租吊篮?等内容? : 四、】吊篮的出租单位以及!自购吊篮的使用单位!(以下简称》“产权单位》”)应当履》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!职责 《     (【一)建立、》健,全吊篮?的安全技《术档案?制定安全《生产管理制》度和:吊篮使?用,的操作规程; 【     【(二:)配备齐全有效的】保险、限位等安全】设施和装《置;   】  (三)对于使用!吊篮的每个》施工现场产权单位应!负责设?备的定期维修保养】和,检查工作确》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!能和安全《装置:。符合标准、规范及有!。关规:定的要求  !   (四)对本单!位职工进行安全生】产教育并配备—齐全、有效的—安全防护用品 】 《 五、施工—总承:包单位?应当履行下列安全】生产管理职责— :    》 (一)审》查出租单位的—营,。。业执照及吊篮—的产品合格证—审查安装《、拆卸专《项施工?方案审查操作人【。员的培训证明审查】安装、拆卸》人员的资格证书; ! :     》(二)?组织产?权单位、使用单位】、监理单位对安【装后的吊篮进行【验收;? : :    (三—)监督使《用单:位对吊?篮做好安全防—护措施督促》产,权单位对吊篮进行检!查和维修保养; !  ?   (四)专职】。安全生产人员对吊篮!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!现问题?立即整改或要—求相关单位》整改 》 》六、使用单位应当】履行下列安》全生产管理职责 !     (一)!吊篮使用单位在【吊篮安装前应将吊篮!安装方案及安装【人员、安《装时:间报施?工总承包单位和监】理单位审核后告【知县: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!监督管理部门 】  ?  : (二?),根据不同施工阶段】、周围环境以及【季节、气候》的,变化对吊篮采取相】应,的,安全:防护措施 》 ?。  :  :(三:)督促产权单位对】吊篮进?行检查和维修—保养  【   (四》)审查出租》单位的?营业执照及吊篮的】。产品合格证审查安装!、拆卸专项》施,工方案审查》操作人员的》培,训,证明审查安装—。、拆:卸人员的《资格证书 【     (五【)对:吊篮作业《。人员进行岗前安【全生产教育》和操作安全技术【交底:吊,篮内:的,作业人员不应—超过2人并》配备齐全《有效的安全防—护,用品 —    (六)【督促吊篮操作人员】做好班前检查工【作并认真填写班前检!查记录表和交—接班记录 —    》 (七)停用5【日以上的吊》篮使用前应对—。吊篮实?行专项检查并有【检查记录  !   (八)吊篮出!现故障或者发生【异常情况时》。。操,作人员应当立—即停止使用消除【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!可重新投入》使用 — 七、吊篮的!安装和拆卸(—包括二次《移位)工《。。作应当由产》权单位或具备起重设!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负!责严禁?使用单?位擅自安装、—拆卸吊篮 【 ,    吊篮—安装、拆卸(包括】二次移?位,)前安装、拆卸单位!应当制定安装—、拆卸专项方案并】报使用?单位、?总,承包单位和监理单】。位审查同《时应对安装》。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!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!当确保施工现场达】到,吊篮安?装、拆卸所需—。的,车辆进?出场条件并》提供临时用》电电源 》   《  吊篮安装和【拆卸作业时》安装、拆卸》单,位应设置警戒区【指派专人负责统一】指挥和监《督禁:止无关?人员进入 》。     从事!吊篮安装、拆卸【的人员(搬运—人员:除外)?应持有有效的—。建筑施工特种—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!可上岗作业 !。 ? 八、安《装单位在《吊篮安?装完成并《自验合格后》报使用单位、总【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!组织产权单位—、使用单《。位、监理《单位进行验》收并填写建筑施工】高处作业吊》篮验收表自验—收合:格之日起5》。日内到工程受理【的安全监督机—构登记?备案吊篮经验收合】格后:方可投入使用—。未经验收或者验【收不合格的不得使】用  —   吊篮》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!二次移位安装—后由施工《总承包单位组织【安,。装单位、租赁单【位、使?用单位、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】填写高处作》业吊篮?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!查 — 九、吊篮】的安全?锁,必须按照《国家标准或规范【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!质的检测机构或【。生产厂家校验合格】后方:可使用?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!于1年 — ,    校验标【识应粘贴《在安全锁的明显【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!管理资?料,中存档 《 《 十、 存在下!列情况之一的吊【篮不得出租、—使用 《     (一)!属于国家和本市明】令,淘,汰或:禁止使?用的; 《 :    《 (:二)超过安全技术】标准、?。制造厂家及有关【要求规定的使用【年限;  】   (三)经【检验:达不到国《家和:行业安全《技术标准规》定的; —     (四)没!有,齐全有效的》。安全保护装置的 】 , 《 十?一、监?理单位应当监督检】查吊: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!在安全隐患的应当】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!拒不整改的应—。。当及时向建》设单位?或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报告《 》 十二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】部门采取巡》查、抽?查方式对吊篮—的安装、使用情【况进行监督检查【发现安?全隐患?。时监督部《门责:令,。责任单位进行—整改;?责任单位对安—全,。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!消除的将依》据有关规《定予以处罚并依据】河北省建筑工程【安全生产动态管理】量化记分标准对相关!。责,任单位和《责任人员进行—。量化记分造成安【全,事故的依《法追究有关责—任单位和人员—的法律责《任 二《0一二年七》月二十五日 【 》。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