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8 检验规则】
《
,
:
8.1 出厂】检验:
?。
【8.1.《1 检验项目【为6:.1、6.2.【1、:6.2.2、6【。.,2.3、6.3【.1:、6.3.3、6】.3.4.》2、6.3.—7.3
】
《 8.1.2 出!厂检验按GB/T】 ,2828.1的规】定,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!接收质量《限6.5一次正【常检:验抽样方案》
【 8.1.3 ! 防:火,卷,帘,应由生?产厂质量检验部【门,按,出厂检验项》目,逐项:检验合格并签发合】格证后方可出厂【。
—8.2 《。 ,型式检验
【
:
》8.2.1 【检验: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!。全部内容
》
!8.2.2 有】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!行型式检验
!
! a:)新产品或》老产品转厂生产【时的试制定型鉴【定
! 》 ,b)正式生》产后产品的结构、】材料、生《产工艺、关键—工序的加工方法等】有较大改变可能影】响产品的性能—时
?
,
,
: c!)产品停产1—年,以上恢复生产时【
》
《 《 d)出厂检验结果!与上:次,型式检验有较大差】异时
】 : : e》),。发生:重大质量事故时
!
:
【 f)质量监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
!
8—.3 检验数量及!判定规则
【
在】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!批产品中《任意:抽取一樘作为—样品检?验如检验项目全【部合格该批产—品判为型式检验合格!;如表?9所列检验项目全】部合格其《他检验项目中有4项!(含4?项):。以下不?合格但经修复后合格!该批产品判为—型式检验合格;如表!9所:列检验项《目全:部合格其他检—验项目中有4—项,以,上不合格或表9所】列检验项《目,中任一项不合格【该批产品《判为型式检验不合】格;需重新对该【批产品加倍》抽样对不合》格项进行《复检如复检全部合格!该批产品除》首次检验《。不合格的样品—外判:为型:式检:验合格如复》检中:仍有一项不合—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!检验不合格
【
表》9 检验项目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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