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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市国】有土地上房屋—征收与?补偿:暂行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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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政《[ 2012—。 ] 63号
!周口市人《民政府?关于印?发周口市国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】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!知
?
各县】(市、区)》人民政府市人民政】府各部门
! 现将周口市—国有土地上》。房屋征收与补偿【暂行办法印发给【。你们: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!执行
二〇一二年!十月二?。十六日?
周口【市,国有土地上》房屋征收《与补偿暂行办法【
第?一章 总 【则
第一条 !为了规范我市—国有:土地上房屋征收与】补偿活动维护公【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!屋,所有权?人的合法《权益根据国务院【国有土地《上房屋?。征,收,与,补,偿条例?(国务院令》第590号)—、住:房,和城乡建设部—。国有土地上房—屋征收?评估办法(建房〔2!011〕77—号)等相《关法:律、法规结》合我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 为了】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!本市中?心城区国《有土地上单位—、个:人的房屋应当对【被征收房屋所—有权人(以下—称被征收人)给【予,公平补偿
》
第三条 房屋征收!。与,补偿应当遵》循决策民主、程序正!当、结果《。公,开的原则
—第四条 《市国有土地上房【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!行分:级管:理制度?。;市房屋《征收部门负责组织】实施:市级:项目的房屋征收与】补偿工作对区房屋】征收:与补:偿工作进行监督管】理;区房屋征收【部门负责《组,织实施本行政区【。域内的房屋》征收与补《偿工作
》 《市级项目是指—由市财?政投资的市政基【。础设施、公》益项目市直单位投】资的项目《市政府?招商引资的项目等】
第?五条: 市人?民,政府房?屋征收管理办公室】为市房屋征收部【门,市房屋征收部门【原则上委《托区房屋征收中心组!织实施其辖区内【。市级项目房屋征收】与补偿具体工作
! 为加强【市,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!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!作的监督《实行征收补偿—方案审核制度区房屋!征收:部门拟定《的征收补偿方案【报市房屋征收—。部门:审核同意《后方可?组织实施《
区房】屋征收部《门将拟定的征收补偿!方案报市房屋征收】部门审核时应提供以!下资料
《
》(,一)作?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相!关资料;
】 (二)被征【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!意见征求和采—纳情况;
【 (三》)征收补偿》资金证明;
】 : (四?)征收房屋拆除施】工安全管《理资料;
! (:五)其他《。需要提交的资料
!第六条 《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及其发展改革、【规划、国土》资源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、《。。财政、?工,商、税务、监察、审!计、信访等部门按照!工作职?能分工相互》配合保障房屋征收】与补偿工作的—顺利进行《
第七条 房【屋,征收:部门可以委托房屋】。。征收实施单》位组织实《施,。其所辖区域》的房屋征《收与补偿具》体工作并对其在【委托范围《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!补偿行为《负,责监督承《担法律责任》房屋征收《部,门实施?委托应当向上述房屋!征收实施单》位出具房《屋征收与《补偿委托书》
第二章 征】收决定
第八!条 为了公共利【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!屋的项目主管部门】或建设单位》应向房屋征》收部:门提出房屋征收【书,面申请?并提交以下资—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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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》一)发展《改革部门《出具的建设项—目符合国民经济【和社会?发展规划《。的批准文件;
】 《(二)国《。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拟!征收范围内土—地用途符合土地【利用总?体规:划的批准文件—及土地所有权—性质的书面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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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规:划部门出具的—拟征收范围》内用地符合城乡规划!和专:项规:划,的批准?文件;
】 (四)财政部【门或金?融机构?出具的征收》补偿资金到位证明;!
《 (五)保障性安!居工程和旧城—。区,改建项目应提供【。纳入市?、区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年【度计划的相》关文件;
! (六)需》要提交的《其他相关材料
】第九条 房屋征【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!部门对?拟征收范围》内的房屋《权,属、区位、用途、】。建筑面积等情况【组,织调:查登记以及对未经】产权登记《的建筑组织调—查、认定、处—理相关部门和被【征收人应当予—。以配合调查结果【应当在房屋征收范】围内向?。被征收人公布—
第十条 房【屋征收部门拟定房】屋,征收补偿方案报本】。级人民政府人民政】府组织发《展改革?、财政、国土—资源、住房和城【乡建设、规》。划、审计、监察等】。相关部门对房屋征】收,补偿方案进行论证】并在房屋征收—范围内予以公布征】求公众意见征求意】见期限不得少于3】0日
被!征收人提交意见的应!持本人身份》证明和房屋权属【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!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!征收部门提交
! 人民政府应】将征求意见情况【和根据公众》意见修改情》况及时公布
【第十一?条 因旧城》区改建需要征收【房屋二?分之:一以上被征收人认】为,征收补?偿方案不符合征收】条例的房屋》。征收部门应组织由被!征收人代表》和公众代表参加的】听证会并根据听【证会情况修改方【案参加听证会的公众!代表应包括被征收房!屋所:在地政府《代表:及基层组织代表【、人大代表和政协】委员代表等
第】十二条 市》、,区,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!收决定前应》当完成以《下工作
】 ,(一)按照有关规定!进行社?会稳定风《险评估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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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房屋征收涉》及被征收人500】户以上或情况复【杂的应当《。经本级?政府研究决定;
】
》(三:),房,屋,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!额到位、专户存储】、专款?。专用
第》十三条 市、—区人民政府作—出房屋征收决定后】应当及时在征收【范,围内公告公告—应,当载明征收范围、】实施单位《、征收补偿方—案、签约期限和行政!。复议:、行政?诉讼权?利等事项
》。
第十四《条 房屋《征收范围确定后【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书面通知有关【部门在征收》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!事项
(!一)审批新建、扩建!、改建房屋;
! (二)办【理户口?的迁入和分》。户但因婚姻、出【生、回国、军人退伍!转业、高校毕业生】户籍回迁、刑满释】放和解除劳动教【养等必?。须办理?户,口迁入和分》户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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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办理以—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!址的工商注》。册登记手续;
【
(四)】改变房屋、土—地用途;
】 (?五)房屋的转让、租!赁和:抵押;
【 (六)已依法】取,得建房批准手续但】尚未建造完毕的房】屋的:续建;
【 (?七)为不《当增加补偿费用实】施的其他行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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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暂停《办理相关手》续的:。。书面:通知:。应,当载明暂停期限暂】。停办理?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!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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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收人!在房屋征收范围【确定后为不当—增加补偿费用违【反规定实施前款所】列事项的不予—。补偿
第十五条 !被征收人凭补—偿安置协《议,和,房屋征收《部,门,统一办理的安置【。证明向公安、邮【政、电信、》公用事业、教—育等:部门或?单位办?理户口迁移、邮件】传递:、电话迁移、—。停水、停电及转【学、转托等手续【相关:部门或单位应当依】法按照有关》规定及?时办理
》
第三《章 房屋评估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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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被】征收房?屋的价?值由具?有相应资质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构按照相关规定】评估确定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构应当独】立、客观、公正地】。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!作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干预】
第?十七条 对被征【收房屋?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!房屋征收决定—公告之?日被征收房屋类似】房地产的《市,场价格
第—十八:条 :房屋征?收决定公告后—房屋征收部门—应当将具有相应资】质的拟参与房屋征】收评估工作的—房地产?价格评估《机,构在征?收,范围:内公布供被征收【人选择被《征收人在《评估机构公布之日起!7日内自《行协商选定房地【产价格评估机构;被!征收人无法在期限】内通过?协商方式《选定评估《机构的房屋征收【部门组织向被征收人!发放评估机构—选择征求意见表并】根据收回《的有效?意见表中《多数:人的选择意见确【。定评估?机构;通过》上述:方,。式仍无法确定的采取!摇号、抽《签等随机方》式确定评估机构
!第十九条 房地【。产价格评估机—。构,选,定后房屋征收部门】应当向该评估机构】。出具房?屋征收评估委—托书并与《其签订书面房屋征】收评估委托合同
!第,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!评估机构应当对被】征收:房屋进行实地查勘】通过拍照、录像等方!式,取得反映被征收【。房屋状况《的,相关资料《逐户出具初步评估报!告并:公示公示期限不少】于7日?公示期限内房地【产价格评估》机构应?当安排房《地产估价师解—答被征收《人,对评估报告的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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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被征收人应当【配合评估机》构开展评《估工作拒《不配合的自行承担相!。应后果
第—二十一条《 分户初步》。评估:结,果公示期满后评【估机构出具正—式整体评估》报告和分户评估【报告被征收人对评估!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!到,评估报告之日起10!日内向作出评—估,报告的房地产—。价格评估机构—书面申请复》核,房,地产价格《评估:机构应当在7—日内出具复核结果】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!有异议的可在收到】复,核结果之《日起10日内— 向房?地,产价格?评估专家委》。员会书面《申,请鉴定房地产—价格:。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!在7日内出具鉴【定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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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补【偿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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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被!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!补偿也可以选择【房屋产权调》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!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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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被征?收房屋价值的补偿;!
《 (二)因征收房!屋造:成的搬迁《、临时?安置:的补偿;
】 (三《。。)因征收房屋—造成的停产、停【业损失的补偿
】 《对在房屋征收—补偿方案确定的【期限内搬《迁和符合《有关规定《的被征收《人,市、区?人民政府应当给予】补助、奖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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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被】征收房屋的性质、建!。筑面积以房》屋权属证书》及权属?档案的记载》为准被征收人对【被征收?。。房,屋的性质、建筑【面积:有异议的应当向房屋!征收:相关部门《提出书面确认—申请
》。第二十四条 因【旧,城区改建征》收,个人住宅被征收【人选择在《改建地段进行产权调!换的:作出征收决定的市、!区人民政府应当【。。提供改建地段—或就:近地段的房》屋根:据城市规划不具备】回迁安置条件的房屋!征收项目可》以提供异地安置【。。房屋用于《被征收?人产权调换》
第二十五—条 征收个人—住宅:被征收人《选择:货币补偿后申请【购买经济适用房【、租住?公租房或廉》租房符?合申请条件的住【房保障管《理部门应当优先安排!
第二十六条 】。征收不适《宜在:征收项目区域安置】的工厂、企》。。业单位的《非住宅房屋》被征收人选择产【权调换的依据城【市总体?规划或由征》收,当事人协商确定【安置地段鼓励被征收!人进入工业园区【安置并享受相应【优惠:政策
第》二,十七条 违法建【筑、超过批准—期限的临时建筑【和批准建设时限【。定如遇?规划调整应无条【件,拆除的临时建筑征】收时不予补偿征【收未超过批准期限】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!。面积给予《适当货?币补偿
第二【十,八条 房屋征收部】门和被?征收人应当》按,照,房屋征收补》偿相关规定订立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】房屋:征收补偿协》议采用由市》房屋征收部》门拟定的统一—。印,制的协?议文本
第—二十九?条 房屋征收部【门和被征收》人,在房屋征收》补偿方案确定—的签:约期:限内达不成补—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!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!由房屋征《收部门报《请本级人民政—府按照房《屋,征收补偿方》案做出补偿决定并】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!。。以公告
》。。 被征收人】对补偿决定不服的】可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:或者提起行政—诉讼:
第三十条 【被征收人在法—定期限内不》申请行政《复,议或者不提》起行:。政诉讼?同时在补偿决—定规定?的期限内拒不搬迁】的由作出房》屋征收决定的—人民政府依法申【请当地?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!当,附具补偿《。金,额和:专户存?储账号、产权—调换房屋和周转【用房的地点、—面积等材《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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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— 被征收房屋存在产!权争议而无法签订补!偿协议的房屋—征收部门《应,当在媒?体上予以公告并将】相当于被征收房屋价!值的货币《补偿金额向公证机】关办理公证提存后】实施征收
》
第三十二》条 :征收设有抵押—权,。的房屋被《征收人?签订补偿《。协议之日起30日】内,不能:提,前清偿或者变—更抵押?权的: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将相当《于债权担保部分的货!币补偿金额向公证】机关办理公证提存】后实施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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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【房屋拆?除,。施工单位《应当持有《市房屋征《收部门颁发的房【屋拆除资《质证:书方可进行》被征收房屋》的拆除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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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除!施工现场应当—采取必要《的安全措施文明【施工:防,尘除噪保持环境【清洁
— , 房屋征收部门应】当对被征《收房:屋拆除施工》活动加强监督和管理!
第三十四—条 :。签订房屋征收补偿】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!将被征收房屋—的房屋所有权证、土!地使用权证》一并缴?回有关部门应当及时!办理注销手续
! 房屋征收与补!偿安置工作结束之】日起60日内用于产!权调:换的安?置房屋的建设单位】应当向房屋征—收部门申请统—一办理安置证明
! 《实行产权调换—的房:屋在办理房屋所【有权证时同等面【积部分凭安置证【。明免征相关契税和交!易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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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》 附 则
【
第三十五条】 本办法适用于市中!心城区(川》汇区、市东新区、】市经济开发》区)各?县(市?)可以参照》本办法执行也可结】合本地实际制定【实施办?法及实?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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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 【本办:法自:公布之日起施行【2003《年12月29日【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!的周口市房屋拆【迁管理实施办—法(周政〔》2003《〕96号)同时废止!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!许可证?的,项目:继续沿用原》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!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!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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