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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—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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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健全许昌市—住房保障《体系,?调,整住房供应》结构,有效增—加保障?性住房供给,多渠】道解决城市中等偏下!及,低,收,入困难家庭住房【需求,根据国务院】关于解决城市—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!的若干意见(国发〔!2007《〕24号)、廉租】住房保障办法—。(建设部令第—162号)、经【济适用住房》管理:办法(建住房〔【2007〕258】号)、关于加快【发,展公共租赁住房的】指导意见(建—保〔201》0〕87号)—等规定,结合—我市:实际:,制定本办法
】第二条? 本市市区(含魏】都区、东城区、【经济开?发区、?许昌县老城区、【许昌:新区)内的保障【性住房包括:经【济适用?住房、廉租住房、】公共租赁住》房,其规划、建设、!。分配:及管理,应当遵【循,本办法
—。 本办法—所称经济适用住房】,是指政府提供政】策优惠,限定套型】面积和销售价格【,按照规定》标准建设,面—向,城市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》庭供应,《具,有保障性质的—政策性?。住房包括符合—条件的企业》。自筹资?金所建的经济—适用住房
! 本办法所》称廉租住房是指政】府在住房领》域实施?社会保障职能,向具!有常:住城:镇户口的最低收【入住房困《难家庭提供的租赁】住房
》 本办法所称公!共租:赁住房,是》。指政府提《。供政策支持,限定户!型面积、供应对象】和租金水平,面【向市区中等》偏下收入住房困【难家:庭等:群体:出租:的,政策性住房
第】三条 保《障性住房建设—实行审批制,—纳入年度住房建【。设,。。计划:,经批准后》实施
第四条 】保障:性住房?建设和?。管理坚持“政府【组织,社会参与,】公,平公开?,严格监管”的【。工,作原则
》。第五条 市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】为市区?保障性住房建设管】理工作的牵头—单位:。
—。市发展改《革、城?乡规划、国土资【源,、财政、民政、统】计、税务、金融、审!计,、人力资《。源社:会保障、《监,察、住房公》积金等?有,关部门各司其—职、共同《做好保障《性,住房相关工作
】第六条? 市住房保障实施】机构:负,责市区内保障—性住:房,建设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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