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开封市水源热泵!供暖取水管理暂行】办法 —开封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 ? : ,关于印发开封—市水源热泵供暖【取水管理 — 暂行办法的通知! 》汴政办[ 201】1 :] 48号 — 》 【 各县、【区人:民政府市人民政【府有关部《门 开封》市水源热泵供暖取水!管理:暂行办?法已经市政府第四十!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!印发:给你们请《认真遵照执行 】 ? ?二0:一一年?五月十一《。日     】 开封市水》源热泵供暖》取水管理暂》行办法 第一】章 总 《则, :第,一,条 :为了合理《。开发、利用、—。。。保护和管理我市地下!水资源推《广使用国《家提倡的环保、低】碳能源解《决我市集《中供暖?热源不?足满足居民供暖需】求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法、取?水许可和水》资源:费征收管《理条例(国务院令】第460号)—、河南省取水—许可:和,水资源费征收管【理办法(省政府令第!。126号《)等法律法规—。结,合开封市城区超【深层地下《水开:发利用与保护规【划制定本办法 】 ? 第二?条 :本办法所称水源热泵!。供,暖是指以《。地下:水为:介质通过水源热泵进!行,热量:置换实现由低温热能!向高温热能》转移达到供暖需求】并将热量转换后【的地下水回》灌至原取《。水层的供暖方式【 第三】条 本?。办法所?称供暖所用的地下水!是指:我市埋?深在7?0-600米—水温在18-36】℃之间的中》、深层地下》。。水 : 第四条 !水源热泵《供暖取水(以下简】称供暖取《水):的建: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!科学论证《统筹规划、规模开发!、严格管理 ! :第五条 市、县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供暖取水的监!督、管理和供暖取】水的调查论证工【。作 《 第六条 供暖!取水:的建设项目应—。当结合我市水资源开!。发利用规划、—城市总体规》划和城市《供暖规?划坚持有序、—可,控开发利用防止重复!建设和?资源浪费原则 第!二章: 申请和审批 【 第七条 在市区!申请供暖取水的【由集中供暖》企业向市水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; 】。 各县申《请供暖取水由集【中供暖企《业向县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申请县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报市水行!政主管部门备案【 第【。八条 申请》供暖:取水的应当提交【下列材料 】(一)申请书; 】 (《二,)建设项目》水资源论《。证报告书;》 : ,  论证报告书】应,当包括?取水水源、用水【合,理性、允许取水量】、取水回灌率以及对!生态与环《境的影响等》。 , , : (三)》供暖:企业的特许》经营许可证; ! (四)利》用水源热泵供—暖设计施工方案; !。 ?。(,五)与?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!关说明; 》 (六)—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!有关备案《材料; (】七)其他有》关,资料 — 第九条 —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自收到取】水申请之日起5个】工作日内对申请【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!下列不同情形分【别作出处理》。 , (一》)申请材料齐—全、符合法》定形式、属于本机关!受理范围的予以受】。理; 《 (二《)提交的材料不完备!或者申?。请书内容《填,注,不明的?通知:申请:人补正?; 》。(三:)不属于本机—。关受理范围》的告知申请人向有】受理权限的》机关提出申请 【。     申】请人应在接到补【正,通知之日《起7:日内补正逾期不补】正的其取水》许可申请无效— ? 第十》条 要严格控制【取用城市规划区地】。下水确有《必要取用城市—规划区地下水的【在申请人提》出,取水申请后》审批机关应当—征求城乡《规划部门《的意见城乡规—划部门应《。。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!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提出意见并—转送审批机关 !。 ?第十一?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申,批机:关不予批准并—在作:出不:批准的决定》时书面告知申请【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!据 (—一)在地下》水禁采区的;—。 (二)可】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!用功:能造成影响的; ! (三)可能【。。对第三者或》者社会?。公共利益产生—重大损?害、:影响的; (!四)集中供暖—。企业供?暖管网已覆》盖区域内《的; 》 (五)不》符合城市供暖规【划要求的《; 》(六)申请单位没有!供暖特许经营许可】证的;?。 (七)【法律法规规》定的其他情形 ! 第十二条 市!、县区域《。内,申请供暖取水的水行!政主管?部门应当依照河南省!取水:许可和?水资:源费征收管理办法】(省:。政府令第12—6号)?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!否批准?予以批准的水行政主!管部门签发取水【申请批准文》件, ,。 第三章《。 建设施工》管理 第十【。三条 市、县水行】政主管部门应—。对供暖取水项目【的建设和使用进行】全,面的监督管理 【 第十四】条 :申请人在取得取【水申请批准文—件后方可开工—建设并?实行:。工程:监理制度 — 《第十五?条 利用水源热泵供!暖开凿取水井—取水井间距不得低于!。。。。200米 【 第十六条 】利用水?源热泵供暖》。开凿取水《井必须按照不—得低于14的比例开!凿回灌?井回灌井必须—同深:同,层防止渗《漏、串层回灌率不得!低于98% 】 第《十七条 在取水【工程竣工并》试运行?。3,0日后申请人应当】。向原审批机关报送】以下材料申请核【发取水许可证— , (一)建设】项目的批《准或者核准文件; ! (二)—取水申请批准文件;! (三)【取水工程或者设【施的建?设和试运行情况; ! (《四)取水计量—设施的计量认证【情,。况; 《 (五)节水设】施的建设《和试运行情况; ! (六)》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!况; 《。 :(,七)试运《行期间的取水、【。退水监测结果 】     审批】机关应当自收到【前款规定的》有关材料后20【个工作日《内对取?水工程或者设施【进行现场《核验出具《验收意见;对验收合!格的应?当核发取《水许可证 —第四章 监督—管理 第十八条!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!。地下水资源供暖取】水,。必须按照总量—。控制、定额》管理的原则实行计】划用:水制度 — 第十九条【 供暖取水必须按】照技:术标准和管理要【求安:装计:量设施并按照—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!时足额缴《纳,水资源费 ! 第二十条 供暖】取、:回水井设施需设立】明显:的警示标志指派专职!人员对设《施进行管《理和保护防止—出,现破:坏、污染地下水资】。源的:行,为 — 第二十一》条 为防止水层污染!供,暖所用取水井必须】实,行全封闭回灌开【采严格按照》水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的回灌方》案进行回灌 ! :第二十二条 —对废弃的水源热【。泵供暖取水井取【水单位应当向水【行,政主管部门进行申】。报,并在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监督下按照相关】规定实施封闭不【得擅自启用 —。 ,。 ? 第二十三条 水行!政主管部门应对供】暖取水单位进行监督!检查用水单位—应当给予配》合对拒不接受—监督检查依照有【关法律法规规定【处理 》 第二十四条 !供暖:取水:的建设项《目由:水行:政主管部门对水【质、水温、水位【实行监测制度用【水单位应当每—月向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提供运行记录—和,监测:报告发现异常现象的!应,当,。及时向水《行政:主,管部门报告》 第五章》 附 则《 第二十—五,条 :。利,用水源热《泵供暖取水需缴纳矿!。产资源补偿》费的依照矿产资源的!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】 第二十!六,条, 本办法自发—。布之日起施行 】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