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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。开封市水源热泵【供暖取水管理—暂,行办法 开】封市人民政府办公】室 关于印发!开封市水源热泵供】暖取水?管理 暂行办!法的通知《 汴—政办[ 《2011《 ]: 48号 》 , : ? , 】。 各县、区人民【政府市?人民政府有关—部门 开》封,市水:源热泵供《。暖取水管《理暂行办法已经【市政府第四十四【。次,常务会?议通过现印》发,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!行 ? 二【0一一年《五,月十一日 》    开封!市水源热泵供暖【取水管理暂》行办法 第一章! 总 则 第【一条 为了》合理开?发、利?。用、保护《和管理我市地下【。水资源推广使用国家!提倡:的环保、《低碳:能源解决我市集【中供暖热源不足【满足居民《供暖需?求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水【法、取水许可和水】资源费?征收:管理条例(国务院令!第460号)、河南!。省取: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!收管理办《法(省?政府令第126号】),等法律?法规结合开封市城区!超深层地下水开发利!用,与保护规《划制定本办法 ! 第二条 【本,办法所称水源—热泵:供暖是?。指以地?下水:为介质通过水—源热泵进行热—量置换实现》由低温热能向高温热!。能转移达到供暖需】求,并,将热量转换后的地】下,水回灌至原取水【层的供暖方式 】 第》三条 ?本,。。办法所?称,供暖所用的地下水】是指我市埋深在7】0-600》米水:温在18-3—6℃:之间的中、》深层地下水 — ?。 第四条 —。水源:热泵供暖取》水(以下简称供【暖取水?)的建设项》目应当依《法进行科学》论证统?。。筹规:划,、规模开发、严格】管理 《 第五—条 市?、县人?。民政府水行》政主: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供暖取水的监】督、管理和》供暖取?水,的调查论《证工作 !第六条 供暖—取水的建《设项:目应当结合我市水】资,源,开,发利用规《划、:城市总体规划和城】。市供暖规划》坚持有序、可—控开发利《。用,防止重复建设和资】源浪费原则 — 第二?章 申请《和,审批 第—七,条 :在市区?申请供暖《取水的由《。集中供?。暖企业?向,市,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申请; 】 各县申请供暖】取水由集中供暖企】业,。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县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报市水行政主!管部门备《案 《 ?第八条 《申请供暖取水的应当!提交下列材料 【 (一)申请书!; (二【)建设项目水—资源论证报告—书;    【 论证报告书应当包!括取水水源、用【。水合:理性、允许取水量、!取水回灌率》以及对生态与—环境的影响等 【。 , , (《三)供暖企业的特】许经营?许,可证; 》 , (:四)利用水源—热泵供暖设计—施工方案《; (五【)与:第,三者利害关系的【相关说明; 】 (六)属于备案】项目的提供》有关备案材料—。; 》(七)?其他有关资料— 《 :第九条 市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自收到取水》申请之日起5个工】作日内对申请—材料进行《审查:并根据下列不—同情形分别作出处】理 ? (一)申请材料!齐全、符合》法,定形式、属于本【机,关受理范围的予【以受理;《。。 ? ,(二)提交》的材料不完备或者】申请书内容》。填注不明的通—。。知申请人补正; ! (三)》不属于本机关受【理范围的告知申请】人向有?。受理权限的》机关提出申请 【    — 申请人《应在接到补正通知之!日,起7:日,内补正逾《期不补正的其取水】许可申请无效 【 ? 第十条 —要严格控制取用城】市规划区地》下水:确,有必要?取用城市规划—。。区,。地下水的在申请人提!出取水申请后审【。批机关?应,当征求城乡规—划部:门的意见城》乡,规,。划部:门应当自《收,。。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!起,。。。5个工作日内提出】意见并转送审批【机关 第!十一: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申批【机关不予《批准并在《作,出不批?。准的决?定时书面告知—申请人不批准—的理由和依据— (一)在地!下水禁采区的;【。 《(,二):可能对水功》能,区水域使用》功能造成影响—的,;,。 : (三)可能【对第三者或者社会】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!。害、影响的; !。。。 ,(四)集中供—暖企业供暖管网已覆!盖区域内的; 】 , (五)不符合城市!供暖规划要求的;】。 (六)申】请单位没有供暖【特许经营许》可证的;《 , ,。 (七)法—律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情形 【 第十?二条 市、》县区域内《申请供暖取水—的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依?照,河南省取《水许可和《。水资:源费征收管理—办法(省政》府令第126—号)规定的期限内决!定是否批准予—以批准的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签?。发取水申请》批准文?件 第三》章 建设施工管【理 ? 第十三条 —市、县水行政—主,管部门应对》供暖取水项目的【建设和?使用:进,行全面的监督管【理 《 第十》四条 申《请人:在取得?取水申请《。批准文件后》方可开?工建设并实行工程监!理制度 》。 第十五条 !利用水源热泵供暖】开,凿取水井取》水井间距不得—低,于200米》 第【十六条 利用水【源热:泵供暖开凿取水井必!须按照不得低于1】4的比例开凿回灌井!回灌井必须同深同层!防止渗漏、串层【。回灌率不得低于98!% — 第十七条 在【。取水工程《竣工并试运行30】日后:申请人?应,当向:原,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!。。。料申请核发》取水:许可证? (一—)建设项目的批准】或者核准文件; !。 , ,(二)取水申—请批准文《件; (三)!取水:工程或者设施—的建设和试运—行情:况; ? (四)—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!认证情况;》 (五—)节:水设施的《建设和试运》。行情况; — (六)污水处】理措施落《实情况;《 (七)试运!行期间的取》水、退水监测—结果  【 ,  审?批机关应当自—收到前款规定—的有关?材料后20个工作日!内,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!进行现场核》验出具验收》意见;?。对验收合格的应当】核发取水许可证 !第四章 监督—管理 《 第十八条 为合理!开发和保护地下【水资:。源供暖取《水必须按《照总:量控制、定额管【理的原则实行计【划用水制度》 ,。 》第十九条 供暖【取,水,必须按照技术标【准和:。管理要?求安装计量设施并按!照水资源费征—。收标准按时足—额缴纳水资源费 】 第—。二十条 供暖—。取、回水井》设,施需设立明显—的,警示标志指派专职人!员对设施《进行:管理:和保护防止》出现:破坏、污染地下【。水资源的行为 ! 第二十一条】 为防止水层污【染供暖所用取水【。井必须?实行全封闭回灌开】采严格?按照:水行:政主管部门批—准的回灌方案进行回!灌 ? 第》二十:二条 对废弃的【水源热泵供暖—取水:井取水单位应当向】水行政?主管部门进》行申报并在水—行政:主管部?门监督下按》照相关规定实施封】闭不得擅自启—用 : 第二十三!条 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对供暖取水单位进!行监督?检查:。用水单位应当给予】配合对?拒不接受监督检查】依照有关法律法【规规定?处理: ? 第二十四【条 :供暖取水的》建设项目由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对水】质、水?温,、水位实行》监测制度用水—单位应?当每月向《水行政?主管部门提》供运:行记录和监》测报告?发现:异常:现象的应当及—时向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报《告 第《。五章 附 则 【 第二十五—条, 利用水源》热泵供暖《取水需?缴纳矿产资源补【偿费的依照》矿产资源《的,有关:法律法规执行 】。 第二十六】条 本办法自发布】。之日:。起施行 《 :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