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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, 开封市水】源热:泵供暖取水管理暂】。行办法 【开封市人《民政府办公室 ! 关于印《。发开封市水源热泵供!暖取水管理 【 ,。 暂行?办法的通知》 《 汴政办[ 20】11 ] 》48号? 》 ? !。各县、?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!府有关部门 — 开封?市水源热泵供暖【取水管理暂行—。办法已?经市政府第四十【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!印发:给你们?请认:真遵照执行 ! , 二0一一【年五月十一日 【 ,   《 开封市》水源热泵供暖—取水管理暂行办【。。法, 第一章 总 !则, 第一条 为了】合理开发、》利用、保护和—管,理我市地下水资【源推广使用国家提倡!的环:保、低碳能》源,解,决,我市:集中供暖热源不【。足满足居民供—。暖,需求根据中华人民】。共和:国水法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【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】(国务院令》第46?0号)、河南省取水!许可和?水资源?费征收管理》办法(省政府令第1!26号)等》法,律法规结合开封市】城区超深层》地,下水开发利用与【保,护规划制定本办【法 《 ?。第二条 《。本办法所称》水源热泵供暖—是指以地下水为介】质通过水源热—泵进行热《。量置换实现由低【温热能向高温热能】转移:达,到供暖需求并—将热量转换后—。的地下水回灌至【。原取水层的供暖【方式 】第三条 本》办法所称供暖所用】。的,地下水是指》。我市埋深《在7:0-600米水温】在18-36℃之】间的中、深层地下】水 《 ?第四条 水源—热,。泵供暖取水(以【下简称?供暖取水)的建设项!目应当依法》进行:科学论证统筹规划、!规模开?发、严格管理 【。 ?。 , 第五条 市、县】人,。。。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,区域内供《暖取水的监督、管】。理和供暖取水—的调查论《证工作 《 第—六条: 供暖取水的建设】项目应当《结合我市水资源开】发利用规划》、城市总《体规划和城市—供暖规?划坚持?。有序:、可控开发利—用防止重复建—设和资源浪》费原:则, ,。 第:二章 申《请和审批 【第七条 在市区【申请供暖取水的由】集中供?暖企业向市水行【政主管部门申请【; 各县申请!供暖取水由》集中供暖企业向县水!行政主?管部门?。申请县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报,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 》 第八》条 申请《供暖取水的应—当,提交下列材料 【 (一)—申请书; (!二)建设项目水资】。源论:证报告书; —  :  论证报告【书应当包括取水水】源、用水合理—性,。、允许取水量、取】水回灌率《。以,。及对生态与环境【的影响等《 , 《。 (三)供暖企【业,的特许经营许可【证; ? (《四)利?用水源热泵》供暖设计施工—方案; 》 (五)与—第三: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!明,; (六)】属于备案项》目的提供有关备【案材料;《 ? (七?)其:他有关资《料 【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自收【到取水申《请之日起5个—工作日内对申请材】料进行审《查并根据《下列不同情形分【别,。作出处?理 》(一:)申请材料齐—全、:符合法定形式、属于!本机:关受理范围的予以】受,理,。; 》(二)提交的材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!内容填?注不:明的通知申》请人补?正;: , (三)不【属于:本机关受理》。范围:。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!理权限的机关提【出申请 》。 :    申请人应】在接到补《正通:知之日起7日—内补正逾期》不补正的其取—水许可申请无效 】 》第十条 要》。严格控制取》。用城市?规划区地下水—确有必?。要取用城《市规划?区地下水的》在申请人提出取水申!请,后审批机《。关应:当,。征,求城乡规《划部:。门的意见城》乡规:。划部门应当自收到征!求意:见,材料之日起》5个工?作日内提出意见并】转送审批机关— 第【十一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申批【。机关:不,予批:准并在作《出不批准的决定时】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!准的理由《和依据?。 ,。 (《一)在?地下水禁采区的; ! (《二)可能《对水功能《区水域?使用功?能造成影《响的; 》 :(三)可能对第三者!或者社?会公共?利益:产生重大损》害,、影响的;》 (四)集中!供,暖企业?供暖管网已覆—盖区域内的; !。 (五)不符合城市!供暖规划要求的【; (六【)申请单位没—有供:暖特许经营许—可,证的:; (七)法!律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情形 】第十二条 市、【县区域内申》请供暖取水的水行】政主管?部,门应当?依照河南《省取:水许可和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!法,(省政府令第12】。6号)规定》的期限?内决:定是否批准予以批】。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!签发取水申请批【准文件 第三【章 建?设施工管理 第!十三条 市》、县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对供暖—取水项目的建设【。和使用进行全面的】监督管理《。。 《 第十四》条 申请人》在取得取水申请批准!文件后?方,可开工建设并实【行工程监理制度 】 第十五】条 利?用水源热泵》供,暖开凿取水井取【水井间距不得低于】200米 【 , 第十六条 利】用水源?热泵供?暖,开凿取水井必须按照!不,得,低于1?4的比例开凿—回灌井?回灌井必须同—深同层防止》渗漏、串层回—灌率不?得低于9《。8% 】第,十七条 《在取水工《。程竣工?并试运行30日后申!请人应当向原—审批:机,关报送以下材料申】请核发?取水许可证 】 (一)建设项目】的批准或者核准【文件; (】二)取水申请批准文!件; 》 (:三)取水工》程,或者设施的建设和】试,运行情?况; ? : (四?。)取水计量》设施:的计:量认证情况》; (五)节!水设施的建》设和:试运行情况;— 《(六:),污水处理《措施落?实情况; — (七)试运行】期间的取水、退水】监测:结果  【   审《批机关应当自收到】前款规定的》有关材料后20个】工作日内对取—。水,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!场核验出具验收意】见;对验收合格的应!当核发取水许可证 !。 ,第四章 监督管理】。 第十八条 为!合,。理开发和保护地下】水资源?供暖取?水必须?按照总量控》制,、定额?管理的原则实—行计划用《水制度 【 , 第十九条》 供暖取水必须按照!技术标?。准和管理要求—安装计量设施并【按照水资源》费征收标《准按时足额缴纳【水资源费 — : 第?。二十条 供暖—取、:回水井设施需—设立明显《的,警示标?志指派专《职人员对《设施进行管》理和保护防止出现】破坏、污染地下水资!源的行为 ! 第二?十,一条: 为防止《水层污染《供暖所用取水井必须!实行全封闭》回灌开采《严格按照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批准的回灌方案进!行回灌 — 第二十二条 !对废弃的《。水源热泵供》暖取水井取》水单位?应当向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进行申报并在水行!政主管?部门监督下按—照相关?规定实施《封闭不得擅自启用 ! 》第,二十:三条 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对供暖取水!单,位进行?监,督检:查用水单位》应当:给予配合对拒不接受!监督检?查依照有关法—律法规规定处—理 第二!十四:条 供?暖取:水的建设项目由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对水质、水—温、:水位实行监测制度用!水单位应当每月向水!行,政主管部《门提供?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!。发现异常现》象的应当及时向水行!政主管部门报告 !第五章 《附 则 《 第二《十,。五条 ?利用水源热泵供暖】取水需?缴纳矿产资源补偿】费的:依照矿产资》源的:有关法律法》。规执行 — 第二十六条 !。本,办法自?。发布之日《起施行 》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