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, 》开封市?水源:热泵供暖取水管理】暂行办法 — :开封市人民》政府:办公:室 《 关于印发开—封市水源热泵—供暖取水管理 ! 暂行?办,法的通知 — 汴政办[【 20?11 ] 》48号 ! ? 各!县、:区人民政府》市人民政府》有关部门 —开封:市水:源热泵供暖取水管理!暂行办法《已经市政府》。第四十四次常务会】议通过现印发给你】们请认真遵照—执行 》 》。二0一一年五月【十一日    【 ?。 开封市《水源热泵供暖取水】。管理暂行办法—。 第一章— 总 则 》 第一条 为了合】理开发、利用、保护!和管理我《市地下水资源推【广使用国家提—倡的环保、低碳【能源解决我市—。集中供暖热源不【足满足?。居民供暖需求根据中!华人:民共和?国水法、取水许可】和水资源费征收管】理条例(国务—院令第460号)】、,河南省取水许可【和水资源费征—收,管理办法(省政【府令第126—号)等法律法规结】合开封市城》区超深?层地下水开》发利用与《保护规划《制定本办法 ! 第二条 —本办法所称水—源热泵供暖是—指,以地下水为》。介质:通过:。。水源热泵《进行热量置换实现】由低温热能向—高温热能转移达【到供暖需求并将【热,量转换后的地下【水回灌至原取—水层的供暖方式 ! 《第三条 本办法【所称供暖所用的地】下水是指我市埋深在!70-600米水温!在18-36—℃,之间的中、深层地】下水 第!。四条 水《。源热泵供暖》取水:(以下简《称供暖取《水)的?建设项目应》当依:法进:行科学论证统筹【规划、?规模开发、严—。格管理 【 , 第五?。条 市、县人民政】。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供暖】取水的监《。督,、管理和供暖取【水的调查论证—工作 【 第六条《 供暖?取,水的:建,设项目应当结—合我市水资源开发利!用规划、城市总体规!划和城市供》暖规:划坚持?有序、可《控开发利用》防止重复《建设和?资源:。浪,费原则 第二【章 :申请和审批 】第七条? ,在市区申请供暖取水!的由集中供暖企业向!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申请; 】 各:。县,申请:供暖取水由集—中供暖企业向—县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申请县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报市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》 , 《 第八条《 申请供暖取水【的应:当提交下列材料【 (一)申】请书; 》 (二)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】证,报告书;《 :。。   论证报告书!应当包括《取水水源、用水合理!。性、:允许:取水:量、取水回》灌率以及对生态与】环境的影响等— (三】)供暖?企业的特许经营许可!证; —(四)利用水源【热泵供暖设计施【工方案; — (五《)与第三者利—害关系的相关说明】; (—六)属?于备案项《目的提供有》关备案材料;— ? (七?)其他有《关资料 【 第九条 —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自收到取【水,申请:之日起5个工作【日内:对申请材料进行审】查并根据下列不【同情形分别作—出处理? (一)申】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!定形式、属于—本,机关受理《范围的?予以受理; 】 (二)提交的材料!不完备或者申请【书,内容填注不》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!; (—三,)不属?于本机关受理—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!有受理?权限的机《关提出申请 !    申请人应】在接到补正通知之】日起7日内补正【逾,期不补正的其取水】。许可:申请无效 【 第十条 要严!格控制取用》城市规划区地下水】确有必要取用城市】规划区地下水的在】申请:人提出取水申请后审!批机关应当征求【城乡规划部门的【意见城?乡,规划:部门应当《自收到征《求意见材料之—日起5个工作—日,内提出意见并转送】审,批机关 !第十一条 有下列】。情形:之一的申批》机关不?予批准并在作出【不批准的决》。定,时书面告《知申:请人不?批,。。准的:理由:和依据 【(,一)在地《下,水禁采区的;— (二)可】能对水功能区—水,域使:用功能造《成影响的《; : ,。。 (三)可能对第!三者: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!生重大损害、影响】的;: : (四)》集,中供暖企业供—暖管网已覆盖区域内!的; —(五:),不符合城市供暖规】。划要求?的; ? (《六)申?请单位没《有供暖特许经—营许可证的;— (七)【法,律法:规规定的其他—情形 《。 : , 第十二条 市【、县区域内申请供暖!取水的水《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依照河南省取!水,许可: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!办法(省政府令第1!2,。6号)规定的期【限内:。决定是否批准—予以批准的》水行政?主管:。。部门签发取水申请】批准文件 第【三章 建设施—工管理? : 第十三《条 市、县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—对供暖取水项—目的建设和使用进】行全面的《监督管理 】 第十四》条, 申请人在取—得取水申请批准文】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!实行工?。程监:理,制度 《 《第十:五条 利用水—源热泵供暖开凿取水!井取水井间》距,不得低于2》。。00米 】 ,第,十六条 利用水源热!泵供:暖开凿取水井必【须按照不得低于【14:的比例开凿》回灌井?回灌井必须同—深同:层,防止渗漏、串层【回,灌,。率不得低《于98% 【 第十》七条 在取水工程竣!工,并试运行30日后】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!机关报?送以下?材料申请《核发取水许可证【 : (一)建设项】目的批准或者—。核准文件;》 (二)【取水申请批准—文件; — (三)《取水:工程或?。者设:施,的建设和试》运行情况; 】 (四)《取水:计量设?施的计量认》证情况; 》 (五)节【水设施的《建设和试运行—情况; (】六)污水处》理,措施落实情况—; : , (七)试—运行期间的取水、退!水监测?。结果    ! 审批机关应—当自收到前款规【定的有关材料—后20个工作日【内对取?。水工程或《者设施进行现场【核验出具验收意见】。;对验收合格—的应当?核发取水许可证【 第四章 —。监督管理《。。 第十八条 】为,合理开发《和保护?。地,。下水资源供暖—取水必须按照总量控!制、定?额管:理的原则实》行计划用《水制度 【 , 第:十九条 供暖取水必!须,按照技术标准和管】理要求安装》计量设施并按照水资!源费征收《。。标准按时足额—缴纳水资源》费, , ?。 :第二十条 供暖【取、回水井》设施需设立明显的】警示标志《指派专职人员对设】施进行管《理和:保护防止出现破【坏、污染《地下水资源的—行为 — ,。 第二十一》条 为?防止水层污染—供暖所用取水井必须!实行:全封闭回灌》开采严格按照水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的回灌方案进—行回灌 》。 《第,二十二条《 对废弃的水源【热泵供暖《。取水井取水单位应当!向水: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!报,并在水行政》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!相关规定实》施封:闭不:得擅自启用 【 第二—十三条 《水行政?主管部门应对供暖】取水:单位进?。行监督检《查用水?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对!拒不:接受监督检查依照有!关法律法规规定【处理 ? 《。。 第二十四条 供】。暖取水的建设项【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对水质、《水温:、水位实《行监测制度用水【单位应当《每,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提供运?。行记录和监测报【告发现异常现象的应!当及时向水行政主】。管部门报《告 : 第五章 附 【则 第二十【五,。。条 利用《水源热泵《供暖取水需缴纳矿】产资源补偿费的依照!矿产资源的》有关法律法规—执行 — 第二《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施行— ,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