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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—市电力设施》保护若干《规定
焦【作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焦《作市电力设施—保护若干《规定的?通知 焦政〔200!6〕43号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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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各县(市《)区:人民政?府高新区管委—会市:人民政府各部门各】有关单位《
】焦作市?电力设施保护若【干规定已经市—。人民:政府第4《9次常务会》议审议通过现印【发给你们望遵—照执行
二—。〇〇六年十二—月二十一日
焦!作,市电力设施保护若干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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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维护】公共:安全和正常的供用】电秩序有效预防和】制止危害、》盗窃:、,破坏电力设施—的违法行为根—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。电力法、国务院【电力:设施保护条例—和原国家经贸委【员会、?公安部电力设施保】护条:例实施细则结—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【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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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】规定适用于本—市境内?。电力:。设,施的:保护:。
第【三条 电力设施受国!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!单位和个人》以任:。何方式从事》。危害电?力设施安全的—行为:任何单位和》。个人都?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!务对危?害电:力,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!并向:电,力,设,施保护主管部—。门、公安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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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设施!的,保护范围《、措施及与其—他设施互《相妨碍的处理按中华!人民共和国电力【法、国务院电力【设施保护条》例和原国家经贸【委员会、公安部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】实施细则等》有,关,法,律法规?和规章的《规定执行
! 第:四条 电力》设施保护工作遵循电!。力设施保护主管部】门、公安部门、电】。力企业?。和人民群众相结合】宣传教育、》加强防范和依法【惩处相?结合的原《则
? , ?市政府企业》发展服务行政部【门是:市政府?电力设施保护主【管部门?负责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电:力设施保护的—监督、检《查、指导和协—调工作县(市)【。。区人民政府经济综】合主管部门按—照本级人民政—府明确的职责开【展电力设《施保护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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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》 市、县(市)【区人民?政府应按照国—务院要求成立电【力设施保护领导机】构领导和协调电力设!施保护工作组织本辖!区企业?发展服?务,。、公安、规划、【交通、林业》、园林、城建—、,国土资源、》房产、工商》等有:关,行政管理部门以及】电网:经营企业《、供电企《业、发电企》业、用电企业认真履!行各自职责做好所】辖区域的电力设【。施保护的监督—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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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各有!关,部门:。和单位对电力设施保!护负有以下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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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市【政府企业发展服务行!政部门、《县(市)区人民政府!经济:综合:。主管部门《职责负责有关电【力设:施保护法《律,、法规、规》。章的:宣,传贯彻执行;制订】并组:织落实?电力设?施保护具体制度;指!。导企业建立健全电】。力,生产安全突发事件】的应急处置预案【;联系同级政—府有:关部门和电力企业】开展电力设》施保护工作》对电力设施的—保护负?监督、检查、指导】、协调责任》;定期向同级人【民,政府汇报电力—。设施保?护工作情况并提出建!议
(二)】公安部门应当—加强对?电力设施的》日常治安保》护组织指导》电力企业《强化治安保卫严【防危:。及电力设施安—全的违法犯》罪行为发生;加强对!废旧金属回收—企,业的管理《打击收赃、销赃【行为堵?塞销赃渠《道;对?危害:性大、影响恶劣的】盗窃、破坏和哄【抢电力设施的违法】行为要依《法,从快:、从严、从重—查处
《 (三)国—土、规划和城—建部:。门应将新建、改建或!者扩:建电:力设施的规划—纳入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,划,和城乡建《设总体规划》对不符合城》市总体规划的电力】设,施和线?路应:逐步规?范到位?同时对电《力设:施保护区内》的违法建筑和设施依!法予以清理
【 (四)工商行政!管理部门负责对已】取得营业《。执照的物《资回收?、废品收购企业【进行:监督管理对非—法收购?电力设施《器材、废旧》电力金属材料的企业!依法给?予行政处罚
!(五)交通、林【业,。、园林?等,部门应当结合自【身业:务工:。作实际?落实电力设施保【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!各自的?职,责范:围内加?强对电力设施的【。保护:对电:力设施?与,本部门管理》权限内的其他设施】可能产生的相互妨】碍问题应《与,电力设施保护主管部!门,和电力企《业加强经常性—沟通联系《协调处理
】(六)电《网经营企业》、供电?企,业,、发电企业和用电】企业应当制定有效的!管理措施建立健【全由技防、物—防、人防《和其它有效防范【保护措施构成—的安全?防范网络《提,高整体?防控水平;依法加强!电力设施的运—行保护和维》护管理落实专—。业巡线岗位》责任制定期》对电力线路》进行:巡视、维《护和检修及时发【现和制止危害—电力:。设施安全的》违法行为;及时【抢修电?。力设施故障和处理】因电力设施遭—受破坏而造成的事故!减,少因故障、》事故:停电造?成的社会经》济损失并及时—向电力设施保护【领导机构和其他【相关:主管部门《报告有关情况
第!。七条 电力线—路,沿线乡(镇)人民】政,府、村(居)民【委员会、企事业【单位应当遵照电力管!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和政府有关部门【的规定配合电力设施!保护主管部门教【。育和引?导群众做《好电力设施保—护工作
】。 第八?条 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干扰》、阻碍电《力企业对电力设【。施的:巡视、?维护、检修》、故障抢修和电力】事故的处理
】 对危害电【力设施运行安全的行!。为电力企业有权制】止;造成损》失的电力企业—有权要求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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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 电力设施发—生事故给用》户或者?第三人造成损害的】按电力设施产—权,归属:确定责任主体承担】赔偿:。。。责任
】 电力设施事【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!成,的电:力设施产《权,所有者?不承担赔偿责任【
(一)不】可抗力;《
:。 ,。。 (二)受害—人自:身的过错
【 因用户或者】第三人的过错给【电,力设施?产权所有者或者【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!该用户或者第三【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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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。十条 ?因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和维护【。电力设施需拆迁建筑!。物和其他设施以及砍!伐树木、毁》坏,农作物的《电力设施建》设企业应依照有关规!定办理手续并按【照,。国家有关规定对受】损害的单《位,或,个人:给予一次性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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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一?条 单位出售—电力设?施,器,材、废旧电》力金属材料》时经办人需持单位】介绍信和本人的【居民身份证介—绍信须注明电力【。设施器材、废旧【电力:金,。属材料的来源、品名!、数量、规格等【;个人出售电—力设施器材、—废旧电?力金:属,材料时需持》本人居民身份—证
!收购单位回收电力设!施器材、《废旧:电力金?属材料时应当留存出!。。售单:位的介绍《信、记?录出售人的》单位名称或居民身】份证号码和所收【购电力设施器材、废!旧电力金属》材料的来源、—数量、规格等事【项以备?。公,安机关?查处有关案》件时查?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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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二条 对检举—、揭发破坏电力设】施,或哄抢、《盗窃电力设施器材】的行为符合》事实:的单位或个人—以,及同破坏电力—设施或哄《抢、盗窃电力—设施器材的行—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!故发生的《单位或个人由电力】设施保护主管部【门会同有《关,。单位按照国务—。电力设施保护—条例和原国》家经贸委员会、公】安部电力设》施保护条例》实施细则的》有关规?。定,制,定细则给《予相应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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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《条 :对违反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的规【定有:危害电力《设施安?全的行?。为的单?位或个人由县—级以上?人,民政府或电力设施保!护主管部门依照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电力法、—。国务院电《力设施保护条—例和原国家经—贸,委员会、公安—部电力设施保—护条:。例实施细则的规【定予:以,行政处罚《或采:取相:应行政强制措施
! 》 对有上述行为应当!给予治安管理—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!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治安管理处罚】法的有关规》定予以?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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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》条 本规定执—行中的具《体问题由《市,企业发展服务行政主!管,部门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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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:本规定自公》布,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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