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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电】力设:。施保护若干规—定
焦—作市人民政府—关于印发焦作市电】力设施保护若干规】定的通知 焦政〔2!006〕《4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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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各县:(市:)区:人民政?府高新区管委会市】人民政府各部门各】。有关单位
】 《焦作市电力设—施保:护若干规定》已经市人民政府第】49次常务会议【审议通过现印发【给你们望遵照执行】
:二〇〇六《年十二月二十—一日
》焦作市电力设施保】护若干规《定
第一条 为】维护公共安全和【正常的供用电—秩序有效预防和制止!危害:、盗窃、破坏电力设!施,的违法行为根据【中华人?。民共和?国电力法、国务院电!。力设:施保护条例和原【国家经贸委员会、公!安部电?。力设施保护条—。例实施?细则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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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规【定适用于本市境内】电力设施的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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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电力设施受》国家法律《保护禁止任何单【位和:个人以任何方式【从事危害电力设施】安全的?行为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有—保护电力设施的义】务对危害电》力,设施的行为有—权制止并向电—力设:施,保,护主管部门、公安】部门报告
【 电《力,设施的?保,护范围、措施—及与其他设施互相】妨碍的处理按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》电力法、国务院【电,力,设施保?。护,条例:和原国家经贸委员】会、:。公,安部: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】实,施细则?等有关法《律法规和《规章的规定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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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电力设施保护工!作遵循电力设施保】护主管部《门、公安部门、电力!企,业和人?民群众相结合宣传】教育:、加强?防,范和依法《惩处相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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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【府企业发展服务行】政部门是市政府【电力设施保》护主管部门负责【本,。市行政区《域内电力《设施保护《的监督、检查、指】。导和协调工作—县(市)《区人民政府》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按!。照本级人民政—府,明确的?职责开展《电力设?施保护的相关—工作
第五条! 市、县(市—)区:人,民政府应按照国【务院要?。求成立电《力,设施保护领导—机构:领导和协《。调电力设《施保护工作组织【本辖区企业发展【服务、?公安、规《划、交通、林业、园!林、城?建、国土资》源、房产、工商等有!关行政?管理:部门以及电网经【营企业、供电企【业、发电企业、用】电,企业认真履行各【。。自职责做《好所辖区《域,的电力设施保护的】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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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六条?。 各有?关部门和单位对电力!设施保护负有以【下职责?
《(一)市政府企业发!展服务行《政部门、县》(市:)区人民政府经济综!合主管部门职责负】责有关电力设施保护!法律、法规》。、,。规章:。的宣传贯《彻执行;制订并组织!落实电力设》施保护具体制度;】指导企业建立健【。全电力生产安—全突发事件的应急】。处置预案;联系同级!政府有关部》门和电力企业开展电!力设:施保:。护工作对电力设施】的保护负监督、检查!、指导、协》调,责任;定期向同级人!民政府汇报电力【设施保护工作情【况并:提出:建议
(二)!公安部门应当加强】对电:力,设施的日常治安保护!组织指?。导电力企业强化治】安保卫严防》危及电力《设施安全的》违法犯罪《行为发生;》加强对废旧》金属:回收企业的管—理打击收赃、销【赃行为堵塞销—赃渠道;对危害性】大、影响恶》劣的盗窃、破坏和哄!抢电力?设施的违法行—为要依法从》快、从严、从重查】处
(—。三)国土、》规划和城建部门应】将新建?、改:建或者扩建电力【设施的规划纳—入土: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!乡建设总体规划对】不符合城市总体规】划的电力《设施和线路应逐步】规范到位同时对【电力设施保护区内】的违法建筑和设【施依法?予以清理
】(四)工商行政【管理部门负责—对已:取得营业《执照的?物资回收《、废:品,收购企业进行监督】管理对非法收购【电力设?施器材、废旧—电,力金属材料的企【业依:法给:予行政?处罚
》 (五)交通、林业!、园:林,等部门应当结合自】身业务工作实际落】实电力?设施保护方面—的法律?法规在各自的职责】范围:内加强对电力设【施,的保护对电力设【施,与本部门管理权限内!的其他设施可能【产生的相互妨碍【问,题应与?电力设施保护—主管:部门和?电,力,企业加强经常性沟】通联系协调处理
! (六)电网经】营企:业、供电企业、【。发电:企业和用电企—业应当制《定有:效的管理措施建立】健,全由技防、物防【、人防和其它有效】防范保护措施构成】的安全防范网络提高!整体防控水平;依】法加强电力设施的运!行保护和维》护管理落实专业巡线!岗位责任《制定期对电力—线路进行巡视、维护!和,检修及时发现和【制止危害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!。行为;及时抢修电】力设施故障和—处理:因电力设施》遭,。。受破坏而造成的事故!减少因故《障、事?故停电造成的—社会经济损失并及】。时,向电力设施保护【领导机构《和其他?相关主管部门报【。告有关情况
第】七条 ?电力线路《沿线乡(镇)人民】政府:、村(居)民委【员,会、企事业单—位,应当遵照电力管理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【和政府有关》部门:。的,规定配合电力设【施保护主管部门【。教育:。和引导群众做—好电力设施保护工】作
第八!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不得干?扰、阻碍电力企【业对电力设施的巡】视、:维护、检修、故障抢!修和电力《事故的处理
】 对危害电力设!施运行?。安全的行为电力【企业有权《制止;造成损失的】。电力企业有权要求】赔偿
第!九条 ?电力设施发生事故】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!成损害的按电—力设施产权归属【确定责?任主体承担赔偿【责任
! 电力设《。施事故由《下,列原因之一造—成的电?。力设施产《权所有者不承担赔偿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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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不可抗!。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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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:)受害人《自身的过错
! 因用户》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!。电力设?施产:权所有者或者其他用!。户造成损《害,的该用?。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!法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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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因新建、改建、!。扩建和维护电力设】施需拆迁建筑物和】其他设施以及砍伐树!。木、毁坏农作—物的:电力设施建设企业应!。依照:有关规定办》理手续并《。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对受损害》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!次性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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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一条 单位出【售电:力设施?器材、废旧电力【金属材料时》经,。办人需持《单位介绍信和本【人的居民身》。。份证介绍信》。须注明电力设—施器材、废旧电力金!属材料的来源、品名!、数量、《规格等;个》人出售?电力设?施器:材、:废旧电力金属材料时!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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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收购单位《回收电力设施器材、!废旧电力金属—材料时应当》留存出?售单位?的介绍信《。、记录出《售人的单位名—称或居?民身:份证号码和所收【购电力设施器材、】废旧电力金属—材料的来源、数量、!规格等事项以备【公安机关查处有关案!。件时查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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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二条 对检举、】。揭发破坏电力设【施,或哄抢、《盗窃电?力,设施器材的》行为符合事实的单位!或个人以《及同破坏电力设【施或哄抢《、盗窃?电力设施器材—的行为进《行,。斗争并防止事—故发生的单位—或,。个,人由电?力设施保护主—管,部门会同有关单【位按照国务》电力设施保护条【例和:原国家经贸》委员会、公安部电力!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!则的有?关规定?制定细则给》予相应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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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对违反有《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。的规定?有危害电《力设施安全》的,行为的单位》或个人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或,电,力设施保护主管部】门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电力法《、国务院电力—设施保?护条例和原国家【经贸委员会、公【安,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!实施细则的规—定予以行政处罚【或采取?相应行?政强制措《施
《 对有上】。述行为应当给予治安!。管理处罚的》由公: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治安管理处》罚法的有关规定【予以处罚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,究,刑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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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》 本规?定执行中的具体问】题由市企业发—展服务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解【释
第十!五条 本规定自公】布,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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