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《 焦作市电力设【施保护若《干规定 《 焦《作市人?民政府关于印—发焦作市电力设【施保护?若干规?定的:通知: 焦政〔2006】〕43?号 :   】 ,各县(市)区—人民政府高新区【管委会市《人民:政府各部门各—。有,。关单位 《      焦作!市电力设施保护【若干规定已经市人】。民政府第49次【常务:会议:审议通过现印发【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! 二〇〇六》年十二月二十一【日 焦作市电力!设施保护若》干规:定 第一条—。 为:维护公共《安全和正常的—供用电秩序有效预】防和制止危害、【盗窃、破《坏,电力设施的违—法行为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电力法、《国务院电力设施保】护条例和《原国家经贸委员会】、公安部电力—设施保?护条例实《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规《定 第二条】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!境内:电力设施的》。。。保护 ? 第—。三,条, 电力设《施受国家法律保护】禁,止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以》任何方式从》事危:害电力设施安全【的行为任何》单位和个人都—有,保护电力《设,施的义务对危害电】力设施?的行:为,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设!施保护主《管部门、公》安部门报告》     电力】设施的保护范围【、,措施及与其他设施互!相妨碍的处理按中】华人民共和国—电力法、国务院【电力设施保护—。条例和原国》家经贸委员会—、公安部《电力设施保》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!。关法律?法规和?。规章的规定执行 】 : : 第四条 电力设】施保:护工作遵循电力【设施保护主管部【门、公安《部,门、电力企业—和人民群众相结【合宣:传教育、加强—防范和依法》惩处相结合的—原则  》   市政府—企,。业发展服《务行政部门是市【政府电力设施保护】主管部门《。负责本市《行,政区域内电》力设施保护的监督、!检查、指导》和协调工作县(市)!区人民?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!门按照本级人民【政府明确的职责开】展电力设施保—护的:相关工?。作 》第五条? ,市、县(《市)区人《民,政府应按照国务院要!求成立电力设施【保护领导机构领导】。和协调电力设施保】。护工:作组织本辖区企业发!展服务?、公安、规划、交通!、林业?、园林、城建、国土!资源、房产、工商】等有:关行政?管,理部:门以及电网经营企】业、供电企业、发】电企:业、用?电企业认真履行各】自职责做好》所辖区域的电力设】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!作 ? , 第六条— 各有关部门—和单位对电力—设施:保护负?有以下职《责 : ,  (一)市政【府企业?发展服务《行,政部门、县》(市)区人民—政府经济《综合主管部门—职责负责有关电力】设施保护《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的宣传《贯,彻执行;制订—并组织?落,实电力?设施保护具》体制:度;指导企业建立】。健全: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!件,的应急处《置预案;联系同级】政府有关部门—和电力?企业开展电力设【施保护工作对—。电力设施《的保护负监》。督、检查、指—导、协调责任;【定期向同级人民【政府汇报电力—设施:保护工作情况—并提出建议   !(,二)公安部门—应当加?强,对电力设施的日常】。治安保护组织指导电!力企:业强化治《安保卫严防危及电】力设施安全的违【法犯:罪行为发《。生;加强对》废旧金?属回:收企业的管理—打击收赃、销赃【行为堵塞销赃渠道;!。对危害性大、影响恶!劣的:盗窃、破《坏和:哄抢电力设施的违法!。。行为要依法》从快、?从严、从重查处【 :  (三)》国土、规划和城建部!门应将新建、改建或!者扩建电力》设施的规划》。纳入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和城乡【建设总体规划对【不,符合:城市总体规划的【电力:设施:。。和,线路应逐《步规范到位》同时对电力设施保护!区内的违《法建筑和设施—依法予以清理 】  :(四)工《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!对已取得营业执照】的物资回收、废品】。收购企业进行监督管!理对非法收购—。电,力设施器材》、废旧电力金—属材料的企》业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!   (五)交【通、:。。林业:、园林等部门应当结!合自身业务工—作实际落《实,。电力设施保护方面】。的法律法规在各自的!职,责范围内加强对电】力设施的保护对【电力设施与本部【门管理权限内的其】。他设施可能产—。生的相互妨》碍,问题应与电力设【施保护主管部门【和电力企业加强【经常性沟通》联系:协调处理 》   (六)电【网经营企业》、供电企业》、发电企业和用电企!业,应当制定有效—的管:理措施建立健全由】技防、物《防、人防《和其它有效防范保】护措施构成》。的安全防范网络提】高整体防控水平【。。。;依法加《强,电力设施《的运行保护和维【护管理落实专业【巡线岗位《责任制定《期对电力线路进行巡!视,、,维护和?检修及?时发现和《制止危害《电力设施《安全的违法行为;】及时抢?修电力设施》故障和?。处理因电力设施【遭受破坏《而造成的事故—减少因故障、事故】停电造?成的社会《经,。。济损失并及时向【电力设?施保护领导机构【和其他相关主—管部门报告有关【。。情,。况 第七条 【电,力线路沿《线乡:(镇)人《。民政府、村》。(居)民委员会、企!事业单位《应,当,遵照电力《管理: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政府有关部门的!规定:配合电力设施保护主!管部门教育》和引导群众》做好电力《设施保?护工:作 ? 第八条 】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干扰、】阻碍电力企业—对电力设施的—巡视、维护、检【修、故障《抢修和电《力事故的处理—  ?   对危害电【力,设施运行安》全的行为电》。力企业有权》制止;?造成:损失的电《力企业有权要求【赔偿 第!九条 电力设施发】生事:。。故给用户或者第【三人造成《。损害的按《电力设施产权—归属确定责》任主体承《担赔偿责任 】 ,   ?。 电:力设施事故由下列】原因之一《造成:。的电力设施产—权所有者《。不承担赔偿》责任  》 (一?)不可抗力; 【   (二)受害人!自身的过错   ! , 因:用户或者第三人的】过错给电《力设施产《。权,所有者或者其他【用户造成损害—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!应当依?法承担?。。赔偿责任 【 : 第十?条 因新《建、:改建、扩建和维护电!力设:施需拆迁《建筑物和其他设【施以:及砍伐树木、毁【坏农:作物的?电力:设施建设《企业应依《照有关?规定办理手续—并,按照国家《有关规定《对受损?害的单位或》个人给?予一次性补偿 【 : 第十一条 】单位出售电》力设:施器材、废》旧电力金属材料时】经办人需持单位【介绍信和本人—的居民身《份证:介绍:信须:注明电力设施器材】、废旧电力》金属材料的来源、品!名、数量、规格【等;个人出售电【力设施器《材、废旧电力—金属材料时需持【本,人居民身份证—     收!购单:位,回收电力设》施器材、废旧—电,力金属材料》时应当留存》出售单位《的介绍信、记录【出售人的单位名称或!居民身份证号码【和所收购电力设施器!材,、废旧电力金属【材料:的来:源、数?。量、规格等》事项以备公安机关查!处有关案件时查核 ! : : 第十二条》 ,对,检举、揭发破坏【电力设施或哄抢【、盗窃电力设施器材!的行为符合事实的】单位或个人以—及同破坏电》力设施或哄抢—、盗窃电力设施器材!的行:。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!故,发生的单位》或,个人由电力设施保护!主管部门会同有关】单位按照国》务电:力,设施保护条》例和原国家经贸委】员会、公安部电力设!施保护条《例,实施细?则的有关规定制【定细则给予相—应奖励 【。。 第十三条 对】。违反有关法》。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定有危害电力【设施安全《的行为的单位或个】人由县?级,以上人?民,政府或电力》设,施保:护,主管部门依》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电力法、国!。务院电力设施—。保护条?例和原国家经—贸委员?会、公安部电力设】施保:护条例实施细则【的规定予以》行政处罚或采取相应!行政强制措施 !     对有上】述行为应当给予治】安,管,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治《安管理?处,罚法的?有关规定予以处【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。追究:刑事责任 — ? 第十?四条 本规定执行】中,的,具,体问题由市企业【发展服务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解《释 第】十五条 本规—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!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