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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焦作市电力设施!保护若干规定 】。 , 焦:作市人民政府—关于印发焦作市【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!定的通知 焦—政〔2006〕【43号  ! 各》县(:市,。)区人民政府高新区!管委会市人民—政,府各部门各有关【单,位     【 焦作市电力设】施保护若干规—定已经?市人民政府第49】次,常务会?议审议通过现印【发给你们《望遵照执行 二〇!〇六年十二月二【十一日 焦作市!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!定 第一条 为维!护公:共安:全和:正常的?供用电秩序有效预防!和制止危害、盗窃】、破坏电力设施的违!法行为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:。和国电力《。法,。、国:务院电力设》施保:护条例和原国—家经贸委员会、【公安:。部电:力设施保护条例【实施细?。则结合?。本市实际制》定本规定 【 第二条 本规定适!。用于本市境内—电力:设施的保护 】 第三条 电】力设施受国家—法律保?护禁: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!任何:方式从?事危害电《力设施?安全:的行为?任,何单:位和个人都有—保,护电力设《施的义务《对危:害,电力设施的行为【有,权制止并向电力设施!保护主管部》门、公安部门报告 !     电力设】施的保护范》围、措施及与其他设!施互相妨碍的处理】按中华人民共和【国电:力法、国务院电力设!施保护条例和原国】家经贸委员会、【公安:部电:力设施保护》条例:。实施细则等有关【法律法规和》规章的规定执行 】 第—四条 电力设施保】护工作遵《循电力设施保护主管!部门、公安部门、】电,力企业?和人民?群众相?结合宣传教》育、加强防范和依】法惩处相《结合的原则》     市【政府企业发展服务】行,政部门?是市政府《电力设?施保:护主管部《门负责本市行—政,区域:内电力设施》保护的监《督、检查、指导和协!调工作?县(市)区》人,民政府经《济综合主管》部门按照本》级人民政府明确的】职责开展电》力,。。设施保护的相关工作! 《第五条 市》、县(市)》区人民政《府应按照国务院【要,求成立?电,力设施保护》领导机构《领导和协《调电力设施保护工】作组织本辖区—企业发?展服务?、公安?、规划、交通、林业!、园林、城建、【国,土资源?、房产、《工,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以及电网经营【企,业,、供:电企业、发电企业、!用电企业认真—履,行各自职责做好【所,辖区:域的电力《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!工作 【 第六条 各有关部!门和:单位对?电,力设:施保:护负有以《下职责   (一!),市政府?企业发展服务行政】部门:、县:(市)区人》民政府经济》综合主?管部门职责负责有】关电力设施保护【法律、法《规、规?章的宣传贯》彻执行;制订并【组织落?实电力设施》保护具体制度;指导!企业建?立健全电《力生产?安全突发事件—的应急?处置预案;联—系,同级政?府有关部门和—电力企?业开展电力设施【保护工?。作,对电:力设施的保护—。负监督、检查—、指导、协调责任】;定期?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!电力设施保护工【作,情况并提出》建议 ?  : (二)公》安部门应当加强对电!力设施的日常—治,安,保护组织指导电力】企业强化治安保卫】严,防危及电力设施安】全的违法犯罪行【。为发:生;加强对废旧金】属回收企业的—管理打击收赃—、销赃行为堵塞销赃!渠道;对危害—性,大、影响恶劣的【盗窃、破坏和哄抢电!力设施的违法行【为要依法从》快、:从严、从重查—处   》(,三)国土、》规划:和城建部门应将新建!、改建或者扩—建电力?设施的规划纳入【土地利?。用,总体:规划和城乡建—设总体规《划,对不符合城市总体】规划的电力》设施和线路应逐步】规范到?位同时对《电力设施保》护区内的违法建【筑和设施依法予【以,清理   —。(,四)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负责对已取得营】业执照的《物资回收、》废品收购企业进行监!督管理对非法收【。购电力设施器—。材、废?旧电力金属》材料:的,企业依?法给予?行政处罚   (!五)交通、林业、】园林等部门》应当结合《自身:业,务工作实际落实电力!设施保护方面的法】律法规在《各自的职责范围内】加强:对电力设施的保【。护对电力设施与【本部门管《理权限?内的其他设》施可能产生的相互】妨碍问题应》与电力设《施保护主管部门和电!力企业加强经常性沟!通联系协《调,处理  》 (六)电网—经营企业、供电企】业,、发电企业》。和用电企业应—当,制,定有:效的管理措施建【立健全由技防、物防!、人防和其它—有效:防范保护措施构成】的安全防范网络提高!整体防控水平;依法!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!。保护和维护管—理落实专业巡线【岗位责任制定期对电!力线路进行巡视、维!护和检修及时发现】和制止危害电—。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!为;及?时抢修电力》设施故障和处理因电!力设施?。遭受破?坏而造?成的事故减少因故障!、事故停电》造成:的社会经济损失并】及时向?电力设?施保:。护领导机构和—其他相关主管部门】。报告有关《情况 第七—条 电?力线路沿线乡(镇)!人民政府、村—(居)民委》。员会、企事业单位】应当遵照电力管【理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》和政府有关部门【。的规定配合》电力设施保》。护主:管部门教育》和,引导群众做好电力设!施保护工作 【 第》八条 ?任何:单位和?个人不得干扰—、,阻碍电力企》业对电力设施—的巡视、《维护、检修、—故障抢?。修和电力事故的处】理,  ?   对危害—电力设施《运行安全的行为电力!企业有权《制止:;,造成损失的》电力企业有权要求】赔偿 ? 第九【条 :电力:设施发生事故给用】户或者?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按!电力设施《产权归属《确定责任主体承担赔!偿责:任     !电力设?。施事故由下列—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!设施产?权所有者不》承担:赔偿责?任   (一)】不可:抗力;   【(二:)受害人《自,身的过?错     因】用户或者第三—人的过错给电力【设施产权所有—者或者其他》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!户或者第《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 》 《第十条 因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和—维护:电力设施需》拆,迁建筑物和其他设】施,以及砍伐树》木,、毁坏农作物的电力!设施建设企》业应依照有关规【。。定办理手续并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对】受损:。害,。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】一次性补偿 —。。 第十一】条 单位出售—电力:设施器材、废—旧电力金属材料时经!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!和,本,人的居民身》份证介绍信》须注明电力设施器】。材、废旧电力金【属材料的来源—、品名?、数量、规》格等;个人出售【电力:设,施器材、废旧电【。力金属材料时—需持本人居民身【份证    ! 收购单位回收【电力设施器材、【废旧电力《金属材料时应当【留存出售《单位的介《。绍信、记录出售人的!单位:名称或居《民身份?证,号码和所收购电力设!施器材、废旧电力】金属:。材料的来《源、数量、规—格等事项以》备公安机《关查处有关案件时】查核 】第十二条《 对检?举、揭发破坏电【力设施或哄》抢、盗?窃电力设施》器材的行为》符合:。事实:的单位或个人以及】同破:坏电力设施或哄抢、!盗窃:电力设施《器材的?行为进行斗争—并,防止事故《发生的单位或个人】由电力设施保护主】管部门?会同有?关,单位按照国务—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】。和,原国家?经贸委员《会,、公:安,部电力设施保护条】例实:。。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!。定细则给《予相应奖《。励 《。 ?第十三条 对—违反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和规章的规定有危!害电力设施》。安全的行为的单位或!个人由?。。。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!电力设施保》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电力法、》国务院?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】和原国家经》贸,委员会、公》安,。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!实施细则《的规定?予以行政处罚或【。。采取相?应行政强制措施【     对!有上述?行为应当给予治安】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!。。关依照中华》人民: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法的【有关:规,定予以处罚;构成】犯,。罪的依法追》。究刑事责任 — 第十四条! ,本,规定执行中的具体】问题由市企业发展服!务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解释 》 第十【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!之,日起施行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