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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发!展应用新《型墙体材料》管理:办法
(省政!府令:第116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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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河南省发展应用】新,型墙体材料管—理办法?已经2008—年7月1日省政【府第14次常—务会议审议通过【,现:予,公布,自《2008年10【月,1日起施行 —
》代省长郭庚》茂
》 二○○八年八【月二十日
河】南省发展应用新型】墙体材?料管理办法
! 第一条 为了发展!应用:新型墙体材料,保】护,土地:资源和生态环境,】节约能?源,促进国民经济和!社会可持续发—展,,根据有关法律、】法规规定《。,结合本《省实际,制定本办】法
—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!。。区域内从事》墙体材料的生产【。、使用、管理—以及相关的工程规】划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活动的单【。位和个人,应当【遵守本?办法
》。 , 第三条 本—办法所称新型墙体】材料:,是指?具有资源综》合利用、《保护环境《、节约土地和能源】等特性,《不采用?传统窑体和》技术烧?制,符合国家产业】政策的建筑墙体【材料
— ,新型墙体材料—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!省公布的新型墙体】材料目录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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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,把发展应用新型墙】体材料工作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《,鼓励和支》持新型墙体材料【的科研、开发—和推广应用》 ,。
第五条【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,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负《责本行政区》域内:新,型墙体材《料发展应用》的监督?。管理工作,其所属的!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!。构具体负《责日常管理工—作 :
? 发展改革、财政】、国土资源、—环境保?护、质量技术监【督、工商行》政管理等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按照各】。自的职责,共同【做好新型墙体材【料发展应《用工:作,
第六条 !发展应用《新型墙体材料应当坚!持节:地、节能、利废和】环保的?原则:鼓励利用煤》矸石、粉煤灰—、炉渣、钢渣、【尾矿、?页岩:、砂、河道淤泥等为!原料开发《、生产新《型墙体材料,逐步】淘汰以黏土为—主,要原料的《墙体材料
】 第七条《 本省重点发展推广!下列新型墙》体材料:(一)粉】煤灰、煤矸石—、页岩等烧》结多孔砖、》空心砖;(二)【蒸,压加气混《凝土砌块;(三【。。)混凝土多孔砖、小!。型空心砌块;—(四)轻质、复合、!保温墙板和整体式】墙板;(五)—粉煤灰?掺加量≥70%(重!量比)的烧结砖【;,(六)国家和省鼓励!发展的其他新型墙体!材料
》 第八条 —省发展改《革部门应《当,会,同省建设行政—主管等有关部门根据!社会发展《和技术进步的—。要求,适时发布和调!。整鼓励、限》制、:淘汰的墙体材料生】产技术、工》艺、设?备及:产品目录,促进新型!墙体:材料:。产业的优《化升级
】第九条 利用固体】废物生产的墙体材】料应当符《合,环境保护的有关规】定对可能影响人【身健康的墙体材【料,应当按》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!强,制性产品认证,未经!。认证不?。得销:。售,使用
》 :第十条 企业生产的!新型墙体材料应【当符合国家、行业或!者地:方标准?;没有国《家、行业《和地方?标准的,应当制定】企业标准,并报标准!化行政主管部—门备:案新型墙体材—。料没有标准》或者未?达到标?准,的,不得生产、销】售
—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!构应:当加强?对,建设工程《使用的?墙体材料的监督管】理,,制定?。具体管理措施,推】广,使用合格的新—型墙体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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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一条 除符合省人民!政府规定保》。留条件的黏土—砖瓦窑?厂外,?禁止生产黏土砖除省!国土资源行》政主:管部门会同省建设】行政主?。管部门核定的偏【僻山区、新型—墙体材料生产原料缺!乏地区外,禁止新建!黏土:砖生产线
!禁止以?生产新型墙体—材料为?名,在砂石料、【工业固体废物及河】。道淤泥中大量—掺配:黏土生产实心或多孔!黏土砖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要《会同有关部门—制定掺配黏土的比】例标准,《国土资源《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对违【法,取土:、破坏?耕地生产黏》土砖等?行为进行监督检【查和依法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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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二条 设市城市和】县级人民《政府所在镇规—。划区内的建设工程以!及规划区外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确定的【重点建设《工程,除列入历史】文化保护的古建【筑修:缮等特殊建设工【。程外,禁止在墙体中!。使用实?。心黏土砖 》
禁止使【用实:心黏土砖《的时限按照》省人:民政府?规定:执行
【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!应当按照本办—法规定设计使用【新型墙?体材料;施》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】机构:应当对建筑工程中使!用新型墙体材料的】内容进行审查,【不符合?规定的,不得通过】。审查;施工》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!设计文件《要求使用新型—墙体材料;监理【单,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!用,新型:墙体:材料:的情况?进行:监,督;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加:强监督?检查,依法查处【违,法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。的行为
— 第十四》条 :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》。工,程(:。不含:农民自建《住,房)的?。建设单位和个人应】当按照国家》和,省有关?规定缴纳新型—墙体材料专项—基金具?体征收使用》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!门会:同省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制定
! 第十五《条 新型墙》体材料专项》基金由省、省辖市、!。县(市)墙体材料】改革管理机构—负责征收和使用管】理专项基金应当【全,额缴入国库》,纳入财政预算【管理,专《。款,专用,任何单位和个!人,。不得截留、坐支、】挤占、挪用墙体材料!改革管理机构的管理!经费纳入同》级财政预《算
省【辖,市、县(《市)财政《部门:应当按照规定的【时,间、比例及》时足额向上级财政部!门解缴新型墙—体材料专项》基金;逾期不—缴的,由上》级财政部门在办【。理,结算时扣缴》入库
》 第十六》条 :建设工程使用合【格新型墙体材料并符!合建筑?节能要求的,按使】用新型墙体材—料的比例和》墙体节能《效果确?定退还预缴的专项基!金比例具《体返还办法由省【财政部门会同省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另行】。制定
第】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,生》产、销售《没有标准《或,者未达到标》准的新型墙体—材料的,由》质,量技术监督、工商】行政管理《部门依法予》以处:。罚
第十】八条: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《,新:建黏土砖生产线【的,由县级以上【国土资源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,并可处】以1万元以上—3万:元以下罚款;违【反其他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《的,由有关机关依】法予以处罚》
第十【九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,设计、!建设:、监理、施工—单,。位要求或《者同意使用实—心,黏土砖的《,由:。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,正,:。并可:以按照?实心黏土砖》的实际用量》对责任?。。。单位处以每》立方米30元以【上50元以下的罚】款,但罚款总额不】得超过3万元违反其!他,有关:法律:、法规的,由有【。关机关?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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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二十?。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定,建设—单位和?个人未按照》规定缴纳新》型墙体材料专项【基金的,由建设【。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其限—期补:缴,逾期缴》。纳的:按,日加收0.5‰的】滞,纳金
— 第二十一条— 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】工,作人: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,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,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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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一)截留、坐支【。、挤占、挪用新型墙!体材料专项》基金的;
!(二)对违反规【定使用实心黏土【砖的建设工》程,办理《通过施工图设计【审查、开工、竣工验!收备案手续的;【
? (?三)发现新型墙体】材料发展应用违【法行:为不依法《予以查处的;
! (四《)其他玩忽职—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》。的行为 《
第二十【二条 本《。办法自20》08年10月1【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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