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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河南省城镇污】水处: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!法
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】公厅关于转》发,省住房?。城乡建设厅环保【厅河南省城镇—污水:处理:厂运行?。监督管?理办法的通知
!豫政办 〔2011!〕143《号 :
》
各《市、:县人民政府》,省:人,民,政府各有《关部:门::
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】、环保?。厅制定的河南省城镇!污水处理厂》运,行监督管理办法已】经省政府同》意,现转发给你们,!请,结合实际《,认真贯彻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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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人民政府办!公厅
二○一!一年十二《月三十一日》
河南省城镇!污,水处理?。厂运:行监:督管理办法
!(省住房城乡—建设厅 《。省环保厅《 二○?一一年十一月八【日)
《 第一条 —为,加强对全省城镇【污水处?理厂运行的监督和】管理,提高运行效】率,和管理水《平,改善《水环:。境质量?,促进城镇》。。水污染防治》及节:能减排工作》,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水污》染防:治法:等法律、法规制定】本,办,法
》第二条 《凡本省行《政区域内《城镇污水处》理厂的运行以及【对其进行的》监督管理均适用【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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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条 ?本,办法所称的城—。镇污水处理》厂,是指《对进入城镇》污水收集系统—的,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!污水处理厂
】 城镇污水处理【厂运营单位(以下】简称运营单》位)是指依法取得】城镇污水处理运【营资格,并对城镇】污水处理厂》进行:运营:管理的具《有独:立法人资格》的,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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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运行监督管理是【指对已建成运行(含!试运行)的城镇污水!处理厂实《施的监督管》理
》。第四条 省住—房城乡建设厅负【责全省城《镇污水处理》厂的运行《监,督,管理工作
【 省辖市、》县(市)住房—城乡:建设(?市政、城管、公用】)部门(以下—称污水处理运行监】督主管部门)—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!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!
第》五条:。。 按照属地》管理原则,》污水处理运行监【督,主管部门要建—立健全城镇》污水处理厂监管【制度和考核制度【,确保污《水处:理厂正常运行—
: 县级以上环【保部门依《法,对城镇?污水集?。中处理设施》的建设运作和水质】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?
县级以【上发展改革》、财政等部门要【按照各自职责配合】做好污?水,集中处理设》施建设及立》。行的监管相关工作】
第》六条 市、县—级政府要加强城镇】。污水处理厂运行【管理,将城镇污水处!理设施建《设,纳入城镇发展总体】规划,采取多种渠道!筹集资金,统筹【。安,排建设?。城,镇污水集中》处理设施,》提高本行政区—域城镇污《水的收集率和—处理:率
《 市:、县级政府要根【据国:家对污水《处理需检测的污【染因:子变化情况,—及,时安排城镇污水集】中处:理设施的升级改【造对城镇因规—。划调整及建》城,区面积扩大需—增加的?污水收集管网—及时予以《。安排建设
— 第七条》 城镇污水收集【管网的?设计、?建设、改造工作应】优,先于城镇污》。水处理厂的设计、建!设和改造,》保,证城镇?污水:处理厂投入运—行后:的实际处理》负荷1年内》不低于设计能—力的60%,3年】内,不低于设计能力【的75%
第!八条 凡实行市场】化运营的《城镇污水处理厂【,市、县级政府或其!授权的污水处—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门要按照市!政公:用事业特许经营管】理办:法,(建设部令第12】6号),通过—。规定的形式、程序】。确定运营单位,并签!订,。特,许经营协议没有实行!市场化运营的城【镇污水处理》厂,污?水处理运行监督主】管部门可在核定实】际污水处理量及处】。理成本的基础上,】与运营单位签订委托!经营协议或》污水处理服务合同】特许、委托经营协】议或服务合同—的文本格式、内容】应符合住房城乡建】设部门制定的—示范文本和有关政】策规定
《。
, 特许、委托【经营协议或服—务合同签订后30】日,内,要报《。上一:级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主管》部门备案
— 第九条 —城,镇污水处理厂—建设前,要依法进行!。环境影响评价建设】完工后?,,建设单位须向当【地污水处理》运行监督主管部门】和批准该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的环保部门【提出试?运行申请,经两个部!。门,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!试运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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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试运—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!。6个:。月,试运行结束【后,仍不具备《环保验收条件或不】能正常运行的—,建设单《位要在?规定期?限前1个月内向当】地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:主管部门和批—准该项目环境影响】。评价文?件的环保部门出【具正式的书面报【告,提出试》运行:延期申?请(最长不得超【过,3个月),说明【延期理由《。。及拟进行验收—的,时间,经批》。准,后方可继续》试运行
【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!出,水,水质指标稳定—达标并经环保验收合!格后,建设单位按照!城市污水《处,理厂工程质》量验收规范(GB】503342—002)和房—屋建筑?工程和?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!。工验收暂《行规定(建设部令第!78号)《组织相关单位进【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备!案污:水处理运行》监督主管《部门要参加当地城镇!污水处理厂的竣工】验收对使用》国债资金、贷款【贴,息、财政补贴等资】金建设以及在重点】流域范围内》的城镇污水处理【厂,要邀请上一级】住房城乡建设、发】展改革、财政、环保!等,。部门参加竣工验【收
》竣工验收备案后,】运营:单位:要向当?地,污水处理运行监督】主管部门申请—正式运行,并提【供工程竣工验收【备,。。案、建设项目—环保验收等相关【材料污水处理运行】监督主管部门—要对城镇污》水处理厂的设施【水平、管理制—。度、水?质检测能力和—中控系统、自动监控!基站的安装、联【网、处理水质、水量!。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!,并在收《到申请之《。日起15个工作日】内,对?城,镇污水处理厂是否】达到正式运行标准下!达书面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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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,十,条 污水处理运【。。行监督主管部门【对排入城镇污水收】集系统的排水单位实!施排水许可证制度对!。排,入城镇?污水收集《系统的主《要排放口特别—是重:点,工业:企业排放口》水量、?。水质进行监督和监】测,环保部?门要加大对向—城镇:污水收集系统排【污企业的环境监管】力度,检查排污【企业的治污设施运】转,情况,确保达—标排放?
《排入城镇《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!废水要按规》定在企业内》进行预处理,去除】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!害,。物质,达到国家、地!方或行业《规定:的排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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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一条 污水处理运!行监督主《管部门要委派—监管员,对运营【单位的工《作进行监《管,对特许、委托】经,营协议?或服务合同规定内容!的落实情《况实施?现场监督监管员要】认真履行监管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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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污!水,处,理运行监督主管部】门要委托有》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!单位,对城镇污水处!理厂的进出水水质、!水量和污泥进行【定期监测,建—立监测档案,—并将监?测报告定期》报污:水处理运行监督主管!部门
环保】部门要至少每季【。。度开展一次监督【性监测,自动监控】基站运?。。行服务单位要协【助,环保部门做》好对:自,动监控基站的比对监!。测工:。。作和:在线监测数据的有】效性审核工作
】 第十三条— 运营单位要按【照城镇污水处—理厂运行、》。维护及其安全技【。术,。规程(CJJ602!011)和》我,省有关污《水处:理行业安《全生产?管,理,的规定,制》定,。保,障城镇?污水处理《厂正常运行的—生产管理制度、【安全生产制度、【水质检验制》度,制?定停电?、进水水质》。。。突,变、水?量突变?、,洪涝冰冻灾害、重】要设备故障等—。特殊情况的安全运营!应急预案,报—当,。。地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主管部门【和环保部门备—案
第十四条! 运营单位要按照省!建设厅关于印发河】南省城镇污水—处理厂污水污泥【检验监测管理办【法(试行《)的通?知(:豫建城〔2007】〕9:3号)规定,每月6!日前向当《地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门和【环保部门《报告上月进》出,水水质化《验,。情况,确保达标排放!
第十五条 !运营单?位要按照国家和地】。方,劳动岗位《定员:标准,?严格控制人》员,。定额运营单位的主】要负责人《、技术?负责人、生产—运行关?键岗位?人员:应具备相应的—。专,业知识?和技能
》 第十六条 【城镇污水处》理,厂应在进、出水口】等位置建设自动【监控基站《,与省、省辖市环境!监,控平台联网》并通过环保》部门验收自动监控基!。站运行服《务单位要保障自动】监控基站正常运【行,出现故障—。及,时修复自动监控基】站在通?。过比对、有效性审】核后,其监控—数据:作为监管《部门执法的依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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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设计处理】能力:大于每日2》。万吨的城镇污水【处理厂必须安—装中控系统,实【时,监控进出《水量和水质等自动监!控数据,并》能随时调《阅至少1年以上的历!史数据
》 环保部门对自动!监控基站每》季度组?织一次比《对监测?及数:据有效性审》核工作
》 运营单位—要为自动监》控基站提供必要的条!件,:不得擅自拆除、闲置!、改变或《者损毁自动监控基站!24小时以上不能正!常运行时,自动监】控基站运《行服务单位要及时报!当地环?保,部门和运营单位当地!。环保部门和》运,营单位接《到报告后,要—分别及时报告—上级:环保部门和污—水处理运《行监督主管部—门
对因突发!事件造成污水处【理,设施:全部:或部分停运的,运】。营单位要立》即启动安全运—营应:急预案,在2—4小时内报告污水处!理,运行监督主》管部门和环保—部门:;恢:复正常运行》后,。,要及时向》当地污水处》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门和环保部!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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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污水: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和运营》单位要按照建设部】办公厅?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!理,信息:报送工?作的:通知(?建办城函〔2—007〕80—。5号)要《求,认真《做好城镇污水处【理信息上报工作
! 第?十,八条 ?在城镇污水处—理厂进水水质突发】性恶化?或含有有《毒有害物质,影【响污水处理》厂正常运《行,时,运?营单:位有:举证责任和应急处】理的义务《,要及时向》当,。地环保部门和污【水处理运行监督主管!部门报告环保—部门接到报告后要】立即组织排查,依】法查:处违法?排污企业;污水处理!运行监督主管—部门接到报告后要】。立即进行取证—核,实及处理运营单位】要采取应急》措施,保障》污水处?理设施安《全运行环保部—。门,核实属实《后,要对运》营单位免《责
第—十,九条 各级污水处理!。运,行监督主管部门【、,环保部门《负责:监督城?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!监测工作和污泥处理!处置工作,严格【控制:污泥中的《重金属和《有毒有害《物质含量《
第二十条】 污水处理运行监督!主管部门《要按照河南省城【。市污水处理》费征收使用管理【办法(省政府—令第94《。号)收缴污水处理费!,,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!准要严?格按照?国,家,和省有关规定—执行:收取的?城市污水处理费全】额缴入同级财政国】库,纳入一般—预算管理,》专项用于《城镇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的建设、运行!和维护
》 第二十一条 】。实行按水量、水质核!拨,污水处理运营—费的运行机制自【城镇污水处理—厂正式运行之—日起,污水处理运行!监督主管部门要委托!具,备计量认《证资:格的监测机》构或利?用,自动监控基》站,对城镇污《水处理厂的进—出水水质和处—理水量进行》监,测,相应数据要存】档,备,查污水处理》。运行:监督主管部门要逐】月按:照省:建设厅关于》印发:河南省城镇污水【处理厂?。运营经费核定暂【行办法的通》知,(豫建城〔20【09〕2号)核【定,城,镇污水处理》厂污水处理运营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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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运营单位《要建立生《。产运营?台账:,于:每月5日前(特许】经营:项目以协议约定的】时,间为准)向污水处理!运行监督《主,管部门上报上—月运营?。状况报告及污—水处理运营费申报】表,附处理量、环】保部门出具的水质报!告、主要污染物【处理量和排放量报告!。等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》门要:于每月10日前审批!完结污水处理运营费!申报表,《。并将:结果:。通报:财政部门财》政部门根据污水【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核定结果及时将!。污水处?理运营?费划拨给运》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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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污水处理!厂进水水质长期低】。。。于设计?。标准的,污》水处理运行监—。督,主管部门可适—当扣减污《水处理?运营费?;进水水质长期【高于设计标准的,可!适当:增加污水处理运营费!
第二十二】条 运营单位要保】持城镇污水处理厂】连续运行,不—得擅自停《运在对设备、设施】。进行大修、检—修时:,运营单位要通【过调节工艺运行状】态保证污《水处理的规模—和,出水水质《对,确需全部停运或部分!系统停运,》造成:处理水量和处理水】质达不到设》计要求?的,运营《单位要提前1—5个:工作日向当地污水处!理运行监督主—。管部门?提出申请,》经,。。同意后?报县级以上环保【部门批准,》。并,报上一级污水—处,。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和环保部门备】案环保部门的批【复中要明确污水【处理厂停运》时限、停运》期间重点《。排污:单位如?何提:高排放标准等应【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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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《镇污水收《集管网?和泵:站等污水《收集系统《需检:。修停:运时,运营单—位要在维修》前15个工作日,】将维修计《划报:污水处理《运行监督主管部门审!批,并抄送环保部门,】经污水处理运行监】。督主管部门商环保】部门同意后方可进】行检修
》 环保部门要【在污水处理厂停运】和污水收集系统【检修期?间,:。对,排,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!等措:施,保障河流—水质稳定
第!二十:三,条 实行城镇污水】处理厂绩效考—核,制度省住房城乡建】设厅对全省城镇污水!处理厂每年》组,织,一次检查考核县级以!上,污水处?理运行监督主管部门!。。要按照省住》房城乡?建设厅关于印—发河南省城》镇污水处理》运行绩效考核标准(!暂行)的通知—(豫建?城〔2009〕【5,。0号)规定,每年对!。城镇污水处》理厂进行综合—评估,评价》运营单位的运营【绩效:并通:报考核结果
【 第?二,十四条 县级以【上,政府或污水处理运】行监督?主管部?门要制定在》运营单位退出管理、!临时接管及》。不可:抗力等情况下确保城!镇,污水处理厂正—常运行的应急—预案
》。 第二十《五条 ?取得特许经》营权的运《营单位要在每年2月!。底前,向当地污水】处理运行监督主管部!门报送上《年度的特许经—营、运营维》护报告?及本年?。度运营维护计划【等
? 第二十六条【 取得?特许经营权》的运营单位》要将本单位主要【经,营人员的变》更,、董事会《决,。议在10日内向【。当地污水处理运行】监督主管部门备案;!可能对特许经营业务!。有重大影响的事【项,要提前书面向】污水处理运行监督】主,管部门报告,获得】同意:后方可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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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七条 在污】水处理厂运营过程】中,污水处理运【行监督主管部门要组!织专家对运》营单:。位工作情况》进行评估,》一般每?2年:。。进行:一次:
对未实【行特许经《。营的,污水处理【。。运行监督主管部门每!年对运营单》位运营情况进行【目标考评
— 第?二十八条 》取得:特许经营权的运营】单位:有下列行为之一,污!水,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,门报当地政府同意后!,要按?有关规定终止特【许,经营协议并实施临】时接管:
(!。一):擅自转让、》出租特许经》营权的;
— (二)擅自将所!。经营的财《产进行处置》或,抵押的;
【 (三)因管理不】善,发生《重大质量、污—染、:生产安全事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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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四?)擅:自停业、歇业—的;
(【五)以欺骗、贿【赂等不?正当手段《。取,得特许经营权的;】
? (六)因经营管理!。不善:,,财务状况恶化,亏】损严重,企业无法正!常运营的;
】 (七)《。。设备不能按技—术要求?运,转,处理后的出【水水质不符合国【家规定,《。未按照住房城乡【建设:、环保等部门要求】。。限期整改合格—的;
(八】)不按照规定—和年度?计划:进行设备《维,。护和更新的;—
(九)【企,业,职工出现重》大,不稳定因《素,影响企业正【常运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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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—不服从行《业监督管《理,:。造成严重后果—的;
(十一!)法律、法》。。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】
? 第:二十九条 取得特许!经营权的运营单位在!协议有?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!协议的?,要提前《提出书面《申请污水处》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要?在收:到企业申请的3个月!内作出?答复在同意解除协议!并,正式接管前,原运营!单,位要保证正》常的经营
第!三十条? ,特许经营期》满前6个《月,运营单》位要向当地政府提】交申请验收报—告,当地政府要组—织住房城乡建设、】环,保、财政《、国:资等部门对污水【处理厂?进行综合评定,【确,保污水处理厂移交】时设备、设施—的完好率
】。第三:。十一条 实行城镇污!。水处:理厂:运行责任追究—制度
对【谎报运行数据的【运营单位,》要依据特许、委托经!营协议或《服务合同给予相应处!。理,
《对因擅自停》运、设备闲置或【不,正常运行造成—环境:污染事故的,要依】法追究运营单—位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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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进水严重】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!瘫痪:。或,。设,备损坏,无》法运行的,要依【法追究排污单位的责!任,。
对》不按时?足额拨?付污水处理》运营费,导致城镇污!水处理厂《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的!,要:依法:。追究有?关部门和人员—的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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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。二条 各级》政,府及其有关部门【的工作人《员在城?镇污水?处,理厂:。监管工作中违—法违纪的,》要按照法律、法【规和有关《规定严?肃处理;构成—。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
第】三,十三条 《本办法有关》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规划、建设和运】营单位监管的条款】由省住房《城乡:建设厅负责解释,】有关城镇污水—处理厂环保》监管的条款由省环】保厅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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