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— 河南省城镇污】水,处理厂运行监督【管理:办法
—河,南省: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!转发省住房城乡【建设:。。厅,环保:厅河:南,省城镇污水》处理厂运《行监督管理》办法的通《知
豫政—办 〔?2011〕143】号
《。
各【市,、县人?民,政府,省人民政府】各有:关部门:
》
省《住,房城乡建设厅、【。环保:厅制定的《河南省城镇》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!管理办法已经省【政府同意《。,现转发给你—们,请结合实际,认!真贯:彻落实
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!厅
《。 ,二○一一年》十二月三十》一日
河南省!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!监督管理《办法
?
: ,(省住房城乡建设】。厅 省环保厅 二○!一一年十一月八日】)
第一条 !为加强对全省城镇污!水处理厂《运行的监督和—。管理,提《高,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!。,改善水环境质量】,促进城镇》水污染防治及节【能减:排工作?,,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水污染防】治法:等,法律、法规制定本办!。法
第—二条 凡本省—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!处理厂的《运行:以及:对其进行的监督【管理均适用本办法
!
?第三条 本办—法所称的城镇污水处!理厂,是指对进入】城镇污水收集—系,统的污水进行—净化处理《的污水处理》厂
》城镇污水《处理:厂,运,营单位(以下—。简称:运营单位)是—指,依法:取得城镇污水处【理运营?资格,并对城—镇污水处理厂进行】。运营管理的具有【独立:法人资?格的单位
》
, 运行监督管【理,是指对已《建成运行(含试运行!)的城镇污水处【理厂:实施的监督管—理
第四条】 省住房城乡—建设:厅负责全《省,城镇:污水处理厂的—运行监督管理工【作
省—辖市、县(市)住房!城乡建设(》市政、城管、公用)!部门(以下称污水】处,理运行监督》主,管部门)《负责: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!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!督,管理工作
【 第五条 按照属】地管理原则,污水】处理运?行监督主管部门要】建立健全《城镇污水处理厂【监管制?度和考核制度,【确,保污水处《理厂正常《运行
《 县?。级以上环保部门依】法对城镇污水集【中处理设施的—建,。设,运作和?水质情况进行监督】检查
县【级以上?发展改革、财—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!职责:。配合做好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建设及立【行的监管相关工【作
:
第《六,条 市、县级政府】要加强城《镇,污水处?理厂运行管理,【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!建设纳?入城镇发展总体规】划,采取多种渠【。道筹集资金》,统筹安《排建设城镇污水集】中处理设施》,提高?本行政区域城镇【污水的收集率—和处理率
】市、县级政府要根据!。国家对污《。水,处理需检测的污染因!子,变化情况《,及时安排》城镇污?水集中处理设施【的升级改《造对城镇因规划【调,整及建城区面积扩大!需增:加,的污水收《集管网及时予—以安排?建设
?。
第七条 【城镇污水《。收集管网的设—计、建设、改造工】作,应,优先于城镇污水【处理厂的设计—、建:设,和改造,保证城镇】污水处?理厂投入《运行后的实际—处理负荷1年内不】低于:设,计,能力的?60%,《。3,年内不?低于设?计能力?的75%
》
第八》条 凡?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城!。镇污水?处理厂,市》、县级政府或其授】权的:污水处理运行监督主!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公!用事业特《。许经营管理办法(建!设部令?第126号),【通过规定的形—式、程序确》定运:营单位,并签订特】许经营协议没有实】行市场化《运营的城镇污—水处理?厂,,污水处《理,运行监督主管部门可!在核定实际污—水处理量及处—理成本?的基础上,与运【营单:位签订委托》经营协议或污—水处理服务合—同特许?、委托经营协议【或,服务合同的文本格】式、:内容应符《合,住房城乡建设—部门制定的示范文】本和有关政策规定】
,
,。 特许、委—托经营协《议或服务合》。同签订后3》0日内,要》报,上一级污水处理运行!监督主管部门备案
!
第九条 【城镇污水处理—厂,建设前,要依—法,进行环境影响—评价建设完工—后,:建,设单位须向》当地污?水处理运行监—督主管部《门和批准该项目环】境影响?评价文件《的环保部门》提出试?运行:申请,经两个部门共!同同意后方》可进行?试运:行
调试运行!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!。个,月,试运行结束【后仍不具备环—保验收条件或不【。能正常运行》的,建设单位—要在规定《期限前1个月内向当!地污水处理》运行监督主管—部门和批准该—项目环?境影响评价》。文件的环保部—门出具正式的—书面报告,提—出试运行延期申请】(最长?不,得超过3个》月):,说明延期理—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!间,,经批准后方可继】续试运行
城!镇污水处《理厂主要《出水水?质,指标稳定达标—并,经环保验收》合格后,建设单位】按照城市污水—处理厂工《程质量验《收规范(GB50】3342002)和!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】政基础设施工程【竣工验收暂行规【定(建设部令第78!。号)组织相关单【位进行工程竣工验】收和备案污水处理】运行监督主管部【门要参加当地—城,镇污水处理厂—的竣工验收对使用】国债资金、》贷款贴息、》财政补贴等资金建设!以及在重点流域范】围内的城镇污水处】理厂,要邀请—上一级住房城乡【建设、发展改革、财!政、环保等》部门:参加竣工验》收
竣工验收!备案:后,运营单位要向当!地污:。水,处,。理运行?监,督主管部门申请【正式运行,》并提供工程竣工验】收备案、建设项目环!保,验,收,等相关材料》污水处理运行—监督主管部门—。。要对: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!施水平?、管理制度、—水质检测能力—和中控系统、—自,动监:。控基站?的安装、联》网、:处理水质、水量情况!等进行综合评估,】并在收到申请之【日起15个工—作日内,对城镇污】水处理厂是》否达到正《。式运:行标准下达书面【批复
第十】。条, 污水处理运行监】督主管部门对排【入城镇污水》收集系统的排—水单位实《施排水许可证制度】对排入城镇》污水收集《系统的主要排放口特!别是重点工业企业排!。放口水量、水质进行!监督和监《测环保部门》要加大对向》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排!。污,企业的?环境监管力度,检查!排污企业的》。治污设?施运转?情况,确《保达标排放
—
, , 排入城镇污水收集!系统的工业废水要】按规定在企》。业内进?行预处理《,去除重金属和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,!达到国家、》地方或行业规—定的排放标》准
《 第十一条 污水处!理运行监督主管【。部门要委派监管员】,对运营单位—的工作进行监管【,对特许《、委托经营协议或服!务合同规定内容的落!实,情,况实施现场》监督监管《。员要认真履》行监管职责
【 第十《二,条, 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门要【委托有?计量认证资》。质的检测《单位,对城镇污水处!理厂的进出》水水质、水量和污泥!进行定期监测,【建立监测档案—,并将?监测报告《定期报污水》处理运行监督主管部!。门
环保部】。门要至少《每季度开展一—次监督性监测,【自,动,监控:基站运行服务单【位要协助环保—部门做好对自动监控!基站的比对》监测工?作和在线监测数据的!。有效性审核》工作
?
第十》三条 运营单位【要按照城镇污水【处理厂运行、—维护:及其安全技术规程(!CJJ?602011)【和,我省有关污》水处:理行业?安全生产管理的规】定,制定保障城【。镇污水处理》。厂正常运行的生【产管理制度、安【全生产制度、水质检!验制度,《制定停?电、进水水质—突变、水量》突,变、洪涝冰冻灾害】、重要设《备故障等特》殊情况?的安:全运营应急预案,报!当地污水处理运【行,监督主管部门和环保!部门备案
】第十四条 运营【单位:要按照?省建设厅关》。于,印发河南省城镇污水!处理厂污水》污泥检验监测—管理办法(试行)的!通知(豫建城〔2】007〕93号)规!定,每月6日前向】当地污水处理运行监!。督主:管部:门和:环保部门报告—上月进出水水质化验!情,况,,,确保达标《排放
《 第十《五条 运营单位要】按照国?家和地方劳动岗位】定员标准,严—格控制人《员定:额运营单位的主要】负责人、技术负责】人、:生产:运行关键岗位—人,员应具备相应—的专业知识和技【能
》第十六条 城镇污】水处理厂应在进、出!水口等位置》建设自?动监控基站,与省】、省辖市环》境监控平台》联网: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!自动监控基站运【行服务单《位要保障自》。动监控基站正常【运行,出现》。故障及时修复自动监!控,基站在通过比—对、:有效性审核后—,其监控数据—。作为监管《部门执法的》。。依据
—凡设计处理能力大】于每日2万吨—。的城镇污水》处理厂必须安装中】控系统?,实时?监控:进出水量和》水,质等自动监》控数据,并能随时调!阅至:。少1年以上的历史】数据
环保】部门对自动监控基站!每季度组织一次【比对监测及数据有】效,性审核工作
【 , 运营单位要—。。为自动监控》基站提供必要的条】件,,不得擅自拆除、闲!置,、改变或者损毁【自动监控基站24】小时以上不》能正常运行时,自动!监控基站《运行服?务单位要及时—报当地环保部门和】运营单位当地—环保部门和运—营单位接《到报告?后,要分别》及时报告上级环保】部门和污水》处理运行监督—主管部门
对!因突发事件造—成污水处理设施全】部,或部分停运》的,运营单位要立】即启:动安全运营应急预】案,在24小时内报!告污水处理运—。。行监督主管》部门:和环保部门》;,恢复:正常运行《后,要?及时向当地污水【处理运?行监督?主管部门和》环保部门报》告
:。。
, 第十七条— 污水处《理运行监督主—管部门和运营单【位要按照《建设部?办公厅关于》做,好城镇?污水处理信息报送】工作的通知(—建办城函〔2007!〕805号)—要求,认真做—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!上报工作
】第十八?条 在城镇污—水处理?厂进水水《。质突:。。发性恶化或》含有有毒有害物质】,影:响污水处理》厂,正常:运行时,运营单位】有举证责《任和应急处理的【。义务:,要及时向》当地环保部门和污水!处理:运行监督主》管,部门报告环保部【门接到?报告后要立即组织】排查,依《法查处违法排污企】业;污水《处,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接?到报告后要立即【进行:取证核实及》处理运营单位要【采取应急措施—。,保障污《水处理?设施安全运》行环:保部门核实属—。实后,要对运营单位!。。免责
第十九!条, ,各级污水处》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《门、环保部门负责】监,督,城镇:污水处理厂污—泥的监测工作—和污泥处《理处置工作,—严格:。控制污泥中的重【金属和有毒》有,害物质含《。量
:
第二十—条, 污水处理运行监督!主管部门要按照【河,南省城市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!管理办法(省政府】。令第94号)收【缴污水?处理费,污水处【理费的收《取标准要严格—按照国?家和省有关》规定执?行收取的城市污水处!理费全额缴入同级】财,政国库,《纳入一般《预算管理,专项用于!城镇污?。水集中处理设施【的建设?、运:行和维护
第!二十一条 》实行按水量、水【质核拨污水处—。理运营费的运—行机制自《。城镇污水处》理厂正式运行—之日:起,污水《处,理运:行,监督主管部门要委托!具备计?量认证资格的—监,测机构或利用—自动监控基站对【城,镇污:水处:理厂的进出》水水质和处理水量进!行监测,相应数据】要存:档,备查污水处理—运行监督主管部【门要逐月《按,照省建设厅关于【印发河南省城镇污水!处理厂运营》经费核定暂行办法的!通知(豫建城—〔2009〕2【号)核定城镇污【水,处理厂?。污水处理运营—费
运—营单位要《建立生产运营台账,!于,每月5?日前(特许经营项目!。以协议?约定的时间》为准)向污水处【理运行监督》主管部门上报上月】运营状?况报告及污》。水,处理运营费申报表】,附:处理量、环保部门】出具的水质报告、主!要污染物处理量和】排放量报告等污水】处理运?行监督主《管部门?要于每月10—。日前审批完结—污水处理运营费申】报表,并《将结果通《报财政?。部门财政部》门根据污水处—理,运行监督主管部门核!定结果及时将—污水处理运营费划拨!给,运营单位
— 城?镇污水处理厂进水】水质长期《低于:设,计标:准的,?污水处理运》行监督主管部—门可适当扣减污水】处理运营费;进水】水质长期《高,于设计标准的,可】适当增加污水处【理,运营费
《
第二十二条】 运营单位要—保持城镇污水处理厂!连续运?行,不得擅》自,停运:在,对设备、设施进【行大修、检修时【,运营单位要通过调!节工艺运行状态保证!污,水处:理的规?模和出水水质—对确需?全部停运《或部分系统停运,造!成处理水量和处理水!质达:不到:设计要求《的,运营单位—。要提:前15个工》作日向当地污—水处理运行监督主管!部门提出申请,经同!意后报县级以上【环保部门批准,并】。报上一级污》水处理运行监督主】管部:门,和环:保部门备案环保部】门的批复中要明【确,。污水处?理厂停运《时限、停《运期间重点排—污单位如《何提高排放标—准等应急《措施
城镇】污水收集管网和泵】站等污?水收集系统需检修】停,运时:,运营单位》要,在维修?前1:5个:工作日,将》维修计划报》污水: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。部,门审批并抄送环保部!门,经污水处—理运行?。监督主管《。部门商环保部—门,同意后方可进行【检,修
环保部】。门,要在污水《处理厂停运和污水】收集系统检修期间】,,对,排,污企业?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!,保障河流水质稳】定
:
: ,第二十三条 实行】。城镇污水处理—厂,绩效考核制》度省住房城乡建设】厅对全省城》镇污水?处理厂?每年组织一次—检查考核县级以上】污水:处理运?行监督?主管部门要按照省】住房城乡建设厅【关于印发河南—省城镇污《。水处理运行绩—效,考,核标准(暂行)【的通知(《豫建城〔200【9〕50《号,)规定,每年—对城镇污水处—理,。厂进行?综,合评估,评价运营单!位的运营绩效—并通报考核结果
! 第二十四条 县!。级,以上:政府或?污水处理运行—监督主管部门要制】定在运营单位退【出管理、临时接管及!不可抗力等》情况下确保城镇【污水处理厂正常【运行:的应急预案
—
?第二十?五条: 取得特许》。经营权的运营—单位:要在:每年2月《底,前,向当地污水【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报送上年—度,的特许经营》、运营维《护,报告及本《年度运营维护—计划等
第】二十六条 取得【特许经营权的—运营:单位要将本单位【主要经?营人员的《变更、?。董事会决《议,在10日内向—当地污?水处理运《。行监督主管部门备】案;可能对特许【经,营业务有重》大影响的事项,要提!。前书面向污水—处理运行监督—主管部门报》。告,获得同》意后方可《实施
第二十!七条 在污水—处,理厂运营《过程中,《污水:处,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门要组织】专家对运营单—。位工作情《况进:行评估,一》般每:2年:进行一次
】对未:实行特许《经营的,《污水处理《运行监督主》管部门?每年对运营单位运】营情况?进行目标考》评
》第二十八条 —取,得,。特许:经营:权的运营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《,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门报当】地政府同意后,要按!有关规定终止特【许经营?协,议并实施临时接管:!
: , (一)擅自—转让、出租特许【经营权?的;
?
(二)擅【自将所经《营的财产进行处置】或抵押?的;
》。 (三)因管理不善!,发生?重大质?量、:污,染、生产安全事故】的;
(【四)擅自停》业、歇?业的;
【(五)以欺骗—、贿赂等不正当手】段,取得特?。许经营权的》;
《 (六)因经营管】理不善,财》。务状:况恶化,亏》损严重?,,企业:无法正常运营—的;:
: (七)设备不】能按技术要求运【转,:处理后的出水水【质不符合国家规【定,,未按照住房城乡建!设,、环保?等部门要求》限期整改合格的【;
(八)】不按照规定和—年度计划进行—设备维护和》更新的;
》
(九》)企业职工出现重】大不稳定因》。素,:影,响企业正常运营的;!。
(十)不】服从行业《监督管理,造成【严重后果《。的,。;
》(十一)法律—、法规禁止》的其他行为
—
第二十—九条 取《得特许经营权的运】。营单位在协议有效期!内单方?提出解除协议的,要!提,前提出书面申请污】水,处理运行监督—主管部门《要在收到企业—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!答复在同意解除【协议并正式接—管前,原《。运,营单位要保证正常的!经营
—第三十条 特许【经营:期满前6个月,运营!单位:要向当地《政府提交《。申请:验收报告当》地政:府要:组,织住房城乡建设、环!保、财政、国资等部!门,对污水处理厂—进行综合评定,【确保污水处》理厂移交时设—备、:设施的完好率
!。 第三十一条 实】行,。。城镇污水处》理厂运?行责任追《究制度
》 对谎《报运行数《据的运营单》。位,要依据特许、委!托经: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给!予相应处理
】 对因擅自》停运、设备闲置或不!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!染事故的,要依法】追究运?营单位的责任
】 对进《水严重?超标导致污水处【理厂瘫痪或设备损坏!,无法运行的—。,要依法追究排【污单位的责》任
》对不按时足额拨【付污水处理运—营费,导致城—镇污水?处理厂运行不正【常,或停运?的,要依法追究有关!部门和人员的—责任
第三】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!其有关部门的工【作人员在城镇污水】处理厂监管》工作中违法违纪的,!。要按照法律、法规】和有关规定严—肃处理;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第三【十三条? ,本办法有关城镇【。污水处理厂规划【、建设和运营单【位监管?的条款由省》住房城乡建设厅【负责解释《,有关城镇污水处】理厂环保监管的条款!由省环保厅负责解释!
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