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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》。  河南《省城镇污水处理【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! : ,。 河南省人民政府】办公厅关于转—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!。环保厅河南省城【镇污水处《。理厂运行监督管【理,办法的通《知 豫》政办 〔2》0,。11〕14》3号 ! 各市、》县人民?政府,省人民政【府,各有关?部门:  — 省住房城乡建【设厅、环保》厅制定的《河南省城镇污水【处理厂运《行监督管理办法已】。经省: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!你们,请《结合实?际,认真贯彻落实 ! 河南省《人民政府办公—厅 :  : 二○一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!   河南省城】镇污水处理》厂运行监督管理办】。法,   (省住【房,城乡建设厅》 省环保《厅 二○《一,一年十一月八—日)  》。 第一条 为加【强对:全省城镇污水处理】厂运行?的监督和管理—,提高运行效率和管!理水平,改善水环境!质,量,促进城镇—水污染防治及节能】减排工作,》。根,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!律、法规制定本【办法 ?   第二条 凡本!省行政区域内城【镇污:水处理厂的运行【以及对其进行的监】督管理均适用—本办法?   第三—条 本办法所—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!,是指对《进入城镇污水—收,集系统?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!的污水?处,理,厂   城镇【污水处理厂运营单】位(以下简称—运营单位《。)是指依法取得【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!格,并对城镇污水处!理厂进行运》营,管理的具有》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!   运行监督管!理是指对已》建成运行(含—试运行)的城镇污】水处理厂实施—的监督管理  】 第四条 省住【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!省城镇污《水处: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!工作   省辖市!、县(?。市)住房城乡建【。设(市政、城管【、,公,用)部门(以下称】。污水处理《运行:监督主管部门)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—的城镇污水》处理厂的运行监【督管理工作》   第五条 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!污,水处:。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!污水处理厂监管制】度和考核制度,确保!污水:处理厂正常运—。行   县—级,以上环保部门依【法对城镇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】的建设运作和—。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检!查   县级以上!发展改革、财政等】部,门要按?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!污水集中处理设【施建设及立行的监管!相关工作 》   ?第六条 市、县【级,政,。府,要,加强城镇污》。水处理厂运行管【理,将城镇污水处】理设施建设》。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!。划,采取《多种渠道筹》。集资:金,统筹安排建设】城镇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,提高本【。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!收集率和《处理率   【市、县级政》府要根据国家对污水!处理需检测的污【染因子变化情况【,及:时安:排城镇污水集中【处理设施《的升级改造》对城:镇,因规划调《。整及建城《。区,面积扩大《需,增加的污水收集管】网及时予《以安排建设  】。 第七条 城镇污】水收集管网的—设计、建设、改造】工作应优先于城镇污!水处理厂的》设,计、建设和改造【,保证城镇污—水处理厂投入运【行,后的实际处理负【荷1:年内不低于设—计,能力的60%,【3年内?不低于设《计能力的7》5%   第八】条 凡实行市—场化运?营的城镇污水处理】厂,市?。。、县级政府或其【授权的污水处理【运行监督主》管部门?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!特,许经营管理办法(建!设部令第126号)!,通过规《定,的,形式、程序确定运营!单位,?并签订特许经营【协议没有实行—市场化运营的—城镇污水处理厂,】污水处理《运行监督主管部门可!在核定实际污水【处理量及处理成【本的基础上,与运】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!协议或污《水,处理服务合同—特许:、委托经营协—议或:服务合同的文—。本格:式、内容应符合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】制定的示范文本【和有关?政策:规定 ?   特许、委托】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!签订后30日内,】要报上?一,。级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?主,管部门备案  】 ,第九条 城镇污水处!理厂建设前》,要依?法进行?环境影?响评:价建设完工后,建设!单位须向当地污水】。处理:运行:监督主管部门和批准!该项:目环境影响评—价文件的环保部门】提,出试运行申请,经】两个:部门共同《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!行 :   调《试运行时间》一般不得超过—6个月,试运行结束!后仍不具备环保验】收条件?或不能正常运—行的,建设单位要在!规定期限前1个【月内向当地污水【处理运行《监督主?管部门和批》准该项?目,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的环保部门出具!正式的书《面报告,提出—试运行延期申请【(最长不得》超,过,3个月),》。说明延期理由—及拟进行验收的【时间,?经批准后方可继续】试运行   城】镇,污水处理厂主要【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!标并经环保验收合】格后,建《设单位按照城市污水!处理厂工程质—量验收?规范(G《B5033420】02)?和房屋建筑工程和】市政:基础设施《工程竣工验收暂【行规定(建设—部令第78号—)组:织相关单位进—行工程竣《工验收和备案污水处!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要参加当地城】镇,污水处理厂的—竣工:验收对使《。用国债资金、贷款贴!息、:财政补贴等资—金建设?。以及在重点流域范围!内的城镇污水—处理厂,要邀请【上一级住《房城乡建设、—发展改革、财政、】环,保等部门参加竣工验!收   》竣工验收备案后,运!营单位要向当地【污水处理《运行监督主管部【门申请正式运行,】并提供工程竣—工验收备案、建设】项目环?保验收等相关材料污!水处理运《行监督主管部—门要对城《镇污水处理厂的设】施水平?、管理制度、水质检!测能力和中控系【统,、,自动监控基》站的安装、》联网、处《理水:质、:水量情况等进行综合!评估,并在收到申】请之日?起15个工作日内】。,,。对城镇污《水处理厂《是否达到《正式运?行标准下达书面批】复,   第十—条 污水处理运行监!督主管部《门对排入城镇污【水收:集系统的排》水单位?实施:排水许可证制度【对排入城镇污—。水收集?系统的主要排放口】特别是重点工—业企业排放》口水量、水质—进行监督和监—测环保部《。门要加大对向城【镇污水收集》系统排污企》业的环境监管力度】,检查排污》企业的治污设施运】转情况,确保达【标排:放   排入城镇!。污,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!水要按规定》在企业内《进行预处理,去【。除,重金属和其他有【毒有害物质,达【到国:家、地方或行业规】定的排放标准  ! 第十一条 污水处!理运:行,监督:主管部门要》委,派监管员,》对运营单《位的工作进行监【管,对特许、委托】。经营协?议,或服务合同规—定,内,容的落实情况实施】现场监督监管员要】认真履行《监管职?责 ?  :第十二条 》污水处理运行监【督主管部门》要委托有计量认证】。资质的检测单—位,对?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!出水水质、水量和污!泥,进行:定期监测,建立监】测档案,并》将监测?报告定期报污水【处理运?行监督?主管部门 —  环保部门要【至少每季《度开展?一次监?督性监测,自动监】控,基站运?行,服务单位要协助环】。保部门做好对自动监!控基站的比对监测】工作和在线监测【数据的有《效性审核工》作   第十【三条 运营单—位要按照《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运行、维护—。及其安全技术规程】(,CJJ6020【11)和我省有关污!水处理行业安全生产!。管理的?。规定,制定保障城】镇污水?处理厂正常》运行的生产》管理制度、安全生】产制度、水质—检验制度,制定停电!、进水水质突变、水!量突:变、洪涝冰冻灾害、!重要设?备故障等《特殊情况的安全运】营应急预案,报【当地:。。污水处?理运行监督主管【部门:和环保部门备案 】   第十四—条 :运营单位要按照【省建设厅关于印【发河南省城》镇污水处理厂污水】污泥:检验监测管》理办法(《试行)的通知(豫】建,。城,。〔2007〕—93号?)规定?,每月6日前向当地!污水处理运行监【督主管部门》和环保部门报告上】月进出水《水质化验情》况,:确,保达:标,排放   第十】五条 运营单位【要按照国家和地方】劳动岗位定员—标准:。,严:格,。控制人员定额运营】单位的主要负责【人、:技术负责人、生产】运行关键岗位—人员应?具备相应的专业【。知识:和技能 《   第十六条【 城镇污水处—理厂应在进、—出水口等位置—建设自动监控—基站,?。与省、省辖市环【境监控平台联网并通!过环:保部门验收自动【监控基站《运行服务单》位要保?障自动监控基—站正常运《行,出现故障及【时修复自动》监,控基站在通过比对、!。有效性审核后,其】监控数据作为监管】部门执法的》依据  》 凡设计处》理能力大于每—日2万吨的城镇污水!处理厂必须安装中控!系统,实《时监控进出水—量和水质《。等自动监控数据【,并能随《时调阅至《少1:年,以上:的历史?数据: :  :环保部门对自动监控!基站每?季度组?织一:次比对监测及数据有!效,性审:核工作 》  :运营单位要为自动】监控基?站提供必《要的条件,不得擅】自拆除、闲置、改】。。。变或者损毁自动【。监控基站24小时】以上不能正》常运行时,自—动监:控基站运《行服务单位要及【时报当地环保部门和!运营:单,位当地环保部—门和:运营单位接到报告】后,要分别及—时报告上级环保【部门和污水》处理运行监督主管部!门 :  : 对因?突发事件造成污【水处理设施全部【或部分停运的—,运营单位要立即】启动安?全运营应急预—案,在24小时【内报:告污水处理》运行监督主》管部:。门和:环保部门;》恢,复正常运《行后,要及时向【当地:。污水处理运行监督主!管部门和《。环保部门报告  !。 第十七条 污水处!理运行监督主管部门!和运营单位要按照建!设部办公厅关—于做好城镇污水【处理信?息报送工作的通知(!建办城函〔200】7〕805号)要】求,认真做好城【镇污水处理信息上报!工作 ? ,  第十八条 【在城:镇污水处理厂—进水水质突发性【恶化或含有》有毒有?害物质,影响—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!时,运营单》。位有:举证责任和》应急:处理的义务,要及】时向当地环保—部门:和污水?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报告环保部【门接到报告后要立】即组织排查,—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!业;污?水处理运行监—。督主管部门》接到:报告后要立即—进行取?证核:实及处理《运营单位要采—取应急措施,保障】污水处?理设施安全运行环保!部门核实属实后,要!对运营?单,位免责   第十!九条 各级污—水处:理,运行监?督主管部门、环保部!门负责监督城—。镇污水处理》厂污泥的《监测:工作和污泥》处理处置《工作,严格控制污泥!中的:重金属和《有毒有害物》质含量   第】二十条 污水处理运!行监督主管部门要按!照河南省城市—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!管,理办法(省政府令第!94号)收》缴污水?处理费,污》水处理费的收—取标准要严格按【照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执行收取的城市污!水处理费全额—缴入同级财政国库】,,纳入一般预算管理】。,专项用于城—镇污水集中》处理设施的》建设、运《。。。行和维护   】第二十一《条 实行按水量、】水质核拨污水处【理运营费的》运行机?制自城镇《污水处理厂正式运】行,。之日起?,污水处理》。运行监督主》管部:门要委托具》。备计量?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!或利用?自动监控基站—对城镇污水》处理厂的进》出水水质和处理【水量进?行,监测:,相应数据要存【。档备:查污水处理》运行监督主管部门要!逐月按照省建—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!城镇:污水处理《厂运营经费核定【暂行办法的》。通知(?豫建:。城〔2009〕【2号)核定城—镇污水处《理厂污水处》理运营费   】运营单位《要建立?生产运营台账,于每!月5日前(》。。特许经营项目—以协议?约定的?时间为准)向污水处!。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《。门上报上月运—营状况报告及污水】处理运营费申报表,!附处理量、》环保部?门出具的水质报告、!。主要污?染物处理量和排【放量报告等污水【处理运行《监督主?管部门要于每—。月10日前审—批完结污水处理【运营费申报表,并】将结:果通报财政部门【财政:部门根据污水处理】运行监督《。主管部门核定—结果及时《将污水处理运营费划!拨给运营单位  ! 城镇污水》处理厂进水水质长期!低于设计标》准的,污水处理【运,行监督主管部—门可:适当扣减污水—处,理运营费;进水水】质,长,期高于设计标—准的,可适当增【加,污水处理运》营费:。   第二十【二条 ?运营单位要》保持城镇污水处【理厂连续运》。行,不得擅自停运】在对设备、设—施,进行:大,修、检修时,运【营单:。位要通过《调节工艺运行状态保!证污水处《理的规?模和:。出水水?质对确需全部停【运或部分《系统停运《,造成处《理水量和处理水质达!不到设计要求的【,,。运营单位要》提前15个工—作日向当地污水处理!运行监督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,》经同意后报县级【以上环保部》门批准,《并报上一级污水处】理运行?监督主管部》门和环保部门备案】环保部门《的批复中《要明确污水处理厂停!运时限、《停运期?间重点排污》。单位如何提高—排放标准等应急【措施:   城镇污【水收集?管,网和泵站等污水【。收集系统需检修停运!时,,运:营单位要在维—修前:15个工作日—,将维修计划—报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主管部—门审:批并抄送环保部门,!经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?管部门商环保部门】同意后方可》进行检修 —  环保部门要在污!水处理厂停运和【污,水收集系统检修期间!,对:排污企业《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!。,保障河《流水质稳定 —   第《二十三?条 :实行城镇污水处理】厂绩效考核》制度省住房城—乡建设厅对全省城】镇污水处理厂—每年组织一》次检:查考核县级》以上污水处理运【行监:督,主管部门要按照省】住房城乡建设厅关】于印发?河南:省城镇污《水处理运行绩效考】核标准(暂行—)的通知(豫建【城〔:2009〕5—0号)规定,每【年对城镇污水—。处理厂进行综合【评估,评价运营【单位的运营》绩,效,并,通报考核结》果 :   ?第二十?四条 县级以上【政府或污水处—理运行?监督主管部门要制】定在运营单位—退出管?理、:。临时:接管及不《可抗力等情况下确保!城,镇污水处《理,厂正常运行的应【急预案  — 第二十五条—。 取得特许经—。营权的运营》。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!前,向当地污—。水处理运行监督主管!。。部门报?送上年度的》特许经营、运—营维护报告及本年度!运营维护《计划等 《   第二》十六条 取》得,特许经营权的运营单!。位要将本《。单位主要经》营人员的变》更,。、董事会决议—在1:0日内向《当地污水《处理运行监》督主管部门》备案;可能》对特许经营》业务:有重大影响的事项】,要提前书面—向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门—报告,获得同意【后方可实施 【  第?二,十七条 在污—水处理厂运营—过程中,污水处理】。运行监督主管—。部门要组织》专家:对运营单位》工作情况进行—。评估:。。,一般每2》年进行一次  】 对未实行》特许经营《的,污水处理—运行监督主管—部门每年对运—营单位运营情况进】。。行目标考《评 :   第二十—八条 取得特许经】营权的运营单位有】下列行为《之,一,:。污水处理运行监督主!管部门报当地政府同!意后,要按有关规】定终:。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!施临:时接管:   】(一:。)擅自转让、出租特!许经营权的》; :  : (二)擅自将【所,经营的财产进行处】。置或抵?。押的;   【(三)因《管理不善,发生重】大质量、污染—、生产安全事故【的;   —(四)擅《自停业、《歇业的; —  (五《。)以欺骗《、贿赂等不正当【手,段,。取得特许经营—权的; 》  (六)》因经营管《理不善,《财务状况恶化,【亏损严重《,企业无法正常运】。营的; 《 ,。  (七)设备不】能按技术要求运【转,处理后的出水水!质不符合《国家规定,未按照】住房:城乡建?设、环保《等,部门:要求限期《整改合格《的;  》 (八)不按照【规,定和年度计划进【行设备维护和更新的!;  《 (九)企业职工】出,现,重大不稳定因素【,影响企《业正:常运营的;》   (十)不服!从行业监督》管理,造成严重后果!。的;   (十一!)法律、法》规禁:止的其他《行为 《  第二十九—条 取得特许经营权!的运营单《位在协议有效—期内单方提出—解除协议《的,要提前提出书】面申请污水处—理运行监督主管部门!要在收到《。企,业申请的3个月内】作出答复在同—意解除协议并—正式接管前,—原运营单位要保证】正常的经营 —   第三十—条 特许经营期满前!6个月,运营单位】。要向当?地政府提交申—请验收报告当地政】府要组织住房城乡】建设、环保、—财政、国《资等部?门,对污水处理厂—进行:综合评定,确保污水!处,理,厂,移交:时设备?、设施的完好率【  ? 第三?十一条 《实行城镇污水处【理厂运行责任追究制!度 :   ?。对谎报运行数据的】运营:单位,?要,依据特许、委托经营!协议或服务合—同给予相应》处理  》 对因擅自》停运、设备闲—置或不正常运行造】成环境污染事故【的,要依法追究【运营单位的责任【  ? 对进?水严重超标导致污】水处理厂瘫痪或设】备损坏,无法运行】的,,要依法追究排【污单位的责》任  《 对不?按时足额拨》付污水处理运营费,!导致: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运行不《正常或?停运的?,要依法《追究有关部》门和人员的责任 】   第三十二【条,。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!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城镇污水》处理厂监《管工作中违法—违纪的,要按—照法律、法》规和有关《规定严肃处》理;构成犯罪的,依!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  第三十三!。条 本办法有关城镇!污,水处理?厂规:划、:建设和?运营单位监管的条】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!厅负责解释,—有关城镇污水处理厂!环保监?管的条款由省环保】。厅,负责:解释 《 :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