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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 河南》省城: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!督管理办法 !河南省人民政—府办公厅关于转发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!。保厅河南省》城,镇污水处理厂运行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】知 豫政—办 〔20》11〕143号 ! 各市!、县人民《政,府,省人民》政府各有《关部门:   省!住房:城乡:。建设厅、环保—厅制定的河南—省城镇污水处理【厂,运行监督管理—办,法已经?省政府同意》,现转发给你们【,,请结合实际》,认真贯彻落实 !河南省人民政—府,办公厅   二】○,一一年十二月三【十一日 《   河南省—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运行监督》管理办法 —  :。(省住房城乡—建设厅 省环保【厅 二?。○,一一年?十一月?八日)?   第一条 为!加强对全省城镇污水!处理厂?。运,行的监督和管理,】提高运?行效率和《管理水平,改善【水环境?质,量,促进城》。。镇水:污染:防治:及节能减《排工作,根据—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水污》染防治法等》法律、法《规制定本办法  ! 第二条《 凡本省行政—区域内城《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!以及对其进行的监】督管理?均适用本《办法 ?   第三条 【本办:法所称的城镇污水处!理厂,是指对进【入城镇污水收集【系统的污水进行净】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!   城镇污水处!。理,厂运营单位(以下简!称运:营单位)是》指依法取得城镇【。污水处理运营—资格,并《。对城镇污水处理【厂进行运营管—理的具有独立—法人资格的单位 !  运行监督管【理是指对《已建成运《行(含试《运行)的城镇—污水处理厂》实施的?监督管?理   第—四条 省《住房城乡建设厅负】责全省城镇污水【处理厂的运行监督】管理工作  【。 省辖市、》县(市)《住房城乡《建设(市政》、城管、公用)【部门(以《下称污?水处理运行监—督主:管部门?)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的城》镇污水处理厂的运】行监督管理》工作   第【五条 按照》属地管理原则,【污水处理运行监【督主管部门要建立】健全城镇《污水处理厂》监管制?度和考?核制:度,确保《污水处理厂》正常运行 —  县级以》上环保部《门依法?对城镇污水集中处】理设施的建设运作和!水质: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   县级!以上发展改》革、财?政,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!责配合做《好污水集《中处理设施建设【及立:。行的监管相关工作 !   第六条 市、!县级政府要》加强城镇污水处理】厂运行管理,将城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!纳,。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!,采取?多种渠道筹》集资:金,,,统,筹,安排建设城镇污【水集中处理设施,】提高:本行政区域城镇污】水的收集率》和处理率  【 市:、县:级政府要根据—国,家对:污水处理需检—测的污染因子变【化情况?。,及时安排城镇【。污水集?中处理?设施的升《。级改造对城镇因规】划调整及建城—区面积扩大》需增:加的污水收集管【网及时予以安排建设!   第七条 城!。镇污水收集管网【的设计、《建,设、改造工作应优先!于城镇污水处理【厂的设计、建设【和改造,保证—城镇污水处》理厂投?入运行后《的,实际处理负荷1【年内:不低:于设计能力的6【0%,3年内不【低于设计《能力:的75% —  :第八条 凡实行【市,场化运营的城镇污】水处理厂,市、县】级政府或其授权【的,污水处理运行监督】主,管部门要按照市【政公用事业特—许经营管理办法【(建设部令第12】6号:),:通过规定的形式、程!序确定运营单—。位,并签订特—许经营协议没有实行!市场化运营》的城镇污《水处:理厂,污水处理【运行监督主管部门】可,在核定实际污水【处理量及处理成本】的基础上,与—运营单位签订委托经!营协议或污水处理】服务合同特许、【委托经营协》议或:服务合同的文本【格式、?内容应符合》住房城乡建设—部门:制定:的示范文本和—有关政策规定 】  特许《、委托经营协议或】服务合同签订后【30日内,要—报上一?级污水处《理运行监督主管部门!备案:。   第九—条 城镇污水处理】厂建设?前,,要依法进行环【境影响评《价建设完《工后,建设单位须向!当地污水处理运【行监督主管部门和批!准该:项目:环境: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!部门提出试运行申】请,:经两个部门共—同同意后方》可进行试运行  ! 调试?。运行时间一般不得】超过6个《月,:试运行结束后—。仍不具备《。环,保验收条件或不能】正常:运行的,建设单位】要在规?定期限前1个月内】向,当地污水处理运行监!督,主,管部门和批准该项目!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的,环保部门出具—正式的书面》报告:,提出试《运行延期申请—(,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!),说明延期理由】及拟进行《验收的时间,—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试!。运行   城镇污!。水处理厂主要出【水水质?。指标稳定《达标并经环保验【。收合格?后,建设单位按照】城市污水处理厂工】程质量验收规范【(GB?503342002!)和房?屋建筑工程和市【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!。验收暂行《规定(建设》。部,令第7?8号)?组,织相关单位进行工】。程竣工验收和备案】污水处理《运行:监督主管部门要【参,加当地?城镇污水处理厂的】竣工验?收对使用国债资金】、贷款?贴息、财政》补,贴等资金建设—以,及在重点流域范【围内的城镇污水【处理厂,要邀请上】一级住房城乡—建设、发展》。改革、财政、环【保等部门参加竣【工验:收   竣工验】收备案?后,:运营单?位要向当地污水处理!运行监督主管部门】申请正式运行—,并提供《工,程,竣工验收《备案、建设项目环保!验收等相关》材,料,污水处理运行监【督主管?部门要对城》镇污水处理》厂的设施水》平、管?理制度?、水质检测能力和】中控系统、自动【监控基?站的:安装、?联网、处《理水质、水量—情况等进行综—合评估,并在收【到申:。请之:日起1?5个工?作日内,对城镇污水!处理厂是否达到正式!运行标准下达书面】批复  》 ,第十条 污水处理】运行监?督主管部门对排入城!镇污:水收:集系:统的排水单位—实施排水许可证【制度对排入城镇污】水收:集系统的主》要排:放口:特别是重点工业企】业排放口《水量、水《质进行监《。督和监测环保—部门要加《大对:向城镇污水收集系】统排污企业》的环境?监,管力度,检查排污企!业的:治污设施运转情况】,确保达标排放 】   排入城镇【污水收?集系统的工业废【水要按规定在企业内!进行预处《理,去除《。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!害物质,达》到,。国家、地方或行【业规定的排放—标准   第【十一条 《污水:。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要委《派监管员,对运营单!位的工作进行监管】,对特许、》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!合,同,规定内容的落实情】。况实施现场监督监】管员要认真》履,行监管?职责   第十二!条 污水处理运【行监督主管部门要委!托,有计量认证资质的】检测单位,对城【镇污:水处理厂的进出【水水质、《水量和污《泥进行定期》监测,建立监测档案!,并将监测报告定期!报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主管部—门   》。环,保,。部,门要至少每季度开】展一次监督性监测】,自动监控基站运行!服务:单位要?协助环保部》门做好对自动监控】基站的比对》监测工?作和:在线监?测数据?的有效性审核工【作,   第十三条 !运营单位要按照【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运行、维》护及其安全》技术规程(CJJ】。602011)和我!省有关污《水处:理行业安全生—。产管理的规》定,制定《保障城?。镇污水处理厂—正常运行《的,生产:。管理制度、安全生产!制度、水质检验制度!,制定停电、进水】水质突变、》水量:突变、洪《涝冰:。冻灾:害,、重要设备》故,障等特殊《情况的安全运—营应急预案,报【当地污?水处理运行监—督主管部门和—环保:。部门备案   】第十四?条 运营单位要【按照省建设厅—关于:。印发河?南,省城镇?污水处理厂》污水污泥检验监测管!理,办法(试行》。。)的通知(豫建城】〔2007〕93】号)规定,每月6日!前向:当地污?水处理运行监督【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!报告:。。上月进出水水质化验!。情况,确保达标【排放  》 第十五条 —。运营单位要按照国】家和地方劳动岗位定!员,标准:,严格控制》人员:定,额运:营,单,。位的主要负责—人、技术负责—人、:生产运行《关键岗位人员—应具备相《应的专业知识—和技能   第十!六条 城镇》污水处理厂应—在进、?出水口等位置建设】自动监?控基站,与省、省辖!市,环境监控平台—联网并通过环—保部门?。验收自动监》控基站运行服—务单位要保障自【动监控基站》。正常:运行,?出现故障及时修【复自动监控》基站在通过比—对、有效性审—核后,其监控数【据,作为:监管部门执法—的依:据   凡—设计处理能力大【于每日2万吨—的城镇?污水处理厂》必,须安装中控》。系统,?实时监控进》出,水量和水质等自【动监控?数据,?并能随时调》阅至少1年》以上的历史数据 】 ,  环保部》门对自动《监控基站每季度组织!一,次比:对,监测:及数据有效性—。审核工?作   运营单位!要为自动监控基站】提供:必要的条件,—不得擅自拆除—、闲置、改变—或者损毁《自动监控基站24小!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!。时,自动《监控基站《。运行服务单位—要,及时报当地》环,保部门和运》营单位当《地,。。环保部门和运营单】位接到报告后,要分!别及时报告上—级,环保:部门和污水》处理运行监》督主管部《门,   对因突发】。事件:造,成污水处《理设施?全部或部《分,停运的,运营—单位要立即启动安全!运营应急预案—,在24小》时内报告污水处理】运行监督主管部【门,和环保部《门;恢?复正常运行后,要及!时向当地污水处【。理运行监督主—管部: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!  : 第十七条 污水】。处理:运行监督主管部门和!运营单位要》按照建?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!城镇污?水处理信息》报送工作的通知(建!办城函〔2》007?〕805号)要求】,认真做《好城镇污水处—理信:息上报工作 —   第《十八条 在城镇【污水:处理厂进《水水质突《发性恶化或含有有毒!有,害物质,《影响污水处理厂【正常运行时,运营单!位有举证责》任和应急处理的义】务,要?及时向当《地环保部门和—污,水处理运行监督主管!部门报?告环保部《。门接到报告》后要立即组》织排:。查,:。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!业,;污水处理运行【监督主管部门—接到报告后要立即】进行取?证核实及处》理运营单《位,要采取应《急措施,保障污【水处理设施安全【运行环?。。保部门核《实属实后,要对运】营单位免《责 ?  第十九》条 :各级污水《处理运行监督主管】部门:、环保部门负责监】督,城,镇,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监!测工作和《污,泥处:理处置工《。。作,严格控制—。。污泥:中的重?金属和有毒有害物】质含量? :  第二《十,条 污水处理运行监!督主管?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城!。市污水处理费征【收使用管理办法(】省政府令第9—4号)收缴污水【处理费,污水处【理费的收取》标准:要严格按照》国家和省有关规【定执行收取的—城,市污水?处理费?全额:缴入同级财政国库,!纳入一般预》算管理,专》项用于城镇污水集】。。中处理设施的建【设、运行和维护【  ?。 ,第二十?。一条 实行按—水量、水质核拨污】水处理运营费—的运:行机制自城镇污水】处理:。厂,正式运行之日—起,污水处》理运行监督》主管部门要委—托具备计量》认证资格的监测【机,构或:利用自?动,。监控基站《对,城镇:污水处理厂的进出】水水质和处理—。水量进?行监测,相应数据】要存:档备查污水处理运行!监督主管《部门要逐月》按照省建设》厅关于印《发河南省《城镇污水处理—厂运营经费核定【暂,行办法的《通知(?豫,建城〔?。200?9〕2号)核定城镇!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!运,营费 《  运?营单位要建立—生产运营台》。账,于每月5日前(!特,许经营项目以协议】约定的时间为准)向!污水处理《运行监督主管部门上!。报,上月运营《状况报?告及污水处理运【营,费申:报表,附处理量、环!。保部:门,。出具的水《质,报告、主要污染物】处理量和排放量报】告等污水处理运行】监,。督主管部门要于每月!10日前审批完结】污水处理运营—费申报表,并将结】果通报财政部门财】政部门根据》污水处理运行—监督主管《部门核定《结果及时将污—水处理?运营费划拨》给运营单《位,   城镇污【。水处理?厂进水水质长期低】于设计标准的,污】水处理运行》监督主管部门可适】。。当扣减污水处理运营!费;进水水质长期高!于设计?标准:的,:可适当?增,加,污水处?理运营费  【 第二十二条 运】营单位要保》。持城镇?污水:处理厂连续》运行,不得擅自【停,运在对设备、—设施进行大修、检】修时:,运营单位要通【过调节工艺运行【状态保证污水—处理的规模和出水水!质对确需全部—。停运或部分》系统停运,造成处理!。水量和处理》水质:达不到设计要求的】,运营单位要提前】15个工作日向【当地污水处理运行监!督主管部门》提出:申请,?经,同意:后报县级以》。上环保部门批准【,并报上一》级污水处理运—行监督主管部门【和环保部门备—。案环:。保部门的《批,复中:要明确污水处理【厂停:运,时限、停运期—间重点?排污单位如何—提高:排放标准等》应,急措:施 :   城镇污—水收集管网和—泵站:等污水收集系—统需:。检修停运时》,运营单位要在【维修前15》个工作日,》将维修计划报污【水处理运行监—。督,主管:部门审批并抄送环】保部门,《经污水处《理运行监督主—。。。管部门商环》。保部门同《意后方可进行检修】   环保部门】要在污水处理厂停运!和污水收集系统【检修期间,对排污】企业采取限产—限排等措《施,保障河流水【质稳定 》  第二十三条 实!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绩!效考核制度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!全省城镇污水处【理厂:每年组织《一次检查考核—县级以上污水—处理运行监督主【。管部门要按》照,省住房城乡》。建设厅关于印发【河南省城镇污水处】理,运行绩效《考,核,标准(暂行)—的,通,知(:豫建城〔《20:09〕50号—。)规定,每年对【城镇污水处理厂进】行综合?评估,评价运营单位!的运营绩《效,并通报?考核结?果  《 第二十四条— 县级以《上政府或污水—处理运?行监督主《管部门要制定在运】。营单位退出管理、临!时接管及不可—抗力:等情况下确保城镇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!的应急预案   !第二十五条》 取得特许经营权的!运营单位要在—每年2?月底:前,向当地污水处】理运行监《督主管部门报送【上年度?。的特许经营、运营】维护报告及本—年度运营维护计划】等   第二十六!条 取得特许经【营权的运营单—位要将本单位—主要经?营人员的变更、【董事会决《议在10《日内向当《地污水处理运行监督!主管部门备》案;可能对特许【经,营业务?有,重大:影响的事项,要【提前书面向污水处理!运行监督主管部【。门报告,获得同【意后:方可实?施 ? , 第二十七条 在】污水处理《厂运营过程中,污水!处理运行监督—主管部?门要组织《专家对运营单位【工作情况进行评【估,一般每》2年进行一次 】  对?未实行?。特许经营的,污水处!。理运行监督》主管部门每》年,。。对运营单位》运,营情况进行》目标考?评   》第二十八条》 ,。取得特许经营—权,的运营单位有—下列行?为之一?,污水处理》运行监督《主管部?门报当地政》府同意后,要按有】。关规定终止》特许经营协议并实】。施临时接管:—   《(一)擅自转让【、出租特许经营权的!;   (二【)擅自将所经营的财!产进行处置或—抵押的;《 :。  :(三:)因管理不》善,发生重大质【量、污染、生产安全!事故的; —。  (四)擅自停】业、歇?业的;  —。 (五)《以欺: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!段取得特许经营权的!;   》(六)因《经营管理不善,【。财务状况恶化—,,亏损严重,》企业:无法正常《运营的;《 ,   (七》)设备不能》按技术要求运转【,,处理后的《出,水水质不符合国家】规定,未按》照,。住房城乡建设、环保!等部门要求限—期整改?合格的;   】(八)不按照规【定,和,年,。度计:划,进行设备维护和更】新的;   (九!)企:业职工出现》重大不稳定因素,】影响企业《正常运营的》;   (十)不!服从行业监督管【。理,,造成?严重后果的; 】 , (十一)》。法律:、法: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!   第二》十九条 取得—特许经营权的运营】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!单方提出解》除协议的,要提【前提出书《面,申请污水处理运行】监督主管部门要在收!到企业?申,请的3个《月内:作出答复在同意解除!协议并正式接—管前,原运》营单位要保》证正常的经》营   》第三十条 特许【经营期?满前6个月》,运营?单位要向当地政府提!交申请验收报告【当地政?府要组织住》房城乡建设、环【保、:财,政、国资等部门对污!水处理厂进行综合】评,定,确保污水处【理厂移交《。。时设备、设施—的完好率   】第三十一《条 :实行城镇污水—。处理厂运《行责任追究制度 !  对谎报运行【。数据的运营单位,】要依据特《许、委托经营协议或!服务合同给》予相应处理 —   对因擅自【停,运,、,设备闲置《或不正常运行造成环!境污染事故的,要】依法追?究运营单位的责任】  ? 对进水严重—超标导致污水处理】厂瘫痪或《设备:损坏,?无法运行的》,要依法《追究排污单》位的责任 》   对不按时足】额拨付污水处理【。运营费,《导致城镇污水—处理厂运行》不正常或停运的,要!。。依法追?究有关部门和—人员:的责:任   》第三:。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!其有关部门》的工作?人员在城镇》。污水处理厂监管工】作中违法《违纪的,要按—照法律、法规和有】关规定严肃处理;构!成犯: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  —第三十?三条 本办》法有关城《镇污水处理厂规划、!建设和运《营单位监管的—条款由省住房城乡建!设厅负责解释,【有关城镇污水处【理厂环保监》管的条款由》省环保厅负》责解释 】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