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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西安市道路运输服】务业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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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人民】政,府令
《。
第6?。。2号
》 , 关于修改〈西!安市道路运输服【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〉!的决定已经市人民】政府2006年【。6月15日》第12?次,常务会议通过—现予公布自公布【之日起?施行
代市长 陈!宝根
2006年!7月24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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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】。993年7月6日】西,安市人民政府发布】 根据1999【年,。11月?22日西安市人【民,政府关于《修改〈西安市道路运!输服:务业管理暂》行,办法〉的决定—修正 ?根据:2006年6月1】5日:。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!修,改〈西安市道—路运:输服务?业管理暂《行,办法〉的决》定修正)
第一】条 :。为加强道路运输【服务业管理》。保,护合法经《营、:维护:运输市场秩序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道路运输《。条例和陕西省道路】。运输管理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!。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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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条 在本市【行政区域内》。从事道路货运代【理,、货物寄存、仓【储、理货《、中转、运》输信息?咨询、配载、—联运、物流服务(含!海上国际集装箱进】出口及内陆中转货】运业务)、客运代办!、车辆?服,务、营运停车—服务、接《车服务等道路运输服!务业:。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!守本: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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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道】路运:输服务业应贯—彻统筹规划、合【理布局、《多家经?营、协调发》展的方针鼓励开展】横向:联合通过优》质服务、《合法竞争逐步—形成服务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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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条 西安《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!运输服务业的主【管部门各级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!法实施
! 第五条 —申请: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!的单位和个人—必须:具备:下列条件
— (—一)申请《单位是独《立核算、自负盈【亏的经?济实体申请个人【是,国家政?策允许的《人员能够独立承担】民事责任;
【 (二)有!符合规?定的企业《。名称、经营》机构和业《务章程;
】 (三》)有固定的营业场】所同时须有与—经营业务和》规模:相适应?的,换装设?备以及?防雨、防火、防盗等!安全措施;》
? (四)有与!其经营业务》相,适应的从业人员【(聘用人员应签订具!有法律?效力的聘用协议【或合同)从事货【运,代理、运输信息咨】询、配载服务—的业务人员》。不,少于5人;从事货物!寄存、仓储、理货】、中转、车》辆服务、接》车服务、营运—停车服务等业务【的不少于1》0人;
【 (五)有【与其经?。营,业务:相,适应的流动》资金(应出具相应资!信证明)《从事:货运代理、运输【信,息咨询、配载服务的!单位:流动资金不少于1】0万元个人》不少于5万》元;从事货物—寄存、仓储、理【货、中转、车—辆服务、接车服【务、营运停车服【务的:。单位流动《资,金不少于《15:万元个人不少于【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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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经营道】路运输服务业的单】位,和个人按下列程【序申请办理开业【手续
【 (一)在城【六,区范围内从事—道,路运:输服务?业的单位《或者个人应当依【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!路,运输条例向市—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!。出书面申请报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!20日内办结审批】。。手,续对符合条件的核发!道路运输经营—。许可证;在阎—良区、?临潼:区、长安区及市【辖县范围内从事道路!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!者个:人应当到所在区【或县道路运》。输管理机构办理审】批手续
【 (二》。)凭道路《运输管理《机构核?发的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?证向当地工》商、税务部门申请办!理注册登记手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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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条 经营—道路运?输服务业的单位或】个人要求停业、歇业!。、变更、合并、【分立、联营》、迁移的应提前3】0,。。日向原批准部门提】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!方可向有关部—门申请办理》变更手续或注销登】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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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,。条, 经营?道路运?输服务业的单位和】个人必须《遵守以下规》定
— (一《)认真执行》。国,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】在核:定的范围《。内诚实经营》。并在经?营场所的醒目处【悬挂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证《。
》 (二《。)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合》同法及交通部汽【车货:物运输规则》等有关规定与服务对!象签订合同》
— ,(三)严格执—行交:通和物价管理部门核!。定的收费项》目和标准《并,在,经营:。场所明码公布不得擅!立,收费项目和自—定收费标《准
》。 (四)不【得搞:地区或部门封锁【不得以垄《断、倒卖货》。源、高进低出、【居间盘剥等方式牟】利不得向无道路【运输经营许可证【。的经营者委托运输】、配:。载,货源等
》 : , (五)必须使】用税务部门监制【的统一专用》。发票不准私制票【据或:使用其他结算—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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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经《营道路运输》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!。。必须:按规:定缴纳税金和管【理费并定期向—核发道路运输经营】许可:证的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》报送规定的》统,计报:表
【 第十《条 :道路运输服务业的从!业,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!识、职?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!培训和考核》提高道路运输—服务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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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道【路运输管理》机构要积《极扶持、引导道路】运输:服务:业的发?展并对?其实行有效的监督】管理和服务要定【期对经营者的经营状!况、经营行为—。和安:全措施进《行检查被检查的【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!提供有关报》表、账?册、:资料等不《得拒绝和阻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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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对违反本办】法第七?条、第八《条第(一)项规【定的处以5》0,0元以上1000元!以下的罚款》;其他违《反本办法《规定的按中华人【。民,共和国?道路运输《条例处?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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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?。当事人对《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!服的可以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—讼
!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!管理机?构及其工《。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建!立公开办事》制度自觉接受—经营者和《群众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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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本办】法,颁布前已经营道路】运输:服务业的单》位和:个人:必须:在本:办法颁布《之日起30》日内:按第六条规定补办审!。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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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 外国!、港、?澳、台企业常驻代】表机构和“》三资”企业从事道】路运输服务业的均按!本办法办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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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!颁布之日起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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