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西?安,市道路运输服—务,。业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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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人民政府】令
第6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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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关于【修,改〈西安市道路运】。。输服务?业管理暂《。行办法〉的决定【已经市人《民政府2006【年,。6月15日第1【2次常务会》议通:过现予公布自公布】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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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市长 陈宝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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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06年7月24】日,
》 ?(,1993年7月6】日西安?市人民政府发布【 ,根据19《99年?11:月,22日西安》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!。〈西安市道》路运:输,服务业管理暂行办】法〉的决定修正 】根据2006年6】月15日西安市人民!政府关于修改〈西安!市道路运输服务【业管理暂行办法【〉的决?定修正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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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】道路:运输服?务业管理保护合法经!营、维护运输市【场秩:序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道—路运输条《例和陕西省道路运】输,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!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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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二条 《。在本市行《政区域内从事道【路货运代《理、货物寄存、【仓储、理货》、中转、《。运输信?息咨询、配载、联运!、物:流服务(含》海上国际集装—箱进出?口及内陆中》转货运业务)、客】运代办、车辆—服务:、,营运停车服务、接车!服务等?道路运?输服:务业的单《位和个人《均,应遵守?本办法
! 第三条 道路】运,输服务业应贯彻统筹!规划、合理布—局、多家经营、【协调:发展的方针鼓励【开展横向联合通过】优质服务、合法【竞争逐步形成—服,务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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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西安市交通局是】本市道?路运输?服务业?。的主管部门各级道】路运输管理》机构负责本办—法,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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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第五条 申—请经:营道: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!和个人必须》具,备下列条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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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申请!单位是独立核—算、自负盈亏的经】济实体?申请个人是国—家政策允许的—。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!事,责任;
》 , (》。二)有符合规定的】企,业名称、《经营:机构和业务章程;】
: (三【。)有固?定的营业《场所同时须》有与:。经营业务和》规模相适《应的换装设备—以及防雨、》防火、防《盗等:安全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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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—有,与其经营《业务相适应的从业】人员(聘用人员应签!。订,具有法律《效力的聘用协—。议或合同)》从事货运代理—、运输?信,息咨询、配》载服:务的业?务人:员不少于《5人:;从事货物寄—存,、仓:储,、理货、中》转,、车辆服务》、接:车服务、营运—。停车服务等业务的不!少于10人;
】。 》(五)有《与其:经营业务相适应的】流动资金(应出具相!应资:信证明)从事货【运代理、运输信息】咨询、配载服务的单!位流动资金不少于】10万元个》人不少于5万元【;从事货《物寄:存、仓?储,、理:货,、中转、车辆服务、!接车:服务、营运停车【服务的单位流动【资金不少于》15万元个人不少于!10万?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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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经营道《路运输服务业的单】位和个人按下列【程序申请办》。理开业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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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在城六区】范围内从事道—路运:输服务业《的单位?或者个人应当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道路运输《条例向市道路—运输管?理机构提出书面【申请报?告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应当:在,20日内《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!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!经营许可证》;在:阎良区、临潼区【、长安区及市辖县范!围内从?事道路运《输服务业的单—位或者个《人应当?到所在区或县道路运!输,管理:机构办理《。审批手续
】 ?(二)凭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核发】的道路运输经营【许可证向当地工【商、税务部门申请办!理注册登记手—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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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经营道!路,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!个,人要求停业、歇【业、变?更、合并、分—立,。、联营?。、迁移的应提前【30日向原批准部】。门提出书面申请【经批准后方》可向有?关部门申《请办理变《。更手:续或注?销登: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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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八条: 经营道路运—输,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!必须遵守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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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认真执行国家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在,核定的范《围内诚实《经营并在《经,营场:所的醒目处悬挂道】路运输经营许—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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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按照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合同法及交通部汽!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!关规定与服务对【象签订合同
! ?(三:)严格执行交通和物!价管理部门》核,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!并在经营场所—明码公布不得擅立收!费项目和《自定收费标准—
《 (四)—不得搞地《区,。或部门封《锁不得?以垄断、倒卖货源、!高进低出、居间【盘剥等方式》牟利:不,得向:无,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证的《经营者委托运输、配!载货源?等
【 ,(五)必须》使用: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!专,用发票不准》私制票据或使用【其他结算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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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条: 经营道路运输服】务业的单位》和个人必须按规定缴!纳税金和《管理费并定期向核】发道:路,运,输经营许可证的道】。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!。规定:的,统计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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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道路!运输服务业的从【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律!知识、职业道德【。和业:务,知识:。的,培训和考核提—高道:路运输服务》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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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一?条 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要积【极扶持、引导—道,路运输服务业的【发展并?对其实行《有效:的监督管理和服【务要定期《对经营者的经营【状况:、经营行为》。和安全措施进行检】查被检查《的单位?和个人应当主动【提,供,有关报表、账册、】资,料等不得拒》绝和阻挠《
— 第十《二条 对违反—本办法第七》条、第八条第(一】)项规定的》处以500》元以上10》00元以下的—罚款;其他违—反本办法规定的【按中华人《。。民共:和国道路《运输条例处》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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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当事人对《。道路运输管》理,机构的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以依法申请】行政: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?。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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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十四条 道》路运输?管理机构及其—工作人员应秉公执】法建立?公,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!经,营者和群众》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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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《条 本办《法颁:布前已经营》道路运输服务—业的单位和个—人必须?在本办法颁布之日】起30日内按第【六条规定补办审批手!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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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外!国、港、澳》、台企业常驻代【。表机构?和“三资”企业从事!道,路运输服务》业,的均按?本办:法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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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》条 本办法自颁布】之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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