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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《 铜川市已—购公有住房和—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!。售暂行办法 【 , 铜川市政府【令第25号 】 第:一条 为了规范【我市职工或居民已购!公,有住房和经济—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行!为进一步深化—城镇住?房制度改《革推动住房》商,品化、社会化、【。私有化根据陕—。西省:人民政府贯彻的【意见:和建:设部已购《。。公有住房和经—济适用住房上市出】售管: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 — — 第:二条: 铜川市住房制度改!革委员?会,办公室负责本市【职工或?。。居民已购公有住房和!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!售的审批工作;铜川!市房产?交易管理《部门负责已购公有住!房和:经济适用住》房的上市《。出售工作 — 第三【条 本?办法适用于》职工或居民依据铜】川市成?本价出售公有住【房,。暂,行办法购买的公有住!房,以及依据相关政策购!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首!次进入市场出—售的:管理: : 《 第四条 本办】法所称已购公有住】房和经济适用—住,房是指城镇职—工或居?民根据?国家或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有关城镇—住房制度改革—政策规定按》照成本价购买—的,公有住房或者按照地!。方人民政府确定价购!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!     【。。本办法?所称经济适用—住房: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!。集资合作建设的【。住房 第!五条 已取得—合法:产权证书的已—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!。用住房可以》上,。市出售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—已,购公有住房》不得上市出售 】。    》 一、以《低于房改政》策规:。。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!按照规定补足—房价:款的; 》 ,    《 二、住《房面:积超过?市人:民政府规定的—控制标准或》者违反?规定利用公》。款超标?。准装修且超》标部分未按照—规定补足房》价款及装修费用【的;    ! 三、?处于户?籍冻结地区》并已列入拆》迁,公告范?。围内的; 】   ? 四、产权共有【的住房其他共有【人不同意出售的; !。    五、!。。已抵押且未经抵押】人书面同意转—。让的;   ! 六、上市—出售后?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!;  —  : 七、?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!质,的; 《    八、法!律、法规以及—县级以上《人民:。政府:规定其他不宜出售】。的; 》 : ,第六:条 职工或》居民出售已购公有住!房和经济适用住房】的办理程序 】   ? 一、向》。原产权?单位出示申请上市出!售的书面材料在【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!位的无房户》和住房困难户有优】先购:。买权;?    二!、产:权人凭身份证及户】籍证明?填写铜川市已购公】有住房和《经济适?用,住房上?市出售准入审批【表(以下简称审批表!)附房屋所有—权,。证书:复印件一《份经同住成年人(产!权人直系亲属—),共同签字《同,意报市房改办审批】;    !三、产权人凭市【房改办批准的审批】表持房屋所有权证】、身份证《等相:关资料到市房产【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!易过户?手续到土地管理【部门:办理土地使》用,权变更?登记 ? 第【七条 ?。已购公有住》房和经济适用住【房上市出《售的税费征收—(具体标准》随国家的《规定:调整而调整) !    《 一、土《地出让金或相—当,。于土地出让金—价款:的,标准按?。房屋成交价》。的3%即相当于该房!。屋座落?位置标?定地价?的1:0%执行《由买方交缴》    】二、营业税的计征对!于,个,人购买?并,居住超过一年的普】通住宅销《售时免?征营业?税;:个人购买《并居住不足》一年的普通》住宅销售时营业【税按:销售价?减去:原价后的差额计【征同时按应》缴营业?。税税额的7%和3%!由出:售方:一次性?交,缴城建税《和教育?费,附加: :    三、契!税由买方按成—。交价款的3》%减半?交缴 《    四、】土地增值税对于居民!个人拥有的普通住】宅上市出售暂免【征土地增值税 】。    五、】。印花税由《买方在?办理:房,。。屋所有权证》时以每本贴足5元】的印:花税票予以交缴 】。    本】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!因工作需要需出售现!住房而在新区购买住!房的前?述,各款:。规定的有关税费免征! 《 第八条 职】工或居民出》售已: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!用住房时在按本办】法第七条《规定缴纳有关税【费后收入全部归【个人所有 》 : 第九条 】凡是将已《购,公有住房和经济适】用住房上市出售【的职:工,。或居:民除在铜川新区【购,买住房外《不,得再按照《成本价购《买公有住房》也不得再购买经济】适用住房等政府提供!优惠政策《建设的住房 — —。第十条 在本办法】出台前私自》成交的已购》公有住房和经济适】。用,住房:可在本办法实—施之日起三个月【。内向市房改办—申报按规定办—理,审批手续《. 【。 第:十,一条 已购公有住房!上,市出售后原提取的】住房:物业管?理基金的《使用性?质不变物业管理按】照物业管《理办:法执行 》 第十二】条 :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不!准上市出售的—已购公有佐房上市】出售的由市》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?门处以10000元!以上:30000元以下罚!款 【 第十三》。。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将已购公》有住房?。和经济适用住房【上市出售后该家【庭又以非法手段【按照成?本价(或者标—准价)购《买公:有住房或政府—提,供,优惠政策《建设:的住房由房改部【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!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!予办理产权登记【手续并处以1—。000?0元以上3000】0,元以下罚款或者【按照: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!房价款并处以100!00元?以上:3,000?0元以下罚款— 第】十四条 《房改部?门、房地产》行政主管部门工作】人,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?私,舞弊、贪污受—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级主《管部:门给予行政》。处分:;情节严重、构成】犯罪的依《法,追究:刑,事责任 》。 : 第十五条— 本办法由市房改办!负责解释《 《 第十六条—。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!起施行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