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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铜川市已》购公有住房和经济】适用住?房上:。市出售暂《行办法
铜!。。川市:政府令第2》。5号:
第》一条 为了规—范我市?职工或居民已—购公有?住房: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!出售行为《进一步深化城镇【住房制度《改革推动住房—商品化、社会化、】私有化根据》陕西省人民》。政府贯彻的意—见,和建设部已购公有住!房和经济适用住【房上市?出售管理暂行办法】的规定结合》我,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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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铜川市住房】制度改革委员—会办公室负责本【市职工或居》民已购公有住房和】经济适用住》。房上市?出售的审《批工:作,;铜川市房产—交易管理部》门负责已购公有住房!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!市出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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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本办《法适用于职工—或居民?依据铜川市》成本价出售公有住】房暂行办法购买的公!有住房?以及依据相关政策购!买的经?济适用住房首次【进入市场出售的【管理 ?
第四!条 本办法》所,称已购公有住房和】经济适用住房—是指城镇《职工或?居民根据国家—或县:级以上地方》人,民政府有关城镇住】房,制,度改革政策规定【按照成本价》购买的公《有住房?或者按照地方人民】政府确定《价购:买的经济适用住【房
【 本办法》所称经济《适,。用住房包括安居【工程住?房和集资合》作建设的住》房
【第五:。条 已取《得合法产权证书【。的已购公有住房和】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!市出售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的已购公有住房不得!上市出售 —
一、】以低于房改》政策规定《的价格?购买且没有按照【规,定补足房价款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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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住房面!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!定的:控,制标:准或者违反规定【利用公款超》标准装?修且超标《部分未按《照规定补足》房价款?及装修费用的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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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三,、处于户籍冻—。结地区并《已列入拆迁公—告范围内《的; ?
四】、产权?。共有的住房其他共有!。。人不同意出售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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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五、已抵《。押且未经抵》押人书面同意转让】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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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上市出售后形!成新的住《房困难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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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》、擅自改变住房使用!性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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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法律、!法规:。以,及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规定其】他不宜出售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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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条 职工或居】民,出售已购公有住房】和经济适用》住房的?办理程序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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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向原!产权单位出示申请】上市出售的》书面材料《在同等条件下—原产权单位》的无:房户和住《。房困难户有优先购买!权,。; :
二】、产权人凭身份【证,及,户籍证明填写铜川】市,已购公有住房—和经:济适用住《。房上:。市出:售准入审批表—。(以下简称审批表)!附,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!件一:份经同住成年人【(产权人直系亲属)!。共同签字同意—报市房改《办审批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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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产权人凭市房!改办批准的》。审批表持《房屋所有权证、【身份证等《相关资?料到市房产》。。交易管理部门办【理交易过户手—续到: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】土地使用《权变更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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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?已购公有住房和经】济适:用住房上《市出售的税费征收(!。具体标准随国家的】规定:调整:而调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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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—、土地出让金或【相当于?土地出让金价款【的标准按房屋成【交价的3%即—相当于?该房屋座落位—置标定地价》的10%执》行由买方交缴 】。
二、营!业税的计征对于个人!购买并?居住:。超过一年的普通【住,宅销售时免》征营业税;个人购】买,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!通,住宅销售《时营业税按销—售,价,减去原?价后的差额计征同】时按:。应缴营业税税额【。的7%?。和3:%由出售《方一次?性,交,缴城:建税和教育费附【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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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契税》由买方按成交价【款的:3%减半交》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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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土【地增值税对于居民】个人拥有《的,普通:住,宅上市出售》暂免征土地增值税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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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》、印:花税:由买方在办理—房屋所?有权证时以每本贴】足5元?的印花税票予以交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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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职!工因工作需》要需出售《现住房而在新区购买!住房的前《述各款规定的—有关税?费,免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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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条 职工《或居民出售》已购公有住》房和经济适》用住房时在按本办法!第七条规定缴纳有】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!个人所有《
第】九条 凡是将已购】公,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!房上:市出:售的职工或居—民除在铜川新区购】买住房外不得再按照!。成本价购《买公有住房也不【得再购买《经济:。适用:住房等政府提供【优惠政?策建设的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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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在本】办法出台前》私,自成交的已购—公有住房和经济【适用住房可》在本办法实施—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!房改办申报按—规定办理审批—手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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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一条 已购公】有住房上市出售后】原,提取的住房物—业,。管理基?金,的使:用性质不变》物业管理按照—物业:管理办法执行—
第】十二:条,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?将不准上市出售【的已购公有佐—房上市出售的由市】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处以1—00:00元以上3—0000元》以下: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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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三条 违反本—办法:规定将?已购公有《。住房和经济适用住】房上市出售后—该,家庭又?以,非法手段按照成【。本价(或者标准价】)购买公有住房或政!府提:供优惠政策建设的】住房由房改部门责令!退回所购房屋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门不予】办理产?权登记手《续并处以《100?00元以上300】。00元以下罚—款,或,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!。格补齐房价》款并处以100【00元以上3—0000元》以下罚款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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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四条 房改部】门、房地产行—。政主管部门工—。作,人员:。玩忽职守、滥—。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、贪污《受贿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上级主管》部门给予《行政处?分,;,情节严重、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?责任 ?
第—十五条 《本办:法由市?房改办负责》。解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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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!公布之日起》。施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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