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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川市】。水利建设《基金筹集和使用【管,理,办法
第一!条 为了加快水【利建设步伐提高水利!工程设施防洪抗【灾能力?促进经济社会持【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!根据中共中》央国务院关于加【快水利改革发展【的决:定,(中发?〔20?11〕1号)和陕西!省水利?建设: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!。办法(陕西省人民政!府令第116号)】精神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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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 本办】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!域内:水利:建设基金的》筹,集,、使用和《。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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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 市、区(县)水】利建设基金的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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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(1)【国有土地出让收【。益的10%;
! (2)城【市维护建设税—的15%;》
(【3)水利建》设基金省级返—还,部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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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!级水:利建设基金主要【用,于:
】 (1)中小河流!和病:险水库治《理,、,。城市防洪设施建设】、水:资源配置工程建设】、重点水土流失防治!。工,程,建设、农村饮水和农!田水利设施建设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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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水!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!新改:造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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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【)防汛抗《旱应急设施修复和建!设;
《 (4)水利!前期:工作;
— , :(5)市政》府确定的重》点水利工程项目
!。
第五】条 市级水利建【设基金属于》政府性基金》。应,纳入财政《预算专款专用年终】结余可结转下—年安排使用不得【用于平衡《财政预算《不得:挪作它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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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条 :各级人民政府要【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!筹集、使用和管【理工作的领导—搞好宣传《。增强:全社会的水利水【。患意识做好水—利建设基金的—征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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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市级《水利建设基》金的:使用每年由市水务和!其他主管部门根据水!利及其他农》业基础建《设规划?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年!度,使用计划经市财【政部门审《核,并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后拨付》使用利用水利建设基!金安排的项目由【水务和其他主管【部门统一组》织,实施
第!八条 财政部门要】建立健全水利—建设:基金的?收支核?算和日常管理制【度水利?和其他主管部门要】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!投资项目的》管理和监督属于基】本,建设项目的支出年终!应按:规定编制基本建设】财务:决算:报同级财政》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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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条 任何部门】和单位不得任意【提高水利建设基【。金的:征收标?准不:得扩大使用范—围不得截留、挤【占或:挪用各级财政、发】展,改革、审计》部门要加强对水【利建设基金征—收、使用的监督、】检查
! 第十条 有—关单位和个》人应当向征收机【关,提供资料、》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水!利建设基金的—收支情况应接受市】财政局?、市:发展改革《委、市审计局—的监督对隐瞒—收入、转移》资,金、故意少缴、不按!规定缴纳或者—。。拖延缴纳的按照国务!院财:。。政违法行《为处罚处分条—。例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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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各区【县水利建设》基,金的筹集使》用和管理参照本办法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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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二条 本办】法自发?布之日?起施行有效期为【。5,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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