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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川市国!家建设项目》审计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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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条 为了加强】我市国家建》。设,项,目的审计监》督保障国家建设资金!安全使用规范—建设行?为提高投资》效益根据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审计法、审!计机关国家》建设项目审》。计准则、陕西—省国:家建设?。项目审计《办法和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我!。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!
第二条 凡!本,。市的国家建设—项目(以《下简称建设项目)】以及与?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!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、采购、供货】等单位的财务收支】应当依法接受—审计监督《
【 第三?条 本办法所称!建设项目是》以国有资产投资【融资为主(即占控股!。或者主导《。地位)?的基本建设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】目
【项目:。。的范围包括》。
—(一:)使用各级》财政预算资金的项】目;
》 (二)—。使用纳入财政管【理的各种政府性专】项建设基金的项目;!
《 (三)使—用国:有企业事业单位自】有资金并且》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!拥有:。控制权的项目
】
《 (四?)使用国《家发行债券所筹资】金的项目;》。
【(,五)使用国家—。。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!。筹资金?的项目;
【 : (六《)使用国家政策性】贷款的项目;
! (七)国】家授:权投资主《体融资的项目;
!。
, (八)国家!特许的融《。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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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各】级审计机关是建设项!。目,。审计监督的主管【机关:依法对?。管辖范围内的建【设项目实施审计监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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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 对勘察、设计、】。施工、?监理、?采购、供货》等单位与建》设,。项目直?接有:关的财务收支—的审计不爱审计管辖!范围的?限制 《
各【级计划、财》政、监察、建—设、房管、交—通、税务《、水利?等部:。门应当在各自职责】范围内协同审计机】关做:。好建设项目的审计工!。作
第【六,条 审计机关应当!对市级项目投资【额,在5:0万:元,、县(区)》。项目投资额》在,。30万元以上或【者关系国计民—生的建设项目、本】级人民政府》或,者上级?审计机关指定审计】的建设项目实—施前期准备》。阶段:。资金运用情况审计、!建设期预《(概)算执行情【况,审计和项目》竣,工决算的《真实、合法、—效,益情:况,审计:;对建设项目中已】竣工单项工程决算】进,行,跟踪审计 —
第七条 !对建设项目》审,计实行?计划管?理原则审《计机关应《。当根:据,建设项目计划—和,实际需?要编:。制年度建设项目【审计计划报市—政,府批准后组织实【施
《
第八条 年!。度建设项目审计计划!。应当包括审》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!目本级人《民政府交《办的审计项》目和上级审计—机关:授,权的审计项目—。
—第九条 》。年度建设项目审【计计划执行过—程中需要调整的可以!根据项?。目建:。设实际情况经本级】审计机关《做出调整
】。。 审》计,机关应当将年—度建设项《目审计计划及—其调整情况及—时告知被审计单位】
》。
第十条 对建】设项目?。。准备阶段资》金运用情况》审计的主要内容 】
》 (一)》建设程?序的执行情况—;
》 (二)建—设项目资本金、资金!来源渠道及》到位情况;
【
, (三)建设】用地征用情况征地】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!情况:。;,
《 (?四)供水、供电、道!路、通讯和》场地平整等》前期费用支出情【况;
(!五)法?律、法规规定需【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!。
第】十一:条 对建设项目概!(预)?算执行情况》审计的主要内—容, :
(一)建!设项目设《计总概(《预)算审批》、执行、调整概算的!编,制,和审批情况;—
》 (二)建设项【。目的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购等方面招标【投标:和工程承、发—包的合理性和—有效性情况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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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建】设项目经济》合同签订、履行情况!;
(】四)建设项目—资金来源、》到,位和:使用情况;
】 (五)建【设成本?及,财务收支核算情况】;
(六!),工程结算情况—。;
(】。七)建?设项目?。所需设?备、材料的采—购及管理情况;【
? :。。 (八?)建设项目各—。种税费的计》提和缴纳情况; 】
《 (九?)有关内部》控制制度建》立和落实情况; 】
?。 (十)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规定需要】审计的其他事项【
《
第十二条 】建设项目竣工决【算审计的主要内容】
— (一)本》办法第十一条—第(一)项至第(】八)项规《定的内容;
【
(二)竣工工!程概况表、年度会】计,报表:、,竣工财?务决算?。表,、交付使《用,资产总?表、交付使用—。资产明细表》的真实、合法性【。;
《 (三)建设项目!的建筑安装工程【核算:、设备?投,资核算、待摊—投,资的列支内容和分】摊、其他投》资列支的《真实、合《法性; 《
(四【)工程决算;
】
(五》)交付使用资产【的真实、合法情况】;各项结余资—金的:情况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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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》)建设期收入的来源!。、分配、上缴和【留成使?用情况;投资—包,干节:余的分配情况;【
:
(七)尾工】工程项目和》资,金预留情况;
】
(八)对【建设项目效》益进行评审》;
—(九)法律》、,法规、?规章规定需要审计】的其他事项
!
第十三》条 重点建【设项目的竣工决【算审:计由审计机关进【行对非重点建设项】目,的竣工决算审计可】由建设单位》委托有资格的社【会,中介机构《进行其审计查证【结果:经审计机关》同意后生效 【
审!。计机关对社》会中介机构的审【计,质量进行监督—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审!计查证报告》不能作为建设项目竣!工结算和验收的【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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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财!政评审机构审—查,的财政性建设项目(!工程)预(结—。)、决算《。其审查结果》报审计机《关备案?后可作为《审计结果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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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经竣工决【。算审计?。的建:设项目发改委、财政!、建设、房管、交】通、水利及项—。目主管部门不得【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】
! 第十四条 建】设单:位应:。当在初步验》收后编制出竣工决算!并向审计机关提请】竣工决算审计资料】因特殊情况需—要,延长编制期限的【可以适当延长但【不得超过30日【竣工决算资》料应:当依据国家》规定的竣工决—算,编制:办法编制具备—竣工:决,算审计条件》的建设项目审—计机关应当及时【。安排:竣,。。工决:算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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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:条 ?审,计机:关对建设项目进行】竣工决算审计—可根据工作》需要聘请《。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!技能的人员》参加:所需经费由》同级财政《予以保证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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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— 审计机关按照中】华,人民中和国审—计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审计法【实施条例规定—的审计?程序对建设》项目进行审计—
第【十七条 社【会中介组织》接受委托对建设项】目,进行审计时》发现:建设单?位或者其他有关单】位有违?反财政?财务:收支规定的》行,为应当及时报告同】。级项目监督的—。审计机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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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具备竣工《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!建设单位拖延—或者拒不申》请办理竣工决算审】。计的由审计机关责】令其限期办》理竣工决算审—计手续;《逾期不办的建议计委!、财政?、建设等有关主管部!门不予批准财务【决算和办理固—定资产移交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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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【 审计?机,关对被审计单位在】建设项目中违—反有关法律、法规的!行为应?当按:。照国家有关规定予】以处理、处》。罚对有关责任—人建议有关部门给】。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?移送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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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条 》对于社?会中介机构在建【设项:目竣工决算审计查证!中弄虚作《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的!执业行为审计—机关应?建,议有关主管》机关依照法律—、法规、规》定予以处理、处【罚,;对于社会中—介机构未按规—定将审?计查证报告报—审计:机关备案的由—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!定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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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审计】人,员滥:。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!的由审计机》关或者有关部门【给予:行,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移交司法《机关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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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二条 被》审计单位对审—计机关做出的具【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!依法申请《行,政,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!讼 :
【第二十三《条 :。 本办法由》市审计局负》责解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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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【 , 本办?法自印发之日—起施行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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