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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川市—。国家:建设项目审计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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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!了加强我市国家建设!项目的审计》监督保障国》家建设?资金安全《。使用规范建设行为提!高投:资效益根《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审】计法、审计机关国】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!、陕西省国》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!和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结合我市】实际制?定本:办法
】。 第二条 凡本!市的国家建》设项:目(以下简称建【设项目?)以及?与,建设项目《直接有关的勘察、】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、采购、供货!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!当依法接《。受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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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? 本办法所称】建设项目是以国【有资产投资融资为主!(即占控股或者主】导地位)的基本建设!项目和?技术改造《项目
【 项目的范围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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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使用各级财政!预算资金的项目;】
,
(二)】使用纳入财》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!专项建设基金的项】。。目;:
》 ,(三)使用国有【企业事业单位自【有资金并且国有资】产投资者实》际拥有控制权—的项目
! (四)使用国家】发行债券《所筹资金《的项目?。;
》 (五》)使用国家》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!筹资:金的项目;
! , (六)使用国】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!;
?
(七【)国:家授权投资》主体融资的项目【;
— (?。八)国家特许—。的融资项目 —
《
第四条 【 各级审计机—。关是: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!主管机关《依法对管辖范围【内的建设项》目实施审计监督 】
《 ,
第》五条 对勘察、】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、?。。采购、供货等—。单位与建设项目直】接有关的《财务收支的》审计不爱审计管【辖范围的限制
!
《 各级?计划、财政、监察】。、建设、房》管、交通、税务【、水利等部门应当】在各自职《责范围内协同—审计机关做》好建设项目的审【计工作
】第六条 《 审计机关应—当对:市级项目投》资额在5《0万:元,、县(区)项目投资!额在30万元—以上或者关系—国计民生的建—。设项:目、本?。。。级人民政府或者【。上,级审计机关指定审计!。的建设项目实施【前期准备阶段—资金运用情》况审计、建设—期预(概)算执行情!。况审计和项》目竣工决算的—真实、合法、效益情!况审:计;对建设项目中已!竣工单项工》程决算进行》跟踪审?计 ?
《第七条 《 ,对建设项《目审计实行计划管】理原则?审计机关应当根【据建设项目计—划和实际需要编【制年度建设项目【审计:计划报市政府批【准后组织实施 】
?
第八条 年度建!设项目审计》计划应当包》括审计机关确定的】审计项目《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!审计项目和上—。级审计机关授权【的审:。计项目?
第九条! 年度建设项【目审计计《划,执行过程中需要【调整的可以根据【项目建设实际情【况经本级审计机【关做出调整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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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机】关应当将年度建【设,项目审计计划—。及其调整情况及时告!知被审计单位 】
第十条 !对建设项目准备【阶段资?金运用情况审计【的主要?内容
! (一)建设—程序的?执行情况; —。
? (二)建—设项目资《本金、资金来源【渠道及到位情况;】
《 (三《)建设用《地征用情况征地拆迁!费用:支出和管理情—。况;
《
(四)供水!、,供电、道路、通【讯和场地平整等【前期费用支出—情况;
】 (五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需要审【计的其他事项 】
—第十:一条 对建设项】目概(预)》算执行情况审—计的主要内》容
》 (一)建设】项目设计总概(【预)算审批、执【。行、调整概算—的编制?。和审:批情况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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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建:。设项目的勘察、【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购等?方面招标《投标和工程承—、发包的合理—性,。和有效性情》况;
(!三)建?设项目经济》。合同:签订、履行情况; !
? (四)建设【项目资金来源、到位!和使用情况;
】
, (《五)建设成本及财】。务收支核算情况【;
》 , (六)工》程结:算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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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七,)建设项目》所需设备、材料的】采购及管理情况;】。
(八)!建,设项: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!缴纳情况;
! (九)有关【内部控制制度建【立,和,落实情?况;
】。。(十)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需要《审计的其他事项【
?
第十二条 !建设:项目:竣工决算审计的【主要内容 —
(一)】本办法第《。十一条第(一)项】至第(?。八)项规定的内【容;
【(二)竣工工—程,概,况表、年度会计报表!、竣:工财务决算》表、交付使用资产总!表、交付使用资产】明细表?的真实、合法性【;
(【三)建设项目的建筑!安装工?程核算、设备投【。资核算、《待摊投资的列支【内容和分摊、其他投!。资列支的《真,实、合法性;
】
(》四)工程决算;【 ,
(》五)交付《使用资产《的真实、合法情况】;各项结余资金的】情况;? ,
? (六)建设—期,收入的来源、分配】、上缴和留成使用】情况;投资》包干节余《的分配情况;
! (七)尾工工】程项目和资》金预留情况》;
》 (八)对》建设项目效益进行】评审:。;
《 (九)法—。律、法规《、规章规定需要审计!的其他?事项
》
第十三条 】 重点建》设项目的《竣工决算审计由审】计机关进行对—非,重点建设《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!可由建设单》位委托有《资格的社会》中介机构进》行其审计查证结【果经审计机关—同意:后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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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审,计机关对社会—中介机构的审—计质量?。进,行监:督检:查发现?。有问:题的审计查证报【告不能作为建设项目!竣,工结算和验收的依据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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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财政评审机【构审查的财政性【建设项目(工程)】预(结?)、决算其》审查结果报审计机关!。。备案:后可作为审》计结果 《 ,
未!经竣工决算审计的】建设项目发改委、】财政、建设、房管】、交通、水利及【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!理竣工验《收手续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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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《条 建设单位【应当在?初步验收后编—制出竣工决算并向】审计机关提》请竣工决《算审计资料》因特殊情况需—要延: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!当延:长但不得超》过30日竣工决【算资料?应当:。依据国?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!制,。办法编制具备—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!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!当及时?安排竣工决算审计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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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 审计机关对建【。设,项目:。。进行竣工决算审计】可,根据工作需》要聘请具有》特殊专业知识—和技能的人员参加】所,需经:费由同级财政—予以保?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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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审计机关按照】中,华人民中和》国,审计法、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审【计法实施条例规【定的审计《程序对?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!
》第,十七条? 社会中—介组织接《受,委,托对建?设项目进《行审:计,时,发,现建设单《位或者其他》有关单?位有违反财政财务】收支规定的行为【应当及时报告—同级项目监督—的审计机关》
第十八!条 具备竣工【验收条件的建设【项目:建设单位拖延—或,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!决算审计的由—审计机关责》令其限?期办理竣工决—算审计手续》;逾:期不办的建议计委、!财政、建《设等有?关主:管部门不予批准【。财务决算《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!
—第十:九条 ? 审计机关对—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!。目中违反有关—法律:、法规的行为应当按!。照国家有关规定【予以处理、处—罚对有?关责任人建议—有关部?门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?成犯罪的移送司【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:
第【二十条 对于社会!中介机构在建设项目!竣工决算审》计查证中弄》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!定的执业行》。为审计机关应建议有!关主管机关》。依照法律、法—规、:规定予以处理—、处:罚;对于社》会中介机《构未按规定》将审计查证报—告,报审:计机关备《案的由审计》机关: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】处理
! 第二十一条 审!计人员?滥,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、玩忽职守的由】审计机关或者有关部!。门给:予行: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?移交司法机关依【法,。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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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二条 被审计单!位,对审计机《关做出的具体—行政行?为不服的可依法申】请行:政复议或者提起行】。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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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 本:办法由市《审计局负责解—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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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本办法自印!发,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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