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铜川《市国家建设项目【审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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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了加强我】市国家建设项—目的审计监督—保障:国家建设资金安【全使用?规范建设《。行为提高投》资效益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审计法、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!目审计准则》、陕西省国》家,。建设项目审计办【法和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规定结合我】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》
】第二条? 凡本《市的国家建》设项目(以下简【称建设项目)以及】与建设项目直接【有关的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、采购、!供货:等单位的财务—。收支应当依》法接:受,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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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三条 】本办法所称建设项】目是以国有资产【。。。投资融资为主—(即占控股或者主】导,地位)的基本建【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!目
【项目的范围包括
! (一)使】用各级财《政预算?资金的项目;
】 : (二)使用纳】入财:政管理的各种—政府性专项建—设基:金的项目;
—
(三)使!。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!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!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!制权的?项目
!(,四)使用国》家发行债券所筹【。资金的项《目;
【 (五)使用【国家对?外借款?或者担保所筹资金】的项目;
! (六)使—。。用国:家政策?性贷款的项目;【
— (:七)国家《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!项,目;
!(八)?国家:特许的融资项—目, ,
第四!条, 各级审计机【关是建设项目审计】监督的主管机关依】法对管辖范围内【的建设项目实施【审,计,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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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对勘察、设》计,、施工、监理、采购!、供货等《单位与?建设项目直接有【。关的:财务收支的》审计不爱审计—管辖范围的限制【 ,
? 各级计【划、财政、监察、】。。建设、房管》、交通、《税务、水利等部【门应当在各自职责】范围内协同》审计机关做》好建设?项,目,。的审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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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六,条 审计机关应】当对市级项目—投资额在50—万元、?。县(区)项目—投资额在30—万元以上或》者关:系国计?民生的建设》项目、本《级,。人民政府《。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指!定审计的建设项【目实施前期准备【阶段资金运》用情况审计、建【。设,期预(概)算执行情!况审计和项》目竣工决算》的真实?、,合法、效益情况【审计:。;对建?设项目中已竣—工单项工程决—算进:行跟踪审计 — ,
第》。七条 《对建设项目审计实】行计划管理原则审】计机关应当》根据建设《。。项,目,计划和实际需要【编制年度建设项目审!计计划报市政府【批准后组《织实施 》
《第八条? 年度建设项【目审计计划》应当包括审计—机关确定的审计【项目本级《人民政?府交办的审》计项目和上级审计】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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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年度】建设项目审》计计划执行过程【中需要调整的可【以根据项目建设实际!情况经本《级审计机关做出【调整:
【 审计机关应当将年!度建设项目》审计计划及其—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被!审计单位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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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条 对建设项【目准备阶段》资金运用情》况审计的主要内【容, :
》 ,(一)建设》程序的执行情况【;
》 , (二?)建设项目资本金、!资金来源渠道—及,到位情况;
【
: (三)建—设用地?。。征用情?况征地拆迁费用【支出:和管理情况; 【
《 (:四)供水、供电、道!路、通讯和场—地平整?。等,前,期,费用支出《情况;
【 (五)》法律、法规规—定需:要审:计的其他事》项
《
第—十,一,条 ?对建设项目概(预)!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!要内容 《
:
, (一)建【设项目设计总概(】预)算?审批、执行、调【整概:算的编制和审批情】况;
《
《(二)建设项目的】勘察:、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购等方《面招标投标》和工程承、发包的合!理性:和有效性情况; 】
: ?(三:)建设项目》经济合?同,签订、履《行情况; 》
(四【)建设项目》。资金来源《、到位和《使用:情况; 《
《 ,(五:)建:设成本及财务收【支核算情《况,;
(六!。)工:程结算?情况;
!(七)?建设项目所》需,设备、材料的—采,。购,及管理情况; 【。
(八)建!设项目各种》税费的计《提和缴纳情况;【
(九】),有关内部控》制制度?建立和?落实情况;
! (十《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需要审计的【其他事项《 :
?
第十二条 【建设项目《竣工决算《。审计的主《要内:容 ?
(一)本!办,法,。第十一条第》(一)项至第(八】)项规定的内容; !
? (二?)竣工工程》概况表?、年度会《计报表、竣》工财务决算表、交】付使用资产》总表、交付使用资产!明细:表的真实、合—法性;
》
(三)—建设: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!核算、设备投资核算!、待摊投资的—。列支内容和分摊、其!他投资?列支的真《实、合法性;—
(【四)工程决算—;
—(五)交付使用【资产:的真实、《合法情况;各—项结余资金的情【况,;
(六)!建设期收《入的来源《、分配、上缴—。和留成使《用情况?。;投资包干节—余的分配《情,况;
》 , (七?)尾工工程项目和】资金预留情况—。;
(八)!对,建设项目效》益进行评审;
! (九)法—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《需要审计的其他【事项
》
第十三条 】 重点建设项【目的竣工决算审【计由:审计机?关进行对非重点建设!项,目,的竣工决算审—计,可,由建设单位委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】介机构进行》其审:。计查:证结果经审计机关】同意:。后生效 》
? 审计【机,关对:社会中介《机构的审《计质:量,进行监?督检查发现有问题】。的审计查证报告不】能作为建《设项目竣工》结算和验收的—依据 ?
? ,
: 经财《政评审机构审查的财!政性建设项目(【工程)预(结)【、决算其《审查结?。果报审计机》关备:案后可作为审计结】果 ?
【 未:经竣工决算审—。计的建设项》目发改委、财政、建!设、房管、》。交通、水利及项目】主管部门《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!。续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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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《。 建设单位应—当在初步验收后【编制出竣工决算并】向审计机关提—请竣工决算审计资料!因特殊情况需—要延长编制》期限的可以适—。当延长但不得—超过30日竣工决算!资料应?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!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!具备:。竣,工决算审计条件的】建,设项目审《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!竣工决算审计—
【
第十?五条 ? 审计机关对建设】项目进行《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!工作需要《聘请具有《特殊:专业知识和》技能的人员参—加所需经《费由同级财政—予,以保证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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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六条 审计机关!按照中华人民中和国!审计法、中华人民】共,和国审计《法实施条《。例规定的审计程【序对:建,设项目?进行审计 》
第十七条!。 社会中介组织!。接受委托对》建设项?目,进,行审计时发现—建,设单位或者其—他有关?单位有?违反财政财务收【支规定的《行为:应,当及时报告》同,级项目监督》的,。。审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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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 具:备竣工验收条件的】建设项?目建设单《位拖:延或:者拒不?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!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!其限期办理竣工【决算审计《手续;逾期不—。办的建议计委、财政!、建设等有关—。主管部门不予批准】财务决算和办理【固定资产移交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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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 审计机【关对被审计单位【。在建设项目中违【反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行为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予以处理、处【罚对有关《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!。给予:行政:处分;?构成犯罪的》移送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?
第二十条 ! 对:于社会中《介机构?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!。审计查证中》。弄虚作假或违—反国家规《定的执业行》为审:计机:关应:建议有关《主管机?关依照法《。律、法?规、规定予以处【理、处罚;对—于社会中介》机构未?按,规定将审计》查证报告报审计机】关备案?的由审计《机关按照有关规定】进行处理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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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一条 审计】。。人员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玩忽职守的由审计!机,关或者有关》部门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》移交:司法:机关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】
第二十【二条 被审计单】位对审计机关做出】的具体行《政行为不《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者提起行【政诉讼?
第!二十:三条 本办法由】市,审计局负责解—。释,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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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】条 ?本办法自《印发:。之日起?施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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