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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文》山州无线电管理【工作评议考核实【施办法 》   》  (?2007年4月6】日文山州人民政【府办:公室文政办发[20!07]32号文件】发布:) 第—一条 为了—加强:和规:范无线电管理评议】考核工作促进无线】电事业又好又快【发展:根据云南省人民政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!南省无线电管理【工作评议考核—办法的通知》(云:政办发〔2007〕!10:号)精神结合本【州实际制《定本办法 【第,二条 ? 本州无线电管【理评议考核工作适用!本办法 第【三条: 无线电管理工】。作评议考《。核实行统一领—导分类考评、分级】奖惩 》    州人民【政,府负责对县人民政】府的无线电管—理,工作:进,。行,评议考核《评议:考核标准由》州无线电管理处会同!有,。关部门?制定报州《人民政府同意—后下发执行 第!四条 无线电【管理:评议考核工作实【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遵!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!则 第五条【 州人民》政府成立无线电管理!。评议考核工作领导】小组领?导小:组,。组,长由州政府分管无】线电管?理工作?的领导?。担任成员由》州政府?办公室、州发—改委、州财政局、州!公安局、州工商局】、州质量技》术监督?局、州广电局、【州,法制办、州无线【电管理处等部门【。主要负?责人以及相关人【员,组成领?。导,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!无线电管理处州无】线电管理处负—责人:兼,任办:公室主任具体负责】依据:。本办法组《织实施无线电管理】评议:考核工作 — 第六条 评议考!。核机构的行》政负责人《是组织对《下一级评议》考核和接受上一【级,评议考?核的第一《负责人每年代表【本级机构与上、下】一级:。机构:负责人签署无线电】管理工作《责任状 第七条! 对县级人民【政府评议考核的主】要内:容 ?    《 (一)《县级:无线:电管理机《构,和领导班子》建设及专《(兼)职管理人员】配备情况;  !   (二)履行】无,线电管理领导和【监督职责提供无线电!管理工作条件情【况;:     【(三)组织宣传贯】彻无:线电管理政策法规执!行无线电管理—有关规划《情况;   】  (四《)无线电管理工作】开,展以及无线》电事业发《展情况 —第八条 》。无线电?管理评议《考核每年进行—一次由州政》。府,评,。议考核领导小—组于每年1》2月份组织实施年度!考评工作 — 第九条 无【线电管理工作评议考!。核按照?下列程?。序,和方:法进行    ! (一)自》评各:县于每年11月【。底前对照考核—标准进行自评并【将自评?情况书?面报州评议》考,核工作领导小组【办公:室     (!二)考评《州政府评议考核【。工作领?导小组办公室对【。被评议考核》单位进行考评必要】时组织考评组—进行实地《考评实地考评—将采取听取自评【。汇报对有关》岗位工作人员进【行素质测试随机【抽样:、抽查?有关文件《、资料?。及档案征求有关【单,位和人员意见等办法!进行 《    《 (三)《公开评议考评组通】过召开座谈会—。、发放?评,议卡、?设立共众意见箱、】举行民意《测评等?方式:进行公开评议 !   ? ,(四)综合考—评,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!组办公室根据自【。评、:考评、公开》评议:以及日常监》督情况对被》评议:考核单位进行综合】考评考?评结果经评议考核领!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!州人民政府审批【   》 , (五)公布结果】考评:结果经州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发布【 , 第十条》。 无线电》评议考核《工作:。实行百分《制经综合评》分得:。分60?分以上为合格—60分以下的为不合!格并以得分的高低】评出优?秀 第十一条】 , 无线电管理工作评!议,考核:实,行奖惩制度 】    经》评议考核合格的单】位按得?分情况进行评奖评奖!结果经州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召开相【。关,。会议或行《文对获奖单位进行表!。彰和奖?励    【 经评议考》核不合格的单位对】单位:和责:任,。。人进行通报批评【 第十二条 !无线电?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奖!励资金由州无线电】管理:处负责?解决 第—十三条? 无线电》管理工作《。评议考核奖励资【金主要用于》专项奖励县级人【民,政府、?县级无?线电管理机构—的无线电《管,理工作有关人员 ! 第十四条 被评!议考核单位必须【如实申报材料不得】弄虚作假《凡有虚报、瞒—报等行?为的一?经查实取消考—评资格并对主要责任!。。人给予行政处分【     【发生无线电管理安】。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考!评资格并依法追究】有关人员的》行政和法律责任【 第《十五条 本办【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! 《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