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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山—州无线电管理工作】评议考核《实施办?。法,。 ,
— (?20:07年4月6日【文山州人《民政府?办公室文《政办发[2007]!32号文件发布)】
第一条【 为了《加强和?规范无线《电管理?评议考?核工:作促进无线电事业】又,好又快?发展根据云南省人】。民,政府:办公厅关于》印发云南省无线电】管,理工作评议考—核办法的通知(云】政办发〔《2007〕10号)!精神结合本州实际】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本州—无线:电管理评议考核工】作适用本办》法,
第《三条: 无?线电管理工作评【议考核实行统—一领导分类考评【、分级奖惩》
》 州?人民:政府负?责对县人《民政:府的无线《电管理工作进行评议!考核评议考核标【准由:。州无线电管》。理处会同有关部【门制定报州人民政府!同意:后下发执行
【 第四条 》 无线电《管理评议考核工作】实行行政首长负责】制遵循公《开公平公正的—原则:
第《五条 州人民政】府,成立无线《电管理评议考核工作!。领,导小组领《导小组?组长由州政府分【。管无线电《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!成员由?州政府办《公室:、州发改委》、州财政局、州公安!局,、州工商《局,、州质?量技术监督》局、州广《电局、州《法制办、州无线电管!理处等部门》主,要,负责人以及相关人】员组成领导小—。组下设办公室于【。州无线电管理处州】无线电管理处—。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!任具体负责依据本办!法组织实施无线【。电管理评议考—核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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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— 评议考核》机构的?行政负责《人,是组:织对下?一级评议考核和接受!上一:级,评,议,考核:的第一负责人每【。年代表本级机构与上!、下一级《机构负责人签署无线!电管理?工作责任《。状
第七条 !对县级人民政—府评议考核的主要】内容
《 (一)】县,级无线电管理—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!及专(兼《)职管理《人员配备情》况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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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履行无线电管理!领导和监督职—责,。提供无线电管理工作!条件情况;》
【(三)组织宣传【贯彻无线电》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无!线电管理有关—规划情?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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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。)无:。线电:管理工作开展—以及:无线电事业发展【情况
第八条】 无线《电管理评议考核每年!进行:。一次由州政府—评议考核领导小组于!每年12月份组织】实施年度考评工【作
第》九条 无线电管理!。工作评议考核按照下!列,程序:和方法?进行
!(一)?自评各县于每年11!月底前?对,照,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!将自评情况书面【报州评议《考核工作领导小【组办公室
【 (二)考评!州,政府评?议考:核工作领导》小组办公室对被评议!考核单位进行考评必!。要时:组,织考评组进行实【地考评实地考评将】采取听取自评汇报对!有关岗位工作人员】进行素质测试随机抽!样、抽查有关文【件、资?料及档案征求有【关单:位和人员《意见等办法进行【
【(三)公开评议考评!组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发!放评议卡、设立【共众意见箱、举行民!意测评等方式—进行公开评议—
《 , (四)综合【考评: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!组办公室根据自评、!考评、公开评—议以及日《常监督?情况对?被,。。。评,议,考核单位《。进行综合考》评,考评结果《经评议考核领—。导小:组审查?同意后报州人民政府!审批:
: , ? (五)公布结果】。考评结?果经州?人民政府批准后【发布
第十条 !。 无线电评议—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!经综合评分得分6】0分以?上为:合格60分以下的为!不合格?并,以得分的《高低评出优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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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 无线电管理【。工作评议《考核实行奖惩制【度
? 《 经:评议考核合格的单】位,按得分情况》进行评奖评奖结果经!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召!开相关会议或行【文对获奖《单位:进行表彰和奖励
! 《 ,经评议考核不—合格的单位对—单位和?责任:人,进行通报批评
】。 第十二条 【无线电管理工作评】议,考核奖励资金—由州无线电管—理,处负责解决
第!十三:条 无线电—管理工作《评,议考核奖励资金主要!用,于专项奖励县—级人民政府、县级】无,线电管理机构的无】线电管理工作有【关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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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。。 被评议考核单位必!须如实申报材料不得!。弄虚作假凡有虚报、!瞒报等行为的一经查!实取消考评资格【。并对:主要责任人》给予行政处分
! 发》生无线电管理—安全责任事故—的取消考评》资,格并:依法追究《有关人员《的行政和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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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 ,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!实,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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