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! 5 总平面—布局和平面布置【 , 5.1 【。。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置!在,一、二级耐火等【级的建筑物内建筑的!防火间距《、消:防车道和消防—水源等应符合—相,关,国家工程《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】的规定? , 《 5.2 【公共娱?乐场所不应毗连或】设置在文《物古建筑和博—物馆、图书馆—建筑内不《应毗连火灾危—险,性为甲、乙》类的仓库不》应在居民住宅—。楼内改建《公,共娱乐场所 ! 《5.3 公众聚集】场所不?应与锅炉房》(包括直燃型吸【收式:冷温水?机,组机:房)、可燃油—。油浸电力变压器室】、燃气箱《式调压站、充有可燃!油的高压电容器【和多油开关房—。间、发电机》房等专用房间贴邻】 《 : :5.4 《公众聚?集场所与《其它建筑《相毗连或附》设在其?他建筑物内时应当】按照独立的防—火分区设置》防火:。分,区的设置应符合相关!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!。术标准的规》定 【 5.5》。 高层建筑内的【人员:。密集场所应》设在首层或二—、三:层;:当必须设在其它【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!规定外尚应》符合下列规》定 — 5.5.【1 一个厅、—室,的建筑面《积不宜超过400m!。2 : — 5.5.2 一个!厅、室?的安全出口不—。应少于两个 】 5.【5.:3 必须设置火灾自!动报警系统和自【动喷水灭火》系统 》 5.5】.4 ?幕布和窗《帘应采用经》。阻燃处?理的织物 【 5.6】 公:众聚:集场所应设置—在建筑内的首层、】。。二层或三层》的靠:外墙部位《当必须设置在建【筑的其他《。楼层时尚《应符合下《列规定 】。 5《.6.1 》。不应设置在地下【二层及二层以下当】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!下一层?。地面与?。室外出入口地—坪的:高差不?应,大,。于1:0,m; ! 5.6《.2 ?一个厅、《室的建筑面积—不宜大于200m2!; : 》 5.6.3【 ,一个:厅、室的疏》。散出口?不应少于《两个当?。一个厅、《室的建?。。筑面积?小于50㎡时可只设!置一个出入》口; 《 5.6!.4 ?应设置?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!剩余电?流动作电气火—灾监控?系统、和自动喷水】灭火:系统(面积》小于10《00m2可采用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!部应用系统); !。 《 :5,.,6.5 应设置【防、排烟设施; 】 5.!6.6? 疏散走道和其他】。。主要疏散路线的【地面或靠近地面【的墙:上,应设置电致》发光疏散《指示标志 【 5.7 !公众聚集场所—内不应穿设可—燃气体管道和甲、乙!、丙类液体管—道 《 》5.8 设有火灾】自动报警系统—且需要联动控制自】动喷水灭火系统或】。机械防烟、》排,烟系统等《消防设?施的公共聚》集场所应按GB【 5:0116的要求设】置消防控制室 】 —。。5.9 《公众聚集场所内疏】散走:道两侧的隔墙应采】用耐火极限不—低于1.0》0,h的非燃烧体房间隔!。。。墙应采?用耐火?极限不低于》0.50h的—非燃烧体屋顶—承重构件应采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】1.:0,0h的非《燃烧体 】 5.1《0 公众聚集场所的!隔墙应?砌至梁?板底部不宜留有【缝隙管?线穿越?隔墙、楼板的—空隙应采用不燃烧】材料填?塞密实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