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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市城【市供热?特许:。经,营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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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?市政府令第》12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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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朝阳市》城市供热特许经营】管理办法业》经200《8年8月6日—朝阳市第八届人民】。。政,。府第7?7次常务会议—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!2,008年9月1【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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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 张铁民
! 二〇〇八年八月!十四日
《
, 第一条 为规范】城市供热特许经【营活动加强市—场监管保障》社会公?共利益?和公共安全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:。许,可法、辽宁省城市供!热管理办法及建【设部市?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!。管理:办法制定本办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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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在我市!行政区域内从事【城市供热特许—经营活动及其管理工!作适用本办》法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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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条 本办法所称【。城市供热特许经【营,是指政府按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规定通过!市场竞?争机制选择》城市:供热经?营者明确其在一定】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城!市,供热产品的制度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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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条 市房产行】政,主,管部:门负责?朝,阳市:区,。内城市供热特—。许经:营的具?体实施工作
【 》。 县:。(市:)城市供热主—管部门依据本—级政府的授权负【责,本行:政区域?内,。的城市供热》特许经营的具体实】施(市房产行政【主管部门、县(【市)城市供热主【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!部门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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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。城市供热《特许经营项目的【确定应当坚》持合理布局、有【效配置资源的—。原,则
!。城市:供热特许《经营者的选择应当】遵循公开、公平、】公正和公共利—益,优先的原则》
》。。。
第六条 参】与城市供热特许经营!权竞:标,者应当具备以—下条:件
? (一)!依法:注册:的企业法人;
! 《 (二)有》。必备的供热设施、】设备;?
【 (三)有良好的银!。行资信、财务状【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!;
? : (四)有供!热的从业经历—和良好的业绩无【。。不良经营记录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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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:五)有相应数量的技!术,、财务、经》营等关键岗》位人员和《切,实可行?的经营方案(具【体条:件见附件);—
】(六:。)地:方性法规、规章【规定的其他条件
】
第】七条 参与城市【供热特许经》。营权:。竞标者在《投标时应当出具【以下:材料
《 (一】)城:市供热?特许:。经营权竞标申报表】;
【 , (二)企》业法人营业执照;】
? (三)】企业法?定代表人职务证【明管理和技术—负责人职务、职称、!从业经历证明—和任职文件;
【
《 (四)—企业经营方案—和安全管《理制:度,;
】 (五)《由有资质的中介机】构出:具的财务评估报告银!行资信证明;
! (六【)其他有关材料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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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主管:。部门选择《。城市供热特许—经营者应首先提出城!市供热特许》经营项目和城市供】热特许经营权出【让实施方案报本级政!府批准后向》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!告受理投《标
】 主管部《门提出?城市供?热特许经营项—目时:根据城市供热—特许经营项目的具】体情况可《。以,将城市供《热特许经营》项目的投资权、建设!权、运营《权,一并赋予城市—供,热特许经《营者也可以》将运营权《单独赋予城》市供热特许》经营者
》 —主,管部门应《当,依据城市规划、【行业发展规划和【行业运?营状况等制定—城市供热特许经营】。。权出让实施方案【
— 招标公》。告应包括城》市供热特许经—。营项目的内容、区】。域、期?限、投资金额—。、建设和经营标准、!。城市供热特许经【。营者应具备的条【。件、履约《。担保:方式和金额、需要】出具的材料等事【项
【 第九条》 受理投标后主】管部门应《。根据招标条件—对城市供热特许【经营权的《投标人进行》资格审查《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!合条件的投标候【选人组织《。。评审委员会依法进行!评审并经过质询和公!开答辩?择优选择城市供【热特许经营》权授:。。予对象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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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》城市供热特》许经营权《。授予对象确定后【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!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!不少于20天;公】示期满对中》标者没有异议或【虽,。有,异议:经查证不属实的经】。本级政府批》准与中标者(以下简!称获得?城市:。供热特许经营权【的,企业)签《订城市供热特许【经营协议并》向其:颁发城市供》热特许经营权—证
《 ? :。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协!议按:照国家城镇供热特】许,经营协议《(示:范文本GF-2【006-2》50:3)执行城》市,供热特许经营权【证由市?房产行政主》管部门?统一制定《
第!十一条 《城市供热《特许经营协议应当】包括以下内容
【
— (一)城市供【热特许经《营内容、区域、范围!及有:效期:限;
【 (《二):。产品和服《务标准;
】 (三)价格!和收:。费的确定方法、标准!以及调整程序;
! , (四【)设施的权》属与处置;
【 (五】),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!;
— (《。六)安全管理;
!。 —。(七)履约担保;】
《 : :(八)城《市供热?特,许经:。营权的终止和变更;!。
(!九)违约责》任;
【 (十)争议】解决方?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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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 (十?一)双方认为应【该约:。定的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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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》 城市?供热特许经营期限】应当:根据行业特点、规】模、经?营方式等因》。素确定最长不—得超过3《0年
【
第十三条 获!得城市供热》特许经营权》的企业承担政府减】免城市困难群体采】暖费等公益性指【令任务造成经—济损失的政府—应当给予相应的补】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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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 【。在协议有效期—限内若协议的—内容确需变更—的协议双方应—当在共同协商—的,基础:上,签订补充《协议
】 获得城市供热】特许经营权的企业】确需变?更名称、地址、法】定,代表人的应当提【前书面告《知主管部门》并,经其同意《
— 第?十五条 获得城【市供热特许经营权】的企:业在协议《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!除协议的应当—提前提?。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!自收到获《得城市供热》特许经营权的企【业申请的3》个,月内作出答复—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!协议前?获得城市《供,热特许经营》权的企业必》须保证正常的经【营与服务
【
第十六条! 主管部门》应当在城市供热特许!经营协议《签订后30日内将协!议报上?一,级城市供热主管部门!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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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七条 城市供热!特许经营期限届【满主管?部门:应,当按照本办法—规定的程序组织招】标选择?城市供热特许经营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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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》条 主?。。管部门应当》履,行下列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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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一)协】。助,物价: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!。成,本提出价《格调整意见;—
】(二)监《督,获得城?市,供热: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履!行法定义务》和,协议书?规定的义务》;
【 , (三)对获得【城市供?热特许经营权—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实!施情况、产品—和服务的《质量以及安全生产】情况进行监督;
】
(四!)受理?。公众对?获得城市《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企!业的投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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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。 (《五)向?政府提交年度—城,市供热特许经营监督!检,查报:告,;
【 , (六)在危及或者!。可能危?及公共利益、公【共安全?等紧急情况下—临时:接管城市供热特【许经营项目》;
!(七)协《议约定的其他责【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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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】获得城市供热特许】经,营,。权的企业应当—履行下?列责:任
《 (一)】科学:合,理地制?定企业年《度生产、供应—计划;
《
》 (二)按照【国家安全《生产法规和行—业安全生产标准【规范组织企业安全】生产;
】。 ?(三)履行经营协议!为社会提供足量的】、符合标准的—产品和服务;
】 》 (四?)接受主管部—门对产品和服—务质量的监督检【查;
】 :(五)按规定的【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!划,、年度经《营计划、《年度报告、董事会】决议等报主》管部:。门备案;
》
(六!)加:强对生产设》施、设?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!改,造确保设施完好;
!
, (七】)协议约定的其他责!任
!第,二十条 在项目运】。营的过程中主管部】门应当组织专—家对获得《城市供热特许经营】权的企业《经营情况进》行中期评《估评估周期一—般不得低于》两年特?殊情况下可以—实施年度评》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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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一条 城市!供热特?许经营权发生—变更或者终止时主管!部门必须采取有【效措施保证城市供热!的连续性与》稳,定性
《
》 第:二十二条 主管【部门对获得》城市供热特许经营】权的企业实施监督】检查:或评估不得妨—碍,其,正常的生产》经营活动
【
? 第二十三条【 主管部门应当【建立城市《供,热特许?经营项目的临—时,接管应急预案报【本级政府《批准
》 取消获】得城市供热特许经】营权的企业城市供热!特许经营权并—实施临?时,。接,管的必?须按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!行并:召,开听证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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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! 未经市、县(市】)政府批准获得【城,市供热特许经营权的!企业不?得擅自停业》、歇业
《
《 获得》城市供热特》许经营权的企业擅】自停业、歇》业的主管部门—应当责令其限—期改正或者依法采】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!行义务;对拒不【改,正严重影响到社【会公共利益和安全】的应当依法终—止城市供热特许经】营协:议取消其城市供热特!许经营权并》可,以实施临时接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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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《十五条 《获得城市供热—特许经营权的—企,业在城市《供热特许经营期间有!。下列行为之一的【。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!止城市供《热特许经《营协议取《。消其城市《供热特许经营—权并可以《实施临时接》管
《 (—一):。擅自转?让、出租城市供热特!许经营?权的;
! (二《),擅自将所《经营:的财产进行》处,置或:者,抵,押的:;
】 (三)《因,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!量、生产安全事故】的;
! ,(四)法律、法【规禁止的《其他:行为
《 ,
《 第二十六条 对】以欺骗、贿赂—等不正当《手段获得城市供热】特许经营权》的,企业主?管部:门应当取消其城【市供热特许经营【权被取消《城市供热《特许经营权的企业】在三年?内不得参与城市【供热特许《经营:竞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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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七条: 主管部门及其【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?由对其授权》的市、县(市)【政府: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!正对负主要责—任的主管《人,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提》请,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! (一)不依【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!监,督不力造成严—重后果的;
【 《 (二)对不符合!法定条件的竞—标者授?予城市?供,。热,特,许,。经营权的;
【 , ? (三)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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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—条 :市、县(市)—政府物价部门按照】有,关,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,原则和?程序审定和监管城市!供热产品《和服务?价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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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十九条 本—。办法发布前已经【从事城市供热—经营活动的》企业:经主管?。部门审查《符,合本办法规》定条件的授》予城市供热特许经】。营权期限为一年
!
第三】。十条: 本?办法由朝阳市房产】。局负责解释
】
:
第三十一条 本】办法自2008年】9月:。1,日起施行
—附件城市供热特【许经营权竞标者应具!备的人员等相关条】件
《 附件
《
《 : ,城市:供热特许经营权竞】标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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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具!备的人员等相—关条件
《。
一、根—据企:业规:模配备?。相应的管理和—技术人?员
!1、供热规模在20!万平方米以下或等】同于:该规模(装机总【容量20吨/小【时以下)的企业应配!有暖通(热力)、】电气助?理工:程,师各不少《于一名并具有两【年,以上同行业工—作,经验
《 》 2、供热规—模在2050万【平方米或等同于该】规模(?。装机总容量20-】50吨?/小时?)的:企,业应配有暖》通(热力)、电气工!程师各不少于—一,名并具有两年以上同!行业工?。作经验
! 3、供》热,规模在5010【0万平方米》或,等同于?该规模(装》。机总容量50-1】00:吨/小时)的企【业应配有暖通(热】。力,)专业高级工程师】不少于一名或工【程师不?少于二名、锅炉、电!气、水处理》工程师各不》少于一名并具有三年!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!
】4、供热《规模在10》0万平方米或等【同于:该规模(《装机总容量》100吨/小时以上!)的企业《应配有?暖,通(热力)专—业高级工程》师不:少于一名或工程师】不,少于二名锅》炉、电气《、水处理工程师各】不少于两名以上并具!。有,五年以上同行—业工作经《验,
《。 热电厂还须!配备汽轮机专业【。高级工程师不少于】一名
《。 —转供:热单位?。应当具?备,暖,通(热力《)等相关专业工程】师不少于一名并具】有两年以《上相关工作经—验
? —所有供热企》业必须配有会计、出!纳各:一名
《 ,
二、【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!案
!根据供热项目的【具体情况制定切【。实可行的经营—方案经营方案一般】应当包?括下列内容1—、公:司分类?; 2、主》要经营业务及—发展方向;3—、赢利模式;4、市!。场可行性分》析,;, 5、?近远期经营目标【;6、第一》年,各项费?用预:估; 7、风险【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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