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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《 朝阳市城—。。市供热特许经营管】理办法 》 , [市政府令第1!2号] 《 :    朝阳市【城市供热特许经营管!。理办法?业经20《08年?。8月6日《朝阳市第八届人民政!府第77次常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】予发布自2》008年9月1日起!施行 市长 张】铁民 二〇〇!八,年八月十四日— ?第一:条 为规范》城,市供热特许》经营活动加强市场】监管保障社》会,公,共利益和《公共安全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许可法、辽宁省城!市供热?管,理办:。法及建设部市政【公用事业特许经营】管理:办法制定本办—。法, : —第二条 》在我市行《政区域内从》事城市供热特许经】营活动及其管理【工,。作适用本办法 【 第三!条 本办法所称城】市供热特许经营【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!。律,。、法规规《定,通过: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城!市供热?经营者明确其在【。一定期?限和范围内经营【城市供?热产品的制度 !。 , 第四条 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朝?。阳市:区内城市供》。热特许经《。营的:具体实?施工:作  —   县(市)城市!供热主管部门依据本!级政府的授》权负责本《行政: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特!许经营的具体—实施(市房产行【政主管部门、县【(市)城市》供热主管部门以【下简:称主管部门) ! 第五条】 城市供热》特,许经营项目的确【定应当坚持》合理布局、有效配】。置资源的原则 !     城市供】。热特许经营》者的选择应当—遵循公开、公—平、公正和》公,共利益优先的—原则 《 第六】条 参与城市供热】特许经营权竞—标者应当具备以【下条件 【。    (一)依】法注:。册的企业法人; !   《  (?二,)有必备《的供热设施》、设备; 【   ?  (三)有—良好的银《行资:信、:财务状况及相应【的偿债能力》; :     【(,四)有供热的从业经!。历和良好的业绩【无不良经营记—录; 《   《。  (?五)有相应数—量的技术、财务、】经营等关键岗—位人:。员和切实可》行的经?营方案(具》体条件见《附件); 】    (六—)地方性法》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条件 — 第七条! 参与城市供热特】许经营?权竞标者在投标时】应当出具以下材【料 ? ,。   ?  (一《。)城市供热特—。许经营权竞标申报】表; 《   《  (二《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!; :     【(三)企业法定【代表人职务证明【管,理,和技术负责人—职务、职称、从业经!历证明和任职文件;!    【 (四?)企业经营方—案和安全管理—制,度; 《  ?。   (五)由有】资质:的中介机构出—具的财务评估报【告银行资信证明【; :   》  (六)》其他:有,关材料 《 《 第八》。。条 主管《部门选择城市—供热:特许经营者应首先提!出城市供热特许经】营项:目和城市供热特【许经:营权:出让实施方案报【本级政府《批准后?向社会公开发布【招标公告受理—投标  【   主管部门提】出,城市供热特许经【营项目时根据城【市供热特许》经,营项目的具体情况】可以:将城市供热》特许经营项》目,的,投资权、建设权、运!营权一并赋予城市供!热,特许经营者》也可以将《运营权单独赋—予城:市供:。热特许经营者 !    《 主管部《门应当依据城市【规,。划、行?。业发展?规划和行业运营状】况等制定城市供【热特许经营权出让实!施方案 《 ?  :  招标公告—应包括城市供热【特许经营《项目的内容、区域、!期限、投资》金额、?建设和经营标—准、城市《供热特许经营者【应,具备的条件、履约】担保:。方式:和金额、需要出具的!材料等事项 — 》 第?九条 受理投【标后主管部门应根据!招标条件对城市【供热特?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!行资格审《。查和方案《预审:推荐:出符合条件的—投标候?选人:组织评审《委员会依法进—行评审并经过质询】和公开答辩择优选】择城市供热特许【经,营权授?予对象 【 第十—条 : 城市供热特许经营!权授予对象确定【后主管部门应—向社:会公示中标结果公】示时间?不少于20天;【公示期?满,对中:标者没有异》议或虽有异议—经查证?不属实的经》本级政?府批准与中标者【。(以下简称获得城】。市,供热特许《经营权的企业)签】订城市?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并!向其颁?发城市供热特—许,经营权?证, 《 ,   城市供—热,特许经营协议按【照国家城镇供热【特许经营协》议(:示,范文:本,GF-2《006-2503】)执行城《市,供热特许经营—权证由市房产行政】主管:部门统?一制定 》 第十一!条, 城市供《热特许经营协—议应当包《括以下内容 】 ,   ? (一)城市供【热特许经营内容、区!域,、,范围及有《效期:限;  【 ,  (二)产品和服!务标准;《   —  (三)价格【和收费的确定方【法、标准《以及调整程序; !     —(四)设施的权属与!处置; 【    (》五)设施《维护:和更:新改造; 》  《   (六)安全】管理; 【  :  (?七)履约担保—;     !(八)城市供—热特许经营权的终止!和变更; — :    《(九:。。)违约责任; !     (—十)争议解决方【。式; —   ? (十一)》双方认为应》该约定的其他事项】 《 , 第十二条 】城市供热特许经【营期限应当根据【行业:特点、规模、经【营,方式等因素》确定最?长不得超过3—0年 ? — 第十三条 获得城!市供热?特许经营《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减!免城市困难群体采】暖费等公益性指【令,任务造成经》。济损失的政府应【当给予相应》的补偿 】 第十四条【 在协议有效期限】内若协议的内容【确需:变更的协议双—方应: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!上签:订补充协议 !    获得城【市,供热特许经营权【的企:业确需变更名称、】地址、法定代—表人的应当提前书面!。告知主管部门并经其!同意 ! 第十五《条 获得城市供【热特:许经营权的企业【在协议?有效期内单》方提出解除协—议的应当《提前提出申请主管】部门应当《自收:到获得城《市供热特《许经营?权的企业申请的3】。个月内作《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!意解除协议前获得城!市供热特许经营权】。的企业必须保证【。正常的经营与服【务 : : 第—十六条 主管部【门应当在城市供热特!许,经营:协议签订《。后30日内将协【议,报,上一级城《市,供热主?管部门备案 — 第十!七条 城市供热【。特许经营期限届【满主管部门应—当按:照本办法规定—的程序组《织招标?选择城市供热特许】经,营者 !。。 第十八条 主管】部门应当履行—下列责任 —    》 (一)《协,助物价部门核算和监!控企业成本提出价格!调整意见;》   —  :(二)监督获得【城市供热《特许经营权的—企业:履行法定义务和【协议书规定》的义:务; —   ? (三)对获得城市!供热:特许经营权的—企业:。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!、产品和服》务,的质量?。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!行监:督; 《     (四)!受理公众对获得城市!供热特许《经营权的《企业的投诉; !     (—五):向政府提交年度【城市供热特许经营监!督,检查报告《; 》    (六)在】危及或者可能危及】。公共:利益、公共》安全:等紧急情况下临时】接管城?市供热特许经营【项,目; 》     (七)协!议约定?的其他责《任 》 第十—九条 获得城市【供热特许经》营权的企业》应当履行下列责【任     !(一)?科学合理地》制定企业年度生【产、供应计划;【 ?     (—二)按照国家—安全生?产法规和行》。业,安全:生产标准规范组【织企:。业安全生《产;    ! (三)履行经营】协议为社会提供足】。量的、符合标准的产!品和服务; —     (】四)接?受主管部门》。对产品和《。服务质量的监—。督检查?;  —   (五)按【规定的时间将—中长期发《展规:划、:年度经营计》划、:年度报告、》董事:会决议等报主管部门!备案:。; 《     (六【)加强对生产—设施:、设备的《运,行维护和更新改造】确保设施完好;【   —  (七)协—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! 【第二十条 在项【目运营?的过:程中:主,管部门应当》组织专家对获得【城市供热特》许经营权的企—业经营情《况进行中期》。评估评估周期一【般不得低于两年特】殊,情况下?可以实施年》度评:估 】 第二十一条 城市!供热特许《经营权发生变更【或者终止时主管部门!必须采取有效措【施保证?城市:供热的连续性—与稳定性 》 : 第—。。二十二条 主—管部门对获得城【市供热特许》经营权的企业实施监!督检查?。或评估?不得妨碍其正常【的生:产经营活动 — 《。 , 第二十》三条 主《管部门应当建—立城市供热特许经营!项目的临《时接:管应急预《案报本级政府批准】。 ?。    《 取消获《得城市供热特许经】营权的企业城市供】热特许经营权并实施!临,时接管?。的必须?按照有关《法律、法《。规的:规定:。进行并召开》听证会 】 , 第二十四—条 未经市、县【(市)?政府批准获得城市】供热特许经营—权的企业不得擅【自停业、歇业 】     获得城!市供热特许经—营权的企业擅自【停业、?歇业的主管》部门:应当责令其限—期改正或《者依法采取》有效措施督》促其履行义务;对】拒,不改正严《重影响到社会公共】利,益和安?全的应?当依法终止城—市供热特许经营【协,议取消其《城市供热《特许经营权并—可以实?施临时接管 【 》 第二十五条— 获得?城市供热特》许经营权的企—业在城市供》热特许经营期间有】。。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!部门应当依》法终止城市》供热特许经营—协议取消其城市供】热,特许经营权并可【以实施临时》接管  【   (一)—擅,自转让?、出租?城市供?热特许经营》权的;?     (!二):擅自将所经营的财】产进行处置或—者抵押?的; 》     (三)因!管理不善《发生重大质量—。、生产安全事—故的;?     】(四)法律、法规】。。。禁止的其《他行为 】 第二》十六条 对以欺骗】、贿赂等不正—当手段获得城市供】热特许经营》权的企业《主管部门应当取消】其城市供热特许【。经,营权被?取消:城市供?热特许经营权的【企,业在三年内不得【参与:城市供热特许经营竞!标 《 第二【十七条? 主管部门及—。。其工作人员有下【列情形之一》的由对其《授权的市、县(【市)政府或者监察】机关责令改正—对,负主:要责任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《。责任人员依》法给:予行政?处分:;构:成犯罪的《提请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 !  :   ?(一)不依法履行】监督:职责或者监督—不力造成严重—。后果的; 【。     (—二)对不符合法【定条件的《竞标者授予城市供】热特许经营权的【;  —。。。 ,  (三)滥用职】权、徇?。。私舞:弊的 】 第二十八—条 市、县(—市)政府《物价部门按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:原则:和程序审定》和监管城市供热【产品和服务价格 】 — 第二十九条 本!办法发?布前已经从事城【。市供热经营活动【的企业经主管部门】。审查符合本办—法规:。定,条件的授予城市供】热特许经营》权期限?为一:年 : ?。 第》三十:条 : 本办法由》朝阳市?房产局负责解释 !。 第三—十一条 本办法自】2008《年9月1《日起施行《 附件城市供热特!许,经营权竞标者应具备!。的,人员等相关条件【 :。。 附件《     城!市供热特《。许经营权竞标者 】  《   应具备的人】员等相关条件 】 一、根》据企业规《。模配备相应的管理】和技术人员》 :    》 1、?供热规模《在20万平方米以下!或等同于该规模【。(,。装机总容量2—0吨:/小时以下)的【企,。业应配有暖通(热】力)、电气》助理:工程师各不》少于一名并具有两年!以上同?行业工作经验 !。   ?  2、供热规模】在2050》万平方米《或等同于该》规模:(装机总容量2【0-5?0吨/小时)的企业!应配有?暖通(热力)—、电气?工程师各不少于一】名并具?有两年以上同—行业工作经验 【     【3、供热《规模在50100万!平方米或等同于该】规模(装《机总容?量5:0-:100吨/小时【)的企?业应配有暖通(热力!)专业?高级工?程师不少于一名或】。工程师不《少于二名、》锅,炉、:电气、水处》理工程师各不少于】一名并具《有三:年以上同行业工作】经验 《     4【、供热规模在—100万平方米或】等,同于该规模(装【机,总容量1《00吨/小时以上)!的企业应配》有暖通(热力)专】业高级工程》师不少?。于一名或工》。程师不少于二—名锅:炉、电气、水—处,理工:程师各不《少于两名以上并具有!五,年以上?同,行业工作经验 【     【热,。电厂还须配备汽轮】机专:业,高,级工程师《不少于一名 【     —转供热?单,。位应:当具备暖《通(热?力)等相关专业工】。程师不少于》。一名并具有》两年以上相》关工:作经验   !  所有供热—企业必须配有会计】、,出纳各一名 —。 【二、有切实》可行的经《营方案   !。  根据《供热项?目的具体情况制定】切实可行的经—营方案经营》方案一?般应:当包括下列》内容1、公司分类】; 2?、主:。要经营业务及—发展方向;3、赢利!模式;4、市场【。可,行,性分析; 5、近】。远期:经,营目标;6、第一年!各,项,费用预估《。; 7、《风险评估《。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