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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, ,本溪市公《路管:理条例 — ? (20《04年9月》20日?本溪市第十三届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?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!通过 2005年1!月2:8日辽?宁,省第十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!准): , 第一】条 为了加》强公路管理保障【公路畅通促进本市公!路事业?的发展?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公路: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条:例 — , 第二条 】本条例适用于本行】政区域内公路—的规划、建设、养护!和管理?    ! 本条例《所称公?路包括公路及桥【梁、公路《隧道:和公路渡口 —    !本条例所称公路【用地包括公路—两侧边沟(截—水,沟)及其界外不少】于1米范围的土地】公路用地《的具体?。范围: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确!定 》   —本条例所称公路设施!包,括公路的排》水,设置、防护构造物、!交,叉道口、界碑—、测桩、安全设施】、,通讯设?施、检测及监控【设备:、,渡口码头、花草树木!、专用房《屋等 ! ?第三条 《市、:。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!局主管本行政—区域内的公路—工作:。其,所属的?公路:管理机构负责日常】管理工作 【    》 乡级人民政【府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乡—道的建设和养护市、!自治县?(区)人民政府【应当给予支持— 《 ,。 , 第》四条 ?公路、公路用地和公!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!护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侵占和破】坏    ! 鼓?励单位和个人—参与公路的建设和】养护对在公路—的建设和《养护中作出显—著成绩?的给予奖励》 :。 】第五条 公路修【建资金以《国家投资为主的当地!人民政?府应当给予配套【。支持配套资金的【投入可以《。采,取,投工投料等形式【    ! ,。乡道修建资金由乡】。级人:民政府?筹,集市、自《治县(区)》财政:给予补助《。 【。。 第六条 依法!征税筹集的公—路建设和养护资金】、公路建《设涉及的市级—以下各类行政—事业性?收费筹集的》公,路,建设和养护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!路,的,建设和养护 】 第】七,条 公路建设项目实!行项目法人负责制】度、招标投》标制度?、工程监理制度、】合同:管理:制度    ! 以国家或当】地人民?政府:为主:投资建设《公路的?。当地人民政府是项目!法人;国内外经【济组织投资》建设公路《的应:当依法确认公路【建,设项目?法人项目法人负【责建设项《目的占地动迁—资金筹措建设实施】以及经营、养护【和债务偿《还等    ! : 公路建设、—勘察设?计、:。施工和工程监理单】位对公路《工程在设计使—。用年限?内实行质量终—身负责制交》通主管部门应当【对公:路,工程质?量的强制性标—准执行情况监督检】查 《 第八!条 公?路建设项目和—公路修复《项目竣工后》由交通主《管部门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进行》验收未验收合格的】公路不得交付使用 ! : ? 《第九条 《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!照,国家法律法》规规定对公路进行】养,护 : :    《 , 乡级《。公路的专业养—护由:县(区?),交通部门负》责,;乡级公路的非专业!。养护:由乡镇人民》政府负责县》(区)人民政—府给:予适当补贴 【 】第十:条 :养护管理和作—业可以实行管、【养分离对管、养分】。离,。的公路管理机构应】当,采取招投标的—方式选择《符合条件的》单位承担公路—养护:作业 《 : , 《 第十一条 公路养!护应:当按照国《家和上级《交通:主管部门规定的【技术:规范和?操作:规程进行保持公路路!面平整?路肩及边《坡整洁?、,坚实、?。平顺、稳定桥涵、隧!道、构造物及公路】附属设施《完好标志、》。标线齐全《、,规范等良好》的技术状态 !   对路面!破损影响车辆—正常运行《的应当?。。及时修?复 《 【第十二条 公路养】护作业应当采—取相应的安全防【护措施设置明显的】作业标?志影响公路畅通的应!当避开交通》高峰时段进行—公路大修和改、扩建!。施工的应《当事先在绕行—路口:予以公?告, — : 第十三条— 原有的公路桥梁】、涵洞经检测—荷载等级《达不到现《。行标准的交通主管部!门应当设《置明显?的,限载标志并及时采】。取维:修和加固等有效措施!;经检测发现公路桥!。梁、涵洞严》重损:坏影响通行安全【的交:通,主管部门《应当设置禁》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!及时采?取修复措施》 ,。 ?   对【公路:隧道:、特大型公路—桥梁要做好雨、【雾、雪等《恶劣天气和》突发事故情况下的】养护管?理工作?确保畅通 — 】第十四?。条 提倡公路沿【线乡镇人民政府【组织机关、企—业事业单位和人【民,群众协助交》通主管部门做—好冬季公路除—。雪防滑工《作 ?。 : : 第十—。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!人按规划在公路两】侧种植树木和花草】公,路路树实行谁—造谁有、合造共有】  》  ? 公路《路树不得擅》自砍伐因《树,木更:新和其他需要砍伐的!应,当依法办《理审批手续电力、】通信、?广播电视等部门【因突:发性故障抢修线【路需要砍伐公路路】。树的必须在》抢修同时向公路【。管理:机构报告并在2日】内到公?路管理机构补办【手,续 : , ? 《 第十六条 除【。公路:防护、养《护需要外禁止在公】路,两侧:的建:筑控制区内》修,建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《需,要在控?制区埋设管线、电】缆等:设施的应当事先经】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?政府交?通,主管部门批准 】 : ? 第十》七条 在公路—上增设平交道口【。应当严格控制确【需增设?的,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!批准并达到下列要】求 《   ? 《(一)增设》的平交道口应当满】足行车视距要求; !。  《  》(二)有《旧道口的《不得:开设新道口;—。  》  《 (三)《商业区?能集中开设道口【的只开进出两个道】口;    ! ?(四)道口应当按照!标准修建铺装材【质应当与行车道路】面相同铺装距离不得!小,于5米;《 :    》 : (五)桥头引线1!50米范《围内不得开》设道口; —    (!六)民用《道口控制在3米【以内经营性道口控制!在8米以内 — : 第十!八条 公路》沿线新建《村镇、开发区应当】与,公路规划相协调不】得占用公路控—制,区范围内用地— :。 《 , 第十九条 公!路,两侧20《米范围内禁止取【土特大型桥梁—周围300米大中型!桥梁周围和较大【防护设施等特—殊,路段两侧200米公!路,隧道上方《和洞口外100米】范,围内禁止《挖砂、采石》。、采矿、倾倒废【弃物、?进,行爆破作业》。及其他危及公路【、桥梁、《隧道安全的活动 ! 【。 第二十条》 交:通主管部门应—当设:立公:路用地界桩》标明:公路及公路用—地范围 》   《 公路—。。及公路用地范围内】禁止下列行为—    【 (一》)利:用隧道?、桥梁?进行带缆、牵拉【、吊:装等施工作业—设置不符合标—准的电力、》通信、广播电—视线:路和易燃易爆—的管线; 】   ? (二)在隧道!、桥梁桥孔、涵【洞内堆放易燃易爆物!品、明火作业、搭】建,各类设?施; 》    【(三)倾倒渣土、垃!圾、积雪焚烧各类废!弃物; 》   《 (四)开】。办集贸?市场、摆摊设点【、堆:放物:品、打场晒粮、设】置障碍?;, :    — (五《)挖:沟引水?、利用边沟排—。放污物、堵塞—排水沟渠、》填埋:边沟; —    【(,六)机动车》制造厂和其他单位将!公,路,作为检验机动—车制:动性:能的试车场地;除】农业机?械因当地《田间作业需要在公】路上:短距离?行使外未经》同意:铁轮车、履带车和】其他可能《损害公路的机具上路!行驶; 【   》 ,(七)设立非公【路,交通标志或》擅自设立公路—交通标志; 】    【(八)开设》。饭店、?商店、加油站—、车辆维修、洗车】厂点等经营场所【    【 (九》)影响?公路交通安全—。的其他行为》 —。 ? 第二十一条 在公!路行:驶的车辆应当—。。。遵守国家制定的【车辆限载、限长、】限,宽、:限高标准的规定 ! :   交通主!管部门根据需要可】以在公路上设置【载货车辆轴》载质量及车》货总质量的检测装】置对载货车》辆进行免费检测【载货车辆必须接【受超限检查 ! 第【二十二条 禁止车辆!在运输货物》拖地的情况》。下行驶  】  : ?车辆运?输,易抛洒、《滴漏、飞扬、散落】、污染等物品时应】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或!者密封措施 】 — 第二十三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占用【、挖:掘公:路因抢?修各类管线需要占用!、挖掘公路》的必须在抢修的【同时向公路管理【机构报告采取—。必要的安全》措施保障公路畅【通,并在2?日内到交通》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! 《 第—二十四条《 交通主《。管部门和公安交通】管理部门应》当依照各自职责【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!促和组织公路的清】障工作保障公路【安,。全、畅通 】   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!。处理交通事故时对】涉及公路、公路用地!和公路设施》损坏的应及时告【知公路管《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!。有权要求肇事者【给予民?事赔:偿 : 【 第二十五—。条, 除:消防、医疗急救等】特种车辆外》其他:车,辆通:过公路收费站—必须缴纳车辆通行费!不得故意堵塞—收费车道《影响公路《畅,通 【 第二—十六条 违反本【条例第十六条规【定擅自?修建建筑物、—构筑物的由交—通主:管部门?。责,令限期拆除;逾期不!拆除的由交通—主管部门《依法拆除有关损【失和费用由建筑【者、构筑者》承担 ?。 : 第】二十七条 》有下列违法行为之】一,的由交?通主管部《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限期改正并给予】以下:。处罚   】 ?。 (一)违反本条】例第:十,九条和第二》十条第(一》)、(二)项规定从!事,。危及公路、公路【桥梁、隧道、防【护设:施安全作业的处【1000元》以上3万元》以下罚款 —    》 (二)违反本!条例第?二十:条第(三《),、(四?),、(五)、(六)】、(七)、》(八)项《规定造成公路路面】损坏、污染或者影】响公路畅通的处5】。00元?以,上5000元以【下罚款并限期恢复原!状逾期不恢复的由】交,通主管部门采—取,。措施恢复《原状费用由责任者】承担:。 】 第二十八—条 违?反本条例第二十【一条规定拒绝接受】车,辆超:限检:查的可以中止—其运行车辆》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!由交通主管部门责】令停驶、《。自行:。卸,。载并处?2,00元以上5—000?。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!严重的处50—00元以上3万【元以下罚《款;因超限运输对公!路造成损坏的应【当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 】 》 第二十九条 !违反:本条例?第,二,十二条规定货—物拖地行驶或车辆未!采取有效防护—、密封措施对—公路造成污染、【损坏的由交通主【管部门责令》改正;依法承担赔】。偿责任?并,处20?0,元以上5000元以!下罚款? 《。 ? 第《三十条 公》路建设项《目,和,公路修复项目—竣工:后交通主《管部:门不按国家有关【规定进?行验收造成一定后】果的:对有关领导和直【。接责任人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《。 — 第》三十一条 本条例】自2005》年1月1《日,起施行 》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