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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 本溪市公路管理条!例 : (2】004年9月20】日本溪市第十三【届,人民:。代表大会常》务,委员:会第十?一次会议通过 20!05:年1月28日—辽宁省第十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五次会议—。批准) ! 第一条 为了加强!公路管理《保障公路畅通促进】本市公路事》业的发展《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公路法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条例 【 ,。 《 第二》条 本条例适用于】本行政区域内—公路:的规划、建设、【养,护和管理 【    》 ,。 本条例所称—公路:包括公路及》桥梁、公《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! :    本】条例所称公路用【地包:括公路两《侧边沟(截水—沟)及?其界外不少于1米范!围的土地公》路用地?的具:体范围由《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!    ! 本:条例:所称公?。路设施包括公路的】排水设置、防护构】造,物、交叉道》口、界?。碑、测桩、安全【设施、通讯设施、检!测及监控《设备、渡口码头【、花草树木、专用房!屋等 】 第三—条 市、自治县人民!政府交通局主管本行!政区域内的公路工】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!机,。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!   — 乡级人【民,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,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市!、自治县《(区)人民政府【应当给予支持 【 》 第四条 】公路、公路用地【和公:路,设施受国家法律【保护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侵占【和破坏 —    《 鼓励单—位和个人《参与公路《的,建设和养护》。对在公路的建—设和养护中作—出显著?成绩的给《予,奖励 ! , :第五条 《公路修建《。资金以国家投—资为:主的当?地人民政《府应当给予》。配套:支持配套资金的投入!可以采取投工投料等!形,式  —  》乡,道修建?。资金由?乡级人民政府—筹集市?、自治县《(区:)财政给予补—助 — 第六条 !依法征税筹》集的:公,路建设?和养护资金》、公路建设涉—及的市级以下—各类行政事》业性收费筹集的公】路建设和养护资【金必须专项用—于公路的建设和养护! 》 :。。 第《七,条 :公路建设项目—实行项目法人负责】。制,度,。、,招标投标制度—、工程监理》制度、合同管理制】度    ! :以国家或《。当地人?民政府为主投资建】设,公路的当《地人民政府是项【目法人;国内—外经:济组:织投资建设》公路的应当依法确】认公路建设项目法】人项目法人》负责建?设项目的占》。地动迁资金筹—措建:。。设实施以《及经营、养护和债务!。偿还等 》 ,    公路!建设:、勘察设《计、施工和工程监理!单,位对公路工程在【设计使用年限内实】行质量终身》负责: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!对,公路工程《质量的强制性标准执!行情况监督检—查 【 《第八条 公路建设项!目和公?路修复?项,目竣工?后由交通主管—部门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进行—验收未验收合—格的公路不得交付】使用 》 第九!条,。。 公路?管理机?。构应当按《照国家法《律法:规规定?对,公路进行养护 】。  ?  ? 乡级《公路的?专业养护由》县(区)交通部【门负责;乡级—公路的?非专业养护》由乡镇人《民政府负责县—(区)人民政府【给予适?当补贴 【 ? 第十条— 养护管理和作业】可以实?行管:、,养分离对管、养分】离的公?路,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招!投标的方式选择符】合,条件的单位承担公】路,养护:作业: 》 : 第十》一,。条 公?路养:护应:。当,按照国家和上级交】通主管部门规—定的技术规范—和操作规程》进行保?持公路路面平—整路肩及边坡整洁、!坚实:、,平顺、稳定桥涵、】隧道、构《。造物及公路附属设】施完好标志、—标,线齐全、规范等良好!的,技术状态《 《   《 对路面破损影】响车辆正常》。运行的?应当及时修复 】 《 : , 第十二条 公【。路养护作《业应当采取》相应:的,安全防?护措:施设置明显的作【业标志影响公—路畅通的应》当避:开,交通高峰时段—进行公路大修和改、!扩建施工《的应当事先在绕行】路口予以公》告 ? 第!。。十,三条 原有的公【路桥梁、涵洞经【检测荷载等级—达不到?现行标?准的交通主》管部:门应当设置明—显的限载标志并及】时采取维《修和加固等有效措】施;经检《测,发现公路《桥梁、涵洞严重损】坏影响通行安全【的交通主管部门【应当设?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!志并:及时采取《修复措施  !  : : ,对公路隧道》、特大型公路—桥梁要做好》雨、雾?。、雪:等,恶劣天气和突发【事故情况下的养护】管理工作确保畅【通 【 第十—四条 提倡公路【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组!织机关、企业—事业单位《。和人民群众协—助交通主管部门做】好冬季?公路:除雪防滑工作 】 第!十五条 鼓励单位和!个人按规划在公路】两侧种植树木—和花草公路》。路树实行谁造谁【有、合造共有—    【 公路》路树不得《擅自:砍伐因树木更新和】其他需要砍伐的应当!依法办理审批手【续电力?、通信、广播电视】等,部门因突发性—故障抢修线路—需要:砍伐公路路树的【。必,须在抢修同时向公路!管理机?构报告?并在2日内到公路】管理机构《补办:手续 《 】第十六条 除公路】防护、养护需—要外禁止在公—路两侧的建》筑控制区《内修建建《筑物、构筑物需【。。要,在控制区埋设管线、!电缆:等,设施的应《。当事先经县级—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交通主管部【门批准 】 第十【七条 在公路—上增设平交》道口应当严》格控:制确需增设的应当】经交通主管部—门批准并达到—下,列要求 【   (一】)增:设的平交道》口,应当满足行》车视距?要,求;: :    】(二)有《旧道口的《不得开设新道—口; —。   (三】)商业区能集中开】设道口的只开进出两!个道口;《 ?    — (:四)道口应当按【照标准?修建铺装材质应【当,与行车?。道路面相《同铺装距离不—得小于5米; 】    【 (五)桥》头引:线,150米范围内不得!开设道?。口; — ,  (六)】民用道?口控制?在3米以内经营性】道口控制《在8:。米以内 ! 《第十八条《 公路沿线新建村镇!、开发区应当与【公,路规划相协调不得】。占用公路控》制区范围《内用:地 《 《。 , 第十九条 公】路两侧20》。米范围内禁止—取土特大型桥梁周围!300?米大中型《桥,梁周围和较》大防护设施等特【殊路段?两侧2?00米公路》隧道上?方和洞口外100】米范围内禁止挖砂】、采石、采矿、倾倒!废弃物、《进,行爆破?作业及其他》。危及公路、桥梁【。、隧道安全》的活动 — , —第二十条 》交,通主管部门应—当,设,立公路用地界桩【标明公路及》公路用地范围 】    】公路及公路用地【范围内?禁止下列行为—  》  ? (一)利用隧】道,、桥梁?进行带缆、牵拉、】吊装等?施工作业设置不【符合标准的电—力、通信、》广播:电视线路和易燃易爆!的管线?;  —  》(二)在隧道、【桥梁桥孔、涵洞内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、!明,火作:业、:搭建各类设施;【  》  《 ,(,三):倾倒渣土、垃圾【、积雪焚烧各类【。。废,。弃物; 《    】 (:四,)开办集贸》市场、摆摊设点【、堆放物品、打【场晒粮?、设置障《碍;    ! (五)挖沟引!水、利用边沟排放】污物、堵塞排水【沟渠、填埋边沟;】 《  : (六)【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!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!机动车制动性—能,的试车场《地;除农业机械【因当地田间作业【需要在公《。路上:短距离行使》外未经同意》。铁轮车、履》带车和其他》可,能损害公路的机具上!路行驶; 】   (七】)设:立非公路交通—标志或?擅,自设立?公路交通标志; 】    【 (八)开设饭】店、商店、加—油站、车辆维—修、洗?车厂:点等经营场所 】    》 (九)影响公!。。路交通安全》的其他行为 】。 , 《 第二十一—条 在公《路行驶的车》辆,应当遵守国家制【定的车?辆限载?、限长?、限宽、限高—标准的规定 【。    》 交通主管部门!根,据需要可以在—公路上设置载货【车辆轴?载质:量及车货总质—量的检测装置对载】货,车辆进行免费检测】载货车辆必须—接受超限检查 ! 【。。第二十二条》 禁止车《辆在运输货物—。拖地的情况下行驶】    【 车辆运输易】抛洒、滴漏、飞扬、!散落、污染等物品】时应当采取有—效,的,防护或?者密封措《施 : !第二十三条 —任何:单位:和个人不得》擅自占用、挖掘公】路因抢?修各类?管线:需要占用、》挖掘公?路的:必须:在抢修的同时向【公路管理机构报【告采取必要的—安全措施《保障公路畅通并【在2日?内到交通主管部门】补办手续 !。 第—二,十四条 交通主管】。部,门和公安交通管理】。部,门,应当:依照各自《职责加强监督检查】及时督促和组织公路!。的清障工作保—障公路安《全、畅通《 : , ,   《 公安《交通管理《部门在处《理交通事故》时对:。。涉及公路、公—路用地?。和公路设施损—坏的应?及时告知公路管理】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有!。权要求?肇事者给予》民事赔偿 — 》 :。 第二十《。五条 除消防、医】疗急救等《特种车辆外其他车】辆通过公路收费【站必须缴纳车辆通行!费不得故意堵塞收费!车道影?响,公路畅通 — 【 第二十六条— ,违反本条例第十【六条规定《擅自修建《建筑物、构筑物的由!交通主管部门责【。令限期拆《除;逾期不拆除的】由交:通主管部门依法拆】除有关损失》。。和费用由建》筑,者、构筑者承担 】 》 第二—十七条 有下列违】法行为?。之一的?由交通主管部—门,责令停?止违法?。行为限期改正并【。给予以下处罚 !    (一!)违反本条》例第:十九条和第二十【条第(?一)、(二)项规定!。从事危及公路、【公路桥梁、隧道【、防:护设施安全》作业的处10—00元以上3万元】以下罚款  !  (二)违!反本条例第二十【条第(三)、—(四)、《(五)、(六)、】(七)、《(八)项规》。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!、污:染,或者影?响公路畅通的处【500?元以上50》00元以《下罚款并限期恢复原!状逾期不恢复的【由交通主管部门采】取措:施恢复原状费用由】责任者承担 ! 第【二十八?条, ,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一条规定拒绝接【受车辆超限检查的】可以中止其运—行车辆在公路上超】限行驶的《由交通主管》部门责令停驶—、自:行卸载并处》200元以上5【000元以下—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处500》0元以?上3万元以下罚款】;因超限运输—。对公路造成损—。坏,的应当依法承担【赔,偿责任? ? 第】二十九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二》十,二条规定货物拖地行!。驶或车?辆未:采取有效防护—、密封措施》对公路造成污染【、,损坏:的由交通《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;依法承担赔】偿,。。责任并处20—0元:以上5000元以】下罚:款 ! 第三十条 公路!建设:项目和公路修复【项目竣工后交—通,。。主管部门不按—国家有关规》定进行?验收造成一定后果的!对有关领导和—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 》 : 》 第三《十一条? 本:条例自2005年1!月1日起施》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