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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溪?市公路管理条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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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4年9!月,。20日本溪》。市第十三届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一次会【议通过 2005年!1月2?。8日:辽,宁省第?十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五次:会议:批准)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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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公》路管理保障》公路畅通促进本市公!路事业的发》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公路法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】 ,
: 第二《条 本条例适用【于本行政区域内公路!的规划、建设—、养护和管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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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本:条,例所称公路包括公路!。及桥梁、《公路隧道和公—路渡口?
! 本条?例所称?公,路,用地包括公路两侧边!沟(截水沟》)及:其界:外不少于1米—范围的土《地公路用地》的具体范《围由县以上人民【。政,府,确,定
】
本条例所称】公路设?施包括?。公,路的排水设置、防】护构造物、交—叉道口、《界碑、测桩、安全设!。施、通讯设施、检】测及监控《。设备、?渡口:码头、花草树木、】专用房屋等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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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、!自治县?人民政府交通局主】管本行政《区域内的公路工【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!机构负?责日常管理工作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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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级人【民政府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乡道的—建设和养护市、【自治县(区)人民政!府应当给予》支持 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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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《条 公路、公—路,用地和?公,路设施?受,国家:法律保护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》侵占和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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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鼓励单位》。和个人参与公路的建!设和养护对在—。公路的建设和养护】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给!予奖励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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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第五条 公》路修建资《金以国家投》资为主?的当地?人,民政府应当给予配套!支持配?套资金的投》入可以采取投工投】料,等形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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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】道修建资金由乡级人!民政府筹集市、【自治县(区)财政给!予补助 》
—。 :第六条 依法—征,税筹集的公路建【。设和养护资金、公路!建设:涉及的?市级以?下各类行政事业性】收费筹?集的公路建设和养护!资,金必须?专项用于公》路的建设和养护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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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公】路建设项《目实行?项目法人负责制度、!。招标投标制度—、工程监理制—度、合同管理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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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以国家或当地人民!政府:为主投资建设—公路的当地人—民,政府是项目法人;国!内外经济组织投【资建设公路的应当依!法确认?公路建设项目法人】项目法?人负责?建设项目的占地动迁!资金筹措建设—。实施以及经营—、养护和《债务:偿还:。等 :
!公,。。路建:。设,。、勘察设《计、施工和工程监理!单位对公《路工程在设计使【。用年限内《实,行质:量终身负责制交【通主管部门应当对】公,路工程质量》的强制性标准—执行情况监督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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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八条 公《路建设?。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!竣工:后由交通主管—部门按?照,。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!收,未验收合格》的公路不得》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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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!公路管理机》构应当按照国家法】律法规规定对公路进!行养护
】
乡级公路!的专业养护》由县(区)交通部】门,负责;乡级公路的非!专业养?护由乡镇人民政【府负责?。县(区)人》民政府给予》适当补?贴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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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养护管理和作业【可以实行管、养【分,。离对:管、:。养分离的公》。路管理机构》应当采取招投标的方!式选择符合条件【的,单位承担公路养护作!业,
! 第十一条 公【路养护应当按照【国家和上级交通主】管部门规定的—技术规范和》操作规程进》行,。保持公路路面—平整路肩《及边:坡整:洁、坚实、平—顺、稳定《桥涵、隧道》、构造物及公路【。附属设施完好标【志,、标:线齐全、《规范等良好的技术】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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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—路面破损影响车辆】。正常运行的应当及】时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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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公路养—护作业应当》采取相应《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!明显的作业》标志影响公路畅【通的应当避开—交通高峰《时段进行公路大修】和改:、,扩建施工的》应,当事先在《绕行路口予以公【告
! 第十三条 【原有的公路桥梁、涵!洞经检测荷载—。等级:达不到现行标—准的交通《主管部门应当设【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!及时采取维》修和加固等有效措施!;经检测发现公路桥!梁、:涵洞严重损坏影【响通行安全》的交通主管部门【应当设置《禁,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!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!
】 对公?。路隧道、特大—型公路桥梁要做好】雨、:雾、:雪等恶劣《天气和突发事故情况!下的养护管理—工作确?保畅通?
! 第十四条 —提,倡,公路:沿线乡镇人民—政府组织机关、【。企,业事业单位和—人民群众协助交通主!。管部门做好冬季公】路除雪防滑工—作 :。
【 第?。十五条 鼓励单位和!个人按规划》在公路两侧种植树】。木和花?草公路路树实行谁】造谁有、合造共有 ! ,
公!路路树?。不得擅自砍伐因【树木更?新和:其他需要砍》。伐的应当依》法办理审批》手续电力《、通信、广》播电视等部门因突】发性故?障抢修线路需要砍伐!公路路树的必须【在抢:修同时向《。公路管理机构报告】并,。在,2日内到公路—管理机构补办—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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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,除公路防护》、养护需要外禁止】在公:路两侧?的建筑控《制区内修建建筑【物、构筑物需—要,在控制区埋设管线】、电缆等设》施的应当事先经县】级以:上地方人民政—府交通主管部—门批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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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七:条 在公路上—增设平交道》。口应当严格控制确】需增设的应当经交】通主管部门批准并】。。达到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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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一)增设的【平交道口应当满足】行车视距要求—;
】。
(二)有【旧,道口:的不得?开设新道口》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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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商业区能集中】开,设道口的只开—进出两个《道口; 《
【 (?四)道口应当按【照标准?修建铺装材质应【当与:。行车道路面相同【铺装距离不得小于5!米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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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桥头引】线150《米范围内不得开设】道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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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六)民用道口控制在!3米以内经》营性道口控制在8】米以内 》
【 ,第十八条 公—路沿线新建村镇、】。开发区?应当与公《路规划相《协调不得占用公路控!制区范围内用—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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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九条 公《路两侧20米范围内!禁止取土《特大型桥《梁,周围3?00米大中型桥【梁周围?和较大防护设施等】特殊路段两侧—200米公路隧道上!方和洞口外100】米范围内禁止挖【砂、采石、采矿、】倾倒废弃物、进行】爆破作业及其他【。危,。及公路、桥梁—、隧道安全的活动】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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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!当设立公路用—地界:桩标明公路及公路用!地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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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【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!止下列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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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利用隧!道、:桥梁进行《带缆、牵拉、吊【装,。等施:工作业设置不符合】标准的电《力、通信、广—。播电视?线路和易《燃易爆的管》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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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在隧道、《桥梁桥孔《、涵洞内堆放易燃易!爆物品、明火—作业、搭《建各类设施;— :
(!三)倾倒渣》土、垃圾《、,。积雪焚烧各类废弃】物;
】
: (四)开办集贸!市场、?摆摊设点、堆放物品!、打场晒粮、设置障!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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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五)挖沟引水、利】用边沟排放》污物、堵塞》排,水沟渠、填埋边【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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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六)机动》。车制造厂和》。其他单?位将公?。路作为检验机动【车制动性《能的:试车场地;除农业机!械因当地《田间:作业需要在公路【上短距离行使外未经!同,。意铁轮车、履—带车和其《他,可能损害公路的机具!上路行驶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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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七)设立》非公路?交,通标志?或擅自设立公路交】通标志;
【
》 , (八)开设饭店】。、商店、加》油站、车辆维修、】洗车厂点《等经营场所
】
(】九)影响公路—交通安全《的其他行为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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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第二十一—条 在公《。路,行,驶的:车辆应?。当遵守?国家制定《的车辆限载、—限长:、限宽、限高标【准的规定
【
—。 交通?主,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!在,公路上设置载货车辆!轴载质量及车货总】质量的检测装—置对:载货:车辆进行免》费检:测载货?。。车辆必须接》受超:。限检查 》
— 第二十二条【 禁止?车辆在运输货物【拖地的情况下—行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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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运输易】抛洒、滴漏、—飞,扬,、,。散,落、污染等物品时应!当采取?有效的?防护或者《密,封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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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【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擅自占【用、挖掘公路因抢】修各类管线》。需要占用、挖掘公路!的必须在抢修的同时!向公路?管理机构报告采取】必要的安《全措:施保:。障公路畅通并在2】日内到交通主管【部门补办手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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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?。四条: 交通主管》部,。门和公安《。交通管?理部门应当依照【各自职责加强监【。。。督检查?及时督促和组织公】路的清障工作保障公!路安全、畅》通
】。
: 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!对涉及?公路:、公路用地和公【路设施损坏的应及时!告知公路管理机【。构,公路管理机》构有权要求肇事【者给予民事赔偿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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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。十五条 除》消防:、医疗急救等—特种车辆外其他车】。辆通过公路收费站必!须缴纳车辆》通,行费不得故意—堵塞收费车道影响】公路畅?通,
! ,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!条例:第十六条规定—擅自修建《建筑物、《构筑物的由》交,通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拆:除;逾期《。不拆除的由交通【主管部门依法拆除有!关损:失,和费用由建筑者、构!筑,者承担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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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二十七条 有—下列违法行为之一】。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!令停:止违:法行为限期改正【并给予以下处—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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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违】反本条例第十九条】和第二十条第(一)!、,(二)?。项规定从《。事危及公路、公路桥!梁、隧道、防护设施!安全作业的处—1000元以上3万!元以: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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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违反本条!例第:。二十条第(三)【、(四)、(—五)、(六)、【(七)、(》八)项规定造—成公路路面损坏、污!染或:者影响?公路畅通的处—500元《以,上50?00元?以下:罚款并限期恢复原】。状逾:期不恢复的由交通】。主,管部门采取措施【恢复原状费用由责】任者承担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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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八?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二十一—条规定拒绝接—受,车辆超限检查—的可以?中止其运行车辆在公!路上超限行驶的【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!停驶、自行卸载【并处200》元以:上5:。000元以下的罚】。款;情节《。严重的处5000元!以上3万元以—下罚款;因》超限运输《对,公路:造成损坏的》应当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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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。 违:。反本:条例第?二十二条规》定货物拖地行—驶或车辆《未采取有效防护、】密封措施对公路造】成污染?、损坏的由交—通主管?。部门责令《。改正;依法承—。担赔:偿责任并处2—00元以《上5000元—以下罚款 》
】 第三十条 公路】建,设项目和公》路修复项《目竣工后交通—主,管部门?不按国家有关规定】进行验收《造,成一定后果的对【有关领?导,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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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!本,。条例自?2005年1月1】日,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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