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】章,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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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—七条 各级人民政!府及其有《关,部门有下《列行为?之一:的由监察机》关或:。者,上级部门责》令改正通报批评;】拒不改正的》对主:要负责人、有关负】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员给予行政处分【
《 (一)依】法应当编制城—乡,规划而未组》织编制的或者—未按法定程序编制、!审批、修改城乡规】划的;
! , (二)超越职权或!者违:法核发选址意见书、!建,设用地规划许—可,证、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、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、?乡村建设《。规划许?可证的?;
【。。 :。(三)未依法—在国有土地使—用权出?让合同中确定—规,划条件?或者改?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!让合同中依》法确定的《规划条件的;
【
, —(四)?对,未经规划条》。。件核实或者经核实不!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!工程办理竣工验【收,手续的?;
!(五)对未》经规:划条件核《实、乡村《建设:规划核?实或者经核》实不符合要求—的建设工程以及【擅自改变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可内容进》行房屋登记的—;
》 (六)【同意修改修建性【详细:规,划、建设工程设计方!案的总平《面,图,前未依法采取听证】会等形式听取利【害关:系人意见的;
【
— (七)发现未依法!取,得规:划许可?或者违反规》划许可?的规定?在,规划区内进行建设】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!者接到举报后不依】法处理的;
【 , (八)以!会,议或者集《体讨论决定方式要】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对不符合城乡—规划的建设项目核发!规划许可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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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九—)法律、行》政,法规规定的其他行】为
第七十八【条 违《反城乡规《划有关规定擅自【改变:建筑物、《构筑物以及其他【设施用途的》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《对个人处二千元以】上一:万元:以下的?罚款对单位处一万】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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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《九条 违反建设】工程规划许》。可有关规定擅—自改变建筑物、构筑!物以及其他设施【的形式、色》彩、材质的由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确—定的城乡规划执法部!门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处一万?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罚款—
第八十条 【 未在住《宅建:筑房屋预售、—销售:场所公?布规划?条件、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、修建!性详细规《划,和建设工《程设计方案的—总,平面图?的由县?级以:。上人民?政府确?定的城乡规划执【法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!千元以上一万—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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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一》条 未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》可证或者未按照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的规《定进行建设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确定的城—乡规划执《法部门责令停—止建设尚可采取【改正:措施消除《对,规划实?施影响的限期—改正对按期》改正的处违法—建,设,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!罚款:对逾期不改正—的处违?法建设工程造价【。百,分之十的罚款;无法!。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!响的:。限期拆除对按—期拆除的不予罚款】对逾期不拆》除,的,依法强制拆除不能】拆除的没收实—物或者违法收—。入可以并处》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!分之十以下的—罚款
》 前款所称无】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!影,响包括?。下列情形
】 (?一)占用城》市道路、《广场、绿地》、河湖水域》、地下工程、轨道交!通设施、《通信设施或者压占】城市管线《、永久性测量—标志的;
【 (二》)违反控制》性详细?规划确定的建筑【容积率、建》筑密度、绿地—率等重要控制—性内:容的;
》 (三)【。占用文物《。保护单位《保护范?围用地进行建设的;!
(四】)擅自在建筑物楼】顶,、退层平台、住宅底!层院内以及》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!。建设的;
! (五)其》他,无法: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!响,的
— 临时建筑物、构筑!物,。超过批?准期限不自行拆除的!由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城乡规划执】法部:门责令?限期拆除《可,以并处临《时,建设:。工程造?价,一,倍以下的罚款
第!八十二条 —在乡、村庄规划区内!未依法?取得乡村建设—规,划许可证或者—未按照乡《村建设?规划:许可证的《规定进?行建设的由镇—。、乡人民政府责令停!止建设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!除其中占《用乡村基础设—施和公共《。服务设施用》。地进行建设的—应当拆除
第八】十三条 《 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确定的城乡规划!执法部门作出—责令停止《建设、限期拆除【违,法建设工程、临时】建,。设工程的决定后当事!人不停止建设或【者逾期?不,拆除的?有关部门应当报告本!级人民政府
!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自】收到有关部门的报告!之日起三日内责成】有,关部门采取》查封:施工现?场、强制拆除—等措施并在实施【强制拆除前发—布,公告限期《当事人自行》拆除当?事人在法定》期,限内不申请行政复】议,或者提起《行政诉讼又不拆【除的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有关部—门可:以依法强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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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条 】违反本条例规定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,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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