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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【地下水管理》办法
!云南省人民》政府令第15—3,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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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了加强—地下水管理促进【。地下水的合理开【发、利用和保护【根,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水法、【云,南省实?施,〈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水法〉办法!等,法律、法规》结合本省《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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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地下水》是指存?在于地表以》下的水体包括一般地!下水和地热水、【矿泉水等特殊—地下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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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条 在本省行政区】域,内,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和!管理地?。下水应?当遵守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和本办法有关!法规、规章》。对昆明市《行政区域内》地下水?管理另有严于本办法!规定的依照其规定】。执行
】 在本省行政】区域内勘《查地下?水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】国矿产资源法及其】实施细?则和有关法》。。规
第四】条 :地,。下水管理应当—遵循保护优先—、统一规划、—。合理开发《、综合利用、厉行】节约、严《格管理的原》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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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《 ,各级: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对地下水管理!。工作的领导》。加大宣传教育力【度鼓励、支持地【下水节约和保护先】。进科学技术》。的研:。究、推广和应用提高!全社会节约》和保护?地下水的意》识并对节约和—保护地下水取得【显著成绩《的单位、个人给予表!彰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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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】位或者个人都有【节约和保护地下水的!义务有权《对违:法勘查、《开采:、污染地下水的行】为予以?制止、检举和—控告
—第六条 县》级以上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本》。行政区域内》地下水的统一管【理和监督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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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—级,以上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职责?分工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地热水、矿泉】水等:。地下水?的有关矿产资源【属性的管理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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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。级以:上城乡建设》、环境保护等—有关部门《按照职?责分工负责》本,行政:区域内?地下水的有关—管理工作《,
第七条 县!级以上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编制地下水开发利用!和,保,护规划经征求发【展,改革、国土资源【、,城乡:。建设、环《境保护等部》。门意见后报本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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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!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规!划应当?。服从流域《、区域水资源规【划并与发展改革、国!土,。资源、城乡建设、环!境保护等有关—部门编制《的有关规划相衔接和!协调:,
第八条 】县级以上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同级环境保护行政】。主管部门《和有关部门》拟定本行政》区域内的《地下水功能区—划报本?级,人民政?府批准后组》。织实施并报上一级】主管部门备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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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省水行政主—管,部,门应当会《同省国土资》。源、城乡建设行政】。主管:部,门根据全省地—下水的开发利用【现状和动态监测情】。况在:依法划定的地下【水严重超采地—区,范围内划定地下【水禁止开采》区或者?限制开采《区报省人民政府批】准后予?以,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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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昆明市水》。行,。。政主管部门应当【会同市国土资源【、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在依法划》定的本行《政区:。域地下水严重—超采地区范》围内划?定地: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!限制开采区》报市人?民政府?批准后?予以公?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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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在—地下水严重超—采,地区:不得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地下水?。取水工程《或者:。。设,施不得在批准—。。的年度取水量—的基础上增》批,取,水量
】 在禁止开【采区内不得利用取水!工程或者设施开【。采地下水已》有的地?下水取水工》程或:者设:施应:当限期封闭或—者拆除
! 在限制开—采区内?。对已有的地下—水,取水工?程或者设施应当【。削减:取水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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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一条 》经批:准,的地下?水开发利《用和:保护规划、地—下水功能区划、【地,。下水超采地》区和严重超采地区、!地下水禁止开采【区和限?制开:采区需要修改或【者调整的《应当按照编制程序】报经原批准机关【批准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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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:。县级以上《水行政主《管,部门应?当,会同同级国土—资源:行政主管部》门和:有关部门按照布局】合理、?信息共享的原则,组!。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!的地下水监》测站网规《划并按照《规划建立和完善地】下,水监测站《点组:织开: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工!作建立地下水—监测信?息,共享平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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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对地下水【。超采地区《和严重超采地区、】漏斗:区、集中式》地下水水源地、地】下水污染地区应当实!施重点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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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县,级,以上水?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会同同级国土【资源、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根—据本行政区》域内地下水的水文】地质条?件、:地下水动态监测资】料、实际开采量【及,因开发地《下水诱发的》。地质灾害等情况核定!本,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!可开:采,量并报上一级主【管部门备案—
上!一级水行政主—。管部门?应当在核定的地下】水可开采量范—围内批准下达可供该!行政:区域取用的地下【水,总,水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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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四条 对地下】水依法?实行取水许可—和水资源费征—收管理制度;对【地热水?、矿泉水同时依【法实行采《矿许:可制度并依照—规定实行矿产资【源有偿使用管理【。制度
【。 取水许可】、采矿许可的审【批权限、程序、监督!管理和水资源费、矿!产资源补偿费—等有偿使用税费【的征收管理》依,照国家和省人民【政府有?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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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。十五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!上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和有关?机,关不得批准》开采地下《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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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在地】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开!采,地下水的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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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在地下水严】重超采地区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地下水取水!工程或者《。设,施,的;
! (三)》在城乡?公共: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!满足用?。水,需求的?区域开采《一般:地下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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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在有泉眼景观的】风景名胜区开—采地下水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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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(五)地下》水,已受到严重污染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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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】),开采地下《水可能引发地质【灾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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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七)开采地下—水可能危害建筑物安!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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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!禁止开采地下水或】者经论证不应当开】采地:下水的其他》。情形?
第十—六条 经批准—开采地下水的施【工单位应《。当具有相应》资质并严格按照【地,下水取?水工程方《。案施工保证施—工质量防止地—下水污染
! : 施工单位在地下!水取水工《程,施工中发《现环境地质不—宜实:施地下水取水工程】的应当立即停止施】工采取防止地质灾】害的措?施并通知《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!的单位或者个人;】建设地下水取水工】程的单位或者—个人:应当及时向原审批】机关报?告,
》。第十七条 建设【地下水取《。水工程的单位或者】个人应当按照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和国【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!。设施保证计》量设:施正常运行并按照】规定填报取用地下】水统计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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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设地下水《取,。水工程的《单,位或者个人应当按】照有关主管部门【的要求对地下水的水!位,、水量、水质—进行动态监测—并将监测结果定期】向县级?以上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和:国土资?源行政主《管部门报《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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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禁!止,任何单位或者—个人利用渗井—、渗坑、《裂隙或者溶洞等向地!下排放有毒有害的】废水:。、污水弃置》。。垃圾等污染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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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堆放垃【圾、矿渣等废弃物的!。地点应当由有关【单位和?个人采取相应防【渗措施?避免渗?入,地,下污染?地下水?
第十九】条 :在进行勘查、采矿、!建设地下《工程、开《凿隧洞或者其—他活动时应当—采取防护《。性措施防《止地下水污染或者】水源枯竭;因—疏干排水导致地下】水位下降、枯竭的建!设单位应当采—。取,补救措施对其—他单位或者个人【生活、?生产造?成,损失的应当》依法补偿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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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在【城乡公共供水管【网覆盖并《能够满足用水—需求的区域应当【停止取用《一般地下《水,并拆除地下水—取水工程已经取得取!。水,。许可证的应当—在停止?取水:的30日内到原审】批机关办理取水许可!证注销?手,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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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】照前款规《定,停止:取用:一般地下水》后确需?保留地下水取水工程!不必拆除的应当到原!审批机关办理—备案并封闭地下【水取水工程》。
— 确需重新启用!已封:闭的地下水取水工】程取用?地下水的应当到原审!批机关?重新办理取》水许:可手续
第!二十一条 不—再使用的地下水取水!。工程取用地下水的单!位或者?。个人应当在》停,止取:水的:。30日内到原审批机!关办:理取水?许可证?注销手续取》得采矿许可证的应当!同,时,办理采矿许可—证注销?手续并?封闭或者拆》。除地下水取水工程!
《。第二十二条 封闭或!者拆除地下水—取水工?程应当由具有相应】资质的施工单位承】担所需费用》由取用地下》水的单位或》者个人?承,担封闭或者》拆除地下水取水工程!不得污染地下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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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三条《 县级以《上水: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!机关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五条规定—擅自批准开采地下】水的由其上》级主管部门或者【。本,级人民政《府责令改正;—情节严重的》对直: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。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。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《第,二十四条《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有管辖权的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!部门依?照中华?人,民,共和:国水法的有关规定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采?。取补:救措施处2万元【以上:5万元以《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!的处5?万元以上10—万元以?下的罚款已经取得取!水许可证的吊销其取!水许:可证
! , (一)未》。经依法批准擅自开采!地下水或者有本办】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!之一开采地下—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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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未依?照批准的取水地点、!。取水量、取》水用途、《取水期限等取—水许可规定条件开采!地下:水的?
第二十【五条 ?。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!者个人违反本办【法,第二十条、第二【。十一条规定》未办理许可》证注销手续并封闭】或者拆除地下水取】水工程的由》县级以上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责》。令,限期改正;逾期仍】不,封闭:或者不拆《除的由县级以上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组》织封:闭或者拆除所需费用!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】可,以处1万元以上3万!元以下的罚》款
—第二十六条 —对,违反本办法》其他:规定的违法行为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应当:追究法律责任的【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,、规章的规定追【究法律责《任,
第二十七!条 本办法自200!9年9月1日起施】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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