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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章 竣工《验收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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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条 !单,项工程完工后—建设单位最迟—在,3个月?内报请?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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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条 竣工!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国!家及水利水电—行业标准及规—程规范进行》竣工验?收,资料应包括设计、施!工、竣?工,决算等方面的基础资!。料其中竣工决—。算应有审计报—告工程质量方—面,应有工程《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】的工程质《量评定报告
第五!十四条 35K【V单:。项工程竣工验—收由:州计委、水》。电局:。主持竣?。工验收单项10K】V及以下《输配电工程》。由云:南文山电力(集团】。)股份有限》公司或县计委、水】电局主?持验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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