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》 文山州建设工程!场地:地震:安,全性:评价实?施办法 【 (文政办发〔【2002《〕2:。。70号?) 第一条 为】防,御与: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!民生命财产安全确】保,防,震减灾目标》的实现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防震减灾法、地震安!。全性:评价管理条例和云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!及云南省建》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!性评价管理规—定结合我州》实,际特制定本办—法 【 ,。 第二条 本办【法所称?建设工程场地地震】安全:性评:价(以下《简称地震安》全性评价)是指【对建设工程》场地进行的地震危险!性分析、地震动【参数确?定、地震《地质灾害评价和地震!小,区划:等专:项业务 ! , 第三条 州县【地震行?政,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!原则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的地【震安:全性评价《管理和监督》工作各级《计划、建设、经贸、!交通、水务等—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各自:职责:协同地震部》门做好?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!的管理?、监督?工作 ! ,第四条 重》大建设?工,程和可能发》。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!设工程场地》必须进?行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工作并根据地震【安全性评价的—结果确定《抗震设防要求—进行抗震设防— ? ? 第五《条 重大建设工程是!。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!和重:大影响的工》程主:要包括 —    《 ,(一)生命线工【程  —   1、州、县各!类救灾?应急指挥机构—的办公大楼; 【     2】、,城市供水、》供电、供油》、供气等《的调:度,控制工程《。及,主,要管道干线枢纽工程!;贮水、贮》气、贮油工》程; —    3》、,。州、县医院》的门诊?楼、医?技楼、住院楼、血库!(站)、急救中心(!站)    ! ,(二)重要》公,共场所   !  :影剧院、体育场(】馆)、大《中型会场《。、商场、宾馆(招】待所);州》、县级学校》。的教学大楼、宿【舍楼   】  :(三)重要工程【   —  1、公路的大】。、中型?桥梁:。和中长隧道、立交桥!、高架桥和》交,通枢纽汽车》客运站; 】    2、机场】的跑:道、候机《楼、航管楼; 】 :    3》、装机容《量20万千瓦以上的!火,力发:电,厂、:5万千瓦以上的【水力电发站厂—及其变电站60千】伏以上的枢纽—变电站;  ! ,  4、州》、县的?广,播电视?中心和发射台—;   【 , 5、州、县长途】电信枢纽和》电信主机房工程; !  《 ,  (四《。)其他?工程 》     1—、公安、消防、金】融、信息《中心等单位的主【体工:程; 《  ?   2、中型以上!。冶金企业的》动力系统《建设工程; — ?    3、中【型以上?化工、?石油化工企业的主要!生产装置《及其控制系统—的,建设工程; 【    》 4、中型》以上糖业、水泥【、制浆、造纸、【洗涤剂?等生产企业的主体工!程; 》    《 5、烟叶复烤企业!的主体工程 【 , 第六条】 ,。。可能:产生:严重次生灾害的工】。。程,是指:遭,受地:震破坏后《可能引发水》灾、火灾、爆炸、】剧毒、强腐》。蚀性:。物质大?量,泄漏和其他严重【灾,害的:建设工程主要包【括     !1、城市上游的一】级挡水坝《工程大中型水库【大坝; 》 ,     2、【易燃:易爆和剧毒物品【的,生产车间贮存—易燃:易,爆、剧毒、强腐【蚀性物质的》工程和设施》;,  》   ?3、大中《型矿井及《其配:套工程 】 , 第七条 按照本!办法必?须进行地震安全【性评价的建筑工【程其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或者设计—必须包括《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!结果所确定的抗【震设防要《求地: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由!建设单位委托—具有:相当资质的评—价,单位承?担所需费用纳入建设!项目预算 【 ? :第八: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!评价工作《的单位必《须取得国家或省地】。震,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】的地震安全性评【价资质?证书并按照证书【。级别及?规定的范围从事地】震,安全性?评价在本行政区域内!从事地震安》。全性评价的单位【必须经州或者建【设工程所在》县地震行政主—管部门进行》资质验证和项—目登记 ! 第九条 承担】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!的,单,位必须严《格执行国家》地震行政主》管部门制定的地震】安全性评价工作【规范 《 :  :  地震安全性评价!收费标准按照—财政:部,。、,国家计委《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!性收:费转为经《营服务性收》费(价格)的通【知(财?综〔20《01〕94号—文件)执行不—得擅自提《高收费标准 【 : 第十条 重!大建设工程的地震】安全性评价工作应】纳入:基本:建设管理程序—并由地震、计—划、建设部门负责】日常:指导、监《督工作 《。 【第,十一条 违反—本办法有下》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州或》者县地震工》作主管部门》按照职责权》。限责令改正处—1万元以上10【万元以?下罚款 《  《   (一)有【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!震安全性评价的;】     (!二)有关《建设单位不按照地震!安,全性评?价结果确《。定的抗?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!设防的 》 ? ?第十:二条 违《反本办法有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由州或者县【地震工作主管—部门责令其停止【违法行为没收违法】所得:。并处5仟元以上3】万元:以下的罚款;造【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!任, ,     (】一)从事地震安全】性,评价的单位没有取得!国家或者省地震行】政主管?部门核发的》。地,震安全性评》价资质证书的; 】 :     》。(二)在本》。行,政区:域内从事地震安【全性:评价工作的单位没有!。经过州或县地—震行政主管部门进】。行,资质验证的 — 第】十三条 国》家工作人员违反【本办法?在地震?安全:性评价工作中玩忽】职守滥用职》权,徇私舞?弊构成犯《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;尚】不构成犯罪的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— : : 第十四【条 本办《法自2?0,03年1《月1日起施行 】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