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 【 富宁县》城,区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暂行规定 ! :     (—2,。007年1月23日!富宁县?政府富?政,发[2?00]?号文件发布》) 第《一条 为了加—强对政府投》资建: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!范,投资:行为提高投资效率充!分发挥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的—社会效益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审计法【。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结合本县—实际制定本办—法, 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的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(以下简称】建设:项目:)是指以财政—资金、各项政府【性专项资金》、政府统一借贷【资金及其《他财政性资金为主】要,。资金来源的新建、】改建、扩《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!本县国有《独资投融资公司的】。投,资建设项目 — 第:三,。条 县?人民政府审计机【关(以下简称审计】机关)对列入年度审!计计划?投资额在50万元】以上的建设项目【进行审计监督—时适用本《办,法 ?    审计机【关对由政府》部门管?理的:利用国外政府—、社:会团体、民》间捐赠资金》的建设项目》进行审计时参照本】办法的规《定执行 《 第四条 审计机关!对国家建设项目实】行竣工决算审计【制度对审计管—辖范围内的建设项】目进行审计并—接受上级审》计机关的授》权对中央和上级【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进行审计 【 第五条 建设项】目主管部《门以及其他与建【设项目有关的单【位和:个人应当按照职责】权限配合、协助【审,计机关开展建设【项目的审计监督工】作 第《六条 审计机—关根据需《。要对建设项》目实施?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!。     —(一)对建设—项目: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!情况、?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!和,年度决算、项—目竣:工决算进行审计;】     (二)!对基本建设程序、资!金来源和其》他前期工作以—。及建设资金管理与】使用情况《进行审计;  】   (三)根据】需要对有《关合同?进行审计检查合【同的订立、效力、】履行、变更和—转让、终止的真【实性、合法》性; 《 ,   ? (四)对》债务:、税:费计缴、建设—成本的真实》。。性和合法性》进行审计;   ! , (五)对工程造】价进行审计重—点审计工程预—算、工程结》算的真实性、合法】性以:及工程投资的有【效性;?     (六】)根据需要》对建设项目的—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监理、【采购、供货》等方面招《投标和工程承发【包情况进行审计检查!招投标程序及其【结果的合法性—以,及工程承发包的合】法性和有《效性; ! :    (七—)对设备、材—料的采购、保管【、使用?。和核算情况进—。行审:计;  》   (八)—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!收入、结余资金进】行审计检查形—成,。和分配?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! ,第七条 建设—单位(项目》法人)签订建设【。工程的有关》合同时应当在合【同,中注明接受审计机】关,审计:监督 第八条 】对财政性资金投【入较:大或者?关系国计民生—的建设?项目经县人民政府】批准:审计机关可》以对其?前期准?备,、建设实施》、竣工?。。验收的全过》程进行跟踪审—。计 第九条 【建设单位应当在【建设:项目:开工后30日—内向审计机关报送】建设项?目立项的资》料 第十条—。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!目,竣,工后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及时【编制竣?工决算并向审计【机关申?请竣工决算》审,计 ?  建?设项目竣工决算【需要审批的建设单】位应当自财》政或者其他有关主】管部门对《。建设项?。目竣工决《算,审批之日起》15日内向审计【机关申?请竣工决《算审计;不需—要审批的应》当在编制竣工—决算后15》日内:向审计机关申请【竣,工,决算审计 》  : ,  审计机关—应当自收到建设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申!请之:日起30日内—决定审计方式并书面!通知建设《单位 第十一【条 建?设单位和与建设项目!直接有?关的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等】单位在?审计机?关实:施审计过程中—应当按照要》求提供与建设项目】有关的下列资—料  《 ,  (?一)概算或者预【算编:制资料以及有关【。部门的批准文件;】   (》二,)合同文本和—招标、?投标有?关资料; —  (三)施工图】纸和:设计图纸《变更等资料; 【   (四)内【部审:。。。计情况和《内部:控制制度资料; !  (五)财务【会计:报表、会计账簿、会!计凭证以及》其他会计资》料;  》 (六)工程竣【工初步验收》报告;   【(七)建设》项目工程《结,。算资料;   (!八)设备、材料采购!以及入库、》出,库资:料; ?。  : ,(九)工《。程竣工决算表;【   (十)同】级财政部门审查【批准的工程》竣工财务决》算报表?;,   (十一)】法律、法《规、: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!其他资料 第十】二条 审计机关依照!。中华人民共和—。国审计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审计】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!律法规?所规定的程序、时】限进:行审计 第十【三条 有国家资金】投入的?建设项目《必须在建设工程施工!合同中约定预付【工,程款:时预留30%—的尾款待审》计工作结束后清【算违反此规定多支】付工程款造成损【失的追究责任—人的责任 第【十,四条 列入年度审计!计划进?行竣工决《算审计的建》设项目建设单—位应将审计机关【作出的审计报告作为!工,程款的结算依—。据违规多付工—程款:的依法追《究有关单《位和:相,关,责任人的法》律,责任 第十五条 !对审:计,核减的工《程款项?和发现的违规违【纪资:金依照国家有—关规定?。。进行处?理   审计机关!在审计?中发现违《法、违纪或涉嫌犯】罪行为的应》当及时移交纪检、监!察机:关、司法机》关进行查处 第十!六条 审计机关组织!审,计的国家建设项目】除国债、以工代赈】资,金项目外按照核减】投资额的30%由】建,设单位?缴入审计专》户 第十—七条: 审计机《关依法对社会审计】、评审机构、工程】造价咨询机构等单】位承办的政府投资】。建设项目的相关业】务进行监《督,发现社会审》。计组织的审》计质量存在问题【的应当予以纠—正或者重新组织审计!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执!业行为移送》有关部门依法—进行:处理 第十八条 !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!审计:后应当根据审计事实!。和相:关的法律、法—规,的规定应工作需要】依法出具《审计报告《。、审计决《定和审计《移,送处理书《 第十《九条 审计过—程中被审计单位应按!照审计机关的要【求报送有关文件、】资料并对《文,件、资料的真实性】和完整?性,负责:。拒绝、阻碍》审计的由审计机关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审计法等有关—法律法规的规—定进行?处罚 第二十【条 :审计:机关应当自审计报】告和审计决定送【达之日起9》0日:内了解审计报告的】落实情况检查审计决!定的执行情况;对被!审计单位超过—90日未《执行审计决》定,的审计机关应—当,责令执行《或者:提请有关主管—部门协助执行仍不执!行的申?请人民法《院强制执行 第】二十一条《 审计人员在—审计过程中要忠于职!守严格执行审计廉政!规定审计人》员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!的依照有关》规定处理;涉嫌犯】罪的移送《司,法机关处理 — 第二十二条 被】审计:单位对审计机—关作出的审计决定】不服的可《以在法定《时限内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者《提,起,行政诉讼 第二】十三条 本》办,法自颁布《之日起?施行 ?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