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德宏—州防雷减《灾管理办《法 《 第一条 为了加!。。强雷电灾害防—御工:。作保护国家利益和】人,民生命财产》安全维护公共安全】、促进经济建设【和社:会,。发展:依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气【象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许可法及【中国气?象局第8号》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!等法律、法规的有关!规定结合德》宏州实际制定—本办法 】 第二条 在德!宏州行政区域—内从事防雷工程设】计、施工、验收和防!雷装置?的,检测等防雷减灾活动!及其相关管》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! 第三条】 防雷减灾》工作:实行安全第一、预】防为主?、防治结合的方【。针 第】四条 德宏州气【象,局(以下简称—州气:象局)是德宏州气】象主管部门在云【南省气象局和德宏州!人民政府《的领导下负责—德宏州防雷减—灾,管理工作《 , , ,    各—县市:气象主管机构在上】级气象主管》机构和本级人—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!管理本?。行,政区域内的》防雷减?灾工作 《 ,    德宏州!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、质量《技术监督、》城市规划建》设,、,房屋土?。地等行政管理—部,门应当按照各自的】职责协同气象主管】部门实施本》办法 【 第五条《 下列场所或者设】施,应当安装防雷装【置   【 (一《)建筑物防雷—设计规范规定—的一、二《、三:类防雷?建(构)筑物; 】 ? ,  (《二)石油、化—工生产或《者贮存?场所; 【   《(三)电力生产【设施:和输配电系统—;    】。 (四)邮电通信、!交通运输、广播电】视、医疗卫》生、文化体育—、厂矿企业、金【融证券、酒店—宾馆、重要或人【员密集的《公共建筑物》、计算机信息—等社会?公共服务《系统的主要》设施; —    (五【)按照?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!技术:规,范应:当安装防雷装置的】其它:场所和设施》 第六条! 德宏州内从—事防雷工程》专,。业设计和施工单位应!当按:照,中国:气象局第10号【令防雷工程专业资】质管理办法的—有,。关规定应具有—相应防雷工程—专业设计或》施工资质《等级证书禁止无【证、挂靠《。或超:出等级进行防雷工程!专业设计和施工【。 , 《 第:七条 ?防雷工程设计—单位应当根据当地】雷,电活动的规律—和地理、地质、土壤!、环境等外界—。条,件结合雷电防—护对象?的防护范围和—目的严?格按:照,国家规定的防雷【设计规范进行设【。计, : : 第八条 —根据中国气象—局第11号令防【。雷装置设计审核【和竣工验收》规定德宏州行—政区域内防雷装【置的设计审核由气】。象主管部门授权有资!质的州和县》市避雷装置检测中心!承担   】 建设单》位应当将防雷工程设!计方案、图纸和【。有,关资料?直接报送当地—避雷装置检》测中心审核未经审】。核,同,意的设计方案不得】交,付,施工    ! 防雷工程设计需要!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!按原:。审核程序报批—。。。 第九条! 申报审《核的防雷工程气象部!门应当?在收:到申请材料之—日起5日《。内作出审《核决定?对符合设计要—求的出具设计审核】文件;对不符合设计!。。要求的作出不予设】计审核的决定—并,书面通知申请人【 —第十条 防雷工程】的施工单位应—当按照经审核—批准的设计》方案进行施》工并接受气象部门】。。的施工?监督和技术指导 ! , 第十》一条 审核的防雷】工程及新建、—扩,建、改建的防—雷装置?必须:经当:地避:雷装置检测中—心,进行验收建设—单位应当向》当地气象《主管:部门申请防雷工程验!收    !防雷工程未经验收】合格不?得投入?使用 》 : 第十?二条: 防雷?装置检测机构经技】术监督部《门的计量认证并取】得相应防《雷检测资质》和省气象《局的授权后按照【核定的检测》项,目,。的范围?开展检测工作 !   ? 防雷《装置的?检测机构可以接受】防雷工程建》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!的委托为防雷工【程提供技术服务 ! ,。 : 第十三条 按照】本,办,法第五条规定安装的!防雷装置使》用单位应当做—好日:常维护工作》投入使用《后的防雷装置实行】定期检测制度防雷】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!易燃易爆《危险环境场所的【防雷装置应当—每半:年一次?。检测费?用按物?价部:门核定的标准—收取    ! 物业管《理企业应当做好居】住物业防雷装置的日!常维护工作三—层以上(含三层【)、高?度大于10》米(含?10米)的高层【住宅应?当通过防雷》装置检测机》构的年?度检:测;3层以下的【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可!以根据需要》向防雷装置检测机】构申请检《测 第十!四,条 防雷装》置检测机构》在检测业务结束后应!当,出据检测报告通知】委托单位对不符【合技术?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!委托单位应当及【时整改 【 第十五条 防雷!装,置检:测机构必须严—。格按照国家有—关法律、法规标准和!技术规范的》有,关规定开展检测工】作 《 ,   防雷—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!检,测数据?。应当科学、》。公正、准确并按照】约定承担《相应的责任 【 第十六【条 雷电防护产品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!质量要?。求并以技术》监督部门或者其授】权的机构检验—合,格 《    禁止销售!和使用不合格—的或者禁用》的雷电防《护,产品 — 第十七条— 德宏?州各级气象》部门应?当加强?。对雷电的监测—和预警组《织对雷电防护的科】。学研究和防雷技术的!推广、应用》 第【十八条 德宏州【区域内街道、乡(】镇)和单位对本地区!、本:单,位因遭雷《击发生?的人员伤亡和—财产损失事故应【当按照有关》规定及时《上报并同时报—告州气象局》或者所在地的—。气,。象部门?    【 ,其它有?关部门和单位应当】积极配合各级—气象:部,门对雷电《灾害进行调查评【估,和成因鉴定》工作 《。 第十—九条 ?违反本办法第五条、!第六条、《第八条第二》款、第十一条和第十!三条规?定的由?州气象局或者有关县!市气象部门责令【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!评    !对违反本办法的行】为,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应当予以【处罚的?依照有关规》定处:理 第】二十条 对违—反,本办法?规定发?生雷击火灾、爆炸】、,人员伤亡和财产【。严重损失的应—当依法追究责任【单,位,和责:任人员的行》政责任并依法由【有关单?位和人员承》担相:应的民事责》任构: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! 第二十一【条 本?办法有?关用语的含义 !    (一)】。防雷减灾《管理对防雷装—置进行?设计审核、》施工:监督、竣工验—收、定?期和不定《期检测以及日常维护!等工作 》    》 (二?)防:雷工:程雷电防护的—建设:项目按其性》能具体分为 【    —直击:雷防护?工程由接《闪,器,。。(包:括避雷针、带、【线、网?。)、引下线、接地装!置以及其它接连导体!组成具?有防御直击雷—性能的系统装—置建设项目 !   ? 雷电电磁》脉冲防护工程由电】磁屏蔽、等电—位连:接、:共用接?。地网、过电压保【护,器以及其它接连导体!线组成?具有:防御雷电《电磁脉冲(包括【雷电感应和雷—电波:浸入)性能》的系统装置建设【。项目 》 ,   (》三):防雷装?置具有防御》直,击雷、雷电感应和雷!电波浸入性》能的接闪器》。、引下线、接—地装置、过电—压保护器以及—其它接连导体的总称!。 第二】。。。。十,二条 本《办法由德宏州气象局!负,责解释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