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德宏州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】 《 第一条 为了加】强雷电灾《害防御工作保护国】家利益和人民—生命财产《安全维护《公共安全、促进【经济:建设和社会发展依】据中:。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!、中:华人民?共,。和国行政许》可法及中《国,气象局第8号令【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】等,法律、法规》的有关?规定结?合德宏州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— , 第二】条 在德《宏,州行政区域内从事】防雷工程设计—。、施工、验收和【防雷装置的》检测等防《雷减灾?活,动及其相关》管理活动适》。。用本办法 】 第三条 防【雷减灾工作实行【安全第?一、预防为主、【。防治:结合的?方针 《 ?。 第四条 德—宏州气象局(以【下简称州气象局)是!德宏州气象》主管部?门在云南省气象【局和德宏州人民【政府的领导》下负责德《宏州防雷《。减灾:管理:工,作  —  各县市—气象主管机构—在上:级气象?主管机构和本—级,人民政府的领导【下,组织管理本行政【区域内的防》雷减灾工作》 :    德宏】州,各级安全生》产,监督管理、质—量技术监督》、城市规划建—设、房屋《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按照各自—的职责协同气象主】。管部门?实施本办法 【。 第五—条 下列场》所或者设施应当【安装防雷装》置 》  : , (一)《建筑物防雷设—计,规,范规定的一、二【、三类防雷建(构】)筑物; 】   (》二):。石油、化工生产【或者贮存《场所;   ! (三《)电力生产设施和】输配:电系统?;  —  (四》)邮电通信、交【通运输、广播—电视、医疗卫生、文!化体育、厂矿企【业,、金融证券、酒店宾!馆、重要或人员密集!的,公,共建筑物、》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!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!。。施;  【  (五)—按照法律、法规、】。规章和有关》技术规范应当安装】防雷装置的其它【场所和设施》 《 第?六条 德宏州内从】事防雷?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!单位应当按照中【国气象局第》10号令防雷工【程专:业资质?管理办法的有关规】定应具有相应防雷工!程专业设《计或施工资》质等级证书》禁止无证、挂靠或】超出等级进行防雷工!程,专业设计和施工【 第【七条 防雷工程【。设计:。单位应当根据—当地雷?电,活动的规律和地理】。、地:质、土壤、环境等】外界条件结合雷电】防护对象的防护范】围,和,目的严格按照—国家规定的防雷设】计规范进行设计 】。 , 第八—条 根?据中:国气象局第1—。。1号令防雷》装置:设,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!。定德宏?。。州行政区域内防雷】装置的设《计,审核由气象主管部】门授权有资质—的州和县市》避雷装置检》测中心承担 【    建【。设单位应当》。。将防雷?工程设?计方案、图纸和有关!。。资,料直接报送》当,地避雷?装置检测中心审【核未经审核同—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!付施工 》    防雷】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!建设单位应当按【。原审:核程序报《批 【第九条 申报审核】的防:雷工程气象部门【应当在收《。到,申请材料《之日起5日》内作出审核决定对】符合设计要求—的出:具,。。设计:审核文件;对不符合!设计:要求的作出不予设计!。审核:的决定并《书面通知申请人 】 《 第十条 防—雷工程的《施工单位应当按照】经,审核批准的设计【方案进行施工—。并接受气象部门【的施工监督和技【术,指导: :。 第》十一条 《审核的防雷工程及新!建、扩建、改建的】防雷装置必须—。经当:地避雷装置检测【中心进行《验收建设《单位应当向当地气象!主管部门申》请防雷工程验—。收 》。  : , 防雷?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!得投入使用 【。。 :。 第十二条 【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经!技术监督部门的计】量认证并取得相应】防雷检测《资质和省气象局的授!权后按照核定的检】测项目的范围开【展,检测工?作   【 防雷装置的检测!机,构可以接受》防雷工程《建设、设计、—施工单位的委托【为,防雷工程提供技术服!务 第十!三条 按照》。本办法第五条—规定安装的》防雷装置使用—单位应当做》好日常维护工作投入!使用后的防雷装置】实行定?期检:测制度防《雷检测应《当每年一次对易【燃易爆危险环境【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!每,半年一?次检测费用按物价】。部门核定的》。标准收取 【    《 物业管理企—业应当做好居住【。。物业防雷装置—的日常维护工作三】层以:。上(含三层)、高度!。大于:10米(含》10米)的高—层住宅?应当通?过防:雷装置检测机构的】。年度检测;3层以下!的住宅物《业管理企业可以根】据需要向防雷装置检!测机构?申请:检测 ? 第—十四条? 防:雷装置检测机构在】检,测业务结《束后应当出据检测】报告通知委托单【位对不符合技—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!置委托单位应当及】时整改 》 《第十:。。五条: 防雷装置》检测机构《必须严格《按照:国家: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。标准和技术》规,范的有关《规,定开展?检测工作 —    防【雷装置?检测机构出具的检】测数据应当科学【。、公正、准》。确并:按照约定承担相【应的责任 》 《 第十六条 雷【。电防护?产品应当符》合国家规定的质【量要求?并以技术监督部【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!检验合格《   — 禁?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!的或者禁用的雷【电,防护产品《 》 第:十七:。。条 德宏州各—级气象?部门应当加强对雷电!的监:测和预警《组织对雷电防—护的科学研究和【防雷:技术的推《广、应用 !。 第十八条 德宏】州区域内街道、乡】。(镇)和《单,位对本地《区、本单位》因遭雷击发生的人】员伤亡和财产损【失事故应当按—照有: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同!。时报告?州气象?局,或者所在地的—气象部门 》    其它!有关部门和单位应】当积极配合各级气象!部门对雷电灾害【进行调查《评估和成因鉴定【工作 ? , ,。。 第十九—条 违反《本办法第《五条、第《六条、第八》条第二款、》。第十一条和第—十三条规定的—由州:气,象局或者有关县【市气象?部门:责令改?正或者给《予通报批《评    】 对违反本办法的】行,为法律、法》规,、规章规定应当【予以处罚的》依,。。照有关规《定处理?。 第二十!条 :对违反本《办法规定发生雷击】火,灾、:爆炸、人员伤亡和】财产严重《损失的应《当依法追究责任【单位:和责任人《员的行政责任并依法!由有:关单位和人员承担】相,应的民事责》任构成犯《罪,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 ! : 第?二十一条 本办法有!关用语的《含义 》    (一【)防雷减灾管理对防!雷装:置进行设计》审核、施工》监督、竣工验—收、定?期和不定期检—测以及?日常维护等工作 】 :    》(,二,)防雷工程雷—。电防护的《。建设项目按其性能】具,体,分为 《    —。直击雷防护》工程由接闪》器(:。包,括避雷针、带、【线、网)、引下线、!接地装置《以及其?它接连导体组—成具有防《御直击雷性能的系】统,装置建设项目 !  :  雷电》。电磁脉?冲防护工程由电磁屏!。蔽、等电位连接、】共用接地网、过电压!保护器?以及其它接连导体线!组成具有防御—雷电电磁脉冲(包】括雷电感应和雷电】波浸:入,)性能?的系统?装置建?设项:目 :    (三!)防雷装置具有防御!直击雷、《雷电感?应和雷电《波浸入性能》的接闪器、引下线】、接地装置、过电】压保:护器以及其》它接连导体的—总称 【 第二十二条 本】办法由德《宏州气象局负责【解释:。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