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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《宏州防雷减灾—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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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【了,加强雷?电灾害防御》工作保护国家利益】和人民生《命财产安《全维护公共安—全、促进经》济建设和社会发展】依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气象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许?可法及中国气—象局第8号令—。防雷减灾管理办【法等法律、法—规的有关《规定结合德宏州实】际制定本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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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在德!宏州行政区域内从事!防雷:工程设?计、施工、验收和】。防雷装置的检测等】防雷:减灾活动及其相【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!法
【第三条 《防,雷减灾工作实行安】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】、防:治结合的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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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:条 德?宏州:气象局?(以下简称州气象局!)是德?宏州气象主管部门】在云南省《气象局和德宏—州人民?政府的领导下负【责德:宏州防雷减灾管理工!作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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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气》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!象主:管,机构和本级人民政】府的领导《下组织管理本行政区!域内的防雷》。减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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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—宏,州各级安全》生产:监督管理、质量技术!监督、?城市规划《建设、房《屋,土地等?行政管理部门应当】按照各自的职—责协同气象主管部门!实施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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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 ?下列场所《或者设施应》当安装防《雷装置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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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建筑】物防:雷设计规范规定的】。一、二、三类防雷】建(构)筑》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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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石油、化工生【产或:者贮:存场所; —
—(三)电力生产设施!和输配电《系统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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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邮电通《。。信、交通《运输、广播电视、医!疗卫生、文化体育、!厂矿企?业、金融证券—、酒店宾《。馆、重要《。或人员密集》的公共建筑物—、,。计算机信息等—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!。主要设?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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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按照!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和有关】技,术规范?应当安装防雷装【置,的其它场所和设【施 ?
第六条 德!宏,州,内从事防雷工程【专业设计和施—工单位应《当按照中国气象局第!10号?令防雷?工程专业资质管理】办法的有关规定【应,。具有相应防雷工【程专业设计或施工资!质等级证书禁止【无证、挂靠或超【出等级进行》防雷工程《专业设计和》施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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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,七条 防《雷工程设计单—位应:当根据?当地雷电活》动的:规,律和地理、地质、】。。土壤、?环境等外界条件结】合雷电防护对象的】。防护范围和目的【严,格按照?国家规定的防—雷设:计规范进行》设计 《
第八条 】根据中国气象—局第11号令防雷装!置设计审《核和竣工验收—规,定德宏州行政—区域:内,防雷装置的》设计审核由气象主】。管部门授权》有,资质的州和县市【避雷装置检测中【。心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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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—单位应当将》防雷:。工程设计方案—、图纸和有关—资料直接报送当地】避雷装置检测中心】审核未经《审核同意的设计【方案不得《交付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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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工程【。设计需要《变更的建设单—位应当按原审—。核程序?报批
第!九条 申报审核的防!。雷工程气象》部门应当在收—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!日内作出审》核决定对《符合设计要求的出】具设计?审核文件;对不符合!。设计要?求的作?出不予设计审核的】决定并书面》。通知: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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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条 防雷》工程的施工单位【应当按照经审—核批准的设计方案进!行施工并接受气【象,部门的施工监督【和技术指导 【
第》十一条 审核的防】雷工程及《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的防雷《。装置必须经当地避】雷装置检测》。中心进行验收—建,。设单:位应当向当地气象主!管部门申请》防雷工程验》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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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工程—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!入使用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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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二条 防雷装置检】测机构经技术监督部!。门的计?量,认证并取《得相应防雷》检测资质和省气象】局的授权后按照【核定的检测项目的】范围开展检测工【作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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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《雷装:置的检测机构可以】接受:。。。防雷工程建》设、设计、施—工单位的委托为防雷!。工程提供技术—服务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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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 按照本》办法第五条规定安】装的:防,雷装置使《用单位应当做—好日常维护工作【投入使?用后的防雷装—置实行定期检测【制,度防雷检《测应当每年一次【对易燃?易爆:危险环境场》所的防雷装置—应,。当每半年《一次:检测费?用按物价部门核定】的标准收《取 ?
物业】管,。。理企业应当做好【居住物业防雷装置】的日:常维:护工:作三:。层以上(《。。含三层)、高度【大于10米》(含10《米)的高层》住宅应?当通过防雷装置检测!机构的年度》检测;3层以下的】住宅物?业管理企业可以【根据需要《向防雷装置检测机构!申,请,检测
】第十四?条,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!在检测业务结束后】应当出据检测报告】通知委托单》位对不符合》技术规范要求的【防雷装?置委托单位应当及时!整改
】第十五条 防雷装】置检:测机构必《。须严:。格按照国家有—关,法律:、法规标准和技术规!范的有关规定开展】检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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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防雷装置《检测机构出具的【检测数据应当科学、!公正、准确并按【照约定?承担相应的》责任
】第十六条 雷电【防,护产品?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!质,。量要求并以》技术:监督部门《或者:其授权的机构检【验,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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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禁止销?售和使用《不合格?的或者禁用》的雷电防《护产品?。
第十】七条 德宏州各级气!象部门应《当加强对《雷电的监《测和预?。警组织对雷》电防护的科学研【究和防?雷技术的推广、【应,。用
【第十八条 德宏州】区域内街道》、乡(镇)和单位对!本,地区、本《单位因?遭雷击发生的—。人,员伤亡和财产—损,。失事故?应当按照《有关规定及》时上报并《同时报告州气象局】或,者所在地《的气象部门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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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《它有关部《门和单位应当—积极配合各级—气,象,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!调查评估《和成因?鉴定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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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《条 违?反本办法《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!八条第二《款、第?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!定的由州气象局或者!有关县?市气象部门责令【改正或者给予通报】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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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违?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!依照有?关规定处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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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—对违反?本办法规《定发生雷《。击火:灾、爆炸《、人:员,伤亡和财产严重【损失的应当》依法追究责任单【位和:责任人员的行—政责任并依法—。由有关单位和人员承!担相应的民事—。责任构成《犯罪: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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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本办法有—关用语?的含义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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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防雷减灾!管,理对防雷装置进行】设计审核、施工监】督、竣工验收、定】。期和不定期检测以】。及日常维护等工作】 ,
(二!)防雷工程雷—电防护的建设项【目按其性能具—体分:。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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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击—雷防护工程由—接闪器(包括避雷】针、带、线、—网)、?引下线?、,接地装?置,以及其它接连导体组!成具有防御直击雷性!能的系统装置建设】项目 ?
雷】电,。电磁脉冲防护—工程由电磁屏蔽【、等电位《连接、共用接地网、!过电压?保护器以及其它【接连导体线》组成:具有防御雷电电磁脉!冲(包括雷电感【应和雷电波浸入)】性能的系统》装置建设项》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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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防雷【装置:具有防御直》击,雷、雷电感应和【雷电波浸入性—能的:接闪器、引下线、】接地装置、过—电压保护器以及其】它接连导体的总【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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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【 ,本办法由德宏州气象!局负:责解释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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