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德宏州防雷减】灾管理办《法 《 第?一,条 为了《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!。作保护国家利—益,和人民生命财—产安全维《护公:。共安全、《促,进经济建设》和社会发展依据【。中,华人民共和国气象】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行政?许,可法及?。中,国气象局第8号令】。防,雷,减灾管理办法等【法律:、法规的有》关,规,。定结合德宏州实际制!定本办法 ! 第二条— 在德宏州行政【区域内从事防雷【工程设计、施—工、验收《和防雷装置的检测】等,防雷减灾活动及【其,相,关管:理活动适《用本办法 》 第三【。条, 防:。雷,减灾工作实行安全】第一、预《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】的方:针 — 第四条 德宏州气!象局(以《下简称州气象—局)是德宏州气象主!管部门在云》南省:。气象局和德》宏州人民政府的领】。导下负责德》宏,州防雷减灾管理工作! 《   各县市气】象主管?机,构在上?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!级人民政府的领【导下组织管理本【行政区域内的防【雷减灾工作》。 ,  《  德宏州各级】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、,质量技术监》督、城市规划建【设、房屋《土,地等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!责,协,同气:象主管部门实施本】办,法 — 第五条 下—列场所或《者设: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! ,    【(一:)建筑物防雷设计】规范规定的一—。、二、三类防雷建(!构)筑物;》    】(二:)石油、化工生产】或者贮存场所—;   【。 (三《)电力生产设施和输!配电系统; 【    —(四)邮电》通信、交通运输【、广播电视、—医疗卫生、文化【体育、厂矿企业【、金融证券、酒店宾!馆,、重要或人员密集的!。。公共建筑物》。、,计,算机信息等社会【公共:服务系?统,的主要设施; 】    (五)!按照法律、》法规、规《章和有关技术规范】应当安装防雷装置】的其:它场所和设》。施 》 第六《条 :德宏州内《从,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!。和施工单位应当按】照中国气《象局:第10?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!质管:理办法的有关规【定应具有相应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!施工资质等级证书】禁止无证、挂靠或超!出等级进行防雷【。工程专业设计和【施工 第!七条 防雷》工程设计单位—应当根?。据当地雷电活动的】。规,律和地理、地质、土!壤、环境等外界条】件结合雷《电防:护对象的防护范围】和目的严格按—照国家规定》的防雷设计规范进】行设计 》 《第,八,条 根?据中:国气象局第11号令!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!竣,工验收规定德—宏州:行政区域内防雷装】置的设计《审核由气象主管部门!授权有资质的州和】县市避雷《装置检测《中心承?担  —  建设单位应】当将防雷工》程,设,计,方案、图纸和有关资!料直接报送当地【避雷装置检》测中心审《核未经审核同意的设!计方案不得交—付施工 《 , , ,   ? 防雷工程》设计需要变更—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原!审核程序《报批 — 第九条 —申报审核的防雷【工,程气象部《门应当在收》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—。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!对符合设计要求的出!具设计审核文件;】对不符合设》计要求的作出不予设!计审核的决定—并书面?通知申请《人 :。 : 第十》条 防雷工程的【施工单位《。应当按照《经审:。核批准的设计—方案进?行施工并接受—气象:部门的施工监督和】技术指导 》 第十一条!。 审:核的防雷工程及【。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的防雷装》置必须经当地—。避雷装置检》测中心进行》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向!当地气象主管部门】申请防雷工程验收】 ,  《  防雷工程未】经验收合格不得投】入使用? 》 第十二条 —防雷装置检测机构】经技术监督部门的】计,量认证并取得相【应防雷检测资质【和省:气象局的授》权后按照核》定的检?测项目?的范围开展检—测,工作:   — 防雷装置的检测!机构可以《接受防雷工》程建设、《设计、施《工单位的委》托为防雷工》程提供技《术服:务 第十!。三条 按照》本办法?第五条规定安装的防!雷装:置使用单《位应当做好日常【维护工作投入使用后!的防:雷装置实行定期检】。测,。。制度:防雷检测应》。当,每年一次对易燃【易,爆危险环境场所的】防雷装置应当每【半年一次检》测费:用,。按物价?部门核定《的标准收取 】。 ,   《物业管理企业—应,当做好居住物—业,防雷装置的日常维】护工作三层》以上(?含三层)、高度大于!10米(含1—0米)的高层住【宅应当通过防雷装】置检测机《构的年度检》测;3层以下的住】宅物业?管理企业可》以,根据需要向防雷装置!检测机构《申请检测《 第【。十,四条 ?。。防雷装置检测机【构,在,检测:。业,务结束后应当出【据检测报告通—知委托单《位对不符合技术规范!要求的?防,雷装置委托单—位应当及《时整改 【 第十五条 防】雷装置检《测,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!家,有关法律、法规【标准和?技术规范的有—关规定开展检测工】作 ?    防雷】装置检测机》构出具的检测数【据应当科学、—公正、准确并—。按照约?定,承担相应的责任【 第十】六,条 雷电防护产【品应当符《合国家规定的—质量要求并以—技术监督部门或【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!合格 ?  《 , 禁止销售和使用!不合:。格的或者禁用—的雷电防护产品 ! 第》。十七条? 德宏州各级气象】部门应?当加强对《雷电的监《测和预?警组织对雷电防护】的,科学研究和》。防雷技术的推广、应!用 第】十八条 德宏州区】。。域内街道、乡(镇】)和单位对本—地区、本单》。。位因遭雷《击发:生的人员《伤亡和财产损失事】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及时:上报并同时报—告州气象《局或者所在地—的气象部门》。    【。。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!位应:当积极配《合各级?气象部门对雷电【灾害进行《调查评估和》成因鉴定《。工作 【 第十九条 违反本!办法第五《条、第六条》。、第八条第二款、】第十一条《和第十?。三条规定的由州气】象局或者《有关县市气》象,部门责令《改正或者给》予通报批《评 :    — 对违反《本办法的行》。为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,定应当予以处罚的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】。 第二】十条 对《违反:本办法规定发生雷】击火灾、爆炸—、人员伤亡》。和,财产严重损失的【应当依法追究责任】单位和责任》人员的行政责任【并依法由有》关单位和人》员承:担,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》 第《二十一条 本办法】有关用语的含义 】    (一!)防雷减灾管理对防!雷装置进《行设计审核、施【。工监督、竣工验收】。、定期和不定期【检测以及日常维【护等工作 —    (【。。二)防雷工程雷电防!护,的建:设项:目按其性能具体分】为 》   直击雷防护!工程由接闪器(【包括避雷针、—带、线、网)、引】下线、接《。地装置以及其它接连!导体组?成具有防御直击雷】。性能:的系:统装置?建设:。项目 》  :  ?雷电电磁脉冲防护】工程由电磁》屏,蔽,、等电位连接、共用!。接地网、过电压保】护器以及其它接连导!体线组成具》有防御雷《电电:。磁脉冲(包括雷【电感应和雷电—波浸入)性能—的系统装置建设项目!    】。(三:。。)防雷装置具有【。防御直击雷》、雷:电感应和雷电波【浸入性能《的接闪器《、引下?线、接地装置、【。过电压保《护器以及其它接连】导体的总称 】 ?第二十?二条 本《办法由德宏州气象】局负责解释 【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