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章》 被:征地农业人》口安:置
】第,十条 建立区—(开发?区)、乡(镇、【。街道:)、村?。(社区)农业人【口及耕地动态—统计制度《
第》十一条 征地需安】置的农业人》口是指征地告知公】布前被征《。土地范围内依法享】有土地承包》经营权并承担农业】义务的在籍常住农】业人口?包括在籍《子女、合《法婚姻的婚入人【员以及户口》未迁出且在农—村,。集,体经济组《织仍享有土地—承包经营《。权,的,婚,出人员
》 下列人员视为需!安置的农业人口【
(一)【户,口暂:时迁出?的现役军人(不含】军官)、在校大中专!学生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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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被注销《户口的?劳改劳教人员;
! (?。三)捐资转户前属】本,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!。户后仍以原》承包土地谋生—且,历次征地未进行安置!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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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户口【虽,已迁出该集体但在】本集体仍《享有土地承包经【营权:在迁入地未》取得承包土地且未曾!享受过征地安置【的,人员
第【十,二,条 安置人口—数量按照被征耕【地,面积除以《。征地前被《征地农村集体—。经济组织人均—耕,。地面:积计算以前征地已安!置的:人员不得《重复计?算,
具体—安,置对象按以下—方,。法确定
(】一)本户承》包土地被全部—征完的?该户:全部人口纳入安置】范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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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:二):本户承包土地部【。分被:征的:该户应?安,。置人口=本》次被征收耕地面积÷!被,。征地户人均耕地面积!;
(三【),本户承包土地部分】被征但征地后户人均!。耕地不足0.—3亩的或户承—包土地被《征收70%》以上的在《自愿放弃剩余承包土!地交由本集》体经济组织重新安】排使用后该户—全部人口可纳入【安置范围
【 ,应安置人员由农【村集体经济组—织提出在《被征地村民小组公】示不少于5天以【后由乡(镇》)人民政府(街道】。办事:处)审核并报区人民!政府(开发区管委会!)确认后由》市国土资源部—门会同市劳动保【。。障、财政、公安部】门审定
【第十三条 》以征地书《面批复?时间为基准时点不】满16周岁人员一】次性发给抚养—补助费1.2万【元;16岁以—上(:含,16周岁下同)【人员统一《纳入被征地农民【养老保?障体:系并一?次,性发给自谋》职业补助费1—。。.2万元
—。 被征地农民养老!保障具体办法另行】制定
—第十四条 公—安部门应当及时为被!征地农民办理户口农!转非手续
【 转户后符合享受】城市最低生》活保障待遇条件的民!政部门应当将其纳入!城市:最低生?活保障体系
】 第十五条 被征地!农民转户后纳入【城镇就业服务体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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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各级政府和相—关部:门应当积极采取措】施鼓:励引导各类企—事业:单位:、社区吸纳》被征地农民》就业支持《被征地农民自谋职】业、自主创业督【促指导用地单位优】先安置被《征地农?民就业
未就!业,的被征地农民可到各!区、开发区的公【共就业服务机—构办理失业》登记:领,取就业服《务卡凭就业服务卡】。享受免费职业介绍、!一次性职《业培:训补贴对享受城【镇最低生活保障【人员或农村生活困难!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!职业技?能鉴定?补贴
—。被征地农《民参加有关就业扶持!和免费就业服—务所需资金从再【就,业资金?中,列,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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