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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【。省发展应《用,新型墙体《材料: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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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云南省?人民政府令第—。8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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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1,99:。9年:11月18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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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!省发展?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!。理规定?已经1999—年11月10日省人!民政府第27次常务!会议通过《现予发?布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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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了促进新】型墙体?材,料的:开发和?应用:限制粘土实心砖【的生:产和使用保护—耕地和环境节约能】源根:据国家?有关规定《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规定
!第,。二条 ?。本规:定所称?。新,型,墙体材?料(以下简称新型】墙,材,)是:指除粘土实心砖(】包括各?种工业废渣、湖泊】。淤泥掺入量低于30!%或者孔洞率低于2!3%的粘土制—墙体材料)以外的各!种建筑墙体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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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!。产建:筑墙:体材料的《企业和建筑工—程的设计、建设【、施工、管理单位必!须遵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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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发展应《用新型墙材工作的领!。导将:。发展应用新型墙材】纳入: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】和政府的《目,标管理新型》墙材生产企业可以根!据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享受税《收等方面《优惠政?策
》第五条 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:。府负责墙改管—理,工作:的,机构主管本行政【区域内发展应用【新型墙材《的工作履行下—列主要职责
! : , (一)《宣传、贯《彻发展应《用新型墙材的法规】、规章和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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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,编制新型《墙材开发应用规划和!年,度计:划并组织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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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)《组织协调新型墙材的!科研:、生产和《推广应用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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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按规》定负责?发展新?型墙材专项用费的征!收、返还和安排使用!;
!。(五)参与》或者组织生》产新:型墙材的《建设项目的论证、】设计审查《和竣工验《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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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六)查《处违反本规》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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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级财政?、建设、建材、物价!、乡镇?企业:、土地、税务、【工商、环保、技术】监督等?部门应当按照各【自的:职责:做好发展应》用新型墙材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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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各级人民政】。。府和有关部门应当】鼓励、支持新型墙】。。材的发展和推广应用!对取得?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!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】
第七条 禁!。止占用耕地建砖【。瓦窑除边远、贫困山!区经省人民政—府负责墙改管理工作!的机构和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—可以在荒地上新建】粘土:实心砖?。生产线外禁止任【何单:。位和个人新建、【扩建粘土实心砖生】产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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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现有!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!应当进行技术改造转!。产新型墙材;—暂无条?。件改造、转产的【应当实行限量—生产具体办》法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负责墙改!管理工作的机构制定!。
第》九条: 在距粉煤灰、【煤,矸石:和煤矿剥离土堆【存量较大的》场地2?0公里范围内新【建、:扩建新型墙》材生产线的》应当将粉煤灰、【。煤,矸石和煤矿》剥离土作为新型墙材!的主要?原,料
!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!关部门不予审批立】。。项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!
第十条 】利用:工业:废,渣生产新型墙材的企!业排渣?单位应?当给予协《助不得违《反国家规定》予以收费或者变相收!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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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各【级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当将新型—墙材的推《。广应用纳入》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!建设计划并将—。新型墙材的推—广,应用指标分别下达】到有关设计、施工单!位,组织实施新型—墙材:示范工程和成—片的试验小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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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》 在城市建筑工程】中框架结构建—。筑的填充《墙,以及围墙、临—时建:筑不得?使用粘土实》心砖;砖混结—。。构建筑使用新型墙】。材的:比例:在省会市和地—级市不?低于50%在—。县,级市不低于40%在!其他:城,市不低于30—%
!达,不到前?款,规定比例的建筑工】程不:得评为优秀设计和】优秀工程
第!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!区,。内新建、扩建—、改建的建筑工【程建设单位》和个人在办理开【工手续前应当按【规,定缴纳发《展新型墙材专项用费!(以下简称专项用费!)
》 ? 专项用费的征【收、返还、管理【办法及征收标准由省!财政、物价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省人民政】。府负责墙改管理工作!的机构?另行制定
】第十四条《 违反本规定新建】、扩建粘土实心砖】生,产线的企业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负:责墙改管理工作【的机构?责令:限,期改正可以处500!0元以上3万元以下!的,罚款或者会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!和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按有关规定处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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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建设!单位违反本》规定不?使,用,新型墙材或者—使用新型《墙材达不到本—规定:第十二条规定比例】的所缴纳《的专项用费不予【。返还对能够》改正: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负责墙【改管理工作的机构责!令限期改《正;:对无法改正的可以】处1万元以上3万元!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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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— 未按规定缴纳【专项用费《而擅自?开工建设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负?。责墙改管理工作的机!构提:请同级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责令?其,停止施工补缴—专项用费并按日【加收1‰《的,滞纳:金;对拒不缴纳专项!用费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负责墙改】管理工作的》。机构责?令限期缴纳处—1000《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的罚款
第!十七条 《国家工作人员—在墙改?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的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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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本规定自发布之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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