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:
: 文山州建设【项目安全设施—设计审查及竣工验】。收实施细则 —
:
: 《(,200?7年7月《11日文山州人【民,政府文政发〔—2007〕100号!文件:发布)?
第?一条 为了进一】步规范我州建设项】目安全设《施设计审查和竣【工验收工作严格安】全生产?。准入条件根据安全】生产法、非》煤矿:矿山建?。设项目安全设施【设,计审查与《。竣,工验收办法》、危险化学品—建设: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!法和: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总局关于做好机械!、轻工、纺织、【烟草、电力和贸易等!行业建设项目安【。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!的通知(安》监,总管二字〔2005!〕34号)等有关规!定结合我州实际【制定本?实施细则
【第二条 凡在我州!境内投资建设的【非煤矿山、》危化、冶金、机械、!轻工、纺织、烟【草、电力等行业【。。。新建、改建和—扩建的?工程:项,目必须遵《守本实?施细则
》。第三条 《 建设项目》施工前安全设施设】计专篇应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】。理部门?审查:同意方能进行施【工工程建成》投入试生产后—其安:。全设施必须经安【全生产监《。督管:理部:门验收合格才能投】产,使用: ,
第四条》 建设项目安全设!施的设计审查和竣】工验收实行分级负】责,、属地监管》的原则州级》部门审批(核准、备!案)的项目》由,州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!和验收;县》级,部门审批(》核准、?备,案)的项目由—各,县安全生产监督【。管,理局负?责审查和验收国家】。和省级部门审批(】核准、备案)的项目!按,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执,行
》第五条 《 建设项目竣工【验收:。前建设单位应向安】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!施单项验收申请经安!全生产监督管理部】门验收合格后项【目审批(核准、【备案)部门方可进行!建设项目《总体竣工验收—
,
第:六条: 非煤地》下矿山开采项目危】险,化,学品生产、储存项目!和尾矿库建》设,项目必?须由有资质的—。单位进行安全预评】价本:实施细则规定—的所有?。建设项目《在建成投入试—生,产后:必须:由,有资质的单位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】 ,
第七条 — 建设?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:设计:单位编制安全设施】设计:专篇主要内容包括】
》 (一)项目—设计依据;》。。
? (二》),工,程概况;
— : (三《),主要建筑布置—和,可能产生《的危险因素;
【
》(四)生产过程中】可能产生《的危害和危险因素分!析;
(!五,)建设项目对周边单!。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居!民生活的《影响;
》 (六—)当地自然条件对】建,设项目的影响;【
(七】)安全防范措施及应!急救援措施;—
(八)!安全机构设置及【。人员配?备;:
》。 , (九)《安全投?资概算?。。;
:
》(十)预期》效果分析;
—。
(十【一)存在问题及建议!
第八条 — 建设项目》安全设施设》计专篇编制后建设单!。位应当按照本实施细!。则第四条的》规定:向相应的安》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门提出—审,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!料 :
—(一)安全设—施,设计专篇审》查请示;
! (二)安全设】施审查审批表;
】
(—三)项目审批—(核准、备案—)文件;
】 (《四):安,全设计?专篇;
》
(—五,)按第六条规定需进!。行安全?预评:。价的:预评价?报告书;
》
》(六)工商行政管】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!人营业执照或者企】业名称预先核准【通知书
第九条 !。。 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接到审查申】请后应当《对申报材《料进行初审对符合】审,查条件的自收到【申请15日内组织有!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将!审查结?果,书面告知《项目单位
第【十条 ? 建设单位对已批准!。的建设项目安全设】施设计作重》大,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!单位同意并报原审】查部门认《可
第十—一条 县级安全生!产监:督管理?部门: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!对本行政区域内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】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!行监管
第十二!条 建《设单:位在:建设项目《。建成:投入试?生产进行总体竣工】验收:前要按照《本实:施细则第四条的【。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部门提】出,安全设施验收申请】并提交下列资料 】。
,
(一【),验,收请示文《件;:
》 :(二)安《全设施验收审批表】;
(】三):安,全设施?设计:专篇审查及设计变更!的有关文《。件、资料;》
(四!)主要安全设—施、:特种:设备检测检验—报告; 《
,
(五)】施工单位资质证明】材料;?
《 ,。 (六)建设项】目安全设施施工情】况报告;
】 , (七?。)施工期间生产安】全事:故及工程质》。量情况报告;
】。 《(,八,)安全管《理机构设置、人员】安排和安全教育培训!情况;?。
? (九)安全!验收评?价报告书;
! (《十)其他《需要提交的材料【
:
第十?三条 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对!申请资料进行审【查并组织现场验【收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为不合》。格
— (一《)未:选择有?相应资?质的施工单》位施工的《;
:
, :。 (二《)安全设施建设不符!合设计?要,。求的;
【 (三)安全】设施竣工《后未进行检验、检】测的;
【 (四)安全设】施和:安全条件不能—满足正常生产和使】用的或者未达到有】关,安全生产法律、法】规、规?章规定和标准—要求的;
【 (五)【未按要求进行安全】评价验收的;
】 ? (六)建设项目安!全设施不符合国家】。有关施工技》术标准的;
】 (七》)未:按规:定建立安全》生,产管理机构和配备】安全生产管理人【员的; 《
(八】)未按有关规定【。进行安全教》育培训的;
! (九)提—供虚假?文件、资料的
【
,第十四条 —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部》门收到验《收申请并初》审合格的自收到验】收申请30》日内组织《有关:专家进行验》收,。出,具,安全设施竣工—验收:意见书并送项—目建设?单位
《第十五条 》 建设项目的安【全设施未《。经,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!合格项目建设—单位擅自组》织施:工和投产使用的将】按照:有关法律法》规进行处理;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】及严:重后果的将依—。法予以?处罚
第十六条 ! 本实施《细则未尽事宜按【相,关法律、法规执行
!
第:十七条 》本实施细《则由州政府法制【办会同州安》全生产监《督管:理局负?责解释?
第十八条 本!实,施细则自《发,布之日?起施行?
【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