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 : 文山!州建设项目安全【设施设计审查及【竣,。工验收实《施细则?   【  (2《007年《7月11日文山州人!民政府文《政发〔20》。。07:〕100号文—件发:布): 第一条 为了!进一步规范我州建】设项目安全设施设】计审查和竣工验【收工作?严格安全生产准入】条件根?据安全生产法、非煤!矿矿:山建设?项目安全设》施设计审查与竣【工验收办《。法、危险化学品建设!项目安全许》可实施办法和—国家安全《。生,产监督管理总局关】于做好机械》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!、电:力和贸易等行业建】设项:目安全设施竣工验】收工作?的通知(《安监总管二》字〔2?。00:5〕34号)等有】关规:定结合?。。我州实?际制:定本实施细则 【 第二条》 , 凡在我《州境内投资建设的】非煤矿山、危化【、冶金、机》械、轻?工、纺织、烟—草、电力等》行业新?建、改建和扩建的】工程项目必须—。遵守本?实施细则《 第三条 建】设项目施工前—安全设施设计专篇】。。。应经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—。部门审查《同意方能《进行施工工程—建成投入试生产后】其安全设施》必须经安全》生产监督管》。理部门验收合格【才能投产《使用 ? 第?四条 建》设项目?安,全设施的设计审【查和竣工验》收实行分级负—责、属地监管的原则!州,级部门审批》(核准、《备案:)的项目《由州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局负《责审查?和,验收:;县:级部门审批(—。核准、备案》)的项?目由各县《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局负】责审查和验》收,国家和省级部门审批!(核准、备案)的】项目按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执行  】 第五条》 建设项目竣工验!。收前:建设单?位应向安全生—产监督?管理部门《提出安全《设施单项验》收申请经《安全生产监》。督管:理,。。部,门验收合《格后项目审批(【核准、备案》)部门方可进行建】设项:目总体竣工验收 】 ,第六条 非煤地下!矿山开采项目危险】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】项目和尾矿库建设项!目必须由有》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!预评价?本实施细则规定【的所有建设》项目在建成投—入试生产《后必须由有资质【的,。单位进行《安全验收评价 !第七条 建设【项目:应由具有相》。应资质的设计单位】编制安?。全设施设计专篇【主要内容包》。括     (】一)项?。目设:计依据;  【   (二)工【程概:况,;  《   (三)主【要建筑布置》和可能产生》的危险因素;  !   (四)—。生产过程中可能【产生的危《害和危险因》素分析; —  :  (五)建设项目!。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!活动或居民生活的】影响;    】 (六)当》地自然条件对建【设项目的影响;【  ?   (七》)安全防范措施及】。应急救援《措施; 《 ,。    (八—)安全?机构设置及人员配】备;   【  (九)》。安全投资概算—;    — (十?)预:期效果?分析;    】。 ,(十一)存在问题】及建议 《 ,第八:条, 建设项目安【全设施设《计,专篇编制《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!实施细则《第四条的规定向【相应的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!申请并提《。交下列资《料 《。。 ,   (一)安【全设施设计专篇审】查请示; 【    (二)安】全设施审《查审批?表; 《    (》三):项目审批(核准、】备案)文件;— :     (—四)安全《设计专篇;  !  : (五?)按第?六条规定需进—行安全预评》价的预评价报告书】;     【(六)工商行政【。管理:部门颁发的企业【法人营业执照或【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!通,知书 第九条 !安全生产《。。监督管理部门接【到审查申请后应【当对:申报材料《进行:初审对?符,合审查条件的—自收到申请15日】内组织有关专家进】行,审查并将审查结【果书面告知》项目:单位 《第十条 《 建设单位对已【。批,准的建设《项目安全设》施设计?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!。原设计单位同意【并报原审查》部门认可 — 第十一条》 县级安》全生产监《督管理?部门按照《属地管理的原—则,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!项目安全设施的【建设和使用情况【进行监管 第】十,。二条 《建设单位在建设项】目建成投入试生产进!行总体竣工验收前】要按照本实施—细则:第四条的规定—向相应的安》全生:产监督管《理部门提《出安全设施验收申】请并提?交下列资料》  《   ?(一)验收请示【文,件;  —   (二)—安全设施验收—审批表; 》 ,    《(三)安全》设施设计专篇—审,查及设?计变:更的有关文件、【资料;  【   (四)主要安!全设施、特种设备】。检测检验报告; !     (五【)施工?单,位资质?证明材料;》     (】。六)建?设,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!况报告;《 ,。     (七【)施工期间》生产安全事故及工程!质量情况报》告,;  《   ?(八)安全管理机构!设置、人员安—排和安全教》育培训?。。情况:; ?    《 (九)安全—验收评价《。报告:书;  —   (十)—。其他需要提》交的材料 【第,十三条 安全【生产监督管》理,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!应对申请《。资料进行《。审查并组织现—场验收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为不合】格,     (】一)未?选择有相应资—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!。;     (】二)安全设施建设】不符合?设计要求《的; 》    (三)【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!行检验、《检测的; 》    《 (四)安全设施和!安全条件《。不能满足正》常生产?和使用的或者未达】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和标准要求的】;     】(五)未按要—。求进行?安全评价验》。收的;  —   (六)—建设项目安全—设施不符合》国家有关施工—技术标准的;—    》 (七)未按—规定建立安全—生,产管理机构和配【备安全生《产管理人员的—;,     【(八:)未按有关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!训的; 》    (》九)提供虚假—文件、资料》。的 第《十四条? 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部门收到验【收申请并初审合格】的,自收到?验收申请30日内】组织有关专》家进行验收出具【安全设?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并!。送项目?建设单位 第十五!条 建设项目的安!全设施未经安全生】产监督?管理部门审查和【验收合格《项目建设《单位擅自组织—施工和?投产:使用的将《。按照有关法》律,。法规进行处理;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及!严重后果《。的将依法予以—处,罚, 第十六条 【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!宜按相关法律、【法规执行 》 第:十七条? :本实施细则由—州政:府法:制办会同州安全【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!解释 第十—。八条 本实施【细则: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。 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