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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文山州建设—项目安全设》施设计审查及—竣工验收实施细则】
】 (2?007年7月—11日文山州人【。民政府文政发〔20!。07〕?1,00号?文件发布)
第一!条 为了进一步】规范:我州建?设项目安全设—。施,设计审查和竣工【验收工?作严格安全生产【准入条件根据安【全,生产法、非煤矿【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!施设计审《查,与竣工验收办法【、危险化学品建设】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!法和国?家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总局?关于做好机械、轻】工、纺?织,、烟草、《电力和贸《易等行业建设—项目安全设》施竣工验收工作的】通知:(安监?总管二字〔20【05〕34号)【等有关?规定结合《我州实际制定—本实施细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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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《 凡?在我州境内投资建设!的,非煤矿山、危化、冶!金,、机械、轻工—、纺织、烟草—、电力等行业—新建、?改建和扩建的工程】项目:必,须遵守?本实施细则
第】三条 建》设项目施工前—。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!经,安,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门审》查同:意方能进《行施工工《程建成投《入试生产《后其安全设施必须经!安全生产监督—。管理部门《验收:合格才能投》产使用 《
第四条 建设!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!审,查和竣工验收实行】分,级负责、《属地监管的原则【州级部门审批(【核准:、备案)的项—目由州安全》生,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!查和验收;县级部门!审批:(核准、备案—)的项?目由各县安全生【产监督?管,理局负责审查和验收!国家和省级部门审】批(核准、备—案)的项目按—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执行 【
:第五条 建设【。项目:竣工验?。收前建设单位—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门提出安全设】施单项验收申—请经安全《生产:监督管理部门验【收合格后项目审【批(核准《、备案)部门方可】进行:建设项目总》体竣工验收
第六!条 ?非煤地下矿》山开采项目》危险化学品生产【、储存项目和尾矿库!建设项目必须—由有资质的单位【进行安全预评价本】实施细?则规定的所》有,建设:项目在建成》投入:试生产后《必须:。由有资质的单—。位进行?安全验收评》价
《第七条 建设项目!。应由具有相应—资质:。。的设计单位编—制安全设施设计【。专篇主要内》容,包括
【 (:一):项目设计依据—。;,
》 (二)工程—概,况;:
? (三)主【要建筑?布置和可能产生的危!。险因素?;
《 ?(,四):生产:过程中可《能产生的危害和危】险因素分析》;
《。 (五)—建设项目对周—边单位生产经—营活:动或居民生活—的影响;《
》 ,(六)当地自然【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!响;:
》。 (七)安》全防范措《施及应急救援—措施;?
: (八—)安全?机构:设置:及人员配备;
! (九)【安,全投资概《算;
(!十)预?期效果分析;
! ?(十一)《存在问题及建议【
:第八条 建设项目!安全设施《设计专篇编制后建设!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!细则第四条的规定】向相应的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提,出审:查申:。。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!
: (》一)安全设施设计】专篇审查请》。示;
— (二)安全】。设施审查审批表;】
? (三)—项目审批(核准、备!案,),文件; 《
: , (《四)安全设》计专篇;《
:
,。 《(五)按第六条【规定需进《行安全预评》价的预评价报告书】;
:。。
(六)】工商行政管理—部,门,颁发的企《业法人营《业执照或《者企:业名称预先核准【通知书
第九条】 , ,。安全生?。产监督管理部门【接到审查申》请后应?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!。审对符合审查条件】的自收到申》请15日内组—织有关专家进—行,审查并将审》查结果?书面告知项目单【位
第十条— ,。 建设单位对已批】准的建设项目安【全设施?设计作重大变更【的应:。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!。并报原审查部门【认可
第十【一,条 县级安全【生产监督管理—部,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!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建!设,项目安全设施—的建设和使用情【。况进行监《管
?。
第:十二条?。 建设《。单位在建设项目建成!。投入试生产进—行总体竣工验—收前要按照本—实施细则第四条的】规定:向相应?的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部门提》出安全设施验收申】请并提交下列—资料
》 : , (:一)验收请示—文件;
【 (二)安全设!施验收审批》表,;
》 :(,三)安全设施设计专!。篇审查及设计—变更的有关》文件、资料; 【。
《 :(四)主要安—全设施、特种设备检!测,检验报告; —
,
》。(五)施工单位资】质证明材料;
】
(—六,)建设项目》安全设施施工情况】。报告;
》 , , (七)施工【期间生产安全—事故及工程》。质量情况报告;
! (八)安全!管理机?构设置、人员安排】和安全教《育培训情况; 【
—(九:)安全验收评价【报告书;
—
(十【),其他需要提》。交的材料 》
,
第十三《条, , 安全生产监督【管,理部门接到验—收申请后应》对申请?资料进行审查—并组织?现场验收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为》不合格 《
?。 (《一)未选择有相应】资,质的施工单位—。施工的;
】 (二)安全设】施建设不符合—设计要求的; 【
《 (三)安—全,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!验、检测《的;
《 :。 (四)安全设施!。和安全条件不能【满足正常生产—和使用的《或者未达到有关安】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】、规:章规定?和标准要求的;
!
, , (五)未按】。要求进行安全评【价验收?的;
— (?六):建设项?目安全?设施不符合》国家有?关施工技术》标准的;《
? : (七)未》按规定建立》安全生产管》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!产,。管理人员的; 【
》 (八)《未按有关规定—进行安?全教育培训的;
!。 ? (九)《提供虚假文件—、资料的
第十】四条 安全—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收到验收申】请并初?审合格的自收到验】收申请30日内【组织有?关,专家:进行验收出具安全设!施竣工验收意—见书并送《项目建设单位
【
,第十:。五条 建》设项目?的安全设施未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】。理部门审查和验收合!。格,项目建设《单位:擅自组织施工和【投产:使用的?将,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】进行处理;造成生】产安全事《故及严重后果的将依!法予以处罚
第】十六条 《 本实施细则未尽】事宜按相关法—律、法规执行
】第,十七条 本实施】细则由州政府法制办!会,。同,州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局负责》解,释
第十八条 !本实施细则》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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