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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《山州:建设项目安全设施】设计审?查及竣工验收—。实施细则
! (》20:07:年7月?11日文《山州人民政》府文政发〔2007!〕100号文—件发布)
—第一条 为了进】。。一步规范我州建设】项目安全设施设【计审查和竣》工验收工作严—格安全生产准入【条件根据安全生【产法:、非煤矿《矿山建设项目安全】设,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!收办法、危险化【学品:建设项目《安全许可实施—办法和国家安—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!关于做好机械—、轻工、纺》织、烟草、电—力和:贸易等行业建—设项目安全》设施竣工验收工【作的通知(》安监总管二字〔2】005〕34—号,)等有关规定结合】我州实际制定本【实施细?则
第二条 !凡在:我州:境内投资建设的非】。煤矿山、危化、冶】金、机械、》轻,工、纺织、》烟草、?电力等行业》。新建、改《建和:扩建的工程》项,。目必须遵守本实施细!则
?第三条 建设【。项目:施工前?安全设施设计专【篇,应,经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,部门审查同意方能】。进,行施工工程建—成,投入试生产后其【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!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!能投产使用》
第四》条 建设项目【安全设?施的设计审》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!级负责?、属地监管的原【则州级部门审—批,(核准、《。备案)的项目由【州安全生产监—督,管理局负责》。审查和?验收;县级部门【审批(核准、备案】)的项目由》各县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!。和验收国《家和:省级部门审》批(:核准、备案)的项目!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执行
—第五条?。 :建设项目竣》工验收前《建设单位应》向安全?生产监督《管理:。。部门提出安》。全设施?。单,项验收申《请经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,。部门验?收,合格后项目审—批(核?准、备案)部门方】可进行建设项—目总体竣工验收【
第六条 非煤!地下:矿山开采《。项目危险化学品生】产、储存项目和【尾矿库建《设,。项目必须《。由有资质的单位【进行安全预评价本实!施细则规定的—所有建设项目在建】成投入试《生产后必须由有资】质的单位进》行,安全验收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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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建设项?。。目应由?具有相应资质的设】计单位编制安全设】施设:计,专篇主要《内容包括
】 (一)项—目设计依据;
】 (二)工】程概况;《
,
(三)】主要建筑布置和可能!产生:的危险因素;
】 (四—)生:。产过程中可能产【生的危?害和:危,险因素?分析;
》 (五)【建设项目对周边【单位生产经营活动】或居民生活的影【响;
【。 (六)当地—自然:条件对?建设项目的影响【;
(七!)安全防范措施及】应,急救援措施;
! (八)—安全机构设》置及人员《配备;
! ,(九:)安全投资概算【;
》 (十)预期效】果分析?;
? : (十《一):存在问?题及建议
第【八,条 建设项—目安全设施》设计专篇编制后【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本实—。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!。向相应的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部门【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!下列资料 》
: : (一)安全设施!设计专篇《审查:请示; 《
,
(二)】安全设?。。施审查审批表;【
,
(三)】项目审批《(核准?、备案)文》件;
— ?(四)安全设计专】篇;
— (五)—按第六?条规:定需进行《安全预评价》的预评价报告书;
!
《 (六)工》商行政管理部门颁】发的企?业法人营业》执照或者企业名【。称预先核准通—知,书
?第九条 安全生】产,监督管理部门接【到,审查申请后应当对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】对符合审查条—件的自收《到申请15日内组织!有关:专家进行审查并【将审查结果》书面告知项》目单位
》第,十条 ? ,建设单位对已批准】的建设项目安—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!更的应当经原设【。计单位同意并报【原审查部门》认可
第—十一条? 县级《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按》。。照属:地管理?。的原则对本行政【区域内建《设项目安全》设施的建设和—使用情况进行监【管
第十二条】 建设单位—在建设项目建成【投入试生《产进:行,总体竣工验收前要】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!条的规?定向:相,应的安全生产—监督:。管,理部门提出安—全设施验收申请【并提交下《列资:料
》 (《一)验?收请示文件;
! (二)安全!设施验收审批表;
!
: (三》)安:全设施设计》专篇审查及设计【变更的有关文件【、资料;
】 (《四,)主要安全设施、】特种:设备检测检验报告;!
— (五)《施工单?位资质证明材料;】
?。 《(六)建《设项目?安全设施施工情况】报告:;
:
? (七)施工期间!生产安全事故及工程!质量情?况,报告:;
《 (八)—安全管理机构设置】、人员安《。排和安全教育—培训情况; —
《 (九)》安全验收评》价报告?书,。; :
(十)!其他需要提交的【材,料
第十三条 ! 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接到验—。收申:请后应对申》请资料进行》审查并组织》现场验?收有下?。列,情形之一的为不合】格
【 (一)《未选择?有相应资质的施工】单位施?工的;
—。 , (二《)安全设施建设【不,符合设计要求的; !
》 (三)安全设施竣!工,后未:进行检验、检测【。的;:
—(四)安全设施【和安全条件不能满足!正常生产《和使用的《或,者,。未达到?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规—定和标?准要求的; —
: (五—)未按要求进行【安全评价验收的;】
(六】),建设项目安全设施】不符:合国家有关施—。工技术标准》的,;
》 , (七)未按规【定建立安全生—产管理机《构和配?备安全生产》管理:人员的;
【 (》八,)未按有关规定【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】的;
【 ,(九)提供》虚假文件、资料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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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《部门收到验收申【请并初审合格的自】收,到验:收申请?30日内组织—有,。。关专家进行验收【出具安全《设施竣?工验收意见书并送项!。目建设单《位
?第十五条 建设】项目的安全》。。设施未经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审查【和验收合格》项目建设单位擅自组!织施工和投产使【。用的将按《照有关法律法—规进行处理;造【成生产安全事故及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】予以处罚
第【十六条 本—。实施细则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】律、法规执》行,
第十七条 本!实施细则由州政府法!制,办会同州安全生【产监督管《理局负?责解释?
第十八条 【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!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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