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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:。 规:划,和建设
】第六条 城市照明】主管:部门应当会同有关】部门依?据城市总体》规划组织编制—城市照明《专项规划报本级人】民,政府:批准后组织实施【
第七条 城!市照明?主管部门应当委托】具备相应资质—的单位?承担城市《照,明专项规划的编制】工作
《 ? ,编制城?市照明专项》规划应当根》据城市?经济社会发展—水平:结合城?市自:然地理环境、人【文条件按照》城市:总体规划确》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对!不同区域的照明【效果提出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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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》 ,。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!。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理的】单位:应当具?备相应的《资,质;: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】应当依法取得相应】的执业?资格
—第九条 城》市照明主管部—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!专项:规划组织制定城市】照明:。设施:建设年度《计划报同级人民政】府批准后实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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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新建、改建城【市照明设施应当根】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!确定各类区域照明】。的亮度、能》耗标准并符合国【家有关标《准规范?。。
第十一【条 :政府投资的城市照明!设,施,的,建设经费《应当纳入城市建设】资,金计划
》。 : 国家鼓励社会】资,金用于城市》照明设?。施的建设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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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二,条 新建、改建【城市道路项》目的功能照》明装灯率应》当达到100—%,
? 与城市道【路、:住宅区及重要—建(:构,)筑物配套的—城市照明设施应当】按照城市《照明规划建》设与: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!。施工、?验收和使《用
第—十,。三条 对符合城【市照明设施》。安装条件的建—(构)筑《物和:支撑物可以在—不影响其功能—和周边环境的前提】下安装照明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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