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7.?12  《工程验收 — 7【.1:2.1  电子工厂!化学品系统工程【的竣工验收应符合】现行:国,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!质量:验收统?一标准GB 5【0300的有关规定!并应符?合下列要求 !。   《  1 《 竣:工验收应在施—工单位自检合格的】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!验批、分项》、分部工程的程序】。进行验收同时—应,做好验收记录—; —  :   2 》 建设单位接到【安装工程施》工单位提交的—工程竣工验收—报告后应组织施工、!监理等?单位进行工》程竣工验《收竣:。工验收应根据本规】。范及施工技术文件】要求进行合格后应办!。理竣工验收》手续; 【     3  !电子工厂化学品【系统:工程验?收,时应检查分项工【程质量验收记—录和分部工程—质量:验收记录《记录及签字应正确、!。齐全; —    — 4  电》子工厂化学品—系统工程的验—收应按一个》独立:的分:部工程进行; 【。   【  5  检验批】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!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!施工段划分》。 7.1!2.2  工程【质量验收程序和组】。织,应符合?下列要求 —     】。1,  检验批的—质量验收记录应【。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!检查员填写监理【工程师或建设单位】项目专业技术—负责人?应组织项目》专业质量《检查:员等进行《验,收; ?    】 2:。  分项工程质量应!。由监理?工程师?或,建设:单位项目专业—技术负责人组织【项目专业技》术负责人、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】员进行验收; ! ?    3  分部!工程在提请验收【前应由施工单—位组织进《行相关的数据检测并!应形成测《试报:告;应由总监理【工程师?或建设单位项目负】责人:组织施工单》位项目负《。责人和技术、质【量负责人及》建设单位相》关人员进行》验收:;  】   ?4  分部工程【验收后应完善经各】方签字的书面—记录; 【    》 5  分》部工程?验,收,数据应?合并到单位工程【竣工数据《中, 》 7.12》.3  电子工【厂化学品系统工【程竣工验《收提供?。的资:料应包括下列—内,容,  【   1  —安,装工程施工单位提】交的:。。工程竣工验收—。。报,告; 】。    2 — 设备?和主要材料合格证】、质量保证书、进】场检验报告及—使,用说明书;》 《 ,  :   3 》 ,检验批质量记录【、分项工程质量记】。录及分部工程质量】验收记录; 】。 ,     —4  焊《。接记录; 】   《  5 《 压力试验记录; ! , :。   《 , 6 ? 管道冲洗、—吹扫记录; 【。。  》 ,  7  洁—净度测试《记录; —     【8  电气设—备的绝缘《测量记录;》  【   9 》 防:静电接地电阻值检测!记录; 】  :。。  : 10  》系统试运转记—录; 》 ?   ? 11  竣—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!; : ?     —1,2 : 工程质《量事故处理记录 ! 7.1【。2.:4  电子工—厂化学?品系统工程质—量工程竣工验收应符!合下列要求 【 ?    《 1  经返工后的!检验批应重新进【行验收?;   !  2?  :经,建,设或:监理单位《检,测达到?设计要求《或,满足安全和使用【性能时应予验收; ! 》   ? 3 ? 经返工后的分项工!程仍能?满足:安全:和使用性能》要求时可《按技术处理方案进】行验收; 》 》    4 — 经返工《后仍:不能满足安全使用】和性能?要,求的分项《工程不得验收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