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, 7《.12  工程验收! 7!.12.1  电子!。工厂化学《品系统?工程的竣工验收应】符,合现行国家标准建】筑工程施工质—量验收?统一标准《GB 50》30:0的有关规定并【应符:合下:列要求 !    1  竣工!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!检合格的基》础上进行并》。应按检验《批、分项、分部工】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!时应做好验收—记录; 【     —2  建设单位接到!安装:工程:施工单位提交的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!应组织施工、监理等!单位进行《工程竣工验收竣【工验:收应根据《本规:范,及施工技术文件要】求进行合格后—应办理?竣工验收手》续; 【     3  】电子工厂化学—品系统工程验—收时应检查分项工程!质量验收记录和分】部工程质量》。验,收记录记录及签字】应正确、《齐全; !    4》 , 电子工厂》化学品系统工—程,的验收应《按一个独立的分部】工程进?行,; 【    5》  检?验批:可根据施工》。及质量控《制和专业验收需【要按施工段划分 】 7.【12.2  工程质!量验收程序和—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!。 ,。 ,    【 ,1  检验批—的,质量验收记》录,应由施工项》目专业质《量,。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!师或建设单》。位项目?专业技术负责人【应组织项目专业质量!检查员等《。进行:验收:; 《 ?    2  【分,项工程?质量应?。由监理工《程师:或建设单位项—。目专业?技术负责人组—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!人、项目专业—质量检查员进行【验收; 【     3  !分,部工程在《提请验收前应由施】工单位组织进行【相关的?。数据检测《并,应形成测试报告【;应由?总,监理工程师或建【设单位项《。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!位项目负责人和【技术、质量负—责人及建《设单位?相关人员进》行验收; 】 :。。  :  4  》分部工程验收后应完!善经各方签字—的书面记录; !。     【。5 : 分部工《程验收数据应合并到!单位工程竣工数据】中 《 7.1—2.3  电子工厂!化学品系统工程【竣工验收提供—的,资料应包括》下列内容 【 ?    1》 ,。 安装工《程施工单位提交的】工程竣?工验:收报告?;, ,    】 2 ? 设备和主要材【料合格证、》质量保证书、进场】。检验报告及使用说】明书:; —     3— , 检验批质》。量,。记录:。、分项工《程质量记录及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!录; 【     4—  焊?接记录; —    【 5 ? 压力试验记录;】 ,。   【  6  》管道冲洗、吹—。扫记录?。; 《    — ,7,  洁净度测—试记录; 【     8】  电气设备的绝缘!测,量记:。录,;   !  9?  防静电》接地:电阻值检测记录【; —  :   1《0,。 , 系统试运转记录】; 》 :    11— , 竣工图及设计变】更,文件; 《 《     1—。2  工程质—量事故处理》记录 7!.12?。.,4  电子工厂化】学品系统工程质【量,工程竣工《验收应符合下—列,要求  !   1  经返】工后的检《验批应重新》进行验收; 【。    【 2  经建设或监!理单位检测达到设计!要求或?满足安全和》使用性?能时应予验》收; 《 ,     【。3  经返工后的分!项工程仍能满足安】全和使用性》能要求时可》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!验收; —     4 ! 经返?工后仍不《能满足安全使—用,和性能要求》的分项?工程不得验收 】